【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安徽报道)近日,国内新闻登了《安徽一警察与军嫂保持不正当关系 因破坏军婚获刑一年二个月》,文中提到的犯罪人就是安徽安庆市太湖县国保大队大队长汪敏学。汪敏学在国保大队当队长时,绑架、构陷法轮功学员,关进监狱,今天他自己却当了阶下囚,落个身败名裂。
安庆市退休教师、法轮功学员彭志江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在太湖讲真相,遭太湖国保绑架、非法抄家,汪敏学为了达到能诬判的目的,采用诱供、罗列所谓证据等非法手段极力构陷。当时,彭志江的家属聘请了北京维权律师做无罪辩护,并写了《彭志江无罪,应撤销案件予以释放的法律意见》,从法律的角度详细的分析修炼法轮功和散发任何法轮功宣传品都是合法的。
当时,很多法轮功学员也给汪敏学邮寄真相信,讲述法轮功真相和善恶有报的天理。但汪敏学一味的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想借此捞取向上爬的政治资本,罔顾法律与道德良知,执意恶意构陷,导致彭志江最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善恶有报是天理,历史上迫害佛法之人从来没有逃脱恶报的惩罚。汪敏学入狱还只是恶报的开始,他对修炼人做的恶都要彻底偿还的。在此也奉劝安庆市、县各级公安警察不要再参与迫害法轮功(法轮佛法),要为自己及家人着想,善待法轮功修炼者就是善待自己和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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