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近期得悉,烟台市牟平区王格庄镇张河村妇女、法轮功学员王超被烟台市牟平区法院诬判一年半。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烟台市牟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牟平区王格庄镇派出所警察到王超的工作单位,强行夺走王超的家中钥匙,闯入王超家中肆意抢劫,随后将王超绑架到牟平区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在十二月十三日,又将王超劫持到烟台市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烟台市牟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把构陷王超的所谓“案件”移送牟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烟台市牟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超非法开庭,北京律师从多个角度对王超进行了无罪辩护,同时指出牟平公检法的做法才是执法犯法,是真正的犯罪,并要求无罪释放王超。王超在法庭上堂堂正正的表述修炼法轮功给自己的身心带来的好处,在最后的陈述中呼吁公检法人员不要迫害大法弟子。
王超今年五十四岁,是牟平区王格庄镇张河村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村妇女,自从修炼法轮功后,不仅身体获得健康,而且整个人象变了一个人一样,家庭和睦,与左邻右舍相处的也非常融洽,儿子考上了研究生,与丈夫在村里经营果园。一家人本该过着幸福安宁的生活,可是就是因为王超修炼法轮功,坚持按照真、善、忍做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发动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之后,她先后多次受到迫害,因为到北京反映法轮功真相,多次被绑架到当地拘留所、看守所,最严重的一次是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一五年因为“诉江”,王超又被王格庄派出所绑架过一次,非法关押了十五天。
据悉,王超之所以被迫害,起因竟是在家门上张贴了一幅“积善重德”内容的对联。一个处处标榜自己强大、自信的共产党,竟然惧怕一幅小小的对联,中共的虚伪、邪恶和荒唐在王超的这起案件中表现的淋漓尽致!
在这里,也真的希望还在为中共卖命的牟平公安检法部门的人员,赶快清醒吧,不要沦为中共的陪葬品。否则,对大法弟子的每一次迫害,都将会给你们和你们的家人带来无法逃避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