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七日】二零一九年九月三日上午九点多,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四个警察闯入石马镇法轮功学员何新芳家。当时何新芳干活才回来。一警察说:“何新芳身体好。”何新芳说:“是啊,我是学法轮大法身体才会这么好。”警察说:“你还在说法轮功好。”
警察开始到处搜查。一警察一手抓下墙上挂的真相挂历。两个警察冲进何新芳的房间,从床头柜搜走《转法轮》,还有其它资料。何新芳上去抢,然后就进入自己房间反锁上。警察就打电话给派出所、公安局,又来五个警察。警察叫嚣着要何新芳把门打开,否则就要把门砸了。何新芳没有开门。何新芳丈夫的侄子说不要砸门,把锁撬了吧。撬开锁后,警察入室后抢走何新芳的手机、真相护身符、231元真相币、一个U盘、一个《为你而来》的光盘等物品。
兴宁市国保大队的幸政权询问何新芳这些东西哪来的,何新芳不说。警察让何新芳签名,见何新芳不签,就让她丈夫代签名。警察让何新芳去派出所(推测是石马派出所),何新芳不去。警察就用手铐铐着何新芳,四个警察把何新芳抬上车。
开车到了派出所后,警察把何新芳推到老虎凳上坐着审问。何新芳一直不回答。到下午三点钟,一个警察带着何新芳的丈夫与其侄子、妇女主任进来,让他们领何新芳回家。何新芳丈夫的侄子通过微信告诉何新芳的女儿出五百元请警察吃饭,否则要拘留十五天。何新芳女儿给警察五百元钱。
事后何新芳发现自己两手臂与两手腕痛、两手黑黑的、胸部也不舒服。
何新芳曾几度被绑架、关押迫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她被非法两年劳教。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日她被绑架,后遭诬判五年,直到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才回家。
兴宁市国保大队:
电话:0753-3269389、0753-6169211
大队长何文峰13824561896家0753-3396213、
副大队长幸政权13509099367
兴宁市石马派出所:
电话:0753-3561119 石马镇镇政府后面
所长练荣华(不知道换没换人)
兴宁市政法委:
610办主任张海荣
610办副主任黄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