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九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六日,西安市公安局国保和派出所人员闯进法轮功学员郝淑芳家,非法抄家,抢走郝淑芳的所有大法书及部分私人物品,并偷走她的一万元现金及存折,郝淑芳遭非法关押一天回家。下面是郝淑芳自述被抄家的过程。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十点左右的时候,突然有两个女的敲门,我问谁,她说是社区的,实际是西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阎眉明和长延堡派出所的两个女警,因为他们经常的敲门骚扰,使我的精神、身体遭到很大的伤害。
因门敲的急,当时我趴在门口的鞋柜上,一只手把门打开,手还在门把上扶着,一个人闯进门,把我的手掰开,一下又闯进来十几个便衣。
他们叫我给钥匙,把各个房门打开,我不配合,他们就自己翻着钥匙。开门后,叫我把屋内箱子打开,我没有配合他们的非法行为。他们中有一个叫刘方军,是长延堡派出所的副所长,到厨房拿了菜刀,要砸锁,我挡住不让砸。这时,过来一个大高个子的壮汉把我打倒后,拽着胳膊往出拖。箱子就被刘方军用菜刀砸开。
箱子里有我的全部大法书,我有两万块钱,是要急着给人,还在箱子上面放着,一打开,就能看到。箱子里,还有一个一万二千元的存折,还有首饰盒,还有不着急还给别人的一万块钱现金,在箱底放着。
他们做了个样子,把上面钱和首饰盒给我扔到了床上,说:“这是你的。”然而,他们却盗走了箱子底放着的一万块钱现金和一万二千块钱的存折,劫走了我所有的法轮功书,还有一本手抄《转法轮》,共计五十四本,做了记录,叫我签了字。
同时,我个人的东西,包括修炼回忆录、劝善信、心得体会、笔记本、电话、炼功用的小收音机、网线连接电视机的遥控器、机顶盒、一整套数据线,全部拿走了。连我女儿的东西也全部翻一遍。房子就象土匪扫荡过的一样,乱七八糟,所有我个人的东西,都没有让我签字。
当我发现少了一万块钱现金和一万二千块钱的存折后,马上就给片警打电话,说:我的钱少了一万,存款一万二千元的“一本通”没有了,小收音机也没有了。他说:小收音机在我这儿,钱没人拿。
第二天,我去找他们,所长刘方军把我非法扣押了一天,直到晚上十点半以后,才开车把我送往拘留所,因身体不合格,才让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