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新江口镇约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佘远其,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下午被宜都市八个警察伙同松滋市俩个警察闯入家中非法抄家、绑架。不法警察抢走打印机二台,电脑一台,大法书十几本,并将他绑架至宜都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在八月二十日和八月二十一日连续两天内,宜都市警察两次将佘远其戴手铐劫回松滋市强行抄家。当时参与的有宜都市公安局副长邹局长,主办案人员唐某,宜都市派出所所长梅良艮也参与,详情待查。
佘远其是松滋市妇幼保健院职工,他年轻时曾做过双侧甲状腺切除手术,肚子里又长过两个肿瘤,历经重重磨难,学过多种气功、求过神佛、多年求医问药都没有明显好转,给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自从1996年修炼法轮功后,他一身疾病全好了,待人善良平和,是单位公认的好人。
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后,佘远其遭受过有关人员的长期恐吓、监视、跟踪、电话骚扰、单位领导谈话、非法拘留等等多种迫害。
2017年5月16日,佘远其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老城派出所非法刑拘15天,回来后,单位在市610、卫计局指使下组织人员围攻他,要他每月写“思想汇报”,许诺3个月后发工资。佘远其认为,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属于精神领域范畴,单位只有权管工作,无权管人的思想,依法没给单位写。单位借故至今没给他一分钱的工资。
佘远其认为,工资是自己劳动所得,是受国家劳动法保护的,单位无权扣发他的工资。为了维护自己生存的权力,在2017年12月初,他依法将妇幼保健院院长魏子刚起诉到松滋市劳动仲裁,松滋市劳动仲裁受理此案,依法定于2018年1月18日就此案开庭。
2018年1月9日,由松滋市政法委、610、国保、卫计局、妇幼保健院合伙在原计划生育指导站会议室开设洗脑班(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监狱),由单位保卫科长佘拥军将佘远其骗入该洗脑班进行强制“转化”。610头子邓年贵为此事还要市委专门行了文,扬言要开除佘远其的工作,要通过组织部处理受理此案件的人,等等。
此后,荆州市610、松滋市委、政法委、松滋610人员不断地向松滋劳动仲裁施压;同时松滋610、政法委、国保、卫计局、派出所、妇幼保健院组织专班人员对佘远其进行强制“转化”,迫使佘远其于2018年12月撤诉。这一系列的迫害纯属是对佘远其自行维权的恶意报复,是对人类普世价值、信仰自由的践踏。
相关责任人信息:
宜都市公安局邹副局长,63年出生,56岁, 18872512535;
主办案人员唐某:18871593545 ;
宜都市派出所所长梅良艮。
松滋市公安局
电话:(0716)6221428
胡晓琳 (政法委副书记) 15090795999
宋娇 (政法委副书记) 13797533018
邓连贵 (“610”主任) 13135789859
黄劲松 15920543099
院长魏子刚 13797323686
副院长肖习容:13986714306
副院长李芳春:13593885469
工会主席付梅:13797461466
保卫科长佘拥军:13972324788
职工曹俊:13872380488
文建军:13035324178
简卫华:13872428931
李章波:13545639504
15337196441
张乐:15272336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