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北京法轮功学员陈彦,在街上向路人免费赠送新年挂历,因为上面有法轮大法好的真相信息,被警察非法关押在石景山区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石景山法院冤判陈彦四年,陈彦被非法关押到北京市女子监狱。目前家人正准备上诉。
陈彦是石景山区重点中学——北京九中初中部化学老师。她大学毕业二十多年了,一直从事毕业班的化学教学,她工作兢兢业业,潜心研究教学,学生成绩提高很快,陈彦受益于修炼法轮大法,做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谢绝家长的礼物,口碑很好。
陈彦为了告诉民众法轮大法好的真相,曾被八角小区一个街坊恶意举报后,国安便衣警察跟踪了她一段时间。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陈彦在街上向路人免费赠送新年挂历时,被警察绑架和非法抄家。
好人被非法关押,陈彦的冤案牵动了很多人的心,每年陈彦教两至三个班,早已桃李满天下。她被非法抓捕后,过去的学生纷纷打电话,给石景山区检察院,要求释放陈老师。检察官说,让陈彦“认个错”,写个“不修炼的保证”就可以不起诉,陈彦认为要说真话,坚决拒绝写保证。
海外社交媒体上很多素未谋面的人为陈彦呼吁、联署营救,有加拿大人主动写信给石景山区检察院,要求释放陈彦。
大赦国际组织了解到陈彦的情况后,主动联系她的家人,正式向石景山检察院检察长王春风和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大使崔天凯发信,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陈彦,并呼吁国际社会关注陈老师的情况。
石景山区检察院将陈彦构陷到石景山区法院,八月十六日,陈彦被非法庭审。石景山区姓张的警察起诉陈彦,负责跟踪的便衣警察刘培春出庭“作证”,用《刑法》第300条诬陷,非法起诉陈彦“破坏法律实施罪”。
石景山法院法官路琳艳是该案责任人,她为了重判陈彦,把还没发出去的真相资料算作已经发出,故意把几页的小册子作书,来计算量刑(中共对法轮功的所谓判决完全是违法的、荒谬的),连诉讼人都觉得不妥。
在法庭上,陈彦思路敏捷,当庭自辩。她坚持认为自己修炼法轮功没有错,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也没有罪,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石景山法院冤判陈彦四年,已被非法关押到北京市女子监狱,目前家人正准备上诉。
对法轮功学员陈彦非法判刑的石景山法院法官路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