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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犯罪事实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据明慧网已报道的消息统计,从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一九年,差不多三年的时间里,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直接或间接策划并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11人。其中男性法轮功学员3人,女性法轮功学员8人。他们被绑架后,有的被非法抄家、关押、批捕、罚款、判刑、其中一人离世。

二零一七年,中共召开“十九大”,昆明市西山区公安分局按照上面指示,制定了所谓的“风雷行动”,即所谓“视频监控抓轨迹,人脸识别辨身份”等。公安分局局长均参与会议,入辖区派出所推行“风雷行动”,其表面上是打击偷盗、禁毒犯罪行为,背后暗藏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目的。

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副局长朱家斌,分管国保大队、巡特警大队、永昌所、金牛所、前卫所、杨家地所、梁源所。

以下是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这两年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犯罪事实:

—、迫害法轮功学员朱翠芬、周惠芬,致使两人分别被判刑一年零两个月

周惠芬(六十一岁),一九五八年九月出生,家住昆明市梁源三区一零六幢。朱翠芬(六十八岁),一九五一年六月出生,云南省宣威市人,家住宣威市开发区雄业花园小区一幢。两人在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同一天被昆明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伙同梁源派出所警察一起非法抄家,后被劫持到昆明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警察绑架的借口是,两人与其他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去昆明市西山公园猫猫菁挂法轮功真相挂件、贴真相不干胶,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被关押六个月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被起诉到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郭彦伲。

二零一九年三月一日,昆明市西山区法院下达传票,拟定于三月六日下午两点半,在西山区法院四号法庭对朱翠芬、周惠芬、阳功秀、夏梅仙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传票上审判员的名字是李丽君,书记员宋云仙。后法院又说取消开庭,具体开庭时间等法院通知。

两人被关押一年后,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日,昆明市西山区法院把判决书送到昆明市看守所朱翠芬、周惠芬手中。两人分别被判刑一年零两个月,勒索罚款2000元。

二、迫害法轮功学员夏梅仙致使其在恐吓中离世

夏梅仙,一九六四年三月出生,家住昆明市西山区梁源三区,二零一三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时,她被医院诊断为宫颈癌晚期,只有三个月的生命。修炼法轮大法后,夏女士在大法神奇的祛病健身效果下,健康、快乐的走过了七个年头,令所有曾为她看过病的医生都不敢置信。

重获健康生命的夏女士,在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却遭到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及梁源派出所警察的非法抄家,警察谎称是物业管理人员,骗开门后,就冲进家中将夏女士学习的法轮功书籍及炼功音乐等物品全部抢走,并企图将夏女士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后因夏女士女儿拿出母亲在医院的治疗诊断书及医院体检结果不能收押才作罢,但是却骗夏女士女儿交了三千元保证金。

夏梅仙生前说:“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早上九点多,有人敲门,我开门后,迎面的女人说她是物管的,我家的下水道漏水。尾随就冒出一个男的,说他是西山区国保的,拿出一份搜查证给我看,让我十分钟看完。另外一个男的拿出摄像机指着画面中的人问我,是否是我。当天加上这个女的,一共来了八个人,只有一个人动手搜家。”

经历抄家、恐吓等一连串迫害,使她与家人精神紧张、害怕,夏女士身体每况愈下,后期连走路都非常困难。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三日夏女士在家中昏迷,家人将她送到医院,五天后离开了人世。详见《遭中共警察绑架、抄家、构陷 昆明夏梅仙女士离世》

三、迫害法轮功学员阳龚秀致使其被非法判刑两年半,罚款2000元

阳功秀,七十四岁,一九四五年七月出生,家住昆明市西山区丽苑铁路二公司四栋。

阳功秀说:“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早上,西山区国保大队、梁源派出所一共六个人(着便装),五男一女到我家中来,拿出搜查证给我看了一眼,表示要搜家,就动手在家里搜,还有人摄像。”“搜家后就将我带到梁源派出所审讯室,警察问我东西(家里搜出的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哪来的,真相挂件和不干胶是谁给的,谁让我们去贴的。”阳功秀老人拒绝在搜查物品清单上签字,警察就没有给她。不法警察从家里抢劫了《转法轮》、《洪吟》等书籍,这些本应该受法律保护的私人财物。

阳功秀还说:“当天下午我被带到西山区公园猫猫菁所谓指认现场,看到了另外三位法轮功学员,才知道她们也被绑架了。”指认“现场”就是指着真相挂架承认是否是自己挂的,然后警察拍照。当晚十二点西山区国保大队两男一女带着阳功秀去医院体检,紧接着送到昆明市看守所,妄图非法关押,昆明市看守所的所长看了医院的体检结果,表示这种情况看守所不能接收,无奈只得又拉回梁源派出所。西山区国保大队通知阳功秀老人的儿子来派出所,收了三千元的“保证金”,也没有开收据,也没签字,就让她儿子把阳功秀老人领回家了,取保候审。

回家后一段时间,西山区国保大队和梁源派出所警察到家里来了三次,也是询问挂真相挂件和贴不干胶的事情,阳功秀老人住家所在的丽苑社区来了家里一次,给阳功秀老人拍了照,还拍了家里的照片。西山区检察院通知阳功秀老人到检察院询问了两次,问真相资料还给了哪些人。后来又通知去拿起诉书。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日,阳功秀收到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判决书。非法判刑两年半,罚款2000元。

四、绑架构陷云南农业大学退休女教师朱亚明

朱亚明,七十五岁,云南农业大学退休女教师。二零零三年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功。在修炼以前身体患有多种疾病。晚上睡觉失眠、胃不好不能吃酸冷、肾结石、咽炎、肠炎、胆囊也有问题。修炼法轮功后,这些病症都不翼而飞,整个人轻松愉快。她的老伴患肺气肿常年吃药,动不动就住医院,自从明白了大法真相后,每天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血糖也从十三点降到了六点五,精神很好,饭量也增加了。

这么好的功法,这么善良的老太太,中共警察却多次绑架她,抄她的家,逼她放弃修炼法轮功。详见《云南农业大学七旬退休女教师再遭绑架构陷》

二零一八年七月中旬,昆明市红云派出所警察打电话询问朱亚明,要来她家一趟。在得到允许后,当天十一点多钟两男警察来了,警察说:他们只是来家访一下,没其它意思。其中一个站朱亚明前面拿手机拍照。朱亚明请他不要拍,告诉他这样做对他不好。警察问了她老伴的一些情况。出门时姓杨的警察说只要对身体好,就好好炼。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中午,朱亚明在昆明农业大学的家中再次被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梁源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并送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朱亚明的老伴现年八十多岁了,又患上了脑血栓,生活也不能自理。二儿子智障也需要照料。大儿子因母亲被抓,在家照顾病重的父亲和弟弟,无法分身打理生意,身心疲惫不堪。 现得知昆明西山区法院九月份对朱亚明非法开庭。

五、迫害法轮功学员史美玲

史美玲,二零一九年八月一日下午,在广福路盘龙江绿化带附近发放真相资料,被人举报后,于八月一日下午九点被西山区公安分局、西山区前卫派出所十多个警察非法抄家,抄走所有大法资料、真相资料、手机和笔记本,并于八月四日非法批捕,目前被拘留在昆明市看守所,家人律师均被告知无法会见。

史美玲家中尚有患脑梗的丈夫以及早年便患有精神疾病的母亲需要照顾,弟弟也患有精神疾病,日常事务都由她代为处理。目前家中大小事务皆由其工作的儿子在处理。

直到现在派出所即不安排会见,所有问题均推至上属公安局、国保大队及西山区检察院。家人实在心急却无能为力、心力交瘁。

六、迫害八十三岁法轮功学员李培高

李培高,现年八十三岁,平时一人居住。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五日下午两点,李培高在发真相资料时遭到便衣警察报警,被金碧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所里,车上的真相资料被抢走。随后他被西山区国保大队两个警察强行带回家非法抄家,他们抢走了法轮功师父法像和大法经书。李培高坚持给警察们讲真相,被非法扣押到晚上一点半,才被允许回家。三天后,大观派出所警察又到其家中骚扰。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李培高发真相日历、小册子时被昆明市金碧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后遭昆明市西山区国保警察非法抄家。李培高于当晚回家。二零一九年一月初,李培高再次被警察绑架。西山区永昌派出所警察后电话通知李培高的家人,说李培高已被关入云南省第一监狱,三个月后才能探视。

七、绑架构陷法轮功学员王任权、非法判刑一年零四个月 罚金二千元

王任权,六十四岁,原是昆明市昆船教育培训中心实习教师,因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曾多次遭中共迫害。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日,王任权从昆明到弥勒县参加女儿的结婚典礼。他在昆明火车站候车室等待乘坐高铁时,一自称安检的人员过来查看他的身份证,随后又检查他的提包,发现有一本《转法轮》,遂将他强制带到车站值班室。他们向铁路公安处汇报,公安处指示由昆明火车站派出所处理。车站派出所警察来盘问后,觉得无法处理,就将王任权交由地方辖区西山区永昌路派出所处理。

西山区永昌路派出所警察以王任权曾经被劳教和拘留过为由,在无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对他非法进行了抄家,抢走了朋友寄放在家中的电脑、打印机、刻录机(这些设备没有使用),从早上一直折腾到深夜,又把王任权劫持到了西山区看守所关押。

警察将构陷王任权的所谓案件报送到昆明检察院后,昆明检察院指派宜良县检察院负责公诉。宜良县检察院以王任权不属于管辖范围而推辞,案件又转送到西山区检察院,西山区检察院曾经以案情不清三次退侦,要求派出所重新补充材料。

最后在王任权被非法关押一年多后,西山区法院才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下午两点开庭审理。开庭前,进入法庭的五、六个亲朋好友,被后来的国保命令法警以领旁听证为名骗出法庭,不准进入。王任权的女儿请律师为父亲依法做无罪辩护。二零一九年六月五日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四个月。罚金两千元。 非法判决下达后,距离刑期期满仅有二十天。

二零一九七月三日刑期满,按常规早上八点上班就应该放人,但是西山区看守所称没有接到西山区法院的释放执行书不能放人。家人又询问西山区法院,法院回答执行书早已下达看守所,后来家人直接找到当事法官,就这样几经辗转,快到下午六时,王任权才得以走出看守所大门。

八,迫害法轮功学员吴世晔、非法关押

吴世晔,女,六十三岁,云南省电力学校退休讲师。二零一八年五月九日在公共汽车上与人讲述法轮功真相,被司机诬告,遭派出所警察及西山区国保大队人员绑架,现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已近一年。

九、迫害法轮功学员李丽芬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昆明市西山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李丽芬。只让两名家属进入法庭旁听,其他人都被国保堵在法院门外。在法庭上,李丽芬表达了修炼法轮功使身心受益的经历,不仅自己的身体获得健康,女儿的病情也得到控制。散发法轮功资料是让更多的人明白真相,不构成犯罪。同时两位律师根据李丽芬的要求依法做了无罪辩护。二零一九年一月三日,西山区法院非法判李丽芬有期徒刑八个月,罚款二千元。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八日李丽芬从看守所刑满回家。

十、迫害法轮功学员吴广成

吴广成,花甲老人,原系开封市房管局开发公司党委书记,早年疾病缠身,多方求医无果,后来修炼法轮功,得以康复。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吴广成被棕树营派出所警察刘建文绑架。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吴广成开庭,审判长是吴兆敏。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黄云爽出庭,指控吴广成在四月份的一天傍晚到西山区云山路教委小区散发《明慧特刊》和《九评共产党》等资料。吴广成和辩护律师作了无罪辩护,认为相关材料仅是教人向善,于国于民没有任何危害,请求法庭依法宣告无罪。

当天的开庭,吴广成精神抖擞,思维清晰,语言干练,令人耳目一新。他说,从开封来到昆明,初来乍到,当天傍晚自己在一陌生小区蹓跶,被居民和保安以疑似盗窃为名扣留,在门卫室里保安说看他不是本地人要求他掏一千块钱“赎身”,否则就报警让警察把他抓走。

吴广成身上没有钱,保安于是报警让附近的棕树营警察把他带走关进了看守所。后来,保安员在小区住户楼里发现了《明慧特刊》、《九评共产党》等刊物和光盘,于是这些物品都送往派出所作为证据,指控吴广成向居民小区散发了法轮功资料。

吴广成说,这些资料均是以温和友善的方式向世人诉说法轮功修炼者所遭受的冤屈,讲述近二十年来无数公民因为信仰法轮功坚持真善忍而被劳教、被判刑、被殴打虐待的真实故事,并没有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更无利用任何组织,也根本没有所谓破坏实施的客观事实和行为后果。

吴广成说,多年来无数法轮功修炼者妻离子散,被迫失去工作,有家不能归,遭受了无数的不人道对待。法庭和法官应当肩负维护正义保障人权的使命。庭审最后,他希望法官结束对法轮功修炼者的审判,还法轮功修炼者的清白。

结语

以前老百姓一听到“警察”这个词,会从内心里升起敬仰。因为“警察”是正义的象征,惩恶扬善,保护人民的财产安全。谁家儿女当了“警察”做父母的都感到自豪。而现在的人们一听到“警察”这个词会嗤之以鼻,不仅眼神里流露出的是鄙夷,嘴里还要骂上几句。

在此奉劝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副局长朱家斌及国保警察: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善恶有报是天理”,这是从古到今的真理。周永康,李东生,薄熙来等一大批迫害法轮功的不法官员遭恶报,如果再肆意违法迫害,马上就会做江泽民的陪葬品、替罪羊。你们只有悬崖勒马,将功折罪,善待法轮功学员,你们的生命才有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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