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导)湖南贺祥姑女士要求湖南省妇幼保健院补偿十六年薪酬及办理退休手续的诉求,被一、二审无理驳回后,贺祥姑依法提出了再审申请。南省高级法院立案后,原定于五月十三日举行听证会,却无故取消,之后再没有任何回音。
贺祥姑
再审申请人贺祥姑曾多次拨打法官办公室电话,一直是无人接听,她到省高院去找法官,遭门卫阻拦,只说法官会联系她的律师。但律师打电话,法官也没有接,六月十三日这一天,律师到了省高院,法官回避不见。
省高院至今没有给再审申请人一个说法。
贺祥姑,五十七岁,湖南省妇幼保健院门诊手术室护士。她不仅业务能力强,而且为人善良真诚,对病人很有耐心,在病友中的口碑很好。
但这样一位好护士,在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后,多次遭迫害。因为坚持信仰,向民众讲真相,贺祥姑累计四次被非法劳教,三次被关入精神病院,正常上班的权利被院方以所谓“签字放弃法轮功”的条件剥夺,造成贺祥姑被迫长期在外漂泊,只能打零工,靠做家政、护理老人为生。无法正常上班期间,贺祥姑每年都到单位报到,争取上班,但每次都遭院方推诿。
二零一七年六月,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贺祥姑,到省妇幼询问退休一事时,得知在本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单位已将自己无理“开除”,遂开始了其依法维权之路。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贺祥姑向长沙市开福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说明湖南省妇幼保健院的违法事实,要求省妇幼补发工资及奖金共计七十七点九万元,并自二零一七年六月开始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遗憾的是,开福区法院无视对原告有利的种种证据,作出明显袒护被告方的一审判决,宣称对贺祥姑的两项诉求均不予支持。在判决书中,李双临主观认定“原、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于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实际解除”,这既不符合事实,也没有任何证据和法律依据。贺祥姑随即向长沙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案件进入中院后,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日、三十日先后两次开庭,二审法官再次做出枉法判决,对贺祥姑及其律师的上诉意见,“不予采信”,维持原判。
二零一九年一月,贺祥姑向湖南省高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要求撤销一、二审判决,还自己公道。在再审申请书中,以确凿的证据指出原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应依法予以纠正;并就本案的新证据进行了客观明了的阐述。省高院立案,案号:2019湘民申793号。
相关报导,请参阅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七月九日文章《养老保险权益被肆意剥夺 长沙护士:我要生存》《不畏艰难 湖南贺祥姑再向省高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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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周春梅 18182122363
审判员:彭春玲 18182122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