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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河北省承德市610头目杨树增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网发布《通告》,美国政府将严格审核赴美签证,对迫害人权及宗教的人、迫害法轮功的人,拒发签证,拒绝入境。据评论,国际社会已从对中共停止迫害法轮功的“呼吁”,走向实质性的具体“拒签行动”。

“610办公室” 后期又称“防邪办”,全称“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由元凶江泽民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纠集,是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犯罪组织。

一、“610”头子杨树增个人简历


杨树增

姓名:杨树增,Yang,Shuzeng,男,满族,出生于一九五八年一月十三日
工作单位名称、职务:承德市政法委副书记
住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陕西营七号楼三单元六百零六室
身份证:13080219580113063X

妻子:李丽华,满族,承德市医院档案科主任(退休),出生于一九五五年六月十四日
身份证:130802195506140640
住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陕西营七号楼三单元六百零六室

610办公室主任杨树增,也是承德市政府政法委副书记。从上任以来,利用职务之便指挥警察监控、绑架、拘留、劳教、判刑法轮功学员,手段卑鄙下贱,想抓就抓,不分时间地点,没有任何凭据,肆意妄为、无视人权礼法。不管炼功人走在路上,或在单位、或在家里、或在亲朋好友家,这些伪“执法者”会编造:“找你有点儿事、去××地方说点儿事,一会儿就回来”等谎言,事实上是骗法轮功学员走进洗脑班;更有甚者在夜里睡觉时间,敲门不开,象土匪一样大耍流氓踹门就进,架人就走,见钱就拿,乱搜乱翻,家里人问起理由的也要抓走,不管是炼功人,还是不是炼功人,只要被关进洗脑班,想出来的都要交罚金三千元至几万元,或着更多。

法轮功学员遭到勒索、罚款、抄家抢劫、停薪开除公职等等经济损失无法计算,估算最少也得有几百万元损失。迫害使无数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杨树增向教育系统的各校领导、师生污蔑法轮功,还在承德市休闲广场发放迫害大法的宣传品,毒害世人,制造仇恨。

杨树增还口出狂言:“要跟法轮功干到底!”

二、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

杨树增在二零一零年六月中旬开始直接策划指挥各区县的“610”头子绑架八县三区的法轮功学员到承德县南山公园办洗脑班。有的法轮功学员是直接从单位被绑架走的,还有的是由街道办事处的人带人从家中劫走。这些绑架者都身穿便衣,没有任何手续,都是秘密将人绑架走的。

杨树增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特地从石家庄找来了四个人,又从隆化带来一个叫许雪静原来教化学的教师,做洗脑“帮教”。被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被单独关在一个房间里,不写放弃修炼的“转化书”就不许上厕所。

洗脑班利用威逼、恐吓、诱骗等手段,逼迫炼功人“转化”。为了达到“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目的,杨树增又亲自到廊坊找来一个叫王井田(音)的“犹大”,此人身高一点七八米左右,五十三岁,一只眼睛大,一只眼睛极小,农村人。他经常出入各地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等地为中共“转化”法轮功学员,极为卖力。据他讲,他的“转化”率是百分之九十以上。这个王井田嗓门高,不停地在法轮功学员耳边喊叫:再不转化就判你无期,枪毙!失去理智地让炼功人听他说,灌输邪说。有的修炼人被他搅得头脑发胀,好多法轮功学员在洗脑班里受到严重的精神摧残。洗脑班逼迫他们写所谓的“四书”,有的还被逼写什么“八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

杨树增一直住在南山公园洗脑班。下边的人会及时向他汇报每个法轮功学员的情况。第一批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每个人每天交二百元的生活费,还得交所谓的转化费五百元。就是你早出去了,也得按十天交二千五百元。就是没到转化班的也同样交了钱,还不包括家人被迫在外面请客送礼的费用。

恶行被曝光之后,第二批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一分钱都不敢收了,杨树增还对第二批被绑架的人大言不惭地说:“你们的人在外面撒谎说我们收你们的钱,你看我们没收吧?我们让你们在这里白吃白喝,你们人还在说我们敛财。还说我的车撞了,我的车不是好好的吗?你们看这么多人的费用都是我们出的,我们对你们多好。”他所说的撞车的事发生在二零零三年,杨树增挥霍法轮功学员的钱买了辆新车,结果在兴隆县撞山上了。

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遭受的酷刑折磨,可以说是集古今中外邪恶之大全,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时,动用的刑具有“老虎凳”、“死人床”、“电棍电”、“拳打脚踢”、“不让睡觉”、“ 野蛮灌食” “性侵犯”、“超强度奴役劳动”、“注射不明药物”等等。

三、杨树增亲自指挥下迫害法轮功学员几个案例

1、杨树增:不签字不让你出去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双滦区佟多丽正在自己开办的幼儿园上班,被双滦区公安分局十多人绑架,以到分局问话为由,劫持到洗脑班。在洗脑班,双滦区“610”主任谢志南和双滦区国保大队的管利民明确的说:什么时候写了“四书”什么时候回家。滦河村村主任、滦河镇人员轮番看守,一直到回家从不让她出屋,不能与别的法轮功学员接触。

“610”主任杨树增也亲自“转化”她,并直白的说:佟多丽,你把牢(洗脑班)坐倒了,再盖新的,你不签字也不让你出去。这些人还威胁她的家人:如果佟多丽再炼法轮功,就对家人进行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

2、袁孝勤要人不成 反被绑架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七点多钟,平泉县道虎沟乡派出所所长孙艳(音)春、乡司法所所长刘保国、大营子村书记于景明、村长李志发,还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人突然闯进袁淑玉家,未出示任何证件,强行绑架。袁淑玉和她的父亲袁孝勤(法轮功学员)跟他们讲道理,拒听后十多人一起动手,把袁孝勤抬到一边,将袁淑玉的儿子(十六岁)揪着头发拽到一边,强行抬袁淑玉上车,急速开走。他们的理由是袁淑玉始终没“转化”。见识到这种光天化日之下的流氓行为,当时围观的数十名群众说“道虎沟乡的不法人员比强盗还恶”。

七月底,袁淑玉的父亲和丈夫到洗脑班要人,“610”不但没放人,还将七十多岁的袁孝勤非法扣留。

在二零一一年中共“两会”之前,承德法轮功学员宋志红仅仅因为送给承德市“610”人员吴炫玄(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一个“二零一一年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盘,当时就被吴炫玄陷害送到派出所非法拘禁十五天。

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下午,承德市法轮功学员宋志红(女)被承德市“610”办公室头目杨树增指使西大街办事处以领廉租房房本的名义骗走绑架至洗脑班。

宋志红的家人及亲朋好友知道此事后,非常气愤中共官员的卑鄙骗术,并多次去要人,但杨树增仍以“只要在‘不炼功保证书’上签字就放人”为条件。宋志红一直抵制非法关押迫害,坚持自己的信仰。

3、在工作单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四日上午,法轮功学员秦晓丽,就职于双桥区水泉沟小学,正在给学生上课。被双桥区“610”(现改名为“防范办”)和西大街派出所等不法人员绑架到冼脑班,杨树增还逼迫她写入(邪)党申请书。

二零一一年一月五日,承德供电公司赵宝莉,晚上八点多被承德市公安局、“610”经供电局局长带他们一行二十来人将赵宝莉绑架。七号下午被强行带到汇源宾馆一层,承德市国保大队宋晓峰负责安排国保大队分四班,又经上级派来四个女警察倒班看押,由“610”杨树增从石家庄请来一个邪悟者王井田,一个隆化县教师出身叫许雪静两个所谓帮教,做赵宝莉的“转化”。然而在十二号半夜四点钟来电话说接送车撞坏了,车上四名警察三男一女都受伤住进了医院。下午宋哓锋带人将赵宝莉送进了看守所。并勒索供电局五万元。

承德“610”主任杨树增一直到他二零一七年退休。对当地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多少年,关押多长时间都由他一人说了算,手中的权力之大,在他的指挥下命令法院、检察院的法律执行部门,对法轮功学员罗织罪名实施判刑,想判几年就判几年。

当一名法轮功学员被法院非法判缓刑执行后,他对法院院长阴着脸说:为什么不判实刑,我说怎么判就怎么判。在他的指使下,承德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十四年重刑的就有四人。被迫害致死的现在了解到的有两人。

四、更多被绑架、勒索、殴打、野蛮灌食的案例

承德市“610办公室”主任杨树增,镇压法轮功,迫害善良的市民。更多事实案例如下:

1、勒索挥霍法轮功学员的钱满足自己私欲

杨树增为了坐好车,敲诈法轮功学员与法轮功学员的家里人,二零零三年九月份在本市抓一个不炼功的人(家里有炼的)要了六万元才把人放回家,又敲诈石油一法轮功学员四万多元。买了一辆新车,前几天在兴隆县新车撞到山上去了。

杨树增用敲诈法轮功学员的钱财去找 “小姐”,还不耻的告诉“小姐”他有钱,随便抓几个法轮功人他就发财。

2、刘艳芳被强行吃不明药物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日下午,隆化公安局和隆化镇派出所七、八个恶警,隆化610主任刘思颖,还有一个人别人都喊他祁书记,社区主任李静,书记郭树贤十多人非法闯入刘艳芳家,当时刘艳芳正在做饭,身上只穿件背心和大裤衩,光着脚。她儿子质问他们为什么这样对待他妈,他们说:少废话,再闹把你也抓走。几个人不容分说把刘艳芳强行抬上警车直接绑架到承德市洗脑班。

杨树增坐镇洗脑班,每天都有三个邪悟者犹大:陈晓东,恶警高飞和一个姓何的帮教。当我问他们名字时,他们说不能说、怕上明慧网。每天轮流洗脑,无休止的精神迫害,强制灌输歪理邪说。断章取义大法师父的讲法,灌输假经文,曲解乱法,强暴思想极其邪恶。其中一个恶警高飞更是邪恶至极,出言低俗,下流,强行拍照,用下流语言侮辱大法师父,攻击明慧网,狂妄地说:“我可以把你弄到中国的任何一个监狱洗脑班去。警察不打不骂你,可有人往死里整你。”

强行给刘艳芳量血压,强行吃不明药物,多年来身体一直很健康邻里都知道,突然血压急速升高,心律加快,头昏脑胀,眩晕无力,最后在他们事先准备好的东西上签字,高飞强行拽着刘艳芳的手按手印,后放她回家。

没过几天,社区主任李静、书记郭淑贤到刘艳芳家来说上边要回访,为了证明他们的工作成绩,让刘艳芳配合签字,第二天祁书记和一个不知姓名的人到刘艳芳家威胁刘艳芳必须配合他们,不然还送洗脑班,被刘艳芳正念拒绝。

五、承德“610”头子杨树增的权力在公检法之上

“610”发文:法轮功类案件不允许出现无罪判决

二零零九年二月,某市“610”办公室下发秘密文件《关于应对敌情动向的防控要求》,称:“我们对法轮功案件的处理,不仅是刑事案件的处置工作,更重要的是政治斗争的具体体现。”“要求市法院继续落实好内审制度,……法轮功类案件不允许出现无罪判决……就是绝对不能出现无罪的情况。”

大家看到,正是类似这样的“内部文件”颠覆了中国的法律法规的执行。

因惧怕“610”,法官明知无罪却不敢放人

二零一一年七月至九月,河北承德市双桥区法院三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赵宝莉,三次都以双桥区检察院败诉为结局,但法院慑于承德市“610”的淫威,不敢释放无辜的赵宝莉。

第一次开庭: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承德市双桥区法院刑事庭在看守所会议室对赵宝莉进行非法庭审,赵宝莉的律师堂堂正正为她做了无罪辩护。接着赵宝莉也有理有据的阐述自己修炼“真善忍”无罪。对此,所谓“主审”法官的刑事庭庭长宋一民、副庭长魏文奎、法官谭振及所谓“公诉人”双桥区检察院检察员蔡继军都无话可说。

第二次开庭:对赵宝莉的非法一审后,法院本应无罪释放赵宝莉,但明显由于承德市“610”主任杨树增的施压,法庭没有当庭释放赵宝莉。骑虎难下,九月九日第二次一审开庭。在法庭上律师说,赵宝莉家里的神韵晚会光盘是个文艺节目,你们法官和检察官不看文艺节目吗?它能对谁有危害呢?法官宋一民、魏文奎、谭振也无话可说。非法庭审结束后,赵宝莉家属问法官怎么了结此案时,法官也无奈地说:其实我们也不想弄这些事(法轮功的案子),上边压着没办法,不行给她判个缓(刑)吧。

第三次开庭:承德市“610”不甘心。在承德市“610”施压下,承德市法院九月二十八日上午对赵宝莉进行一审第三次非法开庭。开庭时,公诉人检察员蔡继军没有拿出新的证据,两位律师明确指出:“上次开庭时,控方举证行为依法应当由公诉人(蔡继军)完成,但其无法从其举证的一百二十八张光盘中找出指控赵宝莉刻录的十余张。令人震惊的是,见此情形,三位合议庭法官(宋一民、魏文奎、谭振)竟然主动代劳从一百二十八张光盘中找出。法官在此充当了公诉人角色,违背居中裁判的法院职责,其行为严重违反刑诉法和法官法的规定。既然三位法官已经充当了公诉人,按照刑事诉讼法回避的规定,与被告人已形成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回避本案审判职务。”法官无话可说,当即训斥公诉人蔡继军为什么不准备好证据。蔡继军又是无言以对。

这样,法院三次开庭,赵宝莉三次胜诉,承德市检察院、公安局明显无理败诉,但在承德市“610”压力下,法院不敢释放赵宝莉。赵家人追问法官:“你们老是这么开庭,每次都是这点事,赵宝莉也无罪,你们这不折腾我们和律师吗?”可怜的法官心烦意乱,竟说出:“再不开(庭)了。谁让你们请律师呢,老跟我们捣乱。”

法官的压力来源于哪里呢?原来,“610”主任杨树增的恶行被曝光,他恼羞成怒的说:“赵宝莉把我们(的事)都发到(明慧)网上去了,我想出国都出不去了,我要到了美国都回不来了,就是不放她。”

赵宝莉就是在 “610”头子杨树增直接迫害下,被非法判刑三年,开除公职。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女儿婚礼没能参加;公公婆婆相继去世,不能尽孝。

八十岁的父母为见非法关押在河北省女子监狱的女儿,坐一夜火车去石家庄女子监狱,只为二十分钟隔着铁窗泪流满面相见一面,因女儿不转化,不是每次都能让见的,监狱不让见,这也是监狱为转化赵宝莉采取的迫害方式,八十多岁的父母只能在监狱外面找地方待一天,晚上再坐火车回家了。母亲身体因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却因女儿被判刑后,精神恍惚,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赵宝莉出狱后被迫害得不能正常思维,眼睛直勾勾的看人。被打得身体失去平衡,歪着身子走路,吃什么吐什么。看见大街上过往人都头晕的呕吐。母亲看到后心情更加焦虑,女儿出狱一年后母亲就在忧虑中去逝。

六、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杨树增追随中共邪党江泽民流氓集团,自担任“610”头子以来,利用各种手段迫害法轮功,给承德地区法轮功学员及家人、百姓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可以说他是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魁祸首。

自古善恶有报,不计后果一再行恶的杨树增,一定会为自己的一切恶行承担后果。迫害法轮功已使中共走向必然灭亡,跟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执法人员,最终也逃脱不了正义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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