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王建华遭诬判四年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法轮功学员王建华于2018年4月14日晚8时被长春市南关区南岭街派出所警察绑架,于4月16日凌晨1时左右送长春市第四看守所。于2019年5月10日早7时,长春市南关区法院非法庭审王建华,仅10分钟就草草休庭。后于2019年8月9日早6点30分对王建华进行第二次庭审,对他非法判刑四年。
时间: 2019-08-12 标签: 长春地区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法轮功学员王建华于2018年4月14日晚8时被长春市南关区南岭街派出所警察绑架,于4月16日凌晨1时左右送长春市第四看守所。于2019年5月10日早7时,长春市南关区法院非法庭审王建华,仅10分钟就草草休庭。后于2019年8月9日早6点30分对王建华进行第二次庭审,对他非法判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