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潍坊市化纤厂邪党委组成员从一九九九年四月至今,积极执行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灭绝政策,与寒亭政法委、国保、“六一零”相互勾结,对本厂及外单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劳教、判刑、开除、扣发工资、办洗脑班,并利用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漫画、万人考试、万人签字(“自焚”伪案)、办洗脑班、非法关押、非法监视居住、批判会、大字报等形式,对法轮功创始人及法轮功学员进行污蔑、造谣、诽谤、诋毁等恶毒手段,毒害广大职工及世人。具体事例如下:
一九九九年四月底,化纤厂邪党委人员指使各分厂及科室对炼法轮功的职工、家属填表,表格内容要求写个人信息、炼功时间等。要求交出他们的法轮功书籍。有很多学法晚的法轮功学员被迫交了书。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化纤厂邪党委人员在厂内私设监狱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派人监视他们的言行。强迫他们看诬蔑、抹黑法轮功创始人的录像,并写保证书,不写的不让回家。使化纤厂成为潍坊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的企业之一。
潍坊市化纤厂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张兆春、叶娟、樊庆清、马守珩、荆波、李颖、袁庆霞、郭华、付彬、陈克娟、董凤香、韩海英、孙青松、樊庆荣、周云芬、杨春森、周文莉、杨春素、孙天鹏、张玉杰、张兴花、王汉勇、王新芳、石秀琴、康利法、李华锦、老吴、王少丹、柳耀光、齐红梅、黄庆军、乔慧芬、魏淑香、李春敏、王兰英、孔繁美等。他们遭到非法关押、罚款、打骂、劳教、判刑,其中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看守所的就有至少25人;被非法开除的至少有13人;被非法劳教的至少11人;被非法判刑的有3人。对进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厂邪党委及保卫处迫害他们更严重。其中孙青松、孙天鹏、杜殿鹏、荆波、郭华等都被非法关押在厂保卫处及银旋宾馆遭到打骂、非法审讯、剥夺睡眠等刑罚。
潍坊市化纤厂还私设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精神恐吓。由邪党委书记张志泉,组员张忠传、郑恩泮、付效亮、孙广顺等人在厂保卫处开办洗脑班,胁迫家属或子女将本厂及外单位的法轮功学员送到厂洗脑班无期限的关押。
潍坊职业学院法轮功学员王钦、王静就被在这洗脑班关过。因王钦拒绝“转化”,化纤厂邪党委联系一私人医院(二零零一年设在潍坊至青岛与潍县中路交界处附近),对王钦注射了破坏神经系统的药。这种药注射后致人奇痒无比,坐立不安,神经紊乱,然后睡很长时间才醒。化纤厂邪党委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就不让其子女上班。
潍坊市化纤厂的法轮功学员张兆春、付彬、陈克娟、魏淑香、任宪荣、孔繁美、杜殿鹏、张玉杰、李春敏、王兰英等还被劫持到潍坊邪党校奎文洗脑班迫害过。
潍坊市化纤厂具体实施迫害的主要人员信息:
付春,男,一九五九年生,家住欣海花园(民主街与友谊路交界处),儿子付海东,山东海龙化纤厂酸碱罐区。
闫树云,男,一九四四年出生,大专,曾任潍坊化纤厂党委办公室主任、副厂长,邪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潍坊巨龙化纤集团)。
张志泉,男,邪党委副书记,在潍坊九龙官居住。
任国威,男,一九六五年十月出生。山东化纤巨龙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