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派出所是掌管地方治安的,由老百姓的纳税钱养活,是除暴安良的。可是近日,锦州榴花派出所警察却将一位七十多岁的善良老太太非法抓捕,还将老人构陷到锦州凌河区检察院,使老人遭非法起诉。
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上午,修炼法轮功的善良老人武秀兰,在居民楼道里粘贴“法轮大法好”不干胶时,榴花派出所所长单春阁指挥,出动警察,将武秀兰老人绑架关押。
几天后,榴花派出所警察又到武秀兰家非法抄家,之后,榴花派出所所长单春阁等人将武秀兰构陷到锦州凌河区检察院,非法起诉。
武秀兰今年七十四多岁,她一生未婚,因身患疾病而修炼法轮功,炼功后,所有疾病都好了,她对法轮大法心存感激,但共产邪党不让法轮功学员说话,她为了表达自己的心声,在楼道里粘贴“法轮大法好”来表达自己的感恩。
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武秀兰老人贴“法轮大法好”,是想让人知道法轮大法是正的,是好的,希望世人不要被共产党的舆论宣传所蒙骗,因为人人都有知情权。
希望单春阁等警察了解法轮功真相,不要助纣为虐,充当中共迫害百姓的打手,真正地维护一方的平安,让老百姓安居乐业,这才是警察的天职。
凌河区榴花派出所信息:
所长单春阁。男,身份证:210703196502122010;出生年月日:1965年2月12日
办公电话:0416-2929812
其他警察信息:夏冰贵州社区15698704910警号:654347
刘春阳榴北社区15698705020警号:65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