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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淑琼出狱前在成都女子监狱被强迫服用不明药物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成都市彭州市年近八十岁的法轮功学员黄淑琼被非法判刑二年半,出狱前在成都龙泉女子监狱被强迫服用不明药物,心跳过速,全身无力,走路晃的很,要扶着墙走。

二零一九年三月,黄淑琼老人在即将结束龙泉女子监狱冤狱刑期的前不久,在大厅里,只听卫生员聂×英(名字待查)说了一声:从明天起,给×教加药(共产党才是真正的邪教)。随后,三月二十四日上午,那个卫生员强迫黄淑琼吃了五颗不明药物。到了晚上,黄淑琼老人就觉得心跳的按都按不住,连续三个晚上都不能入睡,白天走路飘飘的,眼睛肿,腰疼。黄淑琼老人实在痛苦的受不了,向组长说身体不好,被送去医院巡诊。

三月二十八日上午,黄淑琼老人又被强迫吃了五颗,和上次一样同样痛苦,老人这才知道吃的是毒药,而他们却谎称说高血压降不下去就要加大药量。黄淑琼老人从监狱出来后,现在同样是心跳的很厉害,全身无力,走路晃的很,要扶着墙走。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成都市彭州市军乐镇一群镇政府和公安人员,闯进迎春村法轮功学员黄淑琼(女,当时已经七十多岁)的家拍照并抢劫。当时军乐镇派出所所长霞成述带领五至六个警察,踢开黄淑琼家的卷帘门,抄走所有大法书、周刊、资料等。一个叫吕游的将黄淑琼劫持到彭州市公安局签字。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黄淑琼在家中,被一伙人送来一份判决书,上面写着:判她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落款时间: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判决书上还写着: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被监视居住;二零一五年四月二日被取保候审;二零一六年四月二日被取保候审。判决书上还写有黄淑琼的辩护词。

黄淑琼此前一段时间在彭州市街道上走路时,忽然被劫持到法庭上去了,她给法庭上的人讲了真相,告诉在场的人说:法庭不应该起诉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是好人和救人的,法庭现在应该做的是准备起诉江泽民了(这段话没有被写上所谓的判决书上)。十多分钟后,就放了她。可能这就是法庭的所谓“审判”了吧。

送所谓“判决书”的人说要她自己去取。黄淑琼说她不会去的,因为她说自己无罪,她不承认所谓的判决书。

黄淑琼老人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早上,被警察非法抓捕,劫持到了成都龙泉女子监狱。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女子监狱现在大概还有非法关押着二百名左右的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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