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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谢宇冤狱期满后被洗脑班劫持已半年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广州市法轮功女学员谢宇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在路上行走时,被海珠区公安分局滨江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八年八月十日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是谢宇冤狱期满的日子,家人到海珠区看守所接她回家,却没有见到谢宇,原来谢宇被越秀区公安分局警察、珠光街综治办人员从海珠区看守所劫持到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洗脑班)。


谢宇
近日家人来广州找相关人员要求接谢宇回家。珠光街道的一个工作人员见到家人后十分生气:我又不认识谢宇,见都没见过她,现在却要我们花这么多钱。估计指的是广州市洗脑班给街道强摊的所谓“学费”。珠光街道当初积极配合越秀区政法委参与劫持谢宇,没想到被强摊“学费”,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半年来家人没有得到任何书面通知,也没有见过谢宇。谢宇下落不明,家人便来到谢宇户口所在地、珠光派出所了解情况。警察查询时发现谢宇个人信息系统里写着: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七日,谢宇坐火车从广州回到了老家湖南益阳,并有三个证明人及手机号码。手机号码分别是:13512756984、13226440136、13068893704。家人分别给这三个所谓证人打了电话,但对方都说不认识谢宇。

弄明白谢宇被非法关在广州市洗脑班后,警察都感觉非常奇怪:明明谢宇一直被关在广州,为什么非要说她回湖南老家了呢?估计越秀区公安分局是为了隐瞒非法拘禁这个犯罪事实。在家人辛苦奔波于各个部门期间,也有好心人告诉家属:按照法律,刑期满后,多关一天都是犯罪,现在都半年了,你应该去控告。

一周后,越秀区政法委终于通过门卫告诉家属可以去找珠光街道综治办了。家属满心欢喜,以为终于可以接谢宇回家了。哪想到只是让家人在电脑上看一看谢宇写的一封很短的信。由于谢宇处于非法拘禁中,人身自由被剥夺,不可能写出她的真实情况。

奔波了一周,家人历尽千辛万苦,甚至露宿街头。不但没有接回谢宇,连政法委相关人员的面都没有见到,也没有得到任何承诺或拿到任何书面材料。

广州市公安局:
副局长蔡巍13902229101身份证号码440106196006291834

广州市政法委:
副书记陈思民13808877228  身份证440105196606162415
维稳办主任丁志强13533691366
政治部主任张恩铭 13902216233
六处处长徐德胜13725263968
罗燕贞 13926039138
郑庭伟 13802739543

越秀区政府法制办:程子辉13828467966
越秀区政府办公室:张金浪13922242402
越秀区政府办公室:谭文娟15889983673
越秀区来穗局副局长詹流洋13711590698
越秀区纪委:周健辉13822239006

越秀区政法委:
书记陈大跃13926066663身份证440102195806040013
610主任卢锦豪13005196466身份证440103197302070011
原610主任郭静之13503025027身份证44010219590810361X
维稳办:方靖13602877241
综治办:杨德雄13902290366
专职委员余业汉13602885973身份证441722197010084174
专职委员罗怿13889909003
宣传报道:颜樱18825127835
董德泉13711551506
王广杰13710498671
刘洪国13929523339
屈薇18688901339
梁如13570441966
温文学15919620568
周健辉13822239006
610办副科长:王建强
610办毕姓工作人员 020-83268052
越秀区监察委:廖主任020-83268020

越秀区公安分局:
国保:13352841624
王毅:越秀区公安分局法制室 三级警长,13502417006
盛明华:越秀区公安分局法制室副主任,13825120572
周迪:越秀区公安分局法制室一级警察,13924005085
梅荣:越秀区分局法制室,13922768538
张乐民:刑警大队,13602827993
何伟光:13668945920
王泽立:13928995391
杨丽芳:13535097013
李永忠:18124261583
曹江:13828413224
岳剑:13570968032
魏文安:13925130816
周小平:13450393698
李碧英:13719348818
赵中:13928926110

越秀区珠光街道
副主任:刘子丰(负责综治科) 020-83181355
综治科李科长:020-83186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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