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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孙艳环被迫害卧床 仍遭司法人员威胁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九日,经两次非庭审后,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孙艳环被佳木斯市东风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由于她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由看守所和二审法院共同决定判缓。

孙艳环回家后,经医院诊断,已肺癌晚期,一直卧床不起。孙艳环经历中级法院、司法局人员一年多的骚扰、监控、强制写“思想汇报”、填表企图走司法程序等。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新来的司法局人员蒋佳男和孙卉威胁并“警告”孙艳环,若她再不配合洗脑(如写“思想汇报”)以及所谓司法(迫害)程序,三次“警告”,就撤销缓刑,让法院给她送监狱去。此后,分别六月二十八日和七月十日,又下了两次“警告”。

一个善良、敬业的好人

孙艳环,今年六十岁,淳朴、善良,是难得的优秀人才。在家庭中,是位贤妻良母;丈夫的父母去世早,当时小叔子还很小,一切生活起居都是孙艳环照顾,她象慈爱的母亲一样爱护这个失去双亲的弟弟,亲朋好友和同事都看在眼里。丈夫去世,她带着女儿支撑这个家。她用自己的言行承载着与人为善的中华传统美德,一直被亲戚邻里所称道。

在工作中,孙艳环也是不计较个人得失,处处都以“真善忍”道德标准要求自己,对待工作积极、主动。

她聪明好学,勤奋上进,在中国大陆恢复高考制度那年,就以合江地区总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考入了哈尔滨电力学校。毕业后,分配到了佳木斯市发电厂工作。她的专业是电力学,为了适应工作需要,她还多次参加市里的计算机培训,充实业务能力。无论在什么岗位上都能成为科室的骨干。她除了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还多次援助其它部门的业务工作。

孙艳环本应该在二零一四年九月份退休,为了完成全厂工作标准的修订,她没有回家,留下来继续工作,直到两个月后,这项业务完成了,才离开岗位。善良的本性和聪明的才智相结合,在发电厂的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就在她因参与营救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时,自己也身陷囹圄。在她被非法关押看守所期间,她单位的领导为了让法院免于对她的处罚,对她的工作态度和技术能力出示了一份良好的鉴定,对她的人品和一贯表现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因“10·28”建三江事件被绑架

因为坚持信仰、说真话,孙艳环多次被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法轮功学员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的家属、亲朋好友将联名举报江泽民、刑事控告青龙山洗脑班的诉状,和被青龙山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自述光盘,送交到黑龙江省检察院、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黑龙江省人大等部门,为此引发了中共政法系统及“六一零”人员的惶恐,黑龙江省公安厅受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的指使,成立了所谓“10·28专案组”。

专案组发出要求黑龙江省相关地区“立案追查,落实到人,严厉打击”的密令。为掩盖犯罪事实、追找录像等证据来源,黑龙江省公安厅不法人员进驻地方,指使地方警察抓捕法轮功学员并实施酷刑迫害。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迫害共波及二十八人。

孙艳环作为“建三江案”当事人王燕欣的代理家属,配合律师走法律程序,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早上八点多,被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后,转非法刑事拘留,转押入佳木斯看守所。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孙艳环被“取保候审”回家,仍遭小区蹲坑和盯梢。

再次被绑架 迫害致病危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上午八点,孙艳环被以“约谈”的谎言骗到佳木斯市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副所长曲泽斌非法扣留了她,将她再次送到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进行所谓的走程序。背后指使的是佳木斯市公安局反邪教(注: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支队副支队长、“10·28专案组”主要责任人李忠义。

孙艳环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半年后,二零一七年五月中旬,身体开始出现不适状况,胸腔内有灼烧似的疼痛感,每天都在低烧。狱医每人看过说一样,无法判断究竟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因无法确诊,孙艳环拒绝乱吃药。她把身体情况告诉了本监室警察,并请她向所长反映,请求所长通知办案单位安排她去市里医院进行影像检查。狱警训斥孙艳环不配合吃药,拒绝向所长反映。无奈,孙艳环只好每天抱着疼痛的胸呻吟着,

之后,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孙艳环被非法起诉。期间,孙艳环的身体越来越差,几乎不能自理,上厕所都得麻烦同监室的人帮她提裤子。看守所的医生们都没有办法判断她的身体到底是怎么回事。

到了二零一七年九月,孙艳环的背部开始长包,她再让医生诊断,谁也说不明白是什么原因。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和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孙艳环经历两次非法庭审,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九日,在看守所收到一审法院,即佳木斯市东风区法院,送达的非法判刑三年的判决书。她不服,当即要求上诉。于是,她又强忍着身体的剧痛,为自己准备了上诉状。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看守所一位所长等带孙艳环去市中心医院检查,诊断结果没让她知道。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中级法院的法官周辰和贾文华来提审孙艳环时,孙艳环将十一月二十三日晚写的保外就医申请和二审自我辩护词分别交给了周辰。时隔一个周末,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由看守所和二审法院共同决定给孙艳环判缓回家。

身体被病魔侵蚀 司法局人员骚扰、洗脑迫害

孙艳环回家后,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很是担忧,因为回家后,她一直出现盗汗、咳嗽、痰中带血,她唯一的亲人小叔子一家和她的女儿强烈要求她去医院检查。于是,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在小叔子的陪护下,孙艳环去了市医学院进行全面检查,医生让孙艳环入院放化疗科,医生根据他的经验一看,就说是肺癌晚期,但还需要做CT彻底确诊后,再进行对症医治。经检查初步确诊为肺癌。一周后,孙艳环就出院了。

一个月后,孙艳环后背的包开始流出脓一样的东西。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脓包大量的往出喷东西,一下子包就没了。但是后背却剧烈疼痛,她无法翻身,睡觉。

二零一八年三月七日,孙艳环从厕所出来时,不小心摔倒了,从此下肢就不好使了,没有了知觉。经肿瘤医院做CT拍片,医生说,胸椎处连接的三块骨头有一处都烂掉了,只有两处有点连接,不能强行转身,否则容易胸椎断掉。经彻底检查后,诊断为:1、胸椎结核伴瘘孔、截瘫;2、双侧胸积液;3、双肾结石。后来医生给她的胸椎做了手术,并住了近两个月院后,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出院,但当时还是不能下地行走,医生让她回家。此后,孙艳环一直卧床。

自孙艳环从看守所回家后,佳木斯中级法院和东风区司法局多次给孙艳环的小叔子打电话,让他给孙艳环当监管人,走司法程序,孙艳环的小叔子没配合他们。

就在孙艳环住院期间,东风司法局的人,四女一男的来医院骚扰她,令家人、医生很反感,都不拿好眼神看他们。他们没有拿到孙艳环的身体状况证明,就灰溜溜的走了。

后来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市中级法院、东风区司法局的人多次打电话骚扰孙艳环的小叔子。看他们不配合,司法局就把孙艳环的情况汇报给了中级法院,说她不配合“社区矫正”(即洗脑迫害),要求法院撤销缓刑。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周四,佳木斯中级法院审监庭的法官李海艳和书记员史俊岭来孙艳环家,说是一来看看她的身体状况,把两次住院的诊断等拍了照;二来是让孙艳环的小叔子去司法局替她报到,履行“司法程序”。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周五,市司法局的两个男士、东风区司法局的李薇和东风区司法所的高波一行四人来孙艳环家,给她拍照并要她配合办理“社区矫正”(即洗脑迫害)。孙艳环在前一天晚上给她们写了一封劝善长信,在她们走时,给了高波。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六日,高波给孙艳环打电话,让她签那四张表。后来高波扬言,等她(指孙艳环)能走了,一定把她送监狱去。孙艳环看她还是不明真相,后来就又补写了一封长信,用快递邮给了高波,同时也给中级法院的李海艳也邮寄了一封,希望她们能理解大法弟子本无罪,不需用什么所谓的“社区矫正”。

后来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孙艳环一直在给高波发劝善短信,告诉她我这样做是为了她们好,免得由于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产生罪业遭恶报。不管孙艳环采用怎样的办法与她们讲真相,他们就是不听,就是想做了他们要做的事情,让孙艳环接受“社区矫正”。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日,高波一行四人来孙艳环家,说是不让她做那些违背孙艳环修炼原则上的事,于是,孙艳环就违心地在那四张表上签了字,开始了所谓的“司法程序”。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那天,市司法局换了两位女的,一个叫蒋佳男,一个叫孙卉。由于她俩的参与,首先让孙艳环签什么所谓的“家庭访谈”,孙艳环签完后,身体出现了严重不适,身体极度虚弱。

到了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那天,市司法局的蒋佳男和孙卉威胁孙艳环,扬言,下三次警告后,就撤销孙艳环的缓刑,让法院给孙艳环送监狱去。

新换来的蒋佳男和孙卉来势强硬,也不听孙艳环给她们讲真相,加重对孙艳环的迫害。

据说蒋佳男和孙卉是前市劳教所的警察,当年在劳教所也是迫害大法弟子的急先锋,这下她们把能耐用到这里了。她们为了表现自己的“能力”,在后来的日子里,频频又下了第二次警告(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和第三次警告(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在程序上,也由原来的每月来孙艳环家一次,上升到每周来她家一次,有一周竟然还来她家两次,目的是找到孙艳环生活中的蛛丝马迹,当作迫害借口。

以下是迫害孙艳环的主要责任人:
原佳木斯公安局陈万友;
现佳木斯公安局反教支队副队长李忠义;
原佳木斯东风分局建国路派出所副所长曲泽斌;
佳木斯东风区检察院公诉科于丹;
佳木斯东风区法院刑庭庭长许丛杰;
佳木斯司法局蒋佳男;
佳木斯司法局孙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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