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天津市市委书记李鸿忠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首次提出要把天津变成所谓“无黑”城市,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飞做部署。天津市李鸿忠当局以“无黑”城市为名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前半年法轮功学员受到的迫害尤为严重。
天津市市委书记李鸿忠与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飞,多年来积极执行江氏流氓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在湖北,天津等地任职时。大肆绑架,抄家,非法拘禁,劳教,判刑, 使很多法轮功学员受到酷刑折磨,致死,致伤,致残。
自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份发起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之后,李鸿忠先后任广东惠州市委书记、广东深圳市委书记,湖北省长、省委书记、天津市委书记。期间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政策。
一、李鸿忠、赵飞令武汉成为湖北省迫害最严重地区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八日,时任中共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窜到湖北武汉。时任湖北省省委邪党书记李鸿忠为了讨好周永康,李鸿忠就积极配合周永康到咸宁赤壁市“龙佑山庄”召开全省“国保大队长”会议,布置对湖北省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以至湖北省成为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地区之一。
李鸿忠所到之处,迫害如影随形,尤其在湖北执政时,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到二零一六年大涝为止湖北全省至少已有189位法轮功学员被虐杀(实际死亡数字远远大于此),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伤、致残,或被开除公职、或家破人亡,无数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非法拘禁、强制洗脑、酷刑折磨、甚至非法劳教、判刑和送入精神病院。
赵飞,男,一九六四年二月生,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人。二零一一年八月起至二零一四年七月,赵飞担任武汉市公安局局长和“六一零”头目,其为了捞取政绩,获得向上爬的政治资本,积极追随中共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政策,操控和指挥全市政法委、“六一零”迫害体系,大肆迫害当地无辜法轮功学员,先后在武汉炮制了多起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并用洗脑班这个“黑监狱”,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迫害,由此得到周永康的赏识。
赵飞任武汉市公安局局长的四年中,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一年八月五日晨,被中共迫害致精神失常八年的武汉市法轮功学员、中南财经大学校友余毅敏,在痛苦中离世。余毅敏曾五次遭中共当局人员绑架,三度关洗脑班,非法劳教一年,曾经受过药物迫害,致精神失常。受迫害期间,余毅敏遭单位非法开除,家庭破裂,长期无生活来源,贫病交加。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日凌晨四时,武汉硚口区六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黄美玲女士,因抢救无效,惨死在武汉市第一医院病房,死时年龄六十三岁。其遗体头部、腋下、大腿内侧、臀部、手腿全是电击后的黑疤,疑被中共警察电击致死。
◎二零一二年七月七日晚七时,年仅五十六岁的武汉市江岸区法轮功学员刘运朝,在历经七百多个日夜的身心煎熬后,含冤离世。去世前双眼几近失明,不能说话,神智不清,身上留有多处被关押殴打后的伤痕和残疾,腿上、手上、后背乌紫,起满疱疹。刘运朝曾在范家台监狱被关三年,遭酷刑致命危,并且疑似遭受药物摧残。
◎武汉市新洲区残疾人徐喜望,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八日清晨五点左右,被三店街综治办主任程绍安带领三店街综治办及派出所两车人马趁乡邻熟睡未醒,将其绑架到新洲区刘集洗脑班(所谓的“法制教育班”)进行迫害。徐喜望被毒打、注射不明药物,当即大小便失禁,并且时常神智不清,回家时连熟人都不认识。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徐喜望在衰弱中离开人世,年仅五十三岁。
◎汉阳区法轮功学员陈阳春女士,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含冤去世。
◎武汉市武昌区法轮功学员熊慧平曾为法轮功遭受无端迫害一事进京上访,遭非法拘留。在武昌看守所,遭毒打,腰部受伤,打得吐血,昏倒几次,两次送医院抢救,在医院还被套上脚镣手铐,并二次下病危通知单。后又长期遭到社区、街道“六一零”的非法监视及骚扰,于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五日含冤离世。
◎武汉市硚口区法轮功学员曹靖宇曾遭中共七年冤狱迫害,造成身体严重伤害,出狱后又常遭到当地“六一零”恶人骚扰,身体状况不断恶化,于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离世,年仅四十岁。
二、李鸿忠、赵飞令天津也成为迫害严重灾区
二零一四年七月,赵飞调任天津担任公安局局长。二零一六年,李鸿忠任天津市委书记。两人又相继在天津任职,其继续狼狈为奸,延伸江魔头的迫害政策,天津也继续成为迫害严重的重灾区之一。从明慧网得知的几组数据:
从中共“两会”前的三月二日开始,在天津市公安局局长赵飞的指使下,天津市“六一零”办公室、公安国保大队有计划有预谋的集中绑架法轮功学员。仅三月二日至三月四日,统计到的就有涉及全市八个区内的三十七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被绑架抄家、入户骚扰,而从公安内部传出消息,至少有六、七十人被抓。其中二十人被非法拘留,已确认有八人后被非法批捕并非法庭审,一人被绑架时已出现严重病状,被野蛮绑架后十九天后去世。参与天津三月二日绑架的涉及天津市“六一零”办公室、天津市公安局各区的国保大队及下属的十几个派出所约一、两百人。
二零一六年(李鸿忠已调入天津)被迫害共计244人。其中绑架、抄家160人次;非法庭审31人次;非法判刑29人(年龄最长者78岁,最长刑期7年6个月);非法批捕14人;迫害中离世1人。勒索人民币20200元。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全市性范围绑架了23人。
2016年天津法轮功学员遭诬判统计
法院 | 人次 | 姓名 | 非法刑期及罚款 |
宝坻区法院 | 1 | 唐忠贞 | 2年 |
东丽区法院 | 4 | 魏淑珍 | 3年 |
刘海滨 | 4年 | ||
周向阳 | 7年 | ||
李珊珊 | 6年 | ||
河西区法院 | 6 | 何爱云 | 3年 |
付少娟 | 3年 | ||
万慧敏 | 4年 | ||
赵月花 | 3年 | ||
王连红 | 3年 | ||
吕煜青 | 2.5年 | ||
红桥区法院 | 2 | 许新芳 | 3年 |
李文刚 | 4年 | ||
蓟县法院 | 1 | 张慧敏 | 3年 |
静海县法院 | 2 | 刘欢 | 3年 |
赵丽平 | 3年 | ||
南开区法院 | 1 | 张洪聚 | 4年3个月 |
宁河县法院 | 2 | 莫伟秋 | 4.5年 |
杨福静 | 3.5年 | ||
塘沽区审委会 | 2 | 王昌寿 | 3.5年 |
宋惠禅 | 3年 | ||
武清区法院 | 1 | 高志勇 | 4.5年 |
西青区法院 | 2 | 孟桓 | 4.5年 |
潘慧芬 | 3.5年 | ||
天津一中院 | 1 | 熊辉丰 | 二审维持原判7.5年 |
天津二中院 | 6 | 刘海滨 | 二审维持原判4年 |
莫伟秋 | 二审维持原判4.5年 | ||
王连红 | 二审维持原判3年 | ||
吕煜青 | 二审维持原判2.5年 | ||
周向阳 | 二审维持原判7年 | ||
李珊珊 | 二审维持原判6年 |
二零一七年,天津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共计427人次,其中,非法判刑36人次;非法庭审40人次;非法批捕23人;绑架抄家130人次;非法拘留88人;骚扰68人次;迫害中离世3人。十二月二十八日全市性范围绑架至少26人被绑架。
2017年天津法轮功学员遭诬判统计
法院 | 人次 | 姓名 | 非法刑期及罚款 |
东丽区法院 | 2 | 王炳瑞 | 1年 |
王佩燕 | 1年 | ||
河北区法院 | 1 | 张健 | 5年 |
河西区法院 | 1 | 王放妮 | 3年 |
红桥区法院 | 4 | 李立新 | 3.5年罚款8000元 |
律淑英 | 4年罚款10000元 | ||
李少臣 | 4.5年 | ||
刘金城 | 2.5年 | ||
南开区法院 | 8 | 杨宏 | 6年 |
蒋雅晖 | 6年 | ||
许海虹 | 2年 | ||
赵树霞 | 2.5年 | ||
王思荣 | 2.5年 | ||
邢伟 | 2年 | ||
房克山 | 3.5年 | ||
张树兰 | 3.5年 | ||
宁河区法院 | 1 | 贺静 | 1年罚款5000元 |
塘沽审判区 | 2 | 刘淑珍 | 3年 |
黄慧香 | 7年 | ||
武清区法院 | 4 | 李红玉 | 3.5年 |
王书敏 | 4.5年 | ||
杨健 | 4.5年 | ||
袁金良 | 2年 | ||
天津一中院 | 2 | 李红玉 | 二审维持诬判3.5年 |
张健 | 二审维持诬判5年 | ||
天津二中院 | 2 | 张子文 | 二审维持诬判4年 |
刘爱萍 | 二审维持诬判3年罚款一万元 | ||
安徽旌德法院 | 1 | 聂秀英 | 1.5年 |
西青区法院 | 1 | 韩志金 | 9个月 |
南开区法院 | 3 | 于桂荣 | 3年 |
王观娟 | 5.5年罚款40000元 | ||
蔡莉莉 | 2年10个月罚款15000元 | ||
红桥区法院 | 1 | 王玉川 | 2.5年 |
大港区法院 | 1 | 李建然 | 3年缓刑罚款2000元 |
东丽区法院 | 1 | 刘玉红 | 1年3个月 |
塘沽区法院 | 1 | 赵月琴 | 4年 |
二零一八年天津市法轮功学员至少有311人次遭迫害,其中三人被迫害致死,31人被非法判刑。二审维持原判的不少于5人,43人次被非法庭审,26人遭非法批捕,被非法拘留了有58人次。遭绑架抄家至少110人次,34人次遭骚扰,一人被非法开除公职。
2018年天津法轮功学员遭诬判统计
法院 | 人次 | 姓名 | 非法刑期及罚款 |
南开区法院 | 4 | 王辉 | 2年 |
倪红 | 4年 | ||
朱刚 | 2年 | ||
张淑香 | 4年 | ||
河西区法院 | 2 | 于富艳 | 3.5年 |
郭成茹 | 5年罚款五千元 | ||
河东区法院 | 1 | 翟国兴 | 3.5年 |
静海区法院 | 1 | 刘家玲 | 5.5年 |
红桥区法院 | 1 | 丛慧芬 | 1年 |
北辰区法院 | 4 | 刘桂荣 | 2年 |
金芝 | 3年 | ||
柴宝华 | 2.5年 | ||
李源勇 | 8年 | ||
大港区法院 | 1 | 冯俊玲 | 10年 |
武清区法院 | 4 | 李建春 | 5年 |
袁秀清 | 2年3个月 | ||
兰德满 | 3年 | ||
黄俊娟 | 7.5年罚款1万元 | ||
蓟县法院 | 2 | 邱秀清 | 刑期不详 |
孙淑珍 | 5年 | ||
西青区法院 | 4 | 吴殿忠 | 5年 |
李明军 | 4年 | ||
耿东 | 4年 | ||
王连荣 | 4年 | ||
宁河区法院 | 5 | 李广远 | 4年 |
裴淑红 | 2年 | ||
杨桂荣 | 2年 | ||
赵秀芳 | 1.5年 | ||
李孟顺 | 1.5年 | ||
红桥区法院 | 1 | 徐雪丽 | 4.5年 |
宝坻区法院 | 1 | 张磊 | 1.5年罚款1万元 |
二零一九年上半年,天津市法轮功学员至少有160人次遭迫害,其中:被迫害致死1人;遭非法判刑1人;被非法庭审3人;遭非法批捕4人;被非法拘留的有69人次;遭绑架、抄家的至少53人次;遭骚扰29人次;流离失所1人。被勒索抢劫现金22100多元。
自李鸿忠与赵飞到天津任职以来,其积极实行江氏流氓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在此期间数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伤,被非法判刑,现举部份受迫害案例:
(一)迫害致死案例
◎飞航导弹专家、七十九岁的刘元杰女士,含冤离世
原天津市航天部八三五八研究所飞航导弹专家、七十九岁的刘元杰女士,于二零一五年三月三日在家中故去,临终前也没能见到仍然被非法关押的丈夫熊辉丰。
在修炼之前,刘元杰女士患有多种疾病,严重的心脏病及高度近视;心脏病发作时,心动过速时可达每分钟二百次,所以身边常备有“速效救心丸”之类的药物。多年的心脏病,使得她不能承担任何体力劳动。刘元杰女士修炼法轮功后不久,她的心脏病全好了,不需要服用任何药物了,她还摘掉了多年的近视镜,眼睛恢复了原来的视力。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了对法轮功修炼者的疯狂迫害。熊辉丰夫妇,虽然身为高级知识份子,为航天事业做出过卓越的贡献,在这场铺天盖地的邪恶迫害中也未能幸免于难。
二零零零年,熊辉丰先生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一年刘元杰女士被劫持到所谓的“学习班”强制洗脑迫害;二零零八年奥运前,熊辉丰夫妇被绑架到王顶堤派出所并被非法抄家。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南开区王顶堤派出所再次将熊辉丰先生绑架。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十八岁的熊辉丰先生被重判七年半。
多年来反复的被迫害,加之警察的恐吓威胁,特别是二零一四年对熊辉丰先生的再次迫害,严重的伤害了刘元杰女士的身心,她的身体日渐消瘦,精神状态也越来越差,一夜夜的无法入睡,时常惊慌的对儿女说:“外面又来警车了。”
刘元杰女士最终没能等到老伴回家的那一天,二零一五年新年刚过,她含冤离世。
◎张德堂诉江,遭到绑架、抄家、骚扰,于二零一六年一月四日含冤离世。
天津市河西区84岁的法轮功学员张德堂向两高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遭到当地警察的绑架、抄家、骚扰,于二零一六年一月四日含冤离世。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晚七点多,天津河西区越秀路派出所的警察陈彬、贾某到家住河西区增强里法轮功学员张德堂(男,八十四岁)、曹凤英(女,八十岁)家中,以他们诉江为由抄家抢劫,抢走大法书和师父法像等,并要绑架张德堂老人。警察说:“今天叫人抬也要把你抬走”。
警察强行用警车把张德堂老人绑架到派出所,还不断的威胁恐吓。直到深夜,张德堂老人才顶着寒风回家。两天后警察又叫曹凤英老人去派出所。为了要回大法书,曹凤英找到警长张迎辉,他说:已经交分局,不可能再还。后来,以上三个警察又多次到张德堂家搜查骚扰,使老人家无法正常生活。
多年来反复的迫害给张德堂老人心里造成阴影,心情非常的压抑,威胁到身体健康,身心状态日渐衰弱,于二零一六年一月四日含冤离世。
◎杨玉永被酷刑虐杀
杨玉永,男,五十五岁,天津武清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杨玉永孟宪珍夫妇,在家中被绑架并被非法关押在武清区看守所。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杨玉永多次遭到看守所狱警及牢头狱霸等人的酷刑迫害。
杨玉永的两个孩子闻讯赶到武清中医院,见到父亲冰冷僵硬的遗体。发现杨玉永的脖子、身体大面积瘀伤,眼睛里有血,两耳朵根有很大的伤口,左乳头焦黑,脚趾甲有竹签扎过的痕迹。背部伤痕累累,从腰部往下到裤裆再到大腿根全是血痕,很显然杨玉永是被酷刑致死。
武清公安局、看守所没有向杨玉永家人交代他的死因,却出动百个警察和特警抢夺尸体。家人的投诉没有收到任何效果,天津市和武清区公检法人员使用各种手段阻挠对这一事件的公正调查。
◎蓟县法轮功学员陈瑞芹被天津女子监狱迫害致死
天津蓟县白涧乡刘吉素村四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陈瑞芹,于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被天津女子监狱迫害致死。 她于二零一五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半,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监狱。因不放弃信仰,在天津女子监狱长期遭受凌虐,在五监区受到残酷迫害,被长时间罚站、不允许大小便,她的双脚脚趾曾被踩得鲜血淋漓,身体被殴打得伤痕累累,包夹在引水机上接来热水往她脸上泼,更下作地掐乳头、猥亵下身,甚至让她吃屎喝尿。包夹随手抓起尿桶、凳子等物件就打,还说:“杜大队当班可以随便打。”狱警徐莉颖鼓励包夹暴力殴打说:“打吧,打破了我亲自给她缝去。”
据一位曾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女子监狱的法轮功学员回忆:“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四日前后,因不让去厕所大小便,陈瑞芹忍耐不住把大便拉在裤子里。在值班狱警的指使下,包夹和刑事犯七、八个人,把陈瑞芹衣服全部扒光,把一身单薄的上衣裤子放到水中浸湿后给陈瑞芹穿上,再把陈瑞芹推到院子里,冻了将近一个小时。那天气温是零下18.3度,一小时后陈瑞芹四肢冻僵不会走路,是被刑事犯们拖拉回来的。”
夜间,包夹逼迫陈瑞芹罚站不让睡觉,只要陈瑞芹一闭眼,她们就用手指狠命的弹陈瑞芹嘴唇,或抽打嘴巴。一天夜里,陈瑞芹困的支撑不住闭上眼睛,一个犯人就从后面猛地一推,她整个人趴倒在地上,整个脸,鼻子,眼睛都摔得乌黑发紫。
陈瑞芹曾被折磨的不像人样,抽风、口吐白沫栽倒在地上,精神恍惚意识不清。狱警、包夹仍然残酷的折磨她,逼迫她放弃自己的信仰,直至被迫害致死。
◎陈学惠在迫害中含冤离世
天津市法轮功学员陈学惠,二零零九年九月至二零一三年四月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女子监狱,身心遭受了极大摧残,出现严重的乳腺癌、胃癌症状,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含冤离世,终年六十五岁。
陈学惠老人从监狱回家的第一天,家人做的面条她只吃了两口,当家人问她怎么吃的这么少时,她说:“这是我吃的最多的了。”从监狱回家后几年里,国保、派出所及社区人员经常到家里来骚扰。陈学惠总是以慈悲、祥和的心态给他们讲真相,劝善。就在陈学惠女士去世前几天,他们还来到家里进行骚扰。
◎曾被天津滨海监狱迫害致疯,静海区任东生含冤离世
曾被天津滨海监狱迫害致疯的静海区法轮功学员任东生,多年来遭受天津公检法司人员精神及肉体上的双重迫害摧残,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二日含冤离世,终年五十三岁。
非法拘禁期间,任东生曾四次被关进小号、六次遭受“地锚”酷刑的折磨,他曾被群殴达五次以上,六七个人用手臂粗的棒子毒打他。任东生曾被逼迫吃过一种白色药粉,被注射过不明药液。
二零一一年三月份任东生服刑期满,当家人见到任东生时,发现他已经语无伦次、精神失常了!任东生被迫害致疯后使得自身和家人遭受了巨大的痛苦和伤害。
二零一六年二月份,任东生的妻子张立芹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女子监狱七年后回到家中,自此她开始走上了艰难的维权路。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张立芹寄出控告信,依法要求天津检察院、法院追究天津滨海监狱张士林、高佩志等人虐待被监管人罪的刑事责任,同时根据《国家赔偿法》向天津滨海监狱要求对被迫害致疯的任东生给予刑事责任赔偿。
之后,张立芹两次被静海区国保绑架并被非法拘留,静海区公安、司法及政府部门更是无数次的骚扰任东生一家人,使得他们无法正常的生活。原本被迫害致疯的任东生更是因为不间断的被骚扰而情绪紧张失控,又因为被不明药物迫害而使得身体状况每况愈下。
经过一年多不懈的努力,任东生申请刑事责任赔偿案在天津高级法院立案,并于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进行了第一次问询。然而,任东生最终没能等到冤案昭雪的那一天,于九月十二日含冤离世。
◎蔡莉莉遭到非法判刑,含冤离世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西青区法轮功学员蔡莉莉被南开区公安构陷,非法判刑两年十个月、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含冤离世,终年六十九岁。
二零一五年十月六日,蔡莉莉在南开区水上公园给民众讲真相,被八里台派出所绑架,并被非法关押在南开区看守所。警察从蔡莉莉身上搜到家里的钥匙后,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
在看守所非法羁押期间,蔡莉莉曾被多次强制抽血,导致她身体极度虚弱,生活几乎不能自理。她面色苍白,没有了血压,才所谓“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南开区法院对老人非法庭审,检方提供的“物证”只有打印成册的彩色图片和两段到她家搜查东西的视频,没出示任何实物物证,其中的物品老人大部份从未见过,一部份图片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更不知这些图片的出处。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南开区法院诬判蔡莉莉两年十个月,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由于身体原因,蔡莉莉被监狱拒收。之后,南开法院和公安警察不断的骚扰蔡莉莉,欲将其收监,终因身体原因未果。
二零一八年三月中旬,蔡莉莉老人又收到了法院寄来的停发工资通知。在不断被骚扰的精神压力下,生活又没有了来源,蔡莉莉身体越来越差,最终于五月十五日含冤离世
◎中共株连酿恶果 天津武清陆淑荣被儿子毒打致死
天津市武清区东马圈乡半城村七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陆淑荣被儿子杜雪松打断十根肋骨,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一日含冤离世。据说是杜雪松怕母亲修炼法轮功影响他儿子考公务员,喝了酒之后失去理智,把仇恨发泄到亲生母亲身上。
陆淑荣被送到医院检查后,多次下病危通知,由于其中一根肋骨折三节,尖儿扎到肺里,内脏受损太重,在医院抢救了二十四天,于十月二十一日含冤离世。
陆淑荣的老伴杜仲三,八十岁,因为上前阻拦也被儿子杜雪松打得住院,所幸伤得不算太重,可出院后精神受了刺激。杜雪松为什么跟年迈父母这么大仇恨?主要原因是老俩口炼法轮功,儿子杜雪松当过兵,被中共洗脑严重,受政府谎言毒害太深,已经分不清善恶正邪,法轮大法给父母带来的好处不看,就怕受株连,说会影响他儿子前途。
(二)对依法诉江的民众进行迫害
赵飞竟公然说:抓一个法轮功学员赏一万,叫嚣诉江就是违法。
二零一五年在“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立案登记制下,有近二十一万的法轮功学员依法将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起诉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这是公民依法保障自身权利的合法行为。但天津市公检法迫害诉江民众的事件一直持续不断,天津市公安局长赵飞竟公开明确的说:抓一个法轮功学员赏一万,叫嚣诉江就是违法。枉法强加罪名。
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四日,明慧网曝光了时任天津市公安局长赵飞对依法控告江泽民的民众进行迫害的证据,然而赵飞并未收敛。二零一六年中共两会期间,赵飞又签署文件——对政治案件(法轮功案件)要从快、从重、从严处理。同时,对下级执法部门辅以诱惑政策,如提干、奖金,涨工资等。天津市对诉江民众的迫害仍持续不止。
据不完全统计,天津市因诉江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共计371人次,占比全年迫害总数771人次的48%。其中:非法判刑1人(法轮功家属),非法庭审3人,非法批捕5人,失踪1人,流离失所1人,绑架抄家171人次,非法拘留93人,骚扰96人次。
◎二零一六年一~三月有十一名法轮功学员因诉江被绑架抄家。包括:邢俊杰、李宝玲、王宝萍、吕在志、张淑敏、程桂英、王慧、武冬红、栗艳霞、杨宝连、高媛,其中六人被非法拘留。
◎天津中医药大学退休教授、现年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戴锡珍女士,因向最高检察院及最高法院控告前中共党魁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被警察绑架,后被检察院非法起诉。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天津东丽区警察以法轮功学员刘海滨起诉江泽民为由将其绑架,半个月后将他非法批捕。天津东丽法院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庭审时,公诉人在宣读起诉书时声称:刘海滨以实名方式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投递了宣传法轮功的诉状。辩护律师针对公诉人诬告刘海滨“控告江泽民和粘贴揭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的传单即构成犯罪”的可笑荒唐指控,从法律层面给予了有理有据的驳斥,强调对刘海滨应无罪释放。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天津东丽区法院下达对他诬判四年的判决书。刘海滨认为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让人类回归到善良、有道德的人间正道,对中国将会有深刻影响。而他本人诉江是公民正当权利的行使。刘海滨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天津二中院枉法维持原判。
◎天津市南开区法轮功学员张卫敏因诉江在被绑架抄家、关押近一年后,于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上午,被南开法院非法庭审。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上午,天津西青区法轮功学员潘慧芬因诉江被西青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一五年七月底,潘慧芬通过邮政速递局向最高检察院寄出了诉江状。八月七日下午,被中北镇派出所警察从家中绑架并被抄家。九月十日被西青分局非法批捕。后被西青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天津河西法院对李文非法庭审。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李文因诉江被绑架、抄家,批捕。李文的律师在辩护中指出,公诉人将李文控告江泽民的诉状放入案卷作为罪证,明显违反宪法。江泽民本人在宪法法律层面没有什么特殊的,只要内容属实,任何人都可以控告他。对李文的指控很明显是构陷入罪!
同年七月十五日,河西法院非法诬判李文三年刑期,李文提出上诉。但是天津二中院依然罔顾事实,于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下达刑事裁定书,驳回李文上诉维持诬判。并在刑事裁定书上,对河西法院将李文起诉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认定为“证据”的荒谬做法,在“证据效力”上予以确认。
◎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天津市宁河区法院对莫伟秋非法判刑四年半,理由是给他人传递诉江材料。家人不服判决上诉至天津第二中级法院。当律师上宁河区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莫伟秋才得知,二中院在不通知律师的情况下秘密的维持原判,律师得知这一消息非常气愤,家属对二中院的这种暗箱操作也表示愤慨。
◎五月二十日上午,天津武清法院对武清区法轮功学员高志勇非法开庭。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天津武清区黄庄镇派出所警察和武清区公安刑警队以高志勇控告江泽民为由闯入高志勇家,绑架高志勇并抄家。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律师到武清区看守所要求会见高志勇,看守所靠欺骗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告知律师:“高志勇不愿接见”。五月九日律师第二次去看守所要求会见高志勇,看守所说高志勇还是不愿见律师。律师找了看守所的驻所检察官反映情况,但驻所的高姓检察员明确说:他亲自去见了高志勇并劝说其会见律师,但高志勇就是不配合。然而在法庭上高志勇证实自己根本不知道律师接见之事。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五日下午五点多,河西分局东海派出所几个警察协同当地居委会人员因为诉江强行闯入法轮功学员路大虎、万慧敏家,实施绑架并抄家,十二月六日被非法送河西分局看守所。年近古稀的夫妇二人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中旬控告江泽民,万慧敏被非法批捕。后被河西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四日,宁河法轮功学员黄凤莲因诉江被绑架,黄凤莲的丈夫(未修炼法轮功)看到自己的妻子被带上警车,上前敲警车的玻璃,要求放人,四、五个警察下车后发生冲突,她丈夫被警察戴上铐子带走。警察打人这一过程,被一路人用手机全程拍下来并喊:“警察打人了!”警察见状将路人抓捕并殴打,将手机拍下的文件删除,并将其带到派出所关押了一天一宿。七月十三日得知,邪党部门给黄凤莲丈夫扣的罪名是:暴力袭警,判刑半年,罚款两万元。黄凤莲本人则被刑拘三个月。
◎天津滨海新区塘沽七旬法轮功学员王昌寿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晚在与朋友们读法轮大法著作时,被闯入的警察绑架。之后王昌寿老人连遭三次非法庭审。罪名之一是起诉江泽民。
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上午,塘沽审委会二次非法庭审王昌寿老人。律师也为王昌寿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指出法轮功书籍是让人做好人,根本就不违法。起诉江泽民是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王昌寿没有触犯国家任何一条法律应该无罪释放。但王昌寿老人仍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三)构陷良善,强加罪名,枉法诬判
◎年近八旬的航天专家熊辉丰被重判七年半
熊辉丰先生曾任航天部八三五八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与著名的火箭专家梁思礼先生同为中国宇航学会的第二、三届的理事,从一九九一年七月份开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因其杰出成就而获得一九八五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一九九三年度“光华科技基金贰等奖”等多种奖项,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
一九九八年中国南方洪水泛滥,熊辉丰向灾区捐出了半年的工资,帮助灾民度过难关。
熊辉丰曾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款,资助河南、湖北贫困地区的孩子们完成本应接受国家义务教育的小学学业。根据二十五封来自受助学生、家长、希望小学校方及上级机关的信件统计,两省至少有二十二个孩子得到过熊老的资助。从河南省固始县段集乡齐山小学的曹吉玲给熊辉丰先生的信中可以看到,她曾经接受熊辉丰资助长达五年时间。
这样一位德高望重、乐善好施的好人,甘愿放弃个人名利穷其毕生精力贡献给航天事业的功臣,只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就屡次遭到中共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熊辉丰被非法劳教两年半。在双口劳教所非法关押期间,因不放弃修炼曾遭受用竹签扎手指的酷刑。其间,研究所只发给少量的生活费,政府特殊津贴从此停发。他的老伴、儿子被绑架到洗脑班。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熊老再次被绑架,九月九日被非法批捕。八三五八研究所就此停发了熊老的全部退休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南开区法院诬判七十八岁的熊老七年半。
二零一六年三月九日,天津一中院在不开庭审理、不通知律师家属的情况下,下达刑事裁定书,驳回熊辉丰的上诉,二审维持诬判其七年半重刑。同年四月十一日熊辉丰老人被劫持到天津滨海监狱迫害。
◎张淑香年过八旬被判四年
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家住南开区天大宿舍楼的法轮功学员张淑香,被万兴派出所、南开分局绑架非法关押在南开区看守所。一年半后的二零一八年八月份,南开区法院既没有公开审理,也没有通知家属,就将八十一岁的张淑香老人非法判刑四年,张淑香本人提出上诉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份得知,张淑香已经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监狱二监区。由于长期关押迫害,张淑香老太太现在左眼已经失明,牵扯右眼视力下降,心肌缺血,脸浮肿,身体虚弱。
◎周向阳,李珊珊夫妇分别被诬判七年、六年
周向阳,于北方交通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天津铁道第三勘探设计院工经处。 他工作兢兢业业,从来不要客户私下给的好处,成为一位世风日下的社会中卓然独立的好青年。李珊珊毕业于河北师大外语系。修炼法轮功后心地变得更加善良,特别能为别人着想。 对真、善、忍的信仰,使她挡住了现代社会污浊的尘染。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上午九时许,周向阳、李珊珊案在时隔十个半月后在天津东丽法院继续开庭,庭审长达七小时之久,余文生、张科科、张赞宁、常伯阳四位律师为周向阳、李珊珊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律师们在质证阶段把公诉人构陷周向阳、李珊珊的所谓证据一一推翻,并做了详细的法律法条论述。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被非法关押的天津法轮功学员周向阳、李珊珊夫妇的辩护律师,分别接到了天津东丽区法院法官张亚玲的电话通知,称已对周向阳、李珊珊下达了刑事判决书,判决周向阳七年,李珊珊六年。并称已将刑事判决书分别邮寄给周向阳、李珊珊的家人。
对此周向阳、李珊珊夫妇和他们的家人,不服东丽法院的非法判决,决意上诉。周向阳随即写下了上诉状,递交天津第二中级法院。
十二月七日,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周向阳、李珊珊下达了终审裁定书,称对天津东丽区法院对周向阳、李珊珊的非法诬判,决定不开庭审理。
(四)敲门骚扰善良民众,侵犯人权
二零一七年以来,中共“六一零”,政法委,公安部等不法人员推出“敲门行动”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和骚扰。
天津市各区县的公安警察和社区干部公开违法,强闯民宅并抢走法轮功学员的大法书籍,强行拍照录像,撕毁对联年画,威胁恐吓搞株连。天津市有多名法轮功学员受到警察和社区人员登门骚扰,询问是否还炼功,采集个人信息,胁迫法轮功学员签字表态等
二零一七年,警察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持续了近一年的“敲门行动”中不仅侵犯了众多法轮功学员的宪法所赋予的权利及民事权利,严重违反了行政法中“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而且涉嫌刑法中的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滥用职权罪,抢劫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非法拘禁罪等众多罪名。
(五)监狱里的酷刑
天津市滨海监狱和天津市女子监狱。是两个关押多名法轮功学员的黑窝。多年来迫害十分卖力,利用包括酷刑,药物迫害,精神摧残等多种手段妄图逼迫转化法轮功学员。
◎滑连有在滨海监狱绝食 遭强制灌食,虐待
北辰区法轮功学员滑连有,五十五岁,大专毕业,一直是周围人公认的好人。二零零一年滑连有被绑架、非法判刑五年,被迫害致神智不清。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滑连有再次被警察绑架构陷、诬判七年,在绝食反迫害近两年后,于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被滨海监狱狱警用担架抬回家。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家属到滨海监狱会见已绝食八月有余的滑连有。当时家人看到滑连有已经被迫害得神智不清,不认家人,反复讲他被迫害虐待的情况。
二零一七年二月份,滑连有的家人及律师会见滑连有时,看到他身体虚弱,双目闭着,左右摇头,很少说话,他向律师反映他曾被狱方灌药。但是狱方从未向滑连有家属交代为什么要给滑连有灌药?灌的什么药?按照哪个医嘱开的药?药物反应怎样?
三月十三日,滑连有的妻子会见他时,滑连有说要见律师。滑连有说,在二月底,他被灌食过量,胃被撑得要爆了,后又被送到新生医院抽出来,过程中痛苦万分。他说,三月四日他被绑在凳子上,像坐老虎凳一样,三月七日被绑在带洞的轮椅上,两个高大的包夹动作粗暴地拧他的胳膊。
四月十日,妻子和女儿再次会见时,滑连有仍被轮椅推出。他说,他被包夹欺辱,阴部被搓破,被队长梁汉文用笔和遥控器击嘴,并说自己撞墙是被监狱迫害逼的,有事一定是监狱的责任。
七月十日下午会见时,滑连有妻子看见他仍被捆绑着用轮椅推出来。他说包夹王大志给灌食时里面放异物,消毒水和肥皂味很浓,还有胡子茬子。被灌的食物都吐出来了,包夹还用粘拉链毛刺的一面刺扎他身体。滑连有找狱警,他们都不管。狱警高佩治说滑连有:你还没死。滑连有妻子要求负责狱警梁汉文调查这事,并找狱政科李津反映情况,他竟然说不可能,然后就走了。
◎吕桂芬在天津女子监狱,被迫吃降压药,成植物人
法轮功学员吕桂芬非法判刑八年,劫持到天津市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被迫害成植物人之前。她被关在五监区内。监区从上至下所有狱警全部参与“转化”法轮功学员、轮流洗脑,越是邪劲十足的人才越容易被提拔上位。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底左右,一同被关押在天津女监的法轮功学员看见吕桂芬走路打晃、天天顿顿服药,说是“降压”。吕桂芬遭受了怎样的迫害还不为人知,还被掩盖着。
二零一八年二月五日清晨三、四点钟,吕桂芬从床上坐起来想喝水,值夜的看她动不了就把水杯递给她,她端着水杯想喝但却头一歪倒了下去,不省人事
(六)对老年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古语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自古年长者都受到社会的尊重。更何况是一群信仰“真善忍”的耄耋老人。他们为国家节省了大量的医药费,身心健康,对社会有益。然而依旧受到邪恶的迫害,现举例:
◎天津八十一岁老人丛慧芬遭诬判一年
二零一八年十日十日,天津八十一岁老人丛慧芬再一次被天津红桥区法院传唤,法院向她下达了刑事判决书,诬判丛慧芬一年,时间是自二零一八年十月十日至二零一九年十月十日。监外执行。
二零一七年十日十八日(邪党十九大开会当天)下午三时许,丛慧芬遭人恶告,随即被天津红桥区洪湖里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晚十一时许被非法抄家,所抄物品未经本人及家人认证签字。面对善良老人,派出所只得在二零一七年十日十九日早上五点半送她回家。
然而,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丛慧芬却接到天津红桥检察院的传唤,说她被天津公安红桥分局起诉。丛慧芬老人请了律师,律师于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到天津市红桥检察院找检察官王樱霖说明当事人无罪。当日下午,丛慧芬老人被传唤到天津红桥法院,收到了起诉书副本。之后,天津红桥法院未经开庭,就对丛慧芬老人下达了判决书。
◎曾被诬判三年 天津市七旬周俊玲再遭迫害
天津市南开区七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周俊玲,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被南开区华苑派出所绑架并非法抄家,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南开区看守所。警方图谋进一步迫害而构陷她的所谓“案件”已被送至南开区检察院。
周俊玲和老伴李景美一九九四年三月在天津八一礼堂参加了李洪志师父的传法学习班,从此走上了修炼法轮大法的道路,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工作敬业,周俊玲的病都好了,感觉身轻体健,走多远的路也不觉得累,连三百五十度的老花镜都摘掉了,至今二十多年里没吃过药,没打过针,给国家节省了大量医药费,给孩子们也减轻了负担。
周俊玲作为一位年近八十的老太太,多年来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以“真、善、忍”为指导做好人,本应该受到表彰,却数年身陷囹圄,遭受迫害,其遭遇令人扼腕。这也是作为中国人的悲哀。
结语
通过以上所举部份迫害实例,不难看出,李鸿忠与赵飞积极执行江氏流氓集团的迫害政策,给很多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庭制造了深重的苦难。也迫使很多体制内的人员参与作恶,其危害深重。
早在二零一一年四月,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对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发出追查通告。通告其迫害法轮功罪行。二零一五年八月六日李鸿忠因公去悉尼时,更是遭到法轮功学员的强烈抗议,到处可见“法办迫害法轮功凶手李鸿忠”等横幅。从此也将意味着李鸿忠一旦踏出国门,就如过街老鼠随时都可能面临法轮功学员的起诉或别国法律的制裁。
历史上的大唐与康乾盛世,可以说是给人类社会树立了人文典范,其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科技等在全世界也是独领风骚,那时的皇帝信神敬神,常静思己过,唯恐一己之过,而伤及无辜。而在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的共产邪党的国度里,充满了“假、恶、斗、黑、赌、毒”的社会里怎么能是“无黑”的呢?
以史为鉴可知兴衰,可洞察秋毫,可明理破谜。两千多年前强大的罗马帝国因迫害基督徒从此走向败落;唐武宗虽勤政但因其诽谤神佛、诋毁佛法、砸毁佛像而遭其报应得怪病而终;今日的江泽民因迫害走在修炼路上的法轮功学员而遭多国起诉而惶惶不可终日。
自古以来“顺天者昌,逆天者亡”。李鸿忠、赵飞之流对法轮功学员不计后果的迫害,实为螳臂当车,逆历史潮流而动。近期,美国政府做出重大决定,对迫害法轮功学员者(包括直接实施迫害者,制定具体政策、下达命令者及协同者)实行制裁。
正如二零一六年余文生律师在为法轮功学员周向阳的辩护词中曾说:“十七年来他们却因为真善忍的信仰被定了罪名送上这样的法庭,这是荒唐的。十年来一场场辩护,已不仅讲清了他们的合法无罪,其实也同时反证讲清了这场针对法轮功信仰的迫害是非法的,我们每个人要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是需要慎重思量的。”
在此,奉劝体制内所有工作人员,自古以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正与邪的较量中,在名利的诱惑和内心的良知面前,需谨记“天道无亲”。你们的选择将决定自己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