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湘潭市五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郭明清今年六月十二日对一个中学生讲真相,被该学生的父亲打伤,并拨打110叫来警察,把她绑架到下摄司派出所,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后,于六月二十七日被岳塘区公安分局非法刑事拘留,七月九号被岳塘区检察院非法批准逮捕。
现在郭明清八十多岁的老母亲请求各界善良正义的人能够帮帮她们,使她无辜的女儿能赶紧回家团聚。
郭明清,女,五十六岁,原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资江农药厂职工,被绑架前住在湘潭市岳塘区母亲罗安银的家里。未修炼法轮功之前,郭明清患有严重的肝炎、鼻窦炎等多种疾病。一九九七年学炼了法轮功后,所有疾病不翼而飞了,原本性格固执的她一九九六年离异后,更加性格偏执,修炼大法后性格也变得开朗,柔和。
在中共自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持续至今对法轮功二十年的迫害中,郭明清因为坚持对民众讲清真相,四次被中共非法劳教、判刑,受尽恶毒的辱骂、残酷的体罚与酷刑;家中年幼的孩子只好由年迈的父母照看抚养,本身没有父亲关心的孩子又失去母亲的关心,性格变得非常内向孤僻。
当郭明清二零一七年在湖南女子监狱经受惨无人道的漫长酷刑(吊刑)、体罚时,家中哥哥离世,老母亲几年内失去老伴和儿子,忧伤不已,她唯一期盼,就是唯一的女儿能快快回家。
从六月十二日起,郭明清八十二岁的老母亲连续七天走到下摄司派出所要女儿,要求派出所释放女儿回家。可是下摄司派出所没有任何警察搭理老太太,可怜的老母亲又找到认识的社区片警何茂丰,换来的是何警察的粗言谩骂,并扬言要打死老太太。身心疲惫的老母亲相继又找到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湘潭市市政府政法委等部门,可得到均是门卫的回复:哪里抓的人找哪里去。老母亲连政府机关的门都没有踏入,就被门卫打发走了。
一些邻居听说事情经过后,非常骇然和愤怒:“说几句退党团少先队的话就要判刑,文革中正是这样搞法。可见这个依法治国完全是骗人的!”
七月十九日,老母亲从一些律师了解到,下摄司派出所迫害郭明清涉嫌违法,又找到下摄司派出所,被副所长刘松、办理郭明清“案子”的警察杨坚刁难,随行律师被推搡,最终依法要到了派出所对郭明清的行政拘留书、刑事拘留证、逮捕证,目前已经向湘潭市监察委等部门控告。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关押。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希望湘潭市委、政法委、公安局相关人员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不要执法犯法迫害好人,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也给自己留一点后路。试想一想:做好人遭迫害、讲真话遭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你愿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
下摄司派出所负责人及参与办案人员:
郭剑(所长):15507323000
袁原(教导员):13975235300
刘松(治安副所长):15292287612
杨坚(办案警察):17680238737
何茂丰(片区户籍):13786212057
下摄司街道平安协会:0732 55575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