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浙江报道)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浙江省台州市法轮功学员陈天杰遭椒江区法院非法庭审。公诉人梁敏捷以七千条语音电话为借口,要求法庭判处陈天杰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陈天杰一九七三年出生,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从此身心受益,坚持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集团发动迫害法轮功运动。陈天杰因向民众解释这是一场无理的迫害,多次被非法抓捕、关押、劳教、判刑。
二零零二年之前,陈天杰被非法关押时间大概两年,期间遭受到非人的劳教折磨。
二零零二年,台州市路桥区法院对陈天杰非法判刑十一年。在监狱里,陈天杰身心遭受到巨大的伤害。
二零一四年,警察在陈天杰家翻出法轮功真相资料,又将他非法关押一个月,拘禁在路桥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陈天杰起诉了无理迫害法轮功的前中共头目江泽民,被以妨害社会治安罪,拘禁十五天。期满后又将他关入椒江洗脑班迫害近一个月。
二零一六年,陈天杰再次被非法抓入椒江洗脑班,非法拘禁一个多月。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八日,陈天杰在上班期间被国保大队警察梁海红、陈海军等人绑架至路桥派出所。随后警察对其在路桥区居住处非法抄家,抄走手机、电脑、硬盘等物品。当地公检法人员在长达一年中反复所谓“侦查”补充证据(实际上是捏造假证据),至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的非法庭审。
中共迫害一群修炼真善忍的善良人士长达二十多年,欠下累累血债,罪恶到令人发指,已经天怒人怨。
椒江区法院:
刑庭庭长汪霞
椒江区检察院:
公诉人梁敏捷
椒江区国保大队:
负责人:梁海红、陈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