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省报道)大庆市让胡路法院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对法轮功学员徐斌非法判刑四年,勒索两万元钱。徐斌的上诉被二审中院无理驳回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被劫持到哈尔滨市呼兰监狱迫害。
徐斌今年本该退休,因被非法判刑,其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劳动法不给他办理退休。
修大法身心受益
徐斌今年六十一岁,高中文化,原系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钻井一公司买断职工。在修炼法轮功前,徐斌经常头疼,兜里随时揣着止疼药,神经衰弱睡不着觉,消化系统不好,人很清瘦,身体总是不适。在单位体检时,查出多种病症,肝、胆、脾、胃等全都是病。因病而且脾气不好,暴躁、易怒,经常生气,哪怕因为一点小事也生气。用他妻子的话说:徐斌修炼法轮功之前,说话可难听了,还很自私。
一九九七年,徐斌修炼法轮功后,大法的威德改变了他的人生,使他身心受益,他要求自己按真善忍标准学做好人,提高道德水准和思想境界,不但他身体上的病症全部消失一身轻松,而且脾气也得到良好的改善,家庭也变得和睦了。因为徐斌买断没有工资,每个月只发给微薄的生活补贴费,家庭经济条件很不宽裕,房间居住狭窄,就在这样的条件下,他还长期赡养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八十多岁的岳母,象自己的母亲一样照顾、孝敬老人,不嫌不弃,而自己常年搭地铺睡觉,没有任何怨言,亲朋好友都很佩服他修炼后的品行,并认同教人向善的法轮功给生命带来了无限美好。
徐斌在单位上班时不贪不占,不再为私利而争,工作上兢兢业业,为单位创造了不少经济利润。领导提拔他到办公室工作,他谦和的让给了同事,自己主动去干工人的活,在单位也是同事口碑中的好人。徐斌自己说:“师父让我们做好人,做好人没有条件,啥环境下都得是好人。”
遭绑架被非法判刑四年
大庆市局国保支队队长冯海波有预谋的指使手下警察对徐斌进行长期监控。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下午一点二十分左右,国保警察刘宝丰、杨继军及乘风分局一帮便衣警察,堵截徐斌、施淑贤夫妇的私家车,以起诉江泽民为由,绑架徐斌、施淑贤夫妇及坐徐斌的车准备去大医院看望即将临产女儿的法轮功学员王法娟绑架到乘风分局非法讯问。当晚三人被非法关押到大庆市看守所。徐斌家里被冯海波、杨继军等翻的狼藉一片,私人物品被打劫一空,就连每个家庭普遍用的手机电池、充电器等都充当了加害徐斌的所谓证据,并构陷到让胡路区检察院。
一个月后,施淑贤、王法娟被所谓取保一年,同时各自被逼迫、勒索敲诈二万元做所谓押金。二零一八年四月四日,让胡路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徐斌,同时把徐斌曾被非法劳教三次当作为量刑的前科,于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将他构陷到让胡路区法院,并非法建议量刑二至三年。
劳教制度本身就是违法的,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恶制度,与现行的《行政处罚法》规定不符,更不是正当的司法程序,在二零一三年已经被废除。公检法不法者仍然将非法劳教的罪恶充当量刑的“前科”加重迫害徐斌,使好人受审判、身陷冤狱,不仅是侵犯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权利,而是极大的犯罪。
让胡路区法院审判长李晨勇在二零一八年八月九日、十一月二十二日两次对徐斌非法庭审,根本不采纳两位律师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九日对徐斌枉法诬判四年,勒索二万元所谓 “罚金”。李晨勇的非法判决既不通知律师,也不通知家人,直到徐斌传出“我要上诉”,家人才知道徐斌已被非法判刑,费了很大周折才在上诉期的最后一天把上诉状送到一审法院。
然而,二审法官仍继续践踏法律,根本不采纳有理有据的上诉理由及事实,枉法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诬判,使无罪的守法公民徐斌受到追责、关冤狱。
公检法官员滥用《刑法》三百条,将不是法律、没有解释法律权力、只是执法部门的“两高”司法解释中对邪教的界定及“两高”内部通知当作法律适用,全部套用在法轮功学员头上,是真正的在破坏法律实施,而中共才是真正危害社会的邪教非法组织。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信仰合法,修炼法轮功合法,法轮功学员是合法公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法轮功学员印制、持有法轮大法书籍和法轮功资料,讲法轮功真相都是合法的。任何一切对法轮功不公正的对待与迫害的所谓法律依据是捏造的邪恶谎言,都是违法犯罪。徐斌修炼法轮功,坚持正信,不仅完全合法,是真正的守法公民,理应受到表彰和尊重,不应被绑架、被诬判、被关冤狱迫害。
自中共江泽民邪恶流氓集团,从一九九九年七月发动对法轮功修炼群体的血腥镇压,造谣诬蔑法轮功,把公检法官员推向罪恶的深渊。
徐斌曾被非法拘禁和三次非法劳教的经历
徐斌只因为坚持修炼教人向善的法轮功,秉持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二十年来身心遭受了残酷折磨与摧残,曾被非法拘禁和三次非法劳教迫害。
中共造谣抹黑法轮功,徐斌为鸣冤说公道话,于二零零零年三月进京上访,遭遇堵截,被劫持到大庆驻京办事处太阳岛宾馆,被单位劫回大庆后,送进让胡路区独立屯看守所非法拘禁一个多月。
二零零一年三月,徐斌再次上北京,在天安门广场打“法轮大法好”的条幅,遭到绑架,被单位610劫回后,关入独立屯看守所非法拘禁,后被劫持到大庆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日,因网络非法监控,在大庆市局国保支队冯海波的指使下,国保大队网狱警察和乘新派出所(后改乘风公安分局)警察闯到徐斌家中查看电脑,原因是徐斌家的电脑有“敏感”信息,当他们看到电脑里的《九评共产党》书,竟荒诞地怀疑是徐斌写的,把徐斌绑架到乘新派出所,并抢走电脑和法轮功书籍及真相资料,再次对徐斌非法劳教两年,他又被关入大庆劳教所迫害。
大庆劳教所是人间地狱,恶徒们被邪恶的无神论灌输的不信天理报应,泯灭了人性与良知,他们对法轮功学员只有污言秽语及狰狞面目,为强制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真善忍,用各种极其残忍的邪恶手段进行迫害。在时任劳教所所长应程礼、副所长王咏湘、科长韩庆山、一大队长赖仲辉、教导员王军平、副大队长王英洲(自称地狱小鬼转世)等恶警以给劳教犯人减期,纵容、指使、利用品质败坏的恶徒充当迫害暴力的工具,并叫嚣“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就给减期几十天,越心狠手辣、歹毒的就越重用,就给多减期,致使那些败类人渣肆无忌惮的迫害法轮功学员。
辱骂、毒打成了“家常便饭”,如:体罚、蹲小号、挑土、挖石头、进淤泥中割草、解开衣服站在外边让蚊子咬、罚站不让睡觉、开飞机、用木棒打、干重体力活、浇凉水、灌屎尿、坐铁椅子、上绳、电击、冷冻等等精神折磨与肉体酷刑迫害。先后有法轮功学员王斌、牛怀义、何华江、卢丙森等被酷刑虐杀。后来恶徒为了掩盖罪恶,不准家人会见,为迫害看不出外伤,专击打内脏要害部位,还称内伤无所谓,打坏了就说自己有病,逼着吃药。
下午两点多钟,派出所警察邓辉等六、七个警察拿着抢来的徐斌钥匙,到家中打劫,一通乱翻,抢走法轮功书籍和真相资料、mp3、钱币、三个手机、十张电话卡和徐斌妻子的身份证、孩子用的电脑等个人物品,没翻到他们需要的东西,又返回二次打劫。连好心的邻居都气不公的说:“人家家里没人你们都翻一次啦,还翻啥?还能放床底下呀”。当他们翻完走到楼底下时,碰见徐斌的家人,邓辉自知理亏,奸诈的谎称:“你家的门已经是开的”。当晚九点多钟,徐斌被送进大庆市让胡路区第三看守所非法拘禁。有人说:“这么好的人咋还抓呢?这共产党也太坏了。”徐斌第三次被非法劳教,被劫持到绥化劳教所迫害一年。
正告那些还在跟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官员:希望你们赶快警醒,别再眛着良心替中共卖命。当心,别被中共卸磨杀驴时把你当替罪羊!或等老天清算中共恶魔时你又被当陪葬。不久的将来,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党徒、罪恶官员的恶行都将面临着天理的报应及正义法律的制裁。只有抓紧机会,珍惜神赐予的时间,真正了解法轮功真相,清除西来的共产邪灵,摒弃中共,找回自己的生命本性,将功补过,为自己赎罪,善待法轮功学员,给自己、家人及后代选择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