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2019年7月17日星期三上午11点左右,秦皇岛法轮功学员彭秀丽,在昌黎法院被非法庭审,彭秀丽的家人为她聘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
上午11点左右所谓的“庭审”开始,应彭秀丽的要求,主审法官魏永利当庭播放了彭秀丽先前被非法抓捕的过程,画面中彭秀丽在讲真相中被2名不明真相的人拉扯、围攻,被他们举报到北部园区派出所,派出所的警察绑架了她,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几次私闯民宅,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抄走了彭秀丽的大法书籍、资料、电脑等私人物品。彭秀丽被绑架到北部园区派出所以后,警察强迫她坐在铁椅子上,在非法审讯过程中一个警察对她指手画脚,态度蛮横,还使用刑讯逼供手段迫害彭秀丽。后来知道主管彭秀丽案子的警察有副所长苏刚、警察陶爱国、赵勇。
下午1点准时开庭,刚开始魏永利诱导问彭秀丽:“你家里搜出的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电脑等以上犯罪证据是否属实?”彭说:“我修真、善、忍做好人,我没犯罪,以上物品与本案无关。”魏永利又问:“你的大法资料从哪里来的?”彭说:“与本案无关,无可奉告。”
彭秀丽在讲述法轮大法给她带来身心健康和美好时,魏永利打断了她的话,不让她说,转问律师,律师说:“彭秀丽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法轮功不是×教。”“拥有法轮功书籍合法,新闻出版署已经废除禁令。”律师还说:“作为律师,为我的当事人彭秀丽可以做有罪辩护和无罪辩护,但是我为我的当事人做无罪辩护。”
律师说:1、法轮功不是×教。按照《宪法》也没有给法轮功定义为×教,如果公诉人非要说彭秀丽参加×教组织了,请问这个组织在哪里?它的办公室在哪里?都有哪些人物?彭秀丽在里面任什么职?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请你们拿出证据来!2、公诉人说她破坏法律实施了,请问哪条法律让她破坏了?哪条法律不能实施了?她作为一名家庭妇女,她怎么能破坏的了法律实施呢?3、在彭秀丽家搜出的法轮功书籍、资料,不管多与少,与公诉人给彭秀丽定的罪名,没有任何关联性。
作为法官,魏永利应该主持公道,伸张正义,可他不顾法官形象,态度蛮横,多次打断律师辩护,大喊大叫阻止律师正常辩护,威胁律师再做无罪辩护,就吊销他的律师执照,用法槌疯狂敲打,多次扬言要把律师驱逐出法庭,报告他所在的司法局。
由于主审法官魏永利蛮横霸道,气急败坏,不允许辩护律师说话,不允许律师做无罪辩护,整个非法庭审一个半小时结束,很多问题都是走过场,一带而过,不让彭秀丽和律师说话,两人话没说完,就下一个问题,草率收场。
秦皇岛市海港区法轮功学员彭秀丽,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日好心给人讲真相,被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在秦皇岛看守所。彭秀丽年迈的父亲不堪打击,突然离世。家人带着死亡证明去北部工业区派出所(办案单位)要求让彭秀丽回家办理丧事,却遭到办案单位的无情拒绝。
构陷彭秀丽的所谓“公诉人”是昌黎检察院的苗洪利。
天理昭昭,善恶有报,任何一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无论是首恶,还是帮凶,都逃不过人间法律、道德法庭的终极审判。
乌云不会总遮住太阳,正义终将彰显。奉劝还在执行迫害命令的公、检、法人员,请你们悬崖勒马,停止作恶,历史上迫害良善的人都没有好的下场。神给人的机会越来越少,保护法轮功学员,将功补过,为自己的未来留条后路,才是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