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早晨,辽宁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张金生在北京某旅店遭中共警察绑架,后被劫持到吉林省梅河口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九年七月六日,家属看望张金生时得知:张金生已经被梅河口公安局国保大队构陷到梅河口市检察院。
张金生和妻子在一九九五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后他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义,戒掉了许多在社会上养成的不良的嗜好,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做一个真正的好人,家庭也和睦了,一家人生活的幸福祥和。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血腥迫害,从此张金生一家人失去了拥有的幸福生活,夫妻双双被关进了中共的劳教所。妻子被非法劳教两次,张金生累计在中共的监狱被非法关押十三年。当时张金生的女儿才十四岁,被迫辍学,一人在家艰难度日,承受了本不该承受的苦难……
在清原看守所左耳被暴打失聪
法轮大法是佛家高德大法,祛病健身有奇效,学炼的人很多,张金生是个热心人,在自己家成立了学法点,主动帮助大家学法炼功,迫害后,中共不法人员就把他视为重点人物加重迫害。一九九九年十月张金生被绑架, 关进清原大沙沟看守所,警察指使犯人轮流迫害他,不停的扇耳光,张金生的左耳当时被暴打失聪,听不到声音了,在看守所期间张金生还遭受酷刑,用报纸、牛皮纸蘸水往脸上糊,不让其喘气等等灭绝人性的迫害……
张金生在看守所非法关押大约三个月后,强迫送进抚顺教养院非法劳教二年。二年后当张金生从教养院回来后,从此,家中骚扰不断。警察、社区人员等三天两头到家骚扰,住宅周围都布置了监视者,清原县公安局在他家对面楼租了间屋子专门用于监视人员居住,张金生一家人无法正常生活,他被迫流离失所在外,从此再未回过家。
喊“法轮大法好”被非法判十三年重刑
二零零四年四月初,清原公安局向外宣称悬赏三万元非法通缉、抓捕他,国保警察(队长是阮丽)将张金生的照片发给当地以及吉林省梅河口市、山城镇等地区的出租车司机。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张金生被抚顺市国家安全局绑架,被劫持到抚顺市公安局关押两天后送回清原大沙沟看守所,据清原警察说:张金生的头骨被打坏,不是清原警察打的。警察用尽各种残忍手段刑讯逼供想让他承认所谓“里通外国”的事,结果什么也没得到。
二零零四年九月六日,清原法院非法开庭,原本非法判刑八年,张金生认为自己坚信真善忍做好人无罪,在法庭上高喊“法轮大法好”,并在法院的非法判决书上签写“法轮大法好”,法官恼羞成怒,每个字加一年,共加了五年,枉判十三年。
参与迫害人员:清原检察院的曹吉兴、范东凤;清原法院的非法庭审的审判长华玉哲、陪审员于波及刘伟、书记员彭晓强。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五日,张金生被送到沈阳大北监狱,四十天后又转押到抚顺青台子监狱。二零零七年末又转到沈阳第一监狱。二零零九年五月九日监狱强制灌食致死一名本溪法轮功学员。张金生于五月二十三日开始为被迫害死去的同修绝食抗议。因绝食他的身体极度虚弱,狱警每五天强行灌食一次, 第二次灌食时致使其心脏衰竭,险些丧命,原一百七十多斤的体重变得骨瘦如柴。被迫害得奄奄一息。从绝食后监狱就不让家人会见。
在北京准备随团出国旅游被绑架
张金生冤狱结束十一年回家后,在家精心伺候老母亲,每天给母亲做饭、陪同母亲散步,尽一份做儿子的孝心。一段时间后,因为没有经济来源他只好四处打工维持生计。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张金生刚刚办完出国旅游手续,在北京准备随团出国旅游,早晨在住宿的旅馆被公安警察绑架。当天,警察还闯到张金生女儿的家(在梅河口市)和女儿家的门市非法查抄。
同日,清原县法轮功学员李文松也被梅河口市公安局警察、清原县公安局国保警察及清原县兴隆社区人员十多个人绑架、抄家,警察抢走李文松家的法轮功书籍四十多本。
张金生、李文松都遭非法刑事拘留,现被非法关押在梅河口市看守所。张金生家人聘请律师,分别于六月七日和六月十日两次去看守所探视张金生,都被看守所以“需要省有关单位审批同意才能接见”为由,不让律师见张金生。
张金生被剥夺会见律师的权利。梅河口市看守所一副所长说他们十多年都是这样干的。找遍中国的法律也没有这样的法律条款。
二零一九年七月六日,家属去梅河口市看守所看望张金生时得知:张金生已经被梅河口公安局国保大队构陷到梅河口市检察院。
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是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就是按照现行的中国的法律在中国修炼法轮大法完全是合法的,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五十号文件中废止了对法轮功出版物的禁令和二零零零年,公安部颁布的公通字[2000]39号文件、(公通字[2005]39号)确定的十四种邪教没有法轮功,二零零五年四月九日又重新颁布了《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
任何一切对法轮功不公正的对待与迫害都是没有法律依据,是参与人员在违法犯罪。应该终身负有法律责任的。迫害法轮功在国际上罪责是“反人类罪”、“酷刑罪”等罪名。迫害修佛法的法轮功学员罪恶是永远偿还不了罪责,还会连累自己的家人。善恶有报天理和人间法律已经开始清算参与者的罪恶,在明慧网上刊登出来的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就有二万人。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编辑部发表的《通告》,已经告知在国际上美国政府决定制裁中国迫害法轮功者(包括直接实施迫害者,制定具体政策、下达命令者及协同者)。这是给公检法司等参与迫害法轮功人员的一个赎罪、自救的机会,珍惜救度机会,立即停止迫害、赎罪、检举迫害者,才是自救出路。
有关人员信息:
梅河口市公安局地址: 通化 梅河大街337号 电话: 0435-4308600 邮编:135000
吉林省梅河口市看守所地址:梅河口市铁北街;看守所电话:0435—3227441
吉林省梅河口市公安局:
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大街市公安局,邮编135000
局长李勇霖 0435-4308601
副局长董海芳 0435-4308610、13943529988(主管国保)
国保大队长徐文广 0435-4308615、18043528106、13732881777 徐文广妻冯保荣13844506000
国保教导员王广仁 0435-4308643、13944578065
梅河口市检察院地址:梅河东大街678号 电话0435-4222103
检察院检察长:李志刚 办公室电话 0435-4330001手机:14544599999
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 卢维新 办公室电话 0435-4232066 宅电:0435-4241689手机:13694458999
副检察长:王军 办公室电话:0435-4223810宅电 0435-4375966手机:13844509899
副检察长:韩学智办公室电话 0435-4223803宅电 0435-4656789手机:13943506070
政治处主任:腾飞 办公室电话 0435-4225986 宅电0435-4217859 手机;13894562199
纪检组长 :李相龙 办公室主任0435-4230619宅电0435-4555678 手机:13604355656
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 于耀文 办公室电话0435-4241651宅电 0435-4227173手机13894506599
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 关海波 办公室电话0435-4239155宅电0435-4244858 手机 13500979899
反渎局局长:崔锋云 办公室电话0435-4223405 手机13943504018
(梅河口市检察院信息是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