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
第二章目录:
1. 警察抄家绑架与骚扰法轮功学员
1) 一开始就违法:无证抄家 无证抓人
2) 绑架成为家常便饭
3) “敲门行动”继续骚扰
2.洗脑班是无法无天的黑监狱
1)中共为什么要洗脑转化?
2)洗脑班的谎言欺骗
3)洗脑班是精神和肉体的双重酷刑
(1)熬鹰
(2)车轮战
(3)罚站
(4)灌食
(5)从注射毒针到暗中下毒
(6)恶意扭曲的“亲情”
(7)其它变态的迫害手段
(8)打不掉你的信仰就打掉你的性命
4)洗脑班知多少?
5)“法制教育中心”的背后黑手
6)洗脑班的违法
3.劳教所、教养院任意关押法轮功学员
1)中共非法系统——勞教所
2)迫害指令直接来自元凶江泽民
3)不择手段的“转化”
4)惩善扬恶的劳教所
5)转化率作为劳教所的政绩 迫害者受到表彰
6)劳教制度被废止 迫害未停止
4.非法判刑
1)非法判刑过程
2)修炼法轮功一直是合法的
3)讲法轮功真相合法
4)滥用刑法300条构陷好人
5) 政法委、610在背后操纵法院
6)法官撕掉法律伪装 肆意制造冤假错案
7)说“法轮大法好”被非法判重刑
8)被非法判无期徒刑
9)电视插播被非法判重刑
10)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遭打击报复
11)法轮功学员夫妻双双被非法判重刑
12)炮制大案、要案,大规模绑架、判刑
13)作恶心虚,不开庭就判刑和秘密(偷偷)庭审
14)不走法律程序的速判
15)阻挠律师介入,威逼利诱家人辞退律师
16)二审走过场
17) 军队系统被非法判刑案例
18) 高级知识分子被非法判刑
5.奴工
1)一封曝光中共劳改产品出口的求救信
2)法轮功学员是被奴役的主要受害者
3)奴工实质是长期酷刑
(1)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对身体造成严重伤害
(2)有毒环境下工作
(3)恶劣的饮食条件
(4)抵制被奴役或无法完成定额遭受的体罚和酷刑
4)廉价的开销和丰厚的利润
5)部份奴工产品列举
1.警察抄家绑架与骚扰法轮功学员
中共迫害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中共把法轮功学员送洗脑班,关劳教所,判刑进监狱等这一切非法行为,都是从抄家绑架法轮功学员开始的。说是绑架,因为中共警察的所作所为与黑帮无异。一帮人闯入家中(甚至破门而入),随意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和资料,有时还包括钱财,还要照相、录像、录音,不配合就大打出手,然后把人强行带走,这就是绑架。
截止2019年7月10日,明慧网报道的绑架总人数为86050(有的人多次被绑架),由于中共封锁信息,这只是冰山一角。绑架案例按照地区和年份分布图分别如下。在地区分布图中(被绑架人的居住地),山东省、河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四川省绑架法轮功学员人数最多;在年份分布图中,2001年、2004年、2015年和2016年绑架法轮功学员人数最多。
根据中共自己的《刑事诉讼法》,搜查的程序有四:一是出示搜查证。在一般情况下,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除非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紧急情况,才可以无证进行搜查;二是要求被搜查人或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三是只能由女工作人员搜查妇女的身体;四是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笔录应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员或他的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共同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符合上述规定的搜查,即为合法搜查。
签发搜查证的决定权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行使,分别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检察院负责人签发。以公安机关签发搜查证为例,承办人填写搜查申请表(或呈报搜查审批表),经大队领导签字认可后,呈报法制部门审查,法制部门审查通过后,最后报局领导签字批准。
下图是搜查证的样本,一个是存根,写明搜查的原因和填发人、批准人等,另一个是搜查证,明确要求宣读给被搜查人或家属或其他见证人。
但是,从明慧网上披露的抄家案例中,有很多都是没有搜查证,而且执法人员态度恶劣,行为粗暴,把对法轮功学员的抄家绑架当作是一场政治迫害运动,而不是循法律程序的正常案件。照说是上面压下来的政治任务,抄家法轮功学员的搜查证是很容易得到局领导的签发的,为什么警察们都懒得去走这个过场呢?就是因为他们觉得对法轮功根本就没有必要。如果说对一个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从抄家开始,而一开始中共执法人员就违法,目的就是整人,整到对方服服帖帖为止,那么在这个学员面临的接下来的一连串迫害中,该法轮功学员的基本人权怎么可能有法律的保障呢?
我们就从明慧网上摘录一些相关案例,来看看警察是如何执法犯法的。
2018年12月18日上午,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安局多个警察非法闯入任素香的家,抢走打印机、电脑、现金等私人物品。当时任素香到邻居家,警察追到邻居家将她绑架。法庭上,质疑警察抄家没有搜查证、还不着警装,所长张志刚说:“警察证就是搜查证,回头再补个搜查证。”[1]
2019年3月26日早上7点半左右,四川古蔺县东新乡派出所的李波带领大村派出所警察刘苏(音) 剑、洪晨钟等4人到东新乡李家寨村五组法轮功学员李常林家。他们叫开门要搜查,李常林说:我儿子在广州打工,孙子们读书没人在家,我不开门。他们说:你不开,我们就破门搜查。李常林说:你们有搜查证吗?没有搜查证你们就在犯法。他们这样就强行破门而入,把李常林的儿子和孙子的卧室翻了个底朝天,没找到任何物品。李常林说:“你们是执法犯法, 私闯民宅非法搜查。”并在坝子头大声喊:“父老乡亲们,派出所李波带领大村派出所警察,他们没有搜查证,强行破门而入非法搜查公民李启伦的房屋,他们在违法犯罪!”警察就把李常林打倒在地,强行铐上手铐,抬去丢在警车上,又到楼下李常林住的房间搜查,非法抢走法轮功师父法像一个,各种法轮功书籍和刊物、播放器、光盘。李常林问他们:“你们为什么绑架我?”他们说:“因你门上贴有‘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还贴法轮功的对联,就要抓你。”[2]
70多岁的老太太张可辉在深圳市被绑架,67岁的老太太刘佩钦去派出所询问情况,被天安派出所的警察非法搜身,进而被非法控制。当天晚上7点多,10多个警察、便衣以及几名福田公安分国保大队的警察,来到刘佩钦女儿的住处,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要求刘的女儿开门并进行非法搜查。刘佩钦女儿没有开门,要求相关人员出示证件并拍照记录,警察拒绝提供证件,并用了20分钟去派出所开了一个所谓“搜查证”,上面没有嫌疑人、没有案由,只有搜查地点。刘佩钦女儿质疑该搜查证的合法性,拒绝配合。警察拿来撬棍,强行进入刘佩钦女儿的住处后,抢走刘佩钦女儿的手机,对其上手铐,当时几个辅警将刘女按倒在地,抓起刘女的头向地板上撞,致使刘女额头淤青。[3]
2018年6月上旬的一天,一个自称是警察的人,在路上,拦住了山东青岛田勇文11岁的长子,问他母亲是不是田勇文,家庭住址门牌号码等。6月7日中午,黄岛区(原胶南市)公安局灵山卫镇派出所警察敲开了田勇文的家门,谎称查户口,对房内各房间进行了查看,之后离去。当天晚上,住宅小区门卫敲门,田勇文开门后,涌进一帮警察,将田勇文绑架出屋。田勇文70多岁的父母亲和两个孩子,一个11岁,一个2岁,吓得不敢吱声,田勇文的丈夫大声喝问:“你们有没有搜查证?”“你们为什么抓人?”警察不予回答。两个警察把田勇文的丈夫按在客厅内,其余警察进各个房间搜查,扣押的什么物品,没有让田勇文的丈夫及家人验看。搜查完后,将田勇文的丈夫强行拉到灵山卫镇派出所,逼其在空白的搜查证和扣押清单上签名,并威胁说,如果不签名,就不让他回家,因家里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需要照顾,他被逼无奈签了名,才得以回家。但是,田勇文的丈夫至今也不知道扣押了哪些物品,田勇文保存的金戒指及美元也不见了。[4]
2017年11月22日11时左右,安徽省合肥市法轮功学员杭霞在一个81岁退休女教师家干活,干完活,手上有很多水,就到旁边瑶海公园走走,突然被一个穿黑衣服的人带到公园路边警车上,说有人“举报”她,车子就开到七里塘派出所。到了派出所,警察迅速搜走杭霞家里钥匙,非法到杭霞家抄家,没有搜查证、没有搜查清单,非法抄走几本《明慧周刊》。[5]
2019年1月27日上午9点多,吉林省榆树市法轮功学员韩晓真家闯进3个警察,进屋就说“你被举报了”,将手里的东西一晃,说“这是搜查证”。当时韩晓真不在家,家里只有她患脑血栓的丈夫,年龄又大,也没看清,问警察:你们是哪的?警察也不吱声,就乱翻,啥也没翻着,抢走两个花篮挂件,开车跑了。[6]
河北省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魏起山、于淑荣夫妻2018年6月12日早上7点多钟送奶回来,刚到他们家住的那栋楼边就被一群人围上来绑架,奶箱瓶子在三轮车上还没卸下来。长江道派出所、公安国保没有着装,没有出示警察证、警官证、没有身份证明,强行抢去家门钥匙,私自非法闯入民宅,没有搜查证,没有证人在场,没有家人在场,没有被绑架的当事人签字、家人签字,没给抢走物品的清单,而后罗列罪名而立案,涉嫌作假证、伪证。此次绑架给所有在奶站定奶的公民及魏起山、于淑荣夫妻家庭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十几万元之多,对许多订奶的善良民众,也造成了不应该出现的伤害及不良影响。[7]
2017年11月16日至17日,河北省昌黎县法院非法对4名法轮功学员左洪涛、刘长富、吴文章、李国爱与左洪涛的妻子崔秋荣(不炼功)5人非法开庭。律师、家属辩护要求法官播放警察绑架、非法抄家的录像。其中6名法轮功学员的住宅、租住房及佳禾中介,都被山海关国保伙同道南派出所等非法强行抢劫。家中及中介被土匪抢劫了一样犄角旮旯都被翻遍,满目狼藉一片,无法形容。当庭播放后,律师感慨地说,这就是所谓的“人民警察”。而所有参与绑架的警察都没有着装,都穿着便衣,在没有搜查证、没有出示警察证,没有证人在场、没有被绑架公民本人签字,与土匪、黑社会一样,非法强行闯入民宅,抢劫私人财物,在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找不到。[8]
2017年6月22日中午约12:00至下午2:30,法轮功学员左立新(男,68岁)家被抄。来人是云南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区派出所、盘龙区派出所的警察,共10人。“搜查证”是进家时现填写的。警察扭断卧室门把,掠走近百本法轮大法书、五台打印机、三台电脑、五个U盘、900多元真相币。[9]
2017年7月14日(周一)下午2点30分,江苏省苏州吴江松陵派出所来了4、5个警察,直接闯到法轮功学员蒋素根的家中,翻箱倒柜、非法搜查,从家中把一幅大型法像拿出来的时候,蒋素根老人说:这是我师父的照片,你们想干什么?蒋素根老人紧紧拉住师父的法像不放,这几个警察死死摁住蒋阿婆,其中一人掰开老太太的双手,抢走了法像。电脑、家庭人员通信录都不放过,也抢走,在家中抄家抄了将近2个小时。整个过程,他们没有搜查证,没有给清单,没有任何法律手续。这几个警察在蒋阿婆家中抢劫的法轮功物品抢完了,都装上车了;接下来要绑架老人,老太太不从,这几个警察就强行把蒋阿婆从苏州木渎的家中一直拖到外面的马路上,最后4个警察又强行把老人抬到警车上,直接绑架到吴江派松陵出所。[10]
北京市怀柔区法轮功学员梁淑凤,女,75岁左右,退休教师。2017年3月1日上午11点多钟,4名龙山派出所警察、1名南华居委会干部,闯入梁淑凤家,警察不报姓名、单位、没有搜查证、不知是哪个派出所的,进屋就说:有人举报你发资料,就抄家,抢走《转法轮 》等多本大法资料和真相资料,没留下任何手续,还说想什么时候抓你就抓你,扬长而去。[11]
2017年4月2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分局三林路派出所警察,去黄巧琴家非法抄家,连搜查证都没有,家属询问这是非法的,警察说我们领导说的,关于法轮功,不需要搜查证。[12]
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的法轮功学员郑景贤,因在国内微博网络上以“华夏正道”刊文揭露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于2015年2月3日晚在广州市海珠区的住处被瑞宝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晚11点,有人谎称“楼下漏水”,骗开了郑景贤出租屋的门,这伙人闯进屋开始非法搜查,他们不但没有搜查证,还将郑景贤打伤。随后将郑景贤非法关押到海珠区南洲看守所。2016年12月30日被广州市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半。[13]
2015年12月3日晚,家在广州番禺的刘清阳家突然闯进了20几个警察。他们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骗家属开门,以刘清阳上网为借口,扣上“勾结境外势力”的帽子,就强行把刘清阳带走了。审判过程中,律师指出,办案人员涉嫌非法闯入民宅和胁迫证人,并要求办案警察和受到胁迫的证人出庭质证。庭审过后,隔了几天,做贼心虚的法庭通知律师阅卷,这次,原来在卷宗中没有的搜查证,不但“有了”,而且还有“办案民警的签字”和当时已向刘清阳宣读的“注解”,还画蛇添足有了一份情况补充说明,说明搜查证是由公安系统登出。对当时警察非法闯入家中,刘清阳在法庭上已经明确就说过:“没有搜查证。”当时,家里有刘清阳的妻子、岳父和岳母,他们也对律师说:“没有出示搜查证,更没有宣读。”这是公安、检察官和法官,枉法勾结在一起,构陷刘清阳。[14]
2000年5月,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一共8、9人到武汉市水务集团人才中心绑架了刘清水,并到家里进行抄家。刘清水说没有搜查证凭什么抄家,这伙人就拿出一大叠空白搜查证,上面没有公章、没有家庭住址、没有姓名。说只要有局长的章子就行了。他们非法把家里翻个遍,真象文化大革命又来了,给老婆,孩子,及本人在精神上带来很大的伤害。 这次警察抄家的“理由”是青山区有两位法轮功学员到刘清水家来玩过。[15]
吉林省农安县开安镇法轮功学员在给农安县开安镇派出所所长邹振坤及全体警察的公开信中说,“2009年4月11日早5点左右,在你又将开安镇法轮功学员王明玉、吕世泽、温德芳、段树友从各自家中绑架。你们闯进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抄家、绑架,当时有的家属还在睡梦中,你们就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闯到学员家中。家属向你们要搜查证,朱柏庆拿出警察证。家属说:‘用你的工作证明到我家搜查不好使。’朱说:‘我们没有搜查证。就凭我们4、5个大小伙子还整不了你们!’然后又重叫进几个警察在屋里乱翻,抢走了MP3、大法书、大法光盘等私人用品。家属让你们列出从家中拿走物品的清单和签名,你们不出证明就强行将法轮功学员绑架。4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开安镇派出所,当天中午就被劫持到农安县拘留所……”[16]
河北省井陉县法轮功学员许海丽女士,于2008年被当地警察抄家,被迫背井离乡、流离失所。2008年4月的一天中午,许海丽正做午饭,突然闯进几个人,其中一戴墨镜、身穿便装的人,恶狠狠地威胁许海丽把北屋打开搜查。在没出示任何证据和证件的情况下就搜。当许海丽问其是否有搜查证时,此警察却叫:“没有搜查证也要把你搜个底朝天,不服你就去告。”于是,一顿土匪般地强抢,把打印机、刻录机、光盘等物品一抢而光,至今未归还。[17]
山东省济南律师法轮功学员刘如平在2009年7月2日被当地派出所绑架,刘如平的儿子去济南市长清区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交涉。问抄家时,有没有搜查证、有没有留下清单时,警察说有搜查证,抄家时,有两个刘如平单位的领导在场,清单也给那两位领导了。但当刘如平儿子问具体是哪两位领导,和提出要看派出所留底的清单时,警察却拒绝提供。其间警察张吉斌曾叫嚣:“我们就是违法了,又怎么样吧?”“我们就是违法了,你也没有救济途径。”后来张吉斌突然变了脸色,怕说的话被人录音,硬说刘如平儿子的包里有录音设备,要检查包,否则就不让出派出所的门。刘如平儿子没有办法,说:“如果没有东西,你要给我道歉。”他们强行搜查了刘如平儿子的手机和包,在没有发现录音设备之后才罢休。[18]
山东潍坊市乡镇企业局供销公司职工娄爱卿被警察带回家去抄家,娄爱卿阻止他们的非法行为,一警察打开窗子说:你从这里跳下去吧,就说你自杀。他又打开电源开关,对她说:你怎么不电死啊,你自己电死吧。娄爱卿未成年的女儿看到警察的蛮横样子,还有被抄的凌乱屋子,制止警察:你们不能这样做。没有搜查证,什么证件都没有,这不违法吗?谁知一警察说:“什么违法,政府给定的,对法轮功就这么做。”抄完家,一个警察扯着娄爱卿的辫子把她强拽走了。2000年12月24日,娄爱卿被迫害致死。[19]
2002年11月19日明慧网登载了家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的法轮功学员曲辉讲述的迫害经历,他被大连教养院狱警和狱医毒打致高位截瘫,其中提到警察抄家的经过。“今年6月25日下午,3个警察乘我妻子开门送客之机,用脚把门踹开,强闯进来抓人抄家。把家中的书籍、坐垫等一切涉及到炼功的物品全部抄走,并威胁要把小孩母子二人一块抓走。妻子当时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惊得不知所措,孩子也被从睡梦中惊醒,吓得哇哇直哭。第二天冷静下来,妻子领着孩子到桃源派出所要他们归还东西,说:‘你们没有身份证,没有搜查证,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就擅闯民宅,强行抄家,是违法行为。’可他们却蛮不讲理地说:‘我们是警务人员,执行上级命令,不需要法律手续,穿这身警服就行。’”曲辉在经历了13年痛苦的煎熬后,于2014年2月19日含冤离世。[20]
2009年5月13日早上,山东潍坊市6个警察,窜到潍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城街办三娘庙村法轮功学员王素芬家,砸门。王素芬的女儿(未修炼法轮功)跟他们讲理,警察扬言开门后要办死她,使她受到极大的恐吓,吓得她4岁的女儿哇哇直哭。王素芬在无奈下(家里男人没在家,她丈夫在外上班)开了门。警察进门后象土匪一样,所有房间都翻了个遍,一片狼藉。这时有村民来问警察有搜查证没有?警察说:查法轮功,不用搜查证。村民就跟他们讲理,警察说:“我可以一刀子捅死你,说你袭警。”[21]
2008年6月10日上午10点左右,河北省邯郸市和平路派出所一伙人突然闯入法轮功学员王新征家中,不问青红皂白进行抄家,家里五个房间翻了个遍,连房顶都不放过,最后抄走一本小册子、两个mp3,就凭这两样东西欲强行绑架王新征。警察强行把王新征和怀中两岁多的孩子按在地上,强制给王新征戴上手铐。两岁多的孩子被摔在地上吓得哇哇大哭,警察不管不问,把王新征硬拖到警车上。王新征的父亲王虚问见此暴行,进行制止,“你们凭什么抓人、抄家,这是执法犯法。”这时警察恼羞成怒,拿出空白的搜查证,临时填写,让王虚问签字,遭到王虚问拒绝后,4个警察把王虚问硬抬上警车。这时王虚问妻子发现警察撬开抽屉,把10000多元人民币抢走,王虚问妻上前要钱,说:“这是我个人多年积蓄,这钱你们不能拿”。两个警察向后扭住王虚问妻子的胳膊,说:“再动就把你铐上。”另一警察说“把她绑起来”。大街里围观的群众看到这一幕都非常气愤。都说,警察怎么随便抓人,连吃奶的孩子都不顾及,真是没有人性。后王新征被非法劳教1年半。[22]
2007年8月底,新疆伊犁地区农四师垦区警察和查布查尔县警察连同69团派出所警察,乘4辆车8个人公然践踏法律抢掠法轮功学员家宅,一法轮功学员在家中问他们要合法手续搜查证,警察回答对你们不需要搜查证,翻乱法轮功学员家之后,警察抢掠走这位法轮功学员的收音机、照相机、现金。警察走后,这位法轮功学员发现收音机、照相机、现金1200元没了。后来警察又把这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看守所,几个月花了上千元伙食费,每顿饭7元,不给钱就是每顿只给一个小馒头,一碗水。[23]
2017年4月19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法轮功学员黄巧琴等3人被浦东新区分局三林路派出所绑架,20日被抄家,现已知黄巧琴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20日警察去黄巧琴家非法抄家,连搜查证都没有,家属询问这是非法的,警察说我们领导说的,关于法轮功,不需要搜查证。[24]
2006年11月,山东安丘市公安、派出所的人到处骚扰法轮功学员。其借口给办身份证为名,要照像,大多数法轮功学员不配合。警察进屋就翻东西,法轮功学员严厉地制止他们,问有搜查证吗?警察说:对你们不用搜查证。法轮功学员说:你们这是知法犯法。警察说:就是叫你们过不好日子。[25]
上面列举的案例中,重点是说警察没有搜查证抄家。同样,警察把人绑架走时,很多时候也没有传唤证和拘留证。对待法轮功,不需要搜查证,不需要传唤证,这本身就是中共在迫害法轮功上漠视法律的体现,而法轮功学员遭受残酷迫害就是这种无法无天的结果。
2)绑架成为家常便饭
这种绑架不但发生在家里,也发生在工作单位,甚至大马路上。明慧网上曝光出来的绑架案例数不胜数。一到所谓的敏感日,警察、街道居委会骚扰法轮功学员都成为了惯例。发真相资料,控告迫害元凶,拥有法轮功书籍,都成了中共迫害的借口。警察还喜欢把抓捕善良人的非法行动上升到“大案要案”的高度。这种“大案要案”既没有生命危险,还可以耍横抖威风,还可以用所谓的“破案”邀功请赏。
四川南充市铁路工人刘华祥有6次被绑架的经历。第六次被绑架是2011年8月2日,由南充市顺庆区北城街道办社区谢蝉乙、南充市顺庆区北城街道综治办何雄昭、区公安、北城派出所等,共5、6人,不说任何理由把刘华祥从家里绑架到南充市西山洗脑班。进去就是一顿拳打脚踢。[26]
2019年3月15日,辽宁省凌海市法轮功学员董丽,早晨在锦州火车站检票口经过安检后,去候车室途中,一警察过来让她把背包打开检查,她打开包,警察看后,没说什么离开。董丽去候车室等车,一会儿警察过来说:“你包里有U盘,打开看看。”董打开包时将U盘攥在手里,警察强行把U盘抢去,经查看后说U盘里有法轮功真相等文件,几个警察强行将董绑架到站前派出所进行非法审讯,无果,并去董丽家非法抄家,抄去几个挂坠。下午4点多钟将董丽押送到锦州拘留所被非法拘留5天。[28]
四川省成都市职业画家易文君女士到北京上访曾被非法判3年,后因讲真相遭多次绑架。2017年10月17日(中共开十九大的前一天),易文君与丈夫再次被绑架,被非法羁押37天才回家。她在明慧网上讲述了这次被绑架的遭遇。[29]
“2017年10月17日上午大约10点左右,我正在画画,丈夫因身体不适,正躺在床上休息。听见敲门声,我问是谁?外面答是警察,我问他们是哪个派出所的,答是草堂派出所的,我问他们有什么事?他们声称是‘人口普查’。我问他们依据是哪条哪款?如果没有请勿骚扰,没时间奉陪。他们问我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我说:是租的是买的你们能解决什么问题?他们说必须开门配合调查,否则强行开锁进门……我丈夫听见我们争执,只好起床问他们到底什么事,然后把身份证报给了他们,他们问我丈夫刚才那女的是谁?我丈夫回答他们:是我妻子。然后他们让我把身份证报给他们。我打开门把身份证递给了他们,看见门口站着两个警察。一个是曾参与绑架并多次骚扰迫害我的警察,叫郑晓洪……两警察坚持要进屋看看,我把他们让进客厅坐下。郑晓洪一进屋就在客厅里乱翻乱找……我丈夫说:‘你又没有搜查证,在这里乱翻乱找的干啥呢?’郑晓洪立刻拿起手机拨打电话。只一会功夫,我家便来了很多警察,门里门外,站的站,坐的坐,一拨一拨地进进出出,至少有十几二十个。这些平时只懂得欺压良善、贪生怕死的警察不敢去破真正的大案要案,反而把修炼法轮功遵循真、善、忍做好人、遵纪守法的人当破获‘大案要案’来对待!中午大约是12点30分左右,草堂派出所刑侦警察宋林才拿着所谓的‘搜查证’和摄像机等强行所谓‘搜查’拍照、全程录像……大约下午3点左右,他们把我和丈夫绑架到了草堂派出所,宋林暴力从我手上抢走了我的一串钥匙,然后他们才背着我们肆无忌惮地在我家逐屋进行非法抄家,抢走很多私人物品。”
大面积集体绑架事件也是常常发生。
辽宁省大连市政法委和国保大队及中山区公安分局,采用监听、监视、跟踪等特务手段,于2018年11月12日绑架了20多位法轮功学员。其中已确定有8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批捕,面临非法庭审。[30]
2017年12月28日,天津市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察伙同各区级公安分局和下属派出所在全市绑架了37名法轮功学员,还有5人被骚扰恐吓。几乎均被抄家。至少14人被非法批捕,8人被非法庭审,3人已被冤判入狱,最高刑期达10年。[31]
2015年7月7日,以有人起诉江泽民为由,甘肃庆阳市原政法委书记扬言这是公安部督办的大案要案,抽调全市警力,在七县一区展开非法大搜捕,5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抄家,抢劫电脑40多台,打印机、刻录机等设备多台。当天20多名学员被非法关进各县拘留所、看守所迫害。[32]
3)“敲门行动”继续骚扰
2017年初中共发起了针对法轮功等信仰团体的入户调查专项运动,称为“敲门行动”,随后明慧网上就报道了很多有关“敲门行动”对法轮功学员的骚扰,最早的是2017年4月9日的一篇报道,辽宁抚顺地区4区3县出现派出所警察伙同街道社区人员去法轮功学员家敲门,“这些人(警察)拿着一些纸张,让法轮功学员填写,按手印,还强行照像、录像,有的警察找不到法轮功学员,就千方百计的找到其家属、亲戚,进行骚扰,恐吓。”[33]
辽宁省鞍山市下辖的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在2017年2月27日发表的“敲门行动”工作方案中,要求警察必须携带记录设备,截取5张图片,将掌握的资料信息及时补充、更新录入“数据库”,并明确要求物色秘密力量,要将“敲门行动”与“4.25”、“5.13”、“7.22”等法轮功敏感日期的防控,以及中共的重大活动安保紧密结合。[34]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2017年4月5日转发了一份省610办公室2017年的工作要点,里面也提到了“敲门行动”,要求省辖市、县(市、区)的“610办公室”与公安机关要在6月底前实现“数据库”共享,实现“一本账”。要求始终对法轮功等信仰团体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防“法律维权”。同时,文件还提出“织严织密社会面防空网”,搞综治网格化管理,运用“雪亮工程”(视频监控联网应用),把“数据库”中的重点人员纳入公安大情报数据平台,搞信息化防控。还要加强网军建设,要求挤压法轮功网上生存空间。[35]
所谓的“敲门行动”就是各地公安局、派出所警察来大面积地骚扰法轮功学员。2018年5月、8月、9月,在“敲门行动”与“回头看”中,河北廊坊市北旺乡派出所杨随军带领派出所警察与村治保人员多次骚扰法轮功学员。他们开着警车,身着警服,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家,询问“还炼不炼了?”他们还偷偷采集(照相,录音)法轮功学员个人信息。当有的学员家属阻止他们骚扰并要求他们出示证件与相关文件时,他们没有依法出示任何证件与文件。[36]
2018年12月27日,一共有3个警察,估计年龄在25岁到32岁之间,两个女警,一个男警,其中一个女警穿着警察制服,私自来到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叩官镇闫家庄村法轮功学员马瑞梅家,搞“敲门行动”,打着要为法轮功学员“除名”的幌子,非法要求她在放弃对法轮功信仰的材料上签字,并威胁说,如不配合,要针对她办洗脑班对其转化。在整个过程中,那个穿制服的女警在不停地拍照和录像,另外一个女警在不停地进行所谓的记录,而男警则询问,时而表现出他自己的伪善。[37]
2018年初,中共政法委、610、公安部假借“扫黑除恶”之名,指令各省市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全国范围大肆绑架、非法抄家,将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称作“扫黑除恶”主要任务之一。2018年1至10月份中共绑架法轮功学员3944名,骚扰3783名。[38]
2.洗脑班是无法无天的黑监狱
你在大街上走着,突然一个面包车停在你面前,把车门一开,把你拉进去,你家人都不知道你到哪儿去了,你甚至都不知道你到哪儿去了……你被绑架到所谓的“法制学习班”。这个学习班犹如鬼魅,说它是政府部门,它又没编制,在政府网站上基本查不到关于它的任何信息,包括组织结构、组织章程、办事流程;是机构,又无明确说它的对口主管;说它不是监狱,却有时比监狱还残忍地折磨人,限制人;说它是学校,它不搞学习,专门整人,在教育机构也查不到它的存在;它打着“法制”的旗号,却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或公开的政府文件确认其性质、地位。相反,这个“学习班”专干非法的勾当。它算什么呢?它是中共迫害法轮功产生的一个怪胎,我们称为洗脑班。为什么称为洗脑班呢,因为它重点不在于剥夺你的自由,重点的是通过剥夺你自由、限制你自由,用这种方式强迫你改变你大脑的认识,改变你的信仰,改变你的思想。
中共迫害一个群体,少不了两手。一是软的一手:宣传抹黑,煽动人们的仇恨,不惜一切手段营造一个对这个群体非常抵触和仇视的社会环境,同时利用就业、升学、升迁、住房、养老金,以及株连家人、同事和领导来挤压这个群体每个人的生存空间;二是硬的一手:暴力镇压,非法抓捕关押和酷刑折磨,从肉体上进行摧毁。历史上中共要打到谁,3天就搞定。可是,对于一个有信仰的群体,中共的常规手段失灵了。中共对法轮功信仰民众的迫害,不但这两手的力度和规模都更加邪恶,而且还多了一手:那就是前面我们说到的所谓“学习班”,也就是“洗脑班”。中共自己的术语,叫“转化”,就是要把人的信仰从脑子里,从心底里刨除去,从信仰“真善忍”变成不再信仰“真善忍”。
截止2019年7月10日,根据明慧网的不完全统计,18838人遭受洗脑班的迫害,省市和年份分布图如下。被强制洗脑人数最多分别是河北省、山东省、四川省、湖北省、辽宁省、吉林省等;被强制洗脑人数最多的年份分别是2004年、2011年、2001年。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豹澥镇70多岁的刘柱珍自述了她在洗脑班的经历:2012年5月19日,在武昌检察院附近我被绑架,被强行送到洗脑班。洗脑班的负责人要我骂法轮功。我说:“法轮功师父教我不骂人不打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我不骂。”里面的人偷偷告诉我,如果不听他们的话,他们就会在我的饭里下毒,吃了人就恍惚,神志不清,别人说什么就学什么。办洗脑班的人就说,这个人学法轮功得神经病了。有很多被关在这里的法轮功学员因为不放弃信仰,都被他们下毒害成这样了。办洗脑班的人,天天逼我骂法轮功,骂大法师父,并说我不骂就永远把我关在这个小屋里,还让我的子女统统都失去工作。洗脑班的人,不让我说别的话,一开口就必须骂人,他们说骂得不恶毒、不下流就不放我出去。45天后,我被洗脑班的人逼晕了头,思想扭曲了,开口就骂人,看见谁都骂,天天骂。他们却说我学得好,不学“真善忍”了。说我骂人骂得好,洗脑成功,可以回家了,并打电话给豹澥派出所,说我转化好了,让他们送我回家。[39]
河北石家庄市法轮功学员郄丽莉讲述了她在洗脑班的遭遇。当年24岁的她是2002年被绑架到洗脑班的。洗脑班对外叫“河北省会法制教育培训中心”,其实这里就是经过装修的石家庄劳教所三大队。“该洗脑中心四处绑架大法学员,还有高额的费用,都是胁迫单位或家人掏的,仅3个月就6000~20000元。被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一到,马上被关进小教室,单独隔离,不让睡觉,每天24小时不停灌输诬蔑大法、诋毁明慧网的言论。他们不准法轮功学员睡觉,说是‘熬鹰’。”“我被连续12个日夜不准睡觉。期间他们两次强行按住我,捏住鼻子,灌40度白酒;两次灌水:把头按在椅背上,揪头发捏鼻子,灌完后脖子疼得不能动;用军用绑带把我绑在椅子上,拿毛巾勒住眼睛,拿师父照片往身上塞、拽着手写‘四书’;他们还把人绑起来,在我旁边抽烟,再把烟喷到脸上;拿清凉油或风油精往眼睛里抹,把鼻子耳朵揪得又红又肿,拿毛巾把眼睛勒肿了老高,几乎睁不开;拽着耳朵打她,胳膊被掐得一片青紫,一次竟连续折磨了4个小时。”“母亲目睹这里血腥的一幕幕,又亲眼看到了他们给我灌水的残忍场面,又急又怕,吓得精神恍惚。越来越升级的残害导致我身体浮肿,母亲最后竟吓得昏了过去。母亲晕倒后,我很难过。我不想让她再承受这变相的摧残。后来母亲哭着跪下来求我,(帮教)这时突然冲进来拍照,威胁我说要拿这个镜头给法轮功栽赃。”[40]
1)中共为什么要搞转化呢?
中共是无神论,一直打击、甚至要消灭宗教信仰。对其他有组织形式的宗教,中共用统战的方法,从内部瓦解这些宗教。而对法轮功而言,没有教堂,没有从上到下的层级和组织形式,就算有辅导站,站长不过是个招呼周围的学员集体炼功学法的自愿者,“大道无形”。越无形,中共越害怕,连统战都派不上用场。
1999年迫害开始的时候,江泽民就下令要“三个月铲除法轮功”,如何铲除?就是转化,要保证不炼法轮功,要写“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揭批书和交代材料”,前三个就是“三书”,前四个就是“四书”,五个都算上就是“五书”。在明慧网上揭露出来的迫害中,“三书”、“四书”、“五书”就是洗脑班的量化标准。
“转化”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终极目的,所以“转化”贯穿于迫害的各个环节。可以这样来描述一下迫害流程:从单位办公室里把人绑架到洗脑班是为了转化,洗脑班转化不了就关押到劳教所,到了劳教所仍然要搞洗脑转化,还转化不了就判刑,到了监狱还是离不开要洗脑转化,刑满释放了,没有转化的就直接送到洗脑班。这是一个循环的过程。不转化就不罢休。
发动迫害的江泽民集团为了铲除法轮功,就需要让这部迫害机器转动起来,动力是什么呢?就是金钱和权力。用“转化率”作为奖励指标,把这场以洗脑转化为目的的邪恶迫害驱动起来了。
有信仰的人,并不容易放弃。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还要往哪里转化呢?但是,如果拒绝洗脑转化,中共就用精神折磨、暴力酷刑和药物毒害来强制转化,从而在迫害的各个环节普遍滥用酷刑,导致大面积的迫害致残、致疯、致死甚至活摘器官。
在明慧网上,有很多“严正声明”,就是违心地写了三书五书的法轮功学员,声明在洗脑班、劳教所和监狱所写的那些东西作废,重新走入修炼。多少学员经历了严酷的洗脑班,严酷的劳教所,严酷的监狱,甚至几进几出,这么坚强坚定的学员,他们在人体的精神和肉体能承受的极限下,最后不得不违心地写下了三书五书。这是一群有着超越普通人的承受能力的修炼人,虽然作为修炼人,屈服于中共的洗脑而给自己的修炼留下了污点,但是我们从这些声明中,更是看到了中共在洗脑转化中的极限邪恶,把精神折磨和肉体折磨都推到了人体能够承受的极限,超越极限,恰恰是中共的邪恶没有底线,没有极限的血淋淋的写照。
明慧网上一篇《劳教所女警成为法轮功学员的故事》中,司法女警崔会芳目睹学员被迫害,让她痛苦万分,在了解了真相后也走入了法轮功修炼。文章写道,“这样对大法弟子的打压步步升级,形势越加严峻,对坚定的大法弟子迫害手段更加残忍,逼迫转化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等‘五书’,写思想汇报要求彻底从思想上与法轮功决裂。犹大们协助狱警们出谋献策,大法弟子要由劳教人员包夹看管,犯人被利用的非常顺手,强迫大法弟子坐小凳、看电视、不许说话、不许闭眼、不许随便上厕所,必须穿队服、必须干活、必须喊口号,叫喊声打骂声被打的惨叫声不断,为了掩盖这些犯罪行为,大声放着广播……在这样的形势下,所有狱警们的思想压力也很大,弦绷的紧紧的,开会传达上面的精神,要求转化率,任务完不成时遭到领导的批评。他们把这种不满、怨恨全部强加到大法弟子身上,有的不遗余力死心塌地的被利用,相应的换来的是劳模、先进、提干、升级。这些人大都是文化水平不高、粗暴,能打能骂爱表白的人。”[41]
这场有江泽民团伙与中共相互利用发动起来的残酷迫害,表面看是在所谓的洗脑转化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其实更是利用每个人在这场迫害中的推波助澜,助纣为虐和所作所为,来转化所有的民众,就是要把人人都变成没有道德底线的行尸走肉,从而毁掉人类。
2)洗脑班的谎言欺骗
中共对法轮功的所谓转化斗争,本质上就是用无神论来批判有神论,用所谓的科学来打倒所谓的迷信。无神论就是中共的科学,有神信仰就是中共的迷信。被中共统战和控制的所谓宗教团体不过是中共利用的旗子,也被动员起来攻击法轮功。中共炮制了一大堆所谓的“转化教材”,有司法部编的,也有劳教所和监狱自己组织人员编的。这套欺骗洗脑诡辩术,集合了那些研究心理学、宗教学、共产党思想政治等理论的御用文字打手,以及邪悟者、警察、特务等,在610的唆使下,共同精心编造,并在迫害的实施过程中不断改造翻新。全国各洗脑班、劳教所也经常互相“交流经验”,相互“借鉴”迫害欺骗手段,形成了一套“成熟”的洗脑骗术。中共610还在各地组织的所谓“反邪教协会”(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给外界一种民间组织的假相,这个协会其实就是中共内部编制,有专项拨款,通常挂靠在地方科协。它网罗了那些失去良知的科痞、文痞及中共属下冒宗教之名的宗教痞,专门从事诬蔑法轮功的所谓理论工作,给监狱、劳教所做“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教材,在社区、学校、乡村、企事业举办讲座、展览,制作诽谤视频、宣传画报等等。
中共的洗脑教材里面包括中共喉舌早期的那些杀人、自杀、自焚的无中生有的抹黑宣传。这些内容可以蒙蔽不了解法轮功的普通民众,对法轮功学员而言作用并不大。所以“转化教材”里还有很大一部份内容就是对法轮功书籍的断章取义,从法理上来混淆是非,颠倒黑白,胡乱邪悟。还时不时从社会上请来各类专家做各种心理、文化、气功、宗教等讲座,因为这些人披上了所谓学术专家的外衣,更具迷惑性,打着“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的幌子来协助中共进行洗脑转化,其实就是用无神论来打击所有的有神信仰。
宗教心理学是中共用来洗脑的一个重点。据原首都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孙延军透露,中共投入大量资金资助针对民间宗教团体的心理研究,采用所谓学术的手段来诋毁,动摇法轮功学员及其他宗教人士。“据最保守的统计,从1999年至今(指2009年),全国科研立项达10余万项。其中,心理学立项达2千余项。”孙延军指出,中共利用宗教心理学来实施迫害,是“一种比酷刑更残忍、更隐秘、更精致、影响更广泛、更深刻、更持久的迫害镇压手段。”[42]2008年孙延军以访问学者身份被中共派到美国从事宗教心理学研究,为中共镇压民间宗教团体提供心理学依据,他在海外了解到真相之后告别了中共。
我们从明慧网上看到,劳教所把老鼠放在该学员衣服里乱跑,把蛇水淋淋地往身上提,把脚塞入蛇笼里,身上放蜘蛛,蝎子放到肚脐还威胁放到裤裆里等,都是中共心理学在转化上的实际应用,你怕啥就给你整啥,逼迫你屈服,逼你转化。[43]
北京团河劳教所有些近些年招募的心理学大学毕业生,进所后从事所谓心理学教育,这些人本身确实也是恶党的受害者,他们被欺骗着试图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否定佛法,用所谓的心理科学包装邪恶的转化迫害,从理论上打击真、善、忍,并冠之以心理纠偏的好听名词,使得洗脑越来越精致化。在整个劳教期间,伴随着的就是对普世真理的诽谤与践踏和强迫你对这种犯罪行为的彻底认同,如果你有一丁点儿的异见,你就是他们仇恨和不遗余力倾巢打击的对象。[44]
洗脑转化贯穿迫害的各个环节,这里我们指的洗脑班是司法系统之外的那种洗脑班。这样的洗脑班有临时的,也有长期的。很多洗脑班已经运作十几年了,成为了一个固定的职业。这也是中共迫害法轮功职业化的一个表现。在洗脑班工作的通常有三类人,警察,帮教和陪教。警察会从其他地方抽调过来;帮教就是那些已经被“转化”了的人,利用他们来帮助中共继续转化别人;陪教(也叫包夹)就是单位派来的或者从社会上雇来的闲杂人员。
洗脑班的运作离不开钱,这场迫害就是靠钱和权来驱动的。据明慧网上有关湖北武汉板桥洗脑班的介绍,其财政经费主要来自两方面:中共拨款和勒索“洗脑费”。中共拨款据说每年有300万。“洗脑费”为每位法轮功学员2万元,“一轮”约40多天,平均每天约500元,对于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被继续无限期非法拘禁,超期费用照收不误。费用多从被绑架学员所在单位、所在村委会、所在居委会,甚至学员家人处勒索而来,由610出面,以“政治任务”的名义,胁迫这些单位和人员出钱参与迫害。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要出两份钱,一个是每期2万的所谓洗脑费,一份是雇佣来监视学员的两个陪教的“工资”,每天每人80元,最后按天结算。洗脑班共有大约18-20个房间用来非法拘禁法轮功学员,“一轮”就获非法收入40万,一年有大约300万。每“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又有额外的“奖金”。[45]
在洗脑班的运作中,610是幕后总黑手,而警察就是在前面运作的总操盘手。他们以洗脑为职业,用无神论的大棒去攻击和羞辱有信仰的人,并用酷刑去强制转化。在具体运作中,警察们还豢养了两类帮凶,一是帮教,一是陪教。
大多数“帮教”就是曾经学过法轮功的人,但被中共洗脑转化,按老百姓的通俗说法就是叛徒,背叛师门、欺师灭祖之人,法轮功学员叫他们“犹大”,是邪悟者。这些人早已不相信神佛,也没有了做人的起码道德良知,他们根本就是为完成警察们交给的任务而无所不用其极。在明慧网上揭露出来的案例中,很多犹大表现得相当邪恶。因为他们过去炼过功,如今在压力下被转化了,他们就格外想要别人也被转化而证明自己的转化是正确的。所谓转化,就是从信仰“真善忍”转化成不信“真善忍”了。警察就利用他们的这个特点来激发这群犹大人性中恶的一面,把他们变成洗脑班里的重要工具。犹大们如果用伪善打动不了法轮功学员、邪说迷惑不了学员,他们就会换上狰狞的面目,而且还会用一套邪说来为他们的任何非人的可怕恶行找到理由。石家庄市民心河办公室职工赵聚勇被中共洗脑后死心塌地为其卖命,到2001年底在河北省洗脑中心成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打手,对法轮功学员极尽折磨、侮辱之能事:往眼珠上抹红花油,使劲地捏鼻子叫“挤瞌睡虫”;还有拧耳朵,跺脚趾,不让去厕所,全是一些不露痕迹却令人极其痛苦的法子。[46]云梦县伍洛镇新发小学语文教师丁星樵,在洗脑班被转化后,搞出来一套转化的歪理邪说,一直被安排在所谓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做专职“洗脑工具”,云梦县学校仍然给他发工资,洗脑班为他发奖金和补助。[47]
包夹是干什么呢?据明慧网上报道的四川二娥湖洗脑班,1、包夹24小时监视,从早到晚逼迫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看污蔑法轮功的视频,故意放大音量,包夹不断恶语喝骂。2、强迫学员每天看了这些谎言视频、邪说之后,必须每天完成以下内容的“学习汇报、心得”等所谓作业:复述这些视频、邪说主要内容,强迫学员承认那些诽谤诬陷是正确的,强迫他们污蔑践踏自己的信仰,强迫他们承认捍卫自己信仰的行为是违法、反党、危害社会……每天写,不写就被洗脑班人员和包夹骂、罚、不许睡觉等等。[48]
在洗脑班里,不按照要求写或不愿写什么“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等,每天从早到晚的恐吓、辱骂、威胁就会不绝于耳:“不写判重刑”、“取消养老保险、退休金”、“罚款”、“不许孩子上大学”、“不许孙子去当兵”等等。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各种酷刑变着花样地施加在法轮功学员身上。
3)洗脑班是精神和肉体的双重酷刑
洗脑转化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真善忍”信仰是中共迫害的目的,贯穿于迫害的各个环节。当谎言灌输达不到目的时,暴力酷刑就赤裸裸地登场了。本报告有专门章节讲述劳教所和监狱的酷刑迫害,这里我们主要就洗脑班里最常发生的一些手段做一说明。
(1)熬鹰
熬鹰是训练猎鹰的一种方法,就是不让鹰睡觉。在洗脑班,用电视噪音来折磨人,整日整夜被强迫看栽赃诬陷法轮功的录像,连续长时间强制不让睡觉,也就是所谓熬鹰。黑白昼夜不让睡觉、不准平躺,不准合眼,拽耳朵、挠鼻子,拨眼睛、拽头发,拖拉拽法轮功学员,不放弃信仰就不让睡觉。长时间不让睡觉,让人处于极度崩溃、神志不清、生不如死的状态。这种不让睡觉的折磨被中共所谓的专家总结为最有效的洗脑转化手段。有的法轮功学员强制“熬大鹰”不让睡觉长达13天之久,极度痛苦,而且是在这种与外界完全隔绝,完全封闭的环境里,给人的心理和意识上极易造成错觉。
(2)车轮战
“车轮战”是2人或2人以上针对一个人的围攻式迫害。通常是24小时不许睡觉,连轴转,可以连续转几个昼夜、或连续几十个昼夜。人员通常都是分成两个或三个组,多人交替围攻洗脑、酷刑折磨。还会分成伪善面目出现的所谓“春风化雨组”和组织专施酷刑的“流氓暴力组”,人员组成有警务人员、吸毒犯、妓女、诈骗犯等。他们昼夜不间断地对法轮功学员灌输诽谤捏造的谎言和施以酷刑,以达到让他们写“转化书”的目的。
(3)罚站
最常用的暴力手段是罚站。听起来,“罚站”并不能使人联想到“暴力手段”或酷刑,但如果长达数十天的罚站,同时伴随着侮辱、谩骂、威胁、劝诱,然后再加上长时间抱重物罚站,不让上厕所、不让吃饭、不让喝水、不让睡觉、殴打、灌食、下药、电棍电等,且整个过程处于一种完全与外界隔绝的,精心营造出一种恐怖邪恶气氛的环境中,那就不是象听起来那么简单了。这样的隐性酷刑,乍一听虽然好象并不是那么酷烈,但对人身心的伤害却非常可怕。
湖北省板桥洗脑班在对武汉法轮功学员张伟杰的迫害中,警察们用拳头打张的头,不让吃饭,不让睡觉,每天24小时强迫站立。警察胡高伟声称对张的折磨和迫害是洗脑班的“研究课题”:强迫站着不让睡觉,不让吃饭,灌食折磨,看人意志力能坚持多久。在这样的折磨下,张的食道开始化脓,腿肿的很粗,脚肿的象大馒头。狱医还假惺惺地劝说,这样坚持下去,最后的结果就是身体器官衰竭,身体垮了,只有“转化”才是出路。张伟杰在揭露迫害的自述文章中还提到,洗脑班的一个队长透露省法治教育所里有一套完备的整人手段,他们决定要对他采用这个手段,并画出流程:罚站;打;绝食(实际是不让人吃饭);灌食;不让睡觉;吊铐;打毒针(下药);电棍电。[49]
(4)灌食
通常说的灌食是针对长时间绝食的人,灌食就是把管子从口腔插到胃里,往里灌东西。这是一种很痛苦的事情。洗脑班就是知道灌食是折磨人的好办法,而且还打着是在救助人的名义,所以,就先故意不给人饭吃,人为制造假的绝食,然后就来实施灌食。
(5)从注射毒针到暗中下毒
中共在其下发的《反×教内部参考资料》有关“转化的实施方法” 中,毫不掩饰地宣称,为了转化法轮功学员:“必要时可用药物介入,采用医药方式和临床实验方针达到科学转化之目的”(见《转化法轮功的实施方法》第六、七期),视法轮功学员的生命如草芥。
从用破坏中枢神经和内脏器官药物将法轮功学员致疯、致死,到后来偷偷在饮食里下毒, 令其被放出后数天、数月甚至数年后慢慢毒性发作去世,以逃避杀人责任,中共的下毒手段越来越精细、隐蔽。
一名“陪教”人员曾揭露洗脑班内幕。法轮功学员一进来,吃了食堂的饭后,都会有头晕、心慌、胸闷、血压高等症状,而且双腿肿得发亮,一按一个坑,严重的都得扶着墙走路,警察还会说:“看看练的什么功,这么多的病。”学员都知道饭里有毒,但不吃就得饿着,只好硬着头皮吃。法轮功学员一“转化”,腿就不肿了,“转化”后,就不再往饭里下毒了,法轮功学员就可以自己去食堂吃饭了。[50]
2011年3月,湖北省仙桃法轮功学员王玉洁,在板桥洗脑班被恶人在右肩上打了一针不明药物。然后利用一伙邪悟者用谎言欺骗,灌输一些歪理邪说,强制王玉洁洗脑,达到从精神上虐杀的目的。警察刘成恐吓并强迫王玉洁写所谓的“决裂书”。这时,王玉洁开始身体不舒服,但恶人们并不罢休,继续强迫她写所谓的““转化”作业”,她的腿已经不能正常走路,伴随剧烈疼痛,恶人毫不理会,继续把她关在里面洗脑两个月,造成她身心遭到极大的摧残。回家后不长时间,毒针的后果开始显现,王玉洁出现了口吐白沫,剧烈呕吐,什么都不能吃,连喝水都吐;前额剧痛、全身都象散了架一样剧烈疼痛,疼得她哭了又忍,忍了又哭,眼疼瞎了,什么也看不见,耳朵也渐渐听不到东西,手卷曲,到医院打针也不好使。就这样遭受了4个月的痛苦折磨后,2011年9月3日上午,王玉洁含冤离世,年仅24岁。[51]
(6)恶意扭曲的“亲情”
在洗脑班,利用家人、亲情对法轮功学员施压、诱骗,也是常用的一种手段。中共通过巨额罚款、开除工作等方式,使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承受压力。办洗脑班的人指使家属下跪或以离婚为要挟, 并且利用亲情进行造势,造成法轮功学员“不近人情”的假相,故意制造亲人间的矛盾、不理解,利用亲情逼迫法轮功学员。
他们不断导演着:儿女痛哭、母亲跪求、丈夫离婚、断绝经济来源、开除公职……如果达不到目的,就撕下伪善的面具,露出其本来面目, 剥夺亲人的探视权,不许存钱、送衣服物品,有的甚至长达数年。
江西省九江的吴腾鹏自2011年被劫持到豫章监狱后,其仅有的一次家属探望是通过找监狱长才实现的。后来家属几次往返数百公里,辛辛苦苦赶到监狱,都没见到人。监狱负责人公然说:“如果不转化, 就不许家人接见。”并恐吓威胁吴腾鹏的家属。[52]
(7)其它变态的迫害手段
为了彻底羞辱、异化和奴化妥协的人的思想,洗脑班还有其它一些变态的迫害手段。比如,逼迫他们唱“红歌”,为中共歌功颂德。逼迫他们痛哭流涕地自责与悔过,承认自己犯下了十恶不赦的“罪行”,所受到的迫害对待都是“罪有应得”;将中共的一切迫害歪曲为所谓“挽救”,逼迫他们“感恩戴德”。强迫他们练其它气功的动作。在这个过程中,只要他们不按他们的要求做,马上各种威胁、侮辱等手段,就又使出来了。
在妥协的人出洗脑班以前,还会被要求写一篇长达5千字的,有指定提纲的“揭批文章”,和一篇指定内容的较短的“揭批文”,并被要求填写表格,说明家人亲戚是否也相信法轮功,是否已“转化”。
当妥协的人走完这一切“程序”以后,以为自己终于可以脱离这魔窟,但等来接自己离开的,却可能是警车,面对的却是看守所、劳教所等下一轮迫害,而没有了之前的正念和勇气,面对的下一轮迫害将足以把他们彻底击垮和毁掉。
这时,警察会利用妥协的人彻底绝望的心理,以所谓“从轻处罚”、或“取保候审”,或“恢复公职”等为交换条件,诱使一些邪悟的人回到洗脑班做“帮教”,为虎作伥。
妥协的人即使得以回到家中,却发现迫害还是如影随形,居委会、单位或村委会,都会不时上门骚扰,继续无礼要求他们写所谓“思想汇报”等,威胁他们不得与外界接触,不得将洗脑班的情况告诉外界。
(8)打不掉你的信仰就打掉你的性命
洗脑班不光是洗脑,也会直接虐杀生命。
张春香,生前是辽宁省大连市金州纺织厂纺织女工,被中共绑架到大连洗脑班迫害数月,逼她签字放弃修炼,没有达到目的。又向她丈夫及亲属施加压力,逼她签字,她坚定地拒绝,遭到丈夫及亲属众人毒打,血溅四处,昏死过去。从那以后下肢出现不明原因的水肿,2008年9月17日含冤离世,终年45岁。[53]
甘肃省兰州龚家湾洗脑班是西北地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监狱,曾迫害致死多名法轮功学员。钱世光,男,65岁,生前是中国石油勘探研究院退休高级工程师。2005年5月27日遭绑架,非法关押在龚家湾洗脑班迫害,遭受了3年多长期的折磨和迫害后,2008年9月8日,钱世光被迫害致死。钱世光老人被洗脑班非法关押期间,警察、包夹经常对他拳打脚踢,深秋初冬不给他被褥,不让穿厚衣服;恶徒马欣曾用拐杖打他,恶徒孙强曾将他一脚踹倒在床上,恶徒乔厚权等在厕所对他劈头盖脸的毒打;他的腰被打折,走路只能呈九十度;洗脑班头目祁瑞军曾指使警察将钱世光架到禁闭室长时间吊铐,放下来时,他被扔在阴湿的水泥地上,手已失去知觉。钱世光老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被折磨得伤痕累累,虚弱之极,监控钱世光的人多次反映他快不行了,洗脑班人员就说“好着呢”,根本不予理睬,2008年9月8日晚,监控人员看到钱世光已经十分危险,一夜4次找洗脑班头目反映情况,但该人只是来看看,说声“没事”就走了。9月9日凌晨5点50左右,钱世光被迫害致死,洗脑班用被子把尸体裹起来抬走,然后造谣说他脱肛而死。[54]
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这种肉体与精神的双重折磨摧残至精神失常。天津市静海区任东升因修炼法轮功被判刑5年,期满后转送到洗脑班继续迫害。当他被家人从洗脑班接回家后,已经处于一种疯癫状态,语无伦次,很少有清醒的时候。经常是披散着长发,不知洗漱, 还常用绳子把自己捆起来,或用刀挑着东西到处走。一听到有人提起警察,他就显得非常害怕, 自言自语地说他得赶快逃走,不然的话,警察不会放过他的。离家出走后,睡在路边地头,几天后又蓬头垢面地回来。偶尔在他清醒时曾说过:“我要不放弃信仰,他们会把我打死!”2018年9月12日任东升含冤离世。[55]
4)洗脑班知多少?
由于法轮功学员的信仰活动都是合理合法的,中共当局拿不出法律依据来对付法轮功学员,就私下设立洗脑班(黑监狱)非法拘禁关押他们,进行酷刑洗脑等违法犯罪活动。在中共政策的纵容下,从中央到地方,从京城到农村,各级党政机构、政法机关、军队、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劳教所、监狱、厂矿、企事业、学校、医院、居委等,几乎都随意设立洗脑班(黑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逼看诬陷法轮功的新闻、逼写保证书、酷刑加身、讹诈钱财、株连家人等。
那时,大大小小的洗脑班几乎遍布全国各地,成了中共犯罪的主要黑窝,在中共媒体喋喋不休的恶毒谎言中,在红色恐怖的肃杀氛围中,神州大地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洗脑班。
根据中共自己提供的数字,中国有681所监狱,310个劳教所。这些监狱和劳教所都是迫害法轮功的重要场所。那么,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黑监狱)有多少呢?
答案只能是数不清。中央、省市县和乡镇以及各个单位、学校、工厂、军警都有自己的或联合的洗脑班,有的大有的小,有的是临时的,有的是长期使用,一期又一期,把一批又一批的法轮功学员绑架进去。
20年来,法轮大法明慧网上收集的有关洗脑班的资料可以帮外界窥视一下中共洗脑班的规模。据明慧网《强制“转化”好人 中共洗脑班知多少》一文介绍,[56]基于1999年7月到2019年3月2日明慧网上的网页内容,在明慧网上搜索“洗脑班”,一共有6万5千篇。“洗脑班”在这些文章中一共出现了21万次之多。整理出来的有所在地信息的洗脑班名单多达3640个。中共迫害法轮功,越是残酷,掩盖得就越厉害。所以,我们外界能得到的信息也只是冰山一角。中共是以转化率作为指标,其洗脑班是遍布全国的。这些俗称“洗脑班”的地方,实为“黑监狱”。
文章说,出现频率最高的洗脑班包括四川省成都市的新津洗脑班、甘肃省兰州市的龚家湾洗脑班、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的青龙山(农场)洗脑班、辽宁省抚顺市的罗台山庄洗脑班、四川省资阳市的二娥湖洗脑班、贵州省贵阳市的烂泥沟洗脑班、湖北省武汉市的汤逊湖洗脑班(板桥洗脑班的前身)、湖北省武汉市的板桥洗脑班、湖北省武汉市的额头湾洗脑班、吉林省长春市的兴隆山洗脑班、湖北省武汉市的谌家矶洗脑班、湖北省武汉市的二道棚洗脑班、湖南省长沙市的捞刀河洗脑班、河北省的省会洗脑班等。这些高频率出现的洗脑班,属于那种长期性的臭名昭著的洗脑班。有的地区利用这种大型的洗脑班轮换着把法轮功学员绑架去,而有的地区是开办大量的小的临时性的洗脑班。不管何种形式,都是中共政法委、610办公室操纵来迫害信仰的工具。
文章整理出来的按洗脑班数量排名的省份,前几名有河北省、山东省、湖北省、四川省、吉林省、辽宁省、重庆市、黑龙江省、广东省等,从分布上,基本上东西南北都有了,洗脑班的数量与迫害的力度和强度密切相关,这也反映出迫害是遍布全国的。
5)“法制教育中心”的背后黑手
中共不讲法律,但是传统的劳教所和监狱名义上还是司法体系之内的场所。为了更大范围、更加随便地迫害法轮功,洗脑班这样的黑监狱就应劫而生了。这些黑监狱,公开挂牌的名称类型包括:法制培训中心、度假村、敬老院、卫生院、戒毒所、书画院、山庄、宾馆、饭店、基地等,还有些是说不清地方,叫不准名称的。从名称上也许会引发美食佳酿、休闲自在的联想,其实,20年来,一幕幕迫害信仰、剥夺公民自由、践踏基本人权、甚至酷刑虐杀的罪恶,常常就发生在这些地方。
自从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后,中国出现了一大堆名叫“法制教育中心”、“法制培训中心”、“法制教育所”、“法制教育基地”等等地方,人们很容易误认为这是个教育部门搞的什么社会办学机构。其实恰恰相反,这些挂牌“法制教育中心”的地方是非法私设的专门用来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暴力洗脑的黑监狱。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几乎都披上了所谓的“法制教育中心”这样的名称来迷惑外界。
这些用作洗脑班的“法制教育中心”的后台是谁呢?下面我们不妨曝光曝光几个这类所谓“法制教育中心”的幕后犯罪黑手。
四川资阳市的“法制教育中心”位于四川资阳市雁江区迎接镇二娥湖山庄,从表面看是一座度假山庄,因非法关押、折磨法轮功学员而恶名远扬,就是被外界称为的“二娥湖洗脑班”,律师们称其为四川最大的黑监狱。据明慧网资料库不完全统计,“二娥湖洗脑班”至少直接迫害致死3位法轮功学员:吴义华,男,48岁,个体医生;李华彬,男,70多岁,四川简阳市新合乡法轮功学员;赵玉霞,女,52岁,四川省资阳市四三一厂四分厂工人。
谁是资阳市“法制教育中心”的主管单位呢?在中国招标网(www.bidchance.com)上,有“二娥湖洗脑班”的一份扩建工程招标公告,其罗列的“招标业主”正是资阳市610办公室。[57]
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位于四川成都市新津县花桥镇蔡湾村,被称为“新津洗脑班”。新津洗脑班是明慧网上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洗脑班,是一个长期的洗脑班。它于2003年在原新津县收容所和戒毒所的基础上改造新建而成,连续不断地进行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关押,并频频发生残酷迫害和多起致死案例。被虐杀的法轮功学员包括原成都市安康医院护士长王明蓉、成勘院退休职工谢德清、市民李晓文、李显文、邓淑芬、刘生乐以及一位不知名的法轮功学员。“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的主管部门就是成都市610办公室。[58]
湖南长沙“法制教育培训中心”,被外界称为“捞刀河洗脑班”,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中岭村,原本是当地用作敬老院的地皮,2002年被湖南省610花巨资买下建立,专门用于对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举办所谓“滚动性”的全省洗脑班,即:如有法轮功学员从洗脑班出去,再绑架其他法轮功学员填充进来,循环操作。湖南永州市新田县法轮功学员蒋美兰被国保大队在2012年9月7日从家中劫持至“捞刀河洗脑班”强制洗脑迫害致生命垂危,10月1日被家人接回,送至医院抢救,第二天含冤离世。在“长沙市201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审公告(长事登[2013]1号)”里,该“法制培训中心”的主办单位是中共长沙市委610办公室。[59]
在明慧网上查询“法制教育中心”相关条目,有两千多条记录,记载着20年来这种披着“法制”外衣的“黑监狱”“洗脑班”对信仰“真善忍”的广大民众实施的非人迫害。
6)洗脑班的违法
洗脑班从绑架、关押和释放都无法从现行法律中找到任何的法律依据。
610办的“洗脑班”不是司法机关,竟然随意限制和剥夺学员的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并不择手段地进行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与摧残,已至少涉嫌构成《刑法》第251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和《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涉嫌构成《刑法》第238条的“非法拘禁罪”。
中国《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第37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中国《立法法》第8条、第9条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中国《行政处罚法》第9条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此外,《世界人权宣言》第18条规定:人人有思想、良心与宗教自由的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8条规定: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
在非法劳教、判刑前,当局一般先将法轮功学员劫持到洗脑班酷刑转化,讹诈钱财,逼迫妥协,达不到这个邪恶目的,就非法劳教或判刑加害。洗脑班成了中共运作迫害的中间站。
中共要求全国上下都搞洗脑班,而且常常打着“法制教育”的幌子来迷惑外界,其实就是一个无法无天的公然反法律的地方。
与法定的限制人身自由的监管场所,如拘留所等不同的是,不管是拘留所、看守所、监狱对限制人身自由有严格规定,必须由相应的执法人员执行,经过相应的司法程序,并且执行中必须出示承办人的有效证件,同时出具相应手续,时间上也有明确规定,并且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家属,而当事人和家属有聘请律师的法律救济机制和途径——这些都是法律上明确规定的,不管在实际操作中怎么样,但至少有这样的规定和形式。同时,在法定的监管场所,法律在剥夺人身自由的同时,也对一些基本权利如通讯权、和家人会见权,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和保障,即使刚刚被废除的劳教制度,还有一个所谓“报批”的程序,还有一个“复议”和“行政控告”的机制,但这个披着“法制教育”外衣的洗脑班,却连这一切哪怕是“作秀”的形式都没有。
由于没有法律的授权和规定,这个“法制教育中心”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没有任何规则可循,没有任何程序,不出示任何证件、不出具任何手续,也不给当事人或家属任何书面文书——家人和当事人本人没有任何知情权可言,法律救助机制则根本无从谈起。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长短则由“领导”随意决定,而被害人的所有权利——与亲人通信、见面……得不到任何保障。
3.劳教所、教养院随意关押法轮功学员
1)中共非法系统——勞教所
中共劳动教养制度始于1957年,废止于2013年,这种所谓“劳动、教育和培养”制度,简称“劳教”不是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行政罚,公安机关无须经法院进行审讯定罪,即可将人投入劳教所,实行最高期限为4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和洗脑等措施。2013年,劳动教养制度正式废止[61];同时,对正在被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62]。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劳动教养管理所等机构则陆续摘牌。
在迫害法轮功期间,因非法的劳教制度为中共提供了极大方便,所以劳教所成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手段之一。中共在全国各地大力兴建、扩建劳教所这个非法的专政工具,通过对法轮功学员肉体上的摧残和精神上的洗脑,达到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目的,名曰:“转化”。因为无需通过正式的司法程序,劳教所对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无限期非法关押和折磨的方式,以达到100%的转化率。[63]
根据法轮功明慧网2013年《中共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调查报告》[64]统计,在3653个被中共迫害致死案例中,共有714个致死案例在“最后一次致死迫害”中遭受过劳教所的关押迫害,其中546名法轮功学员被劳教所直接酷刑虐杀致死,共涉及全国127座劳教所。
吉林长春朝阳沟劳教所参与迫害数量最多排第一,辽宁沈阳马三家教养院排第二,黑龙江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排第三。事实上,这些被曝光出来的死亡案例只是冰山一角,还有庞大数量的法轮功学员被中共劳教所酷刑虐杀后,被严密掩盖着。
劳教所集合了监狱式非法关押,军队化严管,洗脑,高强度劳动,再加上百余种酷刑等手段,迫害手段集合了古今中外各个时期、各种社会形式、各种体制制度下最邪恶、暴力的手段,并且加以中共虚假宣传蒙骗世人。
根据明慧网的不完全统计,截止2019年7月10日,共有2814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一些人被多次劳教),省市和年份分布图如下。其中,辽宁省、山东省、河北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四川省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人数最多。
“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和“不查身源,直接火化”这些延续至今的灭绝政策直接来自迫害元凶江泽民,这也是各地劳教所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证词中的共同点。
例如,2001年4月19日,辽宁省沈阳马三家女子劳教所,突然将十几名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尹丽萍、邹桂荣(已被迫害身亡)、赵素环、任冬梅、周艳波、王丽、王敏、王克一等女子,还有彭庚(已被迫害致死)和另一名男子,转移到沈阳张士劳教所。两个男警过来宣读条例,其中念到:“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65]
2003年7月31日,河北省石家庄劳教所把法轮功学员贾荣娟转到高阳劳教所强制“转化”。当贾荣娟指出他们打人犯法时,警察杨泽民声称:“我们犯了哪家的法啦?江主席对我们就有秘密文件,打死法轮功算白打。今天晚上把你打死了,我直接送你火葬场把你火化。如你家人来了,就说你是自杀的,让他们连尸首都看不到。我怕什么?而且‘转化’了你,我还要得一笔奖金呢!”[66]
3)不择手段的“转化”
中国劳教所充斥着阴森、邪恶、恐怖、血腥的气息。坚定的法轮功修炼者在里面面临的是最严酷的迫害,包括被侮辱、毒打、长时间罚坐(坐在幼儿园小孩坐的小椅子上,每天从早上6点坐到晚上12点,一坐就是5、6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限制睡觉、限制洗澡和上厕所、长时间电棍电击敏感部位(好几个警察拿着高压电棍连续电击6、7个小时)、灌食、灌大便、老虎凳、吊打、烙铁烫等等上百种酷刑折磨,还要经历不断的洗脑、谩骂、侮辱、威胁和恐吓等精神年折磨。
因为是被关劳教所属于“行政处罚”,劳教所就成为了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用来凌驾法律、任意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场所。那些进过劳教所又进过监狱的人都讲:宁愿被判刑3年,也不愿进劳教所2年。可见劳教所的黑暗更甚于监狱。
劳教所会针对每一个坚定的法轮功修炼者进行24小时监控,制定一套邪恶的“转化”计划,不计其数的法轮功学员被折磨致残、致死。
据明慧网报道,迫害女法轮功学员最邪恶的劳教所包括:辽宁沈阳马三家教养院、吉林长春黑嘴子劳教所、湖南株洲白马垅劳教所、四川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北京女子劳教所、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重庆茅家山劳教所、河北保定高阳劳教所、黑龙江哈尔滨万家劳教所、黑龙江佳木斯劳教所、辽宁沈阳龙山教养院、辽宁大连教养院、河南省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等。
迫害男法轮功学员的最邪恶的劳教所包括:吉林长春朝阳沟劳教所、黑龙江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吉林九台饮马河劳教所、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四川绵阳新华劳教所、河北石家庄劳教所、黑龙江绥化劳教所、吉林省吉林市劳教所、重庆西山坪劳教所、河北保定高阳劳教所、河北邯郸劳教所、河北唐山荷花坑劳教所、湖南长沙新开铺劳教所、北京团河劳教所、黑龙江大庆东风劳教所、辽宁大连教养院、辽宁抚顺吴家堡教养院、广东三水劳教所、河南许昌劳教所、陕西枣子河劳教所、辽宁本溪教养院、天津双口劳教所等。
以下案例,只是长达20年来,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遭受迫害的并冰山一角。
案例1、马三家教养院:女法轮功学员被秘密投入男牢房
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位于沈阳城西北马三家,江泽民耗资5亿元建立,为中共中央一级迫害法轮功的重点场所,中共劳教制度的示范标本。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政策下,其创制灭绝人性的迫害模式与罪恶手段,被迅速推广到全国。马三家的罪恶表现在精神、肉体、经济上的三重残酷迫害。为了达到100%的转化率(转化指放弃信仰),中共每年给马三家两个死亡名额。
马三家劳教所迫害的主旨是强迫法轮功学员违心表态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一切罪恶都围绕此开展,其口号是:“必须得转化,转也得转,不转也得转。”主要采用的迫害手段有:罚站、罚蹲、抻挂、上大挂、电棍电击、野蛮灌食、野蛮灌水、打耳光、踢、往墙上撞、毒打、用塑料袋套头、不许睡觉、不许上厕所、非法剥夺接见、强制洗脑、吃严管饭、逼吃药、药物毒害。2001年4月,马三家勞教所甚至將坚定的女法轮功学员投入男牢,羞辱、折磨。
2001年4月19日,沈阳马三家女子劳教所,将尹丽萍、邹桂荣(已被迫害身亡)、赵素环、任冬梅、周艳波、王丽、王敏、王克一等十名女子,还有彭庚(已被迫害致死)和另一名男子,押送到了沈阳张士劳教所。
尹丽萍等9人,竟然分别被带进了九个男监室。4个男劳教犯在男牢等候尹丽萍,一个男犯说:“这里不转化没有让睡觉的,一个女的在这里18天都没让睡觉,最后精神病了。”
“丽萍,丽萍,我们从狼窝又被马三家送到了虎穴,这个政府都在耍流氓了。”外面传来邹桂荣凄惨的叫声,尹丽萍拼命冲了出去,邹桂荣也拼命冲到了走廊,她们死死地抱在一起,男犯们拼命毒打,尹丽萍的右眼角骨被打凸起来,衣服被扯得几乎一丝不挂,她们被拖拽回去,继续被毒打,被猥亵,竟然还有人来摄像……
铁门终于开了,遍体鳞伤的她们质问赶来的警察:为什么对我们这么耍流氓?你是否有母亲,有妻子,有姐妹?她们被这么摧残你们也无动于衷么?我们活着出去一定会告你,我们如果死在这里,我们的灵魂绝不会放过你……本来幕后指使着这一切的警察,被震慑了,他命令男犯:在他值班时不要叫这俩人出事,让她俩今晚在一起,让她们睡觉——这是她们用生命换来的权利。
然而4个男人依然在房间里监视,走廊里不时传来别的房间敲门砸门的叫声,她们再无力起来,彻夜未眠。
第二天晚上,残暴再次上演,邹桂荣再次被追打到尹丽萍的房间,尹丽萍大口吐血,发起高烧。因为怕出人命,迫害才暫停了。
第三天,她们想起了被关在最里边的房间里的未婚姑娘任冬梅。她们冲到走廊大声呼喊着“冬梅”,告诉惊来的警察:你们如果还有人性就不能伤害任冬梅,你们也有女儿!
第四天,张士劳教所看到酷刑无法让她们屈服,又怕出人命,不敢再迫害,把她们转到沈新教养院。这9位女子用生命和鲜血捍卫着信仰的尊严,捍卫了女性的尊严。
案例2:黑龙江省计算机工程师王斌被活活打死
王斌,男,1956年8月2日生,大庆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计算站软件室计算机工程师,曾获国家科技二等奖,1999年12月因发起大庆200余名法轮功学员在“法轮大法好”大旗上签名,将旗并上访信件送至全国人大会议请愿而被非法关押100多天,2000年4月仅仅因为与法轮功学员10人在一起吃饭被过分敏感的公安以串联罪名拘押45天,被释放后于5月末进京上访被判劳教,9月24日在大庆东风新村劳教所期间坚决不写保证,曾多次被毒打。
案例3、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在水牢24小时电击、熬鹰[70]
淄博王村劳教所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周口区王村镇,全称“山东省第二劳教所”,是山东省最大的、迫害法轮功最残酷的地方,非法关押过近2000名法轮功学员。
从2000年7月份,山东省开始大规模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10月,从淄博政法系统传出消息:罗干给山东拨巨款专门監禁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期限方面,是全国迫害最严重的。劳教法规定劳教时间最短1年,最长3年,山东省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90%都是被非法劳教3年。
在这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方式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2000年7月份到2001年。警察主要采用暴力折磨,并强迫法轮功学员反复看诽谤录像进行洗脑。山东济南劳教所曾把18名男大法弟子转送到淄博王村强制放弃信仰。恶警把他们放在水牢里,24小时通电折磨。
从2001年以后,采取转化就不让睡觉的办法,不停地灌输谎言。目前山东省境内劳教所都普遍采用这种方法:熬鹰。在这种昼夜不停的灌输下,有的人走向反面,沦为迫害帮凶。
淄博王村劳教所四大队七中队是专门迫害法轮大法学员的大队。劳教所对坚定修炼的学员进行围攻,不让睡觉,不给水喝,逼迫长时间蹲着,并拳打脚踢,用电棍电击眼、耳、嘴、鼻、喉、手脚心、前后胸、小腹部、两腿、生殖器、肛门等处。有的法轮功学员被7、8支电棍轮番电击,长达4小时;在“小号”里被铐在两张连椅对起来的床上不能动。
劳教所还成立“严管班”24小时监控,限制喝水、上厕所。每天强迫法轮功学员坐在零下几度的屋里,双腿并拢,双手放在膝盖上一动不动,一坐就是一天,发现不按要求者立即就叫到队部拳打脚踢。每天强迫读诬陷法轮功的材料。有60多岁的人每天被迫站着十几个小时不准动,一站就是一个月。在七中队,法轮功学员每天被强迫超时劳动十几个小时,接触的都是有毒化学剂,没有任何防护措施。
“熬鹰”,就是不让鹰睡觉,熬着它,经过长达5至6天不让眨眼的折磨,使它极度困乏。直到屈服就范。是将熬鹰这种折磨作用于人的话,那就是一种极其残忍的酷刑了。它的目的显而易见,就是要将受刑人的意志彻底摧毁,且不留外伤。这是世界上被公认的最为残忍的酷刑之一。
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中,这种酷刑在劳教所被广泛运用的。2001年9月前后,王村劳教所改名为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 “熬鹰”等酷刑被广泛使用。法轮功学员一进劳教所就被灌输洗脑宣传,继而强迫写“保证”,若不写就不许睡觉,每两人一组轮流看着直到写出保证为止。
案例4、大连教养院电击、毒打:曲辉被迫害高位截瘫 历经13年痛苦含冤离世
2014年2月19日傍晚八点钟,被辽宁省大连市劳动教养院迫害致高位截瘫、历经13年卧床与伤痛抗争的大连法轮功学员曲辉静静地走了,也带走了他13年的痛苦。此时,他45岁。
2000年1月,曲辉与妻子刘新颖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殴打后,关进大连港看守所,一个月后,又关进普兰店市精神病院,迫害一个多月。
2000年4月13日,当时31岁的曲辉,被关入了大连市劳动教养院,遭受苦役、酷刑。就在曲辉还有25天就将结束一年非法劳教期时,也就是2001年3月19日下午,大连教养院进入大批警察和刑具,救护车也载着氧气袋开进了教养院,逐个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逼着他们说不炼法轮功。[71]
曲辉生前描述说:“被摧残过的(法轮功)学员横七竖八地倒在走廊里,有的口吐白沫,有的痛苦呻吟,那种景象惨不忍睹。我晚上9点也被拖到那个阴森恐怖的房间里,警察对我的折磨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早上8点。电棍不知换了多少根,橡皮棍把我身上多处打伤,臀部肌肉被打烂,膝盖打肿,颈椎被打断,口吐鲜血,并多次昏迷……”
曲辉又回忆当时教养院医生参与迫害时说:“一次醒来后,教养院一名叫韩琼的医生检查后说:‘没有事,还可以打’。我记忆最深的是一名叫乔威的恶警,极其狠毒,他一边打我,一边狞笑着对旁边的人说:‘多少年没这么过瘾了’。”曲辉说:“只有地狱的魔鬼才会把折磨人当成乐趣。”
这种泯灭良知的迫害,造成了曲辉颈椎骨折、生殖器被电击折磨溃烂、全身瘫痪(除了面部五官能动之外,哪都不能动)、全身高度水肿,多处皮肤裂开、高烧、不能呼吸、气管切开插呼吸机、不能排尿插导尿管、大便失禁、全身多处褥疮(其中骶尾部褥疮达20mm*20mm,深达骨盆,脊骨暴露在外面泛黑色),散发着恶臭,还时不时的抽风。医生叫家属做好思想准备,家人买好送终衣服,放在曲辉床下。
十三年,艰辛而顽强的一家人
回家后,妻子刘新颖全天照顾曲辉的起居生活,曲辉的身体虽然有所好转,但仍是全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扶着坐都坐不起来,大小便失禁、吃饭、喝水、翻身、吐痰都得妻子刘新颖帮忙,只是离开了教养院人的监视,他们心情能稍微好一些;即使这样,生活也并不平静,仍然处于中共的监视居住状态,经常有人登门骚扰,有人扬言要抄他们的家,有时候,妻子刘新颖带孩子到外面散步,都有人跟梢、监视。
13年来,曲辉的生活范围只是一张床,能看到的空间只有13平方米的房间,长期寂寞单调的生活和全身伤痛的折磨,经常使他精神处于癫狂的状态,妻子刘新颖日夜陪在他的身边。这里,让我们听听来自这位贤惠的妻子的心声:
我希望我的家庭是完整的,我的孩子不能没有父亲,所以不管别人说什么,不管曲辉是什么样的情况,我都希望他好好的活着,我可以付出一切。在2001年医院对曲辉“判死刑”的情况下,曲辉一直存活到今天,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当时我们从医院回家后,我立即给他读《转法轮》,他不仅能自己呼吸,当天排尿达16斤,之后几天大量排尿,全身水肿消失,臀部大面积发黑的褥疮开始变红,10厘米的黑色脊骨也开始变红,之后几年内,全身十几处褥疮逐渐愈合。
因为迫害造成的中枢神经的损伤引发的高热抽搐,一直伴随曲辉多年,抽搐剧烈到整个床、房间都在颤抖,晚上,邻居都被干扰得无法入睡。中共酷刑给曲辉造成的内伤,引发腹膜炎,上千毫升脓液,从曲辉溃烂的生殖器破口排出,恶臭无比,还排出一张布满血管的腹膜,后来,曲辉内脏大出血,从溃烂的破口排出,比妇女分娩时的大出血还可怕,用我的医学知识衡量,曲辉的全身血液不止换了一、两次。
因为药物中毒,曲辉已经无法用药了,为了陪他,我不能睡觉,我每天只是炼两个小时功法和给他读大法书籍,曲辉每次都能越过生命极限而好转,当时来我家看我的医院的人都说很超常。
13年来,曲辉的大便一直是我用手掏的,尿一直用塑料袋接,生存状态不如一名刚出生的婴儿,用一句话说:这个人是自己不能吃,不能喝,不能拉,不能尿,不能坐,不能翻身,完全靠别人的帮助才能生存。期间,虽然有我的精心照顾,更主要是法轮大法在祛病健身方面的奇效,而我能精心照顾曲辉,也来源于法轮大法给我的坚强意志。
2014年2月21日,家属在辽宁省大连市殡仪馆二楼的为曲辉举行告别式。然而在告别厅门前,一些便衣警察混杂在悲痛的亲友中,窥视着吊唁的亲朋,偷偷地进行录像。
案例5、长春黑嘴子勞教所:长达50小时的抻刑[72]
据明慧网发表出来的资料初步统计,从1999到2012年13年间,吉林省被非法劳教的有名有姓的法轮功学员共有3999人,总计4749次,然而中共当局称2003年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已达5978人(2003年2月12日,吉林省司法厅厅长祝国治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报告)。13年的迫害中,有的法轮功学员甚至被非法劳教达5次之多,一直往返于冤狱中。
劳教所利用各种见不得人的手段,摧残迫害无罪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以达到强制放弃修炼的目的。每天除了强迫法轮功学员超体力、超时间(长达15到18小时)从事奴工生产,就是想方设法在精神上折磨法轮功学员,不许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说话,甚至不许交流眼神。加大工作量,干不完活夜里加班,限制睡觉时间、洗澡、洗衣服和上厕所。在这里只要坚持修大法,将被剥夺作为一个人最起码的生存权利。稍有不配合,就会招致打骂、电刑、死人床、关小号等残酷迫害。对待不写所谓“五书”的法轮功学员,用2到4人包夹,24小时不许休息,并且用手铐吊起来,采取各种酷刑和卑鄙手段迫害,甚至将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
吉林省长春市黑嘴子劳教所的警察用各种狠毒残忍手段“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2000年至2003年期间,法轮功学员张国芹三次被非法关押在黑嘴子劳教所,亲身经历、目睹了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过程。
黑嘴子劳教所第六大队第一小队的迫害手段:非法搜身、面壁读中共抹黑条文、奴工、罚坐等;黑嘴子劳教所第五大队迫害手段包括:包夹、变相洗脑、强迫看诽谤法轮功的录像、注射不明药物、吊铐暖气管、上死人床、生产带毒产品、烈日下曝晒、罚站,不让睡觉、電擊嘴和脸、胶带封嘴、毆打、大针刺十指、无理加期、不许家属接见等。
抻刑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种酷刑,是将腿、手用绳子绑着(或手铐铐着),抻开,一字形分别铐在床的四角,身子被吊起来(见下面示意图)。这种酷刑已导致几十位法轮功学员被活活折磨致死、身体伤残或精神失常。吉林省长春市56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兰英就曾在黑嘴子女子劳教所遭受两次共50小时的抻刑。[73]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现已解体)原来是隶属长春市司法局的一个劳教所,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该所追随中共党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迫害,手段残忍、毒辣,在2000年12月被吉林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将全省(白城、延边除外)被非法劳教的男法轮功学员都关在了这里。在省610的指挥下,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有计划的、全面的迫害。
最骇人听闻的是2002年朝阳沟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三次所谓“攻坚战”。
2002年3月下旬到2002年6月期间,中共吉林省委书记王云坤、副书记王国发、省长洪虎等先后到朝阳沟劳教所下令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率”必须达到90%以上。当时那里非法关押着600多名法轮功学员。所长王延伟具体布置又指挥了这场全面的残暴迫害,他恶狠狠的说:“打!打到写三书为止!”带领全体警察和其他比较邪恶的被劳教人员,进行血腥的所谓“第一次攻坚战”。下面是已揭露出的部份片段:
2002年3月下旬,几个警察对两名法轮功学员先下毒手,想来一个“杀一儆百”。他们把两名法轮功学员叫到管教室,逼其写“决裂书”,两名法轮功学员不配合邪恶,警察就对他们大打出手,耳光、拳脚、木棒、电棍、皮带、三角带,4、5个狱警毒打一个人,这两人被打得遍体鳞伤、行走困难。
4月6日、7日,劳教所全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血腥迫害开始了,在所长的授意下,警察开始实施暴力洗脑,各队队长、狱警、刑事犯一起动手,他们对法轮功学员不问为什么,也不容法轮功学员说话,就开始毒打,电炮、飞脚、电棍、警棍、镐把、皮带、三角带、全用上,楼上楼下惨叫声不绝于耳、墙上、地上沾满了法轮功学员的鲜血。其中二大队被称为“魔鬼队”,队长、狱警是出了名的狠毒。他们把拒绝“决裂”的两名法轮功学员用三角带抽得皮开肉绽,再令刑事犯在地上拖。[75]
首先打手们把法轮功学员叫进去,6、7个人上来强行将衣服扒光。警察手中电棍吱吱作响,三角带皮鞭摇摇晃晃,威胁恐吓学员,如果不向他们妥协,皮鞭一顿乱打,轮番抽打,其余人用电棍专门往要害部位电击──耳朵、头、脖子、腋窝、小便、肛门,更为残暴的是往地上泼一盆水,让学员光脚站在里面,然后电击,学员站立不住,扑倒在地,他们继续电击,学员满地打……然后再用镐把打……各个大队皮鞭打烂多少条,电棍打坏了多少把,镐把擂折了多少根,天地明鉴,日月可表!大法学员坚贞不屈,高喊:“法轮大法好!”他们就把学员嘴堵上,然后用手铐吊在暖气管上,再用皮鞭抽打,有的学员被吊打了3天。据一位后来被放出来的法轮功学员述说:当时更有甚者,警察把一位法轮功学员用厚木板立着从头剁到脚,活活被剁死,令人触目惊心。
法轮功学员刘振灵坚信大法,坚贞不屈。李金山(外号“瘸子”)负责包夹,先是对他进行一顿暴打,然后让他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脱下皮鞋,专抽刘振灵膝盖,打累了又让其“背飞”,直至后半夜。见其仍不屈服,他竟拿一个用八号铁丝制成的衣架,狠狠地抽打刘振灵的前胸、后背,打得青筋凛凛,血迹斑斑,并狂叫:“再不转化,就打死你!来到朝阳沟,你死定了!”见狂呼、乱喊加毒打没起作用,他又拿起烧着的烟头使劲按在刘振灵的手背上,发出吱吱的声响,痛得刘振灵昏了过去……直到今天,他手背仍有疤痕。
法轮功学员焦守桐因不写“三书”,被六大队一中队的狱警察王涛用电棍、警棍、竹批子、铁丝等刑具毒打后,脸部肿大,呈紫黑色,已变形,血迹斑斑,无法辨认。因为他不肯屈服,第二天,当伤口刚刚愈合,快要结痂时,又被拉出去毒打,把伤口全部打开,鲜血直流……
两警察又打开门窗,往马胜波身上浇刚刚从井里抽上来的凉水(这种凉水平时洗手都感觉冰得骨头疼),不一会儿,马胜波就被冻得全身发抖,再一会儿,就开始抽筋,整个身体抽成一个团,蜷缩在冰凉的地面砖上;最后,他在抽动中昏迷。警察们狂叫着:“写不写呀?写──不──写?”他们一看没有回音,就用竹批子打,不是平打,而是立起来用竹批子的棱角来砍,马胜波光光的身上被砍出了一条条的大血口子,鲜血淋漓……警察们还命令犯人们往他身上抹盐面子,往他嘴里灌辣椒水,打晕了就再弄醒……不仅如此,还拽着他的两条腿,头朝下在地上来回拖……他身上至今还留有伤疤。[76]
4月6日早,法轮功学员们被集中绑架到审讯室,先是审问“转化”还是“不转化”,没人回答,于是便拉出一个法轮功学员开始施刑,镐把、铁棍、皮带、钢丝锁、藤条、竹签、竹板、手铐锁链分拉四肢,边打边问“转不转化”,不屈服就接着再用刑,他们还要用盐水浇身、用高压电棍电,血腥味与肉糊味相混,惨叫声撕心裂肺。
法轮功学员胡世明,当时54岁,他被扒光衣服后,浇完冷水浇热水,烫得背部全是大水泡,警察们还用3万伏的电棍电生殖器,就连在场的犯人们事后都骂狱警没人性。
他们把各种折磨人的招法都用上了,法轮功学员王辉(硕士生)被刑事犯马立军用藤条在背后从上至下抽打,直到马立军累得精疲力竭才住手,王辉的后背一片大血块,过几天后就成了黑紫色,每晚只能趴着。他们还让法轮功学员手抱膝盖坐在地上,两脚抬起往后仰,看你能挺多长时间。脚要沾地就再毒打,还有让法轮功学员两手往后上方抬,弯腰90度,脚尖着地,地上放一张纸,叫你从鼻子往下淌汗把地上的纸滴穿等等。
狱警把法轮功学员叫到管教室,把两手铐在上铺床上,两脚在下铺床上,呈大字形拉开,7、8个狱警同时施暴(用竹板、镐把、三角带、警棍、电棍等),法轮功学员周继安脸部被竹板打的肿得象个大馒头,青紫色都变形了,脚被木棒打的穿不上鞋,走不了路,由刑事犯拖着走。法轮功学员王国祥被反铐着打了一上午后,拖回来时衣服被撕得稀烂,光着膀子,被挂上大牌子写着诬蔑法轮功师父的话,在全队游行,警察朱胜林在教室里高喊着口号,并叫刑事犯跟着喊。法轮功学员王天明被警察用电棍电他的脖子往下的各部位,身上没有一块好地方。法轮功学员孙显明被打折了胳膊。[77]
6月初,警察对那些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又一轮残酷迫害,他们把法轮功学员叫到管教室逐个问“悔不悔改”,逼他们写“揭批”。遭到法轮功学员的拒绝后,警察没有达到目的,又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迫害,有一警察拿起刷地的刷子往一法轮功学员的脸上猛抽,这个法轮功学员的脸被扎烂、肿得很大。还有一个法轮功学员一只耳朵被打聋,身上本已烂得流脓淌血的疥疮又被警察们用三角带抽得血肉模糊。很多疥疮严重的法轮功学员屁股、腿上都沾满了卫生纸,身体十分虚弱。
不法之徒准备了板斧把儿(1米长,2寸宽,近1寸厚的木板条)、橡胶棍、电棍等刑具,把法轮功学员挨个儿叫到办公室,问写不写“五书”,法轮功学员拒绝了这个无理要求,他们就用手铐先把法轮功学员铐上,然后让法轮功学员弯下腰,先用板斧把儿打腿、臀、腰部(有的一个星期才消肿,不能走路),之后用橡胶棍打,有的头肿起了大包,再不写就用电棍电,专门电人的两腮、耳朵、脖子、脚等敏感部位,如果法轮功学员还不写,就把地上倒上水,让法轮功学员光脚站在上面,之后用电棍电,手段都极其残忍。一大队法轮功学员郝维战在迫害下始终坚定正念正信,狱警指使劳教犯人许辉对他拳打脚踢。他眼部被打成黑眼圈,刚刚好点又被打成黑眼圈,他的眼圈在半月之内总是青黑的。之后不法之徒又用打火机烧烤他的双手,致使他手掌上的肉被烧坏。[78]
案例7、北京团河劳教所:非法延长劳教时间
劳教所给法轮功学员任意延长劳教期,时间3个月、半年至1年,有的学员曾被多次延长劳教期。延长劳教期对备受摧残的法轮功学员精神打击很大。下面以北京团河劳教所为例说明。
1999年,北京团河劳教所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刚开始的时候,对法轮功学员的关押时间基本上就是1年起步,而后是1年半。到2002年,针对首次被迫害人员非法关押期是两年,第二次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关押期为两年半。2008年出现了非法劳教3年的案例,而它对法轮功学员的延期迫害通常是3、4个月,半年甚至10个月,最长达1年。[79]
对于非常坚定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往往采取前脚出门,后脚就伙同当地610再来一次迫害,对法轮功学员高昌泽的迫害就是如此。高昌泽第一次被迫害未“转化”,时间到了后被假装放回家4个月,就又填了一张劳教票抓回来了。团河劳教所的劳教期比全国其它地区的教期普遍要长1年至1年半。
有一次,警察指使同室10多名犯人毒打他,使他的脸都变了形,然后把他的脚和腿紧紧地捆绑起来,把两只胳膊捆到背后,再把他的脖子和腿紧紧地捆在一起,使他几乎窒息,然后把他塞到床底下,在床板上坐上人,使劲往下压他的背,当时他感觉他的骨头都要断裂,这以后他有两个星期不能行走。这种折磨使他几乎瘫痪(另一位名叫鲁长军的学员在这种同样的酷刑后瘫痪了),处于精神崩溃的边缘。
陈刚谈到他曾因身体上无法再继续承受惨无人道的摧残而违心地屈服了。在描述自己遭受迫害过程中的真实心态时,陈刚说,“我当时被折磨到死亡的边缘上,面临着两种选择:死亡和屈服。屈服代表着背叛自己的人格和信仰,这一切所带来的痛苦超过死亡本身的痛苦。人在面临死亡时,往往都很恐惧,痛苦;但是当你选择屈辱的活着的时候,那种煎熬会使你宁愿选择死亡。因为你的人格被玷污了,灵魂不再纯洁。那时人的感觉真是生不如死。”[80]
4)惩善扬恶的劳教所
在劳教所里,所有因信仰法轮功而被非法关押的人和一般的违法劳教人员不一样,法轮功学员是守法公民,很多都是高学历、高阶层、高领域的成功人士或能力出众者,言谈举止很善良,很和蔼,做事都处处关心别人、考虑别人,和那些违法违纪、打架斗殴、偷盗强抢、赌博嫖娼的劳教人员比起来,形成了非常艳明的善恶对比。但是在劳教所里,违法的人员却要看管着无罪的法轮功学员,名叫“包夹”。在社会上被唾弃的坏人在那里却变得耀武扬威,按照真善忍去做一个好人的人在那里的却是被打压和洗脑的对象。警察和“包夹”用各种惨无人道的方式,强迫法轮功学员写“三书”,放弃信仰,甚至成为他们的帮凶。最终把好人变成坏人。
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有高级知识分子、律师、医生、编辑、公务员、商人、普通职工、农民等等,只要表示坚持炼法轮功或从家里搜查出一本法轮功书籍,都能被送劳教所非法关押3年,甚至延期到4年。610对劳教所下达的转化指标与奖惩规定,所以从一开始,劳教所警察就动用了手铐、电棍、警棍、警绳等戒具,采用熬鹰(长期不让睡觉)、体罚、殴打、侮辱、冷冻等方式折磨法轮功学员。
5)转化率作为劳教所的政绩 不遗余力迫害的受到表彰
劳教所和警察们会因不遗余力迫害法轮功获得嘉奖,2001年2月26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召开教育转化工作先进表彰大会。受表彰的集体有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北京市劳教局、吉林省女子劳教所、湖北省沙洋劳教所等单位,受表彰的个人有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女二所所长苏境等。大量证据表明这些单位和个人都是积极使用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的。
2001年3月14日,辽宁省司法行政系统教育转化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在沈阳召开。受表彰的单位有: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女二所(思想教育转化工作模范单位);沈阳市张士劳动教养院等5个单位(集体二等功);鞍山市劳动教养院等4个单位(教育转化工作先进集体);抚顺市劳动教养院院长黄炜等(一等功);沈阳市张士劳动教养院副院长程殿坤18人(二等功);沈阳市司法局劳教狱警处处长李荣琛等55人(思想教育转化工作先进个人);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女所所长杨健等14人(三等功)。
例如苏境,马三家女子劳教所的原所长,是劳教所迫害法轮功的典型。因为卖力迫害法轮功,被中共评为“二等功”、获得中共司法部奖励5万元。后来又因为参与谋杀沈阳市鲁迅美术学院职工高蓉蓉,获得“全国英模二等奖”。中共将苏境“事迹”作为先进典型四处宣扬,在全国各地掀起疯狂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恐怖浪潮。为了达到100%的转化率,中共公然给马三家批了每年两个死亡名额。苏境拿到了“尚方剑”,更加丧心病狂地迫害法轮功学员,想出花样百出的招数,用尽、使绝。由于苏境的坐镇指挥,10年间迫害致死、致疯、致残几十名法轮功学员。[81]
邱萍,马三家女子劳教所中队长,被中共喉舌央视称为“东方之子”,并如此夸耀她的成绩:“在近三年的工作中,经邱萍亲手转化送出马三家的学员就有近百人。”劳教所每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上级拨款1万元,也就是说,邱萍已经为该所创收近百万元了。其每一笔创收都是以对法轮功学员残暴的肉体折磨和精神虐杀换取的。
2001年度,北京市司法系统共表彰4名“人民满意的政法警察”标兵,其中有3名是因为积极进行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转化”而入选。其中李继荣是北京市劳教局女子劳教所四大队大队长,全国劳教系统唯一的十六大的代表。[82]……这样的表彰会各省市每年都要举行。通过这种大规模表彰迫害修炼真善忍、努力做好人的单位和个人,逐渐在社会上树立起奖恶惩善的风气。
6)劳教制度被废止 迫害未停止
随着中国大陆对劳教制度的废止,一个存活了半个世纪的非法劳教制度虽然划上了句号,但是,中共的迫害政策并没有改变,所谓的“法制教育中心”即黑监狱代替了劳教所,继续用来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者。与此同时,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的数量也在增加,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被投入监狱迫害。
4.非法判刑
截止2019年7月10日,根据明慧网的不完全统计,1796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有些人被多次非法判刑),按照省市、年份和性别分布图如下。其中非法判刑最多的省为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四川省和吉林省。非法判刑最多的年份是2004年、2016年、2003年、2001年和2008年。
1)非法判刑过程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的过程大致为以下几个阶段:(1)抓捕,(2)逼供,(3)抄家,(4)批捕,(5)庭审,(6)判刑,(7)上诉,(8)维持原判,(9)入狱。被劫持入监狱之前,法轮功学员一般被非法关押于当地的看守所,很多人被超期羁押。
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时,往往遭到警察殴打,并被刑讯逼供。在看守所,则遭到奴役和虐待。被劫持入狱后,会继续遭到奴役折磨和洗脑转化。
2)修炼法轮功一直是合法的
在第一章中,我们知道了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是以权代法的违宪行为,中共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犯罪行为,法轮功在中国一直是合法的。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最基本原则,就是法无明文规定的不为罪。《刑法》第三条作了专门性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量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不得定罪处罚。”中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法轮功是邪教或非法组织。按照罪刑法定原则,法轮功在中国是完全合法的,应该受到法律保护而不应该受到迫害。中共迫害法轮功使得中国的法院已名存实亡,法院为了欺骗各界民众,打着法律的幌子走所谓的法律程序,实际上是执法犯法。
3)讲法轮功真相合法
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是因为他们向民众讲述法轮功教人向善的真实情况和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迫害的真实情况,法轮功学员称为“讲真相”。
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很多是在讲真相或者散发真相材料时,被警察非法抓捕,或者是在资料点被警察绑架。他们讲真相或者制作散发真相材料,成为中共给他们定罪的所谓“证据”。
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是合法的。《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在中国大陆,中共控制着所有的媒体,这些媒体以一言堂的方式诬陷、抹黑法轮功,煽动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在这种情况下,法轮功学员向民众讲真相,是行使宪法赋予的信仰和言论的基本权利,也是在维护中国民众的知情权,不仅无罪,反而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为制作真相材料,法轮功学员自费成立了规模不等的资料点,多数是小型的家庭资料点。他们从明慧网下载各种传单、期刊、画报、年历、光盘等,打印、装订、复制之后,散发给当地民众。他们还通过面对面谈话、打电话等方式向民众讲真相。
所有这些行为完全是和平理性的,是合法的。然而中共法院践踏法律,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
例:因悬挂“世界需要真善忍”等条幅被非法判刑4年
2015年5月13日,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法轮功学员程怀根因在小区悬挂“世界需要真善忍”等条幅,遭双流区法院庭审,被非法判刑4年。[83]
为程怀根辩护的律师,在法庭上作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律师说:法轮功从1992年传出,到1999年被迫害,江泽民提出3个月消灭法轮功,到现在法轮功弘传全世界,越来越壮大。程怀根只是因为在小区悬挂条幅“世界需要真善忍”,“普天同庆‘513’世界法轮大法日”,造成了什么危害?对谁造成了危害?危害了谁的利益?难道世界不需要真、善、忍吗?法庭上公诉人等耷拉着脑袋,没有人打断律师的正义辩护。
程怀根说:我从法轮功中受益了,我自然要把好事告诉大家,难道世界不需要真善忍吗?难道做好人也有罪?
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20分钟。休庭期间,旁听的人议论纷纷,很多人都觉得程怀根应该当庭释放!然而,法庭违背民意,竟当庭宣布判刑4年。他被劫持到乐山嘉州监狱,于2017年5月29日被迫害致死,终年54岁。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所强加的罪名是“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中共法院以“刑法第300条”对众多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却从来没能指出法轮功学员到底以什么方式,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
在中共的公检法司中,一些人错误地把两高司法解释作为“刑法第300条”的应用基础,这是因为两高司法解释第15条:“对涉案物品是否属于邪教宣传品难以确定的,可以委托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认定意见。”这条表面上说是认定“邪教宣传品”,实际上就是在认定“邪教”,而且是地市级以上公安局就有权认定。从法律上讲,无论是最高法院也好,还是最高检察院也好,其权力的来源及合法性只能是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赋予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具有指定一个机构去认定一个组织是否是邪教组织的权力。
两高司法解释本身不仅是非法的越权行为,而且两高越权把认定邪教的决定权给予了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的职责是搜集证据,而不是制作证据。公安机关更没有权力认定谁是邪教,即使在公安部自己公布的14种邪教中,也没有法轮功,但在两高的授意下,公安机关通过制作一个“认定意见”,将法轮功学员持有的或传播的法轮功书籍、出版物及电子刊物等认定为“邪教宣传品”,将法轮功学员的合法行为与“利用邪教组织”联系起来。各地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案卷中,几乎人人都有一份或几份当地公安机关的“认定意见”,各地公检法系统再以这个“认定意见”为依据,套上原本毫不相干的刑法第300条,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起诉和诬判。
这个司法解释的危害之处在于,公安机关都是由政法委、610在背后控制的,公安机关通过制作一个“认定意见”,即案子的决定权由躲在阴暗处的政法委、610掌控,从而制造了无数的冤假错案。
例:把两高内部通知作为法律依据制造冤假错案
黑龙江省大庆市法轮功学员徐斌,2018年2月28日下午,他因起诉江泽民被打击报复,警察把他绑架,关进大庆市看守所。1个月后,徐斌被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非法批捕。6月28日,他被构陷到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
让胡路区法院在2018年8月9日和11月22日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徐斌两次非法开庭,两位北京律师为徐斌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最后还呈上法轮功不是邪教和法轮功书籍合法等相关证据。
11月22日开庭初始,徐斌首先提出质疑:起诉书在上诉前核实的日期与实际日期不符,涉嫌伪造。公诉人丁宁矢口否认,说徐斌已签字确认,并出示一份签字笔录,一看,是三个字的名字,徐斌说:你看看是谁的名字?公诉人这才发现拿错了,赶紧翻找,找了半天没找到,才不得不说,徐斌没有在任何笔录上签字。
徐斌当庭揭露国保警察违法。徐斌说:被绑架当天,国保支队冯海波并没有当面搜查他的车,而是在乘风分局院里补拍的照片;到家里非法抄家是现填的搜查证,没有当场录像,也没有当面清点物品和留下清单。徐斌要求公诉人出示真相币搜查和清点录像,公诉人拿不出。
辩护律师指出,公诉人用《刑法第300条》给徐斌定罪量刑是适用法律错误,犯罪构成的4要素中缺乏3个。徐斌没有危害社会的主观意识,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客观条件、能力,更没有伤害任何人和造成任何社会危害。
2019年1月19日,徐斌通过看守所传出四个字:“我要上诉。”家人这才知道已经下判决了。徐斌2019年1月被秘密地非法判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家人给北京两位律师打电话询问,都说没接到通知和判决书,去法院索要,法院不给。
家人费了很大周折才在上诉期的最后一天把上诉状送到让胡路区法院。这时,法官李晨勇才不得不给家属打印一份判决书:“人家都知道了,快给打印一份吧。”而两位辩护律师到此时也没有收到判决书和任何通知。[84]
5)政法委、610在背后操纵法院
在中国没有司法独立,法院判案都是由政法委和610一手操纵,法院的庭审只是走过场,对法轮功学员强加的刑期早已由当地的政法委和610办公室用内部文件所内定,法官说了不算,也就是荒唐的先判后审。也有法官公开讲,我们讲政治不讲法律。
例如,2015年4月28日,重庆市酉阳县法院再次对王爱华等6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610出具一个“立案补充说明”,律师质问:“610是个什么玩意儿?是办案机关?有决定立案资格吗?它出具的东西有什么法律效力?”面对律师的质问,公诉人低头,无言以对。[85]
作恶心虚的法院惧怕公开庭审,惧怕律师辩护,惧怕黑幕曝光。公检法司和610以各种手段阻止法轮功学员请律师,阻止律师了解案情,阻止律师出庭辩护,阻止法轮功亲友和当地民众旁听,甚至不惜大打出手。
在律师能够出庭的情况下,都会为法轮功学员做出有力的无罪辩护。例如,2015年11月27日,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吴红卫一案。中国著名律师、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出庭为吴红卫做了无罪辩护。[86]
张赞宁律师在法庭上当庭指控:“真正在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是江泽民。江泽民才是真正的大罪犯!”法庭立即爆发鼓掌声,但法庭不允许鼓掌。
张赞宁律师同时指出:“610办公室作为一个党内机构,怎么可以行使侦查权,甚至操控宪法设立的权力机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呢?”“610办公室”是江泽民为了迫害法轮功而非法设立的组织,应该依法撤销。
张赞宁律师在法庭上指出:根据事实和现行法律,被告人吴红卫无罪。理由是:起诉书指控吴红卫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有违罪刑法定原则;本案根本不存在有任何社会危害性;中国法律并未规定法轮功组织是×教组织等。
20年来,上百位律师代表中国法律界发出正义的呼声,上千场无罪辩护已从法律上讲清了这个法律真相——刑法第300条及其解释完全不适用于法轮功信仰者。
◇案例:610强令重判法轮功学员
2008年12月1日及9日,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先后非法两次开庭,将奚常海、王素梅、孙玉书、霍德福等4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重刑,其中,王素梅被非法判刑10年,奚常海被非法判刑11年,孙玉书被非法判刑8年,霍德福被非法判刑6年。[87]
据参与庭审的公、检、法人员讲:法轮功学员判多少年,都是610说的算,我们定不了。
沈北新区原来的610主任是佟树良,因迫害法轮功“有功”,被中共提拔为副书记,新上任的610主任叫孙永刚,此人在蒲河管委会任职时就卖力地迫害当地的法轮功学员。此次法轮功学员王素梅被绑架,坚持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罪,要求立即释放,孙永刚大为恼火,由于刚刚上任,邀功心切,孙永刚失去理智地叫喊:“我判你10年!”结果孙永刚的一句话,这位无辜的农妇王素梅就被非法判了10年。
6)法官撕掉法律伪装 肆意制造冤假错案
◇法官公开叫嚣“不讲法律!”
中共迫害法轮功这些年来,全国各地的法官不断地说着“不许讲法律”的话,下面仅是明慧网报道出来的部份案例:
(1)2011年8月23日上午,山东省胶南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家属质问法官:为什么开庭不通知家属?法官刘金仁推说,这是按照“610的意思”办事。家属又问,610能管得了公检法?刘金仁直言不讳地说,610代表“党”。[88]
(2)2013年7月9日,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德艳、孙海峰、穆国栋、王玉梅、汪桂华进行非法庭审。家人为张德艳请了辩护律师。在开庭时,主审法官与张德艳的律师先有一段对话,女法官说:“不要跟我讲法律。”律师表诧异,反问:“不讲法律讲笑话吗?”[89]
(3)2013年9月2日,吉林省法轮功学员刘伟的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遭到农安县看守所所长李清国拒绝,律师让其出示法律依据,李清国说:“法轮功案件不讲法律。”[90]
(4)2007年5月11日,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市法庭对法轮功学员莫笑梅非法开庭。家人找到一位亲友帮助辩护。在开庭的过程中,法官极力阻止辩护人发言,并说:不要在这里讲法律了![91]
(5)江苏省苏州中院庭长顾迎庆无视法律:“你跟我讲法律干什么,我跟你讲政治”,“你不要寄希望于法律是超脱政治之外的。”所谓的“政治”是什么?顾迎庆却不敢在法庭上说明。[92]
(6)四川省西昌市政法委副书记刘某说:“不要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93]
(7)河北省迁安市法院人员公开宣称:法轮功案子不按照法律办案。[94]
(8)吉林省长春市中院对法轮功学员上诉的案子不开庭就直接宣判,并说:法轮功的问题可以不走法律程序。[95]
(9)湖南省益阳市对法轮功学员张春秋进行冤判的法官说:“现在是党权代法要镇压法轮功,我们只能走过场,走形式,没有办法,这怨不得我们。”[96]
(10)吉林省农安县610人员对律师说:在这我们说了算,我们讲政治不讲法律,你们愿上哪告就上哪告。[97]
(11)四川省成都市抚琴街办610谢世农说:“我们就是不讲法律。”[98]
(12)吉林省公主岭国保大队的警察在绑架法轮功学员时蛮横地说:我们就是不按法律办事。[99]
(13)上海市宝山区国保大队的顾处长说:“什么法律?我说的就是法律!”[100]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那么,人们不禁要问:法官不讲法律,那凭什么开庭呢?那依据什么来定罪判刑呢?不讲法律的法院还是法院吗?不讲法律的法官还是法官吗?
◇打压律师
蛮横威胁、辱骂、推搡律师这些都是中共惯用的打压律师的手段,此类案件太多了不胜枚举。2013年还出现了麦克风上做手脚和殴打律师、拘留律师的丑闻。
(1)2013年1月,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赵积伟进行非法庭审。开庭前,中共当局在法庭外拉来一车的警察,还对警察公开训话:“今天的庭审不一样,该出手时就出手。”来自北京的董律师和兰律师为赵积伟做了无罪辩护。庭审结束时,董律师听到一领导模样的人要求法警将旁听人员清出去,就随口问了一句:你是法院的吗?结果一下冲上来5、6个警察,掐脖子、抓头发、按脑袋连拽带扯地把董律师往出推,撞倒法庭上的一大排桌椅,撞掉前面的铁栅栏,把董律师撞到墙上了,西服和衬衫都被他们撕破了。[101]
(2)2013年4月18日下午,上海市闸北区法院对聂广丰非法开庭。法官龚雯就是不让律师说话,不许律师就法轮功的性质进行辩护。甚至一个膀大腰圆的法警把律师的一只手拽住夹在自己胳膊下,另一只手拉住律师的包带不放,暴力胁迫律师配合他们在一份非法文件上签字,律师不从。后法官竟以扰乱法庭秩序为由把律师逐出法庭。[102]
(3)2013年7月31日,黑龙江省依兰县法院在对5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时,为阻止律师正当辩护,使尽了包括阻止阅卷、不通知开庭、打断律师发言,甚至在律师的麦克风上做手脚,让人们听不到律师发言。在麦克风上做手脚的同样伎俩还发生在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法院;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法院。[103]
◇伪造证据,罗织罪名
河北省石家庄市邱立英是一个普通妇女,仅仅因光盘盒被绑架,多次构陷不成,案件退回。公检法人员竟然伪造证据,扣了个“泄露国家机密罪”,2013年5月,这个普通的妇女被非法判刑2年6个月。[104]
◇“态度不好,判他个十几年!”
2013年2月18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法院刑庭非法对法轮功学员孟军开庭,孟军开始为自己辩护时,审判长陈利东立即无理打断,怒不可遏地说:不许你讲这些!并扬言:判你个3、4年!然后即草草宣布休庭。陈利东还威胁孟军家人,说孟军态度不好,这样下去要搞他个十几年![105]
◇庭审中殴打法轮功学员
2013年8月1日,北京市昌平区法院二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陈淑兰。进入法庭时,法警就野蛮阻止陈淑兰看一眼等在法庭门口的女儿。庭审结束后,几个壮实警察一路把陈淑兰拖到电梯口,推搡她,使劲往下按陈淑兰的头和肩,以此方式使她不能和女儿说话。8月6日,昌平看守所接待人员告知家属和律师,陈淑兰胸椎和腰椎两处骨折,是从法院回看守所的路上车子颠簸造成的。她不能坐轮椅,更不能自己走到会见室,所以不给办理会见。陈淑兰是前一年12月被绑架的,她一家6口都修炼法轮功,5人先后被中共迫害致死,她是唯一的幸存者,此前她已被非法判刑在监狱中被迫害过7年半,现在中共当局又试图对她判刑迫害。[106]
7)说“法轮大法好”被非法判重刑
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祛病健身,发自内心地感激法轮大法,都会发自内心地说“法轮大法好”。
◇“一个字加判一年”。辽宁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张金生于2004年4月25日被抚顺市国家安全局绑架,被劫持到抚顺市公安局关押两天后送回清原大沙沟看守所。据清原警察说:张金生头骨被打坏,不是清原警察打的。他被关在清原看守所里,也不许亲人探视。他们声称张金生与外国法轮功学员有联系,逼迫张金生说出所谓“里通外国”的事。抚顺公安一处和清原县公安局警察对张金生进行非法刑讯逼供,用尽各种手段,结果什么也没得到。2004年9月6日,张金生被非法庭审。清原法院判决依据是:张金生教别人上海外的明慧网判8年。张金生认为自己坚信真善忍做好人无罪,在法庭上喊“法轮大法好”,并在法院的非法判决书上签写“法轮大法好”,法官恼羞成怒,说是“1个字加判1年”,“法轮大法好”5个字加判5年,最后冤判13年。2004年11月5日被送到沈阳大北监狱迫害。[107]
◇说“法轮大法好”是泄露国家机密 非法判刑7年。某地一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喊“法轮大法好”,法官要判他7年有期徒刑。律师辩护说,这种情况至多也就是判劳教或有期徒刑1年半,不应该判7年。法官说:“说‘法轮大法好’是泄露国家机密,我是按泄露国家机密罪判的。”[109]
◇喊“法轮大法好”被非法加刑2年。江苏省泰州靖江市法轮功学员徐梅香(又名徐英),因散发法轮功真相材料,被非法判刑7年。据说法院本打算非法判5年,因徐梅香在法庭上高呼“法轮大法好”,法官恼羞成怒,又非法肆意加判2年。[110]
8)被非法判无期徒刑
◇央视捏造“抚顺颠覆列车”伪案 辽宁省窦振洋屈打成招被非法判无期徒刑
辽宁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窦振洋在2001年中国新年前后,因妻子王国英炼法轮功被绑架,他给市长打电话要求无条件放人。由于该市长仇恨法轮功学员,必欲置于死地而后快,把一个莫须有的“颠覆列车”的罪名强加在他的头上。据当时知情的警察讲:炼法轮功的可真有挺头,如果给一个一般人上这种刑再冤枉的事只要上一遍都得招供。窦振洋就是在这种名叫“穿林海”、“过血原”的酷刑之下走了三遍被屈打成招的。过刑后警察们把窦振洋送往拘留所,拘留所负责人说:此人已折磨得不成人样,生命危在旦夕。据此拘留所当场拒收。
610没有办法只得把窦振洋送往单位“照料”,他们不敢将窦振洋送往家中,送往单位呆一个月后抚顺市开了公审大会;在公审大会上窦振洋高呼:我是屈打成招,我是冤枉的。窦振洋被非法判无期徒刑,在凌源监狱关押。
送凌源监狱前警察不允许家人给他送行。610办公室连窦振洋的孩子也不放过,经常到学校去恐吓,吓的孩子经常发烧。窦振洋家中还有两位70多岁的老人。
法轮功学员王国英是窦振洋的妻子,她也被非法关押在监狱,在被劫持期间警察对她婆婆说王国英如果不炼法轮功,就可以放回家。王国英为了维护真善忍的信仰,拒绝了种种诱惑,在毒刑下坚强不屈,被非法判刑3年,被劫持在沈阳女子监狱。
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抚顺颠覆列车”一案实属捏造。[111]
◇吉林省法轮功学员冯奎遭枪击、被非法判无期徒刑
2011年6月5日,冯奎(即冯奎文)、宋秀伟夫妇和其他两位法轮功学员在公主岭市双城堡镇集市上向人们赠送2011年神韵演出光碟。因为不明真相的人的举报,几十个警察和便衣开始非法抓捕他们。其间,冯奎被公主岭市双城堡镇派出所副所长张正鹏与一协警追赶,被逼进一死胡同后,张正鹏向冯奎头部开枪。冯奎被击中后昏死过去,右腮有大拇指甲大小的血洞,耳朵、脸和颈部都是血。当时集市上有人看见警察把冯奎文按倒在地,向他开枪,致重伤。
据知情者透露,警察及便衣打手几十人将冯奎堵截到一个胡同的门洞里围攻,之后吵吵说“那小子不服被捅了3刀”。几分钟后,10来个人抬着冯奎出来,先是被丢弃在马路边上。冯奎躬身侧着躺倒不动,左手(侧压在身底的一只手)前伸,右腮有血洞,脖子上头上都是血,右手也是血,垂向脑后,右手食指指尖滴血,看上去是手捂右腮血洞所致。知情者还说,那些便衣和警察曾经就是否将冯奎带走发生过争执,以推脱开枪责任。在没有人看到警察受伤的众目睽睽之下,警察放风出来说有警察被伤的传言。
后来医院说冯奎只伤了耳朵,只是擦着了脸,但却回复家属说包扎了一天一宿。什么样的伤会被包扎一天一宿?他腮上的血洞怎么不提?显然,冯奎被枪击后致伤是不争的事实!另外,冯奎被单独关押于公主岭市看守所,他妻子宋秀伟也被单独劫持,另两位法轮功学员也被劫持到其它地方关押。当局还对冯奎的家属采取控制、跟踪和恐吓等手段。
2011年6月9日,《四平日报》发表“生死瞬间的搏斗”一文,对违法开枪的警察进行颂扬,反而诬陷冯奎。须指出的是,当时文中始终没有敢提冯奎是法轮功学员。
11月21日,四平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冯奎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妻子宋秀伟被非法判刑5年,另两位法轮功学员分别被枉判5年和3年。2012年1月14日长春出的(《城市晚报》第五版)报道谎称:警察对其抓捕时,冯奎文持刀将两名公安人员和一名群众多处刺伤。
中共检察院指控冯奎“故意杀人罪”,显然是倒打一耙。冯奎等人只是在散发神韵演出光盘,冯奎根本没有杀人的故意企图。在众多警察围攻的情况下,既没有杀人的可能,更没有杀人的事实。相反,冯奎才是警察枪击的受害者。犯有故意杀人罪的不是冯奎,而是开枪的警察。
《警察法》明确规定,警察在执行公务时除遇到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有危及警察生命安全时可开枪示警之外不得随意开枪。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到,且不说警察抓捕法轮功学员是非法的,单就警察对手无寸铁的法轮功学员开枪来说,就直接涉嫌犯了“故意杀人罪”。显然中共当局非常清楚,枪击法轮功学员头部并致伤不同于一般的案件。那么如何将这一罪恶演绎成警察的所谓功绩从而将其罪恶遮掩下去呢?中共当局采取的是颠倒黑白的重判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冯奎。
《吉林日报》等中共喉舌在2012年1月14日报道这一案件时,不但对冯奎进行诬陷,还进一步地将攻击矛头恶毒地指向了法轮功。中共不但以此掩盖警察非法开枪的罪恶,还将天大的罪恶包装成了它所标榜的功劳。[112]
9)电视插播被非法判重刑
◇2002年3月5日,长春法轮功学员成功插播长春有线电视网,向人们播放了法轮大法真相视频。江泽民对此极度恐慌,歇斯底里地下达“杀无赦”密令。随后吉林省警察绑架了5000多名法轮功学员。在大抓捕中,至少6人被打死,另有15人被非法判4至20年重刑,其中刘成军被非法判19年,雷明被非法判17年,杨光被非法判15年……
◇山东省威海市江家寨法轮功学员吕桂玲,女。2002年,吕桂玲和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黄敏、张乐金、姜鲁广)在山东省威海荣成、乳山、文登等地向当地百姓成功地插播了法轮功真相电视片。此后,山东省政法委、610将他们劫持绑架,2003年1月份,吕桂玲在外地被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威海看守所。他们被非法判重刑:黄敏(男),59岁,黑龙江佳木斯人,大学讲师,被非法判刑20年;吕桂玲(女),42岁,山东威海市江家寨人,被非法判刑19年;张乐金(男),36岁,黑龙江双鸭山市人,被非法判刑20年;姜鲁广(男),27岁,烟台市牟平人,被非法判刑20年。从2003年1月23日开始,吕桂玲经历近1年的非法关押迫害,并长期绝食抗议,体重从原来的65公斤只剩下31公斤。2004年1月15日,吕桂玲终于走出监狱,堂堂正正被送回家。[113]
◇河北省保定地区安国市曲堤村法轮功学员李锋,因向世人播放天安门自焚真相,揭露江氏集团对大法弟子的迫害,2002年10月4日因电视插播被不法人员绑架,被非法判刑15年。被关押在石家庄北郊第四监狱三中队六监区遭受奴役,被迫在高温恶劣的节能灯管车间长时间做苦役,并遭受犯人严管,导致他精神恍惚。[115]
◇重庆市职业高中女教师刘春书,2000年~2001年被非法劳教,2001年8月被保外就医。刘春书为2001年重庆市九龙坡区电视台插播法轮功真相影片的主要人员。2001年12月31日,刘春书在小泉宾馆被绑架并遭到毒打后关在重庆市高新区派出所。在派出所她被剥下衣服冻了一天,本来身体就有病,又遭到毒打和挨冻,身体极度虚弱,后由家属出示劳教所保外就医证明,派出所于1月2日放人,回家后派出所又到她家去骚扰,刘被迫离家出走,两天后,生命垂危,被家属送到医院抢救无效,于2002年1月9日离开人世,终年45岁。在她去世后,中共还因真相插播事件对她非法判13年刑。[116]
10)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遭打击报复
2015年5月,中国司法机关“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政策出台后,作为受害者的法轮功学员实名依法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的罪恶,两高不但没有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反而,采取违法的手段将举报人的名单交给当地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610按两高提供的名单抓人、骚扰,对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非法的报复行为。下面是部份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遭到报复的案例。
◇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姜伟因为坚持“真善忍”信仰,做一个好人,曾遭受11年的冤狱迫害,2016年,又被非法判刑12年,仅仅是因为姜伟根据自己遭受迫害的事实向最高检察院申诉冤情、控告元凶江泽民,这是一个公民本应有的合法权利,律师也为姜伟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可是朝阳市双塔区法庭恣意妄为,再次对姜伟非法判重刑12年,令其家人实在无法接受这个事实。[118]
◇天津市法轮功学员刘海宾,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曾经是天津轧钢厂的一名管理人员,被厂作为主要领导干部培养对象,后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被迫害而失去工作。刘海宾曾经二次被非法判刑、遭8年冤狱迫害,2015年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又被绑架、非法判4年。刘海宾上诉,天津二中院维持原判,刘海宾即将被劫持入狱。[121]
◇周彝,男,81岁,海军航空工程学院退休副教授,大校军衔,师级离休干部,因在明慧网登出诉江状,2016年8月17日,被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及华侨路派出所警察共二、三十人绑架;据悉2017年3月被非法判刑2年,罚款2万,被劫持进苏州监狱迫害。[123]
11)法轮功学员夫妻双双被非法判重刑
◇山东省新汶矿业集团技术研发部副部长曹玉光自200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任山东省新汶矿业集团华丰矿安全矿长职务。他和妻子李琴坚持信仰真善忍,山东省新泰市法院于2016年初非法判曹玉光、李琴10年。曹玉光、李琴上诉至泰安市中级法院之后,泰安市中级法院违反法律不开庭、不审理逾3个月,维持原判10年。[124]
◇重庆市法轮功学员赵时芳和丈夫周昌森在重庆渝北区龙溪镇开了一家夫妻理发店,由于收费低,服务好,受到了新老顾客的好评。法轮功学员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却招来中共的绑架、抄家、关押、判刑迫害。2013年7月15日,重庆市610办公室操控渝北区公安局国保、龙溪派出所、龙溪街道龙山社区等人,为陷害周昌森、赵时芳夫妻,专门成立了 “7·15专案组”。这个“7·15专案组”的特务们,在理发店内外的角落里、在店外树丛中、在紧闭的轿车内,在路途中,他们用下三滥手法,通过非法的录音、录像、蹲坑、窃听、偷听等手段搜集伪证害人。2013年10月16日早晨,这个专案组将赵时芳和周昌森夫妇绑架到一碗水看守所,并非法抄了他们的家,抢走了电脑、打印机、刻录机等,并且将夫妻多年积蓄准备买房的30万元抢走。只剩下孤苦伶仃的女儿在极度的恐惧中呼喊着“爸爸、妈妈!”。这些专案组人员先抓人后立案,把人黑关了1年多,又立不起案,即公安分局构陷的案子,由于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两次被检察院退回。610不死心,又支撑区公安分局继续炮制伪案,并指示区法院对周昌森、赵时芳夫妻关押了1年6个多月后非法判刑。2015年4月27日,赵时芳、周昌森被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分别非法判刑8年和7年。[125]
◇邮寄控告江泽民信 辽宁省孙俊、张霞夫妇被非法判刑7年多。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法轮功学员张霞,是中山区青云小学教师。她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曾于2001年11月被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非法劳教,在大连劳动教养院被迫害2年。2010年5月18日下午,张霞在学校被中山区葵英派出所警察绑架,并于5月19日早被葵英派出所和葵英街道青云社区治保主管尹淑秋送往抚顺洗脑班,迫害一个月。张霞在大连看守所绝食反迫害期间,受到恶人持凶器威胁,一度神志不清,呈失忆状态,丧失了大约近3年的记忆。因起诉江泽民,2016年3月15日,身体尚未康复的张霞在工作时间被大连市国保勾结民主广场派出所劫持,并被非法抄家,电脑、法轮大法书等个人财产被抢走。张霞的丈夫孙俊,系热电公司职工,下班后发现家被抄,到青云小学询问,得知妻子是被民主广场派出所绑架。3月17日,孙俊到民主广场派出所询问妻子情况,被当场扣留,并非法拘禁。孙俊、张霞夫妇均被非法批捕并关押于大连姚家看守所。2017年6月,孙俊、张霞夫妇被秘密判刑,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把公民正常行使宪法赋予的控告权扣上“邮寄反动控告信”的帽子,而且把《刑事控告状》作为诬陷善良人的证据,非法判张霞7年5个月,非法判孙俊7年2个月,并各处罚金1万元。2017年9月,张霞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2017年年底,孙俊被从大连南关岭监狱劫持到沈阳市第一监狱。[126]
12)炮制所谓大案、要案,大规模绑架、判刑
这些年来,陆续有大面积警察绑架案发生,遍布全国多个省市,能看出这些不仅仅是简单的个案,是中共系统的迫害。中共对所谓的大案、要案中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甚至是判重刑。
◇2013年3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方正县、通河县等地公安局及派出所警察,从29日晚开始的3、4天时间内,绑架了61位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制造了“3·29”绑架案。其中14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入狱,10年以上3人,5年以上8人,判3年刑的有3人,而且法轮功学员均遭不同程度酷刑迫害。[127]
◇吉林省农安县八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重刑。2013年10月,吉林省农安县非法冤判法轮功学员刘伟12年、张国珍10年、杨洪彪9年、常宝军8年、王亚娟8年、修继学7年6个月、苏秀福7年、杨维娟7年重刑。[128]
◇2017年7月18日上午10点多,吉林省德惠市法院对杨金玉、胡波、马宝舫、张凤秋、李绍珍、郝杰、崔涛、王成顺、李瑞风、杨金凤10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法轮功学员家属到庭旁听。
德惠法院休庭后再次非法开庭,当天10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全部到庭旁听,非法开庭持续一个多小时后,法官王荣富、副检察官孙勇超当庭对李瑞凤非法判刑7年,王成顺5年,崔涛4年,李绍珍3年6个月,郝杰3年6个月,杨金玉3年,马宝舫3年,张凤秋3年,胡波2年,杨金凤2年。除杨金凤被非法处罚金5千元,其余9人都被非法处罚金1万元。家属对非法审判结果纷纷表示要上诉和控告。上诉后,长春中法二审却非法维持原判。[129]
13)作恶心虚,不开庭就判刑和秘密(偷偷)庭审
中共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庭审往往是偷偷摸摸的,不敢见人的。法院有时不通知律师,不通知家属就非法开庭,甚至是在看守所里偷偷庭审。庭审之后,判决书有时也不寄给家人。不开庭就判刑、不通知律师和家属的秘密庭审在外界看来是多么可笑的司法丑闻,基本的司法程序都不讲。
车平平女士,硕士,吉林体育学院教师。2018年1月25日,车平平给人介绍自己修炼法轮功受益及邪党迫害的真相,被不了解真相的人举报而又被长春市东朝阳路派出所抓捕,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2018年11月30日,长春市朝阳区法院不通知家属和律师,偷偷所谓当庭宣判,枉判孙士英、王洪艳、金燕各2年6个月,车平平3年2个月,陈彦华1年9个月。[130]
中共撕下法律的伪装,连法律程序都不走,快速非法判决法轮功学员。例如,吉林省榆树市法轮功学员张文龙,男,当时57岁,于2014年2月17日去邻县五常山河屯林业局所在地发真相资料时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林业局看守所,15日后不走法律程序迅速被判刑3年,直接送哈尔滨市呼兰监狱集训队关押,被迫害致骨瘦如柴、奄奄一息。[131]
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之后,其家人一般会聘请外地、尤其是北京的维权律师进行辩护。这些律师在庭审时,都会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从法理的角度指出法院强加的罪名的荒谬,揭露公检法在迫害当事人的过程中的刑讯逼供、伪造证据、刁难律师和家人的种种违法行径。
正因如此,中共法院非常害怕维权律师的介入,往往会对当事人的家人进行恐吓和诱骗,强迫家人辞退外地的维权律师,而聘请当地律师。当地律师一般会与公检法合作,为当事人做有罪辩护。
在当事人家人聘请外地维权律师后,中共公检法会以各种手段对律师进行刁难、打压和迫害。
河北省秦皇岛青龙县徐永凡于2014年11月15日被警察绑架。之后,青龙县610、公检法哄骗家属辞退做无罪辩护的维权律师,指定有罪辩护律师,并欺骗徐永凡只要承认所谓“证据”,就给少判或判缓,然后就释放回家。
结果欺骗得手后,青龙县检察院、青龙县法院、秦皇岛市中级法院与被指派律师勾结,以“法轮功资料太多、已超过缓判”为由,在2015年8月4日对徐永凡非法判处刑7年。对徐永凡非法庭审的人,竟是被举报受贿、正在取保候审期间的所谓“法官”齐维安。[132]
16)二审走过场
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后,一般会上诉到当地的中级法院,可是中级法院经常仅仅走个过场就维持冤判。
2015年12月8日上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言虹、李玄刚、管登洋、周德元、张灵格、柳春霞、张新棋、姚大华8名法轮功修炼者的上诉案。在庭审过程中,审判长频频打断8位当事人的陈述,多次口称“已经知道了”,便不管不顾地点名催促下一位当事人发言;几位上诉人准备了当庭发言的稿件,审判长只允许递交,拒绝在法庭上公开。到中午结束时,除去多次休庭时间,仅一个多小时走完所有程序之后,审判长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133]
17)军队系统被非法判刑案例
◇空军指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遭江泽民点名冤判5年。刘锡珍,女,解放军后勤学院英文教授,博士生导师,军官,中共烈士子女。2000年“十一”期间,几名法轮功学员在她家交流,想去天安门向世人证实法轮功是被冤枉的,还没有去即被人诬告,被警方抓捕,随后被设在北京的全军军事法庭以“预谋去天安门搞法轮功活动”为名,非法判刑5年。内部消息称,她是因职级别较高,遭到江泽民亲自点名非法重判的。因军队无女子监狱,2001年,刘锡珍被非法关押到“北京未成年犯管教所”囚禁,并被强行开除军籍。后来被转移到原籍山东省。[134]
◇江苏省退役军官仲崇斌(仲崇宾),男,1961年生,空军雷达兵第五十二团退役军人,就职于连云港市法律事务中心。1999年6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因始终不放弃修炼,一直遭中共迫害,曾被非法劳教2年、非法判刑2次共7年、洗脑迫害数次、非法拘留3次、非法抄家5次,狱中遭酷刑折磨,死里逃生。
◇杜斌,男,北京某部队军人,因不放弃修炼并向世人讲真相而被非法判刑5年,被非法关在军队监狱遭迫害。妻子梅雪红,大学文化,北京市昌平区法轮功学员。梅雪红因坚守信仰,曾被非法关押在北京法制培训中心遭强制洗脑,2001年被非法判重刑8年;2012年又被非法判刑4年,两次非法判刑被长期关押在北京女子监狱,身心遭受严重伤害。[136]
◇黑龙江绥滨法轮功学员李洪山,当时45岁,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原黑龙江绥滨边防大队军官,曾在武警部队立功并被提拔为年轻后备干部。边防军很辛苦,李洪山得了严重的神经衰弱,经常剧烈头疼难忍,失眠,无药可医。李洪山炼法轮功后痊愈。
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部队逼迫李洪山放弃信仰,并把他迫害致流离失所。2003年李洪山进京上访,在天安门被非法抓捕并被非法判5年,失去了优越的军官待遇和前途,导致妻离子散,失去温馨的家庭。
2008年。李洪山结束冤狱回家后,当地派出所警察又百般刁难不给落户。李洪山孤身一人来北京打工,靠不多的收入养活自己,还要寄回去抚养儿子,赡养父亲。
2014年8月25日,李洪山下班后在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时,被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大兴法院非法判刑3年。李洪山被绑架后,先被非法关押在大兴看守所,期间他绝食抵制迫害,遭狱方野蛮灌食。2014年12月中旬,他被转至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关押。后来李洪山被劫持至黑龙江省呼兰监狱。[137]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法轮功学员、原中校军官杨万明,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曾被非法判刑7年,2014年再遭非法关押、诬判6年。[138]
◇四川省法轮功学员刘天厚是一个老军人,男,会理县果元乡农民。他为人老实忠厚,乐于助人。刘天厚在部队受过伤,小腿被弹片击中造成了一个大坑。后来调到会理县中队,复员后回家务农。由于长期劳累和枪伤的影响下,到晚年患上了脑萎缩,心肌炎,高血压等多种疾病。每当病发时,他疼痛难忍,就把头往墙上撞,撞得令人惨不忍睹。自从他修炼法轮大法后,小腿上的坑长平了,身体上的病也逐渐好了。他能劳动,能自食其力了,不但不需要儿子照顾,自己还照顾半身瘫痪的老伴。
◇明珠,女,38岁,原为四川省绵阳市某部队助理工程师、女军官,后转业分配到绵阳残联康复中心工作。2005年4月28日,明珠与丈夫张春宝一同去北川县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绑架,非法关押到北川县看守所,一年后夫妻二人又被北川县法院冤判,明珠被非法判刑5年,被劫持到成都女子监狱二监区二分队,遭强制洗脑和奴工迫害,判刑后明珠被原单位康复中心非法开除,丈夫张春宝被劫持到德阳监狱遭受迫害。[140]
◇李正灵,男,44岁,四川省古蔺县人,1983年于盐源武警部队转业后,在古蔺县中药材公司工作,后来下岗在太平和贵州习水交界处开药店维生。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2004年12月被绑架,被非法判刑5年,在德阳监狱被迫害得双目失明,生活不能自理。2008年6月24日,古蔺县太平镇派出所通知他家属:李正灵已在成都双流警官医院死亡。当即李正灵的妻子、母亲等亲属赶到双流医院,看到李正灵全身被床单裹紧、面部肿胀(变腐),狱警称李正灵不配合治疗死亡,但不准亲属拍照,不准翻看,立即火化,也不告知死亡时间和抢救情况,更不给死亡报告单。后在家人强烈要求下,在遗体上发现屁股有褥疮,颈部有一小刀口,腹部一刀口,面部肤色不正常。[141]
许多教授、博士、大学教师等等高级知识份子因为信仰真善忍而被无端迫害。
◇哈尔滨工业大学讲师王大源被非法判刑8年,在监狱遭毒打致死。黑龙江省法轮功学员王大源,男,36岁,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因修炼法轮功,2002年11月王大源被警察绑架拘留几个月后,被哈尔滨南岗法院非法判刑8年,关押在哈尔滨第一监狱。2004年4月,哈尔滨第一监狱为强逼王大源写“揭批”法轮功材料,狱警毒打折磨了王大源3天后死亡。王大源被迫害死后,狱方封锁消息和掩盖真相,推卸责任说是被3个犯人打死的。[143]
◇河北省石家庄市法轮功学员李惠云博士原是河北科技大学副教授,1996年在天津大学读博士期间开始修炼法轮功。2004年8月,李惠云在被非法关押强制洗脑迫害后,出现精神分裂症状;2005年李惠云在被劳教期间被送精神病院。
李惠云博士2016年1月2日走出冤狱,身体、精神尚未恢复,于2017年3月23日又在自己家里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2018年6月27日上午,石家庄桥西区法院刑庭对李惠云非法开庭。据悉,李惠云仍处于精神不正常状态,李惠云的所有亲属没有出席开庭,只有律师出庭作了简短辩护。[144]
◇2014年5月16日,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对西南石油大学教授、法轮功学员李延钧博士、杨太英非法庭审。过程中,为了不让亲友旁听,该法院采用突然临时更改日期、不公开法庭地址的手段,偷偷开庭。两位法轮功学员有众多家属,最后法庭只让李延钧的妻子一个人进去旁听。
李延钧教授是国家级十一五规划教材《油藏地质学》主编,主持并完成省部级科研一项,完成主研国、部级科研共两项,在研杰青基金项目一项。是个受人尊敬、爱戴的好老师,多年从事教学为国家培养出许多人才,同时还承担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
因残酷的迫害,风华正茂的李教授被查出有风湿性心脏病。[145]
◇张文革博士,男,北京林业大学电子电力工程学院副教授,优秀青年学者,科研骨干,中科院博士毕业。由于为法轮功上访,31岁的张文革2000年4月被非法劳教1年。在2003年9月20日,他被海淀区公安局绑架和抄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他的妻子谭芳。谭芳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外企职员。后张文革被非法判刑3年,谭芳被非法劳教2年半。[146]
5.奴工
1)一封曝光中共劳改产品出口的求救信
“如果你偶然间购买了这个产品,请帮忙把信转交给世界人权组织……在这里工作的人们不得不一天工作15个小时,没有周六周日休息和任何节假日。否则,他们就将遭到酷刑折磨、打骂体罚虐待,几乎没有工资(一个月10元人民币)。”2012年10月,美国俄勒冈州居民朱丽·凯斯(Julie Keith)从家中的储藏室拿出万圣节装饰品,意外发现装饰品中这封求救信。
这封求救信后来被凯斯上传社群媒体后,立即被主流媒体报导,引发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被认为是后来结束劳教制度的导火索。[147]
在凯斯发现这封求救信的10年前,在北京女子劳教所,前外经贸部(现更名为商务部)办公厅官员的张亦洁因同样信仰真善忍,遭受近百种酷刑,她被迫没日没夜地编制手套、毛衣。为了完成定额,每天只能睡眠2个多小时。编制一副手套费工费力,手工费居然只有1元左右,厂方质检的工人却坦率地说:“这手套摆到大商场要4、5百元一副,出口则要100多美元一副。”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1992、1993年作为政府官员,她不得不为所谓“国家的利益”(其实是中共私利),针对美国政府“以劳改产品出口”的指控写“调查反证材料”,否认中国有劳改产品出口。张亦洁用亲身经历一方面证实了劳教所奴工产品的真实存在,另一方面,也证实了中共在国际上造假,否认劳改产品的存在和出口。
早在90年代初,中共治下的奴役和奴工产品就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后因中共信息封锁而趋于沉寂,最近几年遭遇中共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才将其陆续曝光在海外媒体。[148]
2)法轮功学员是被奴役的主要受害者
明慧网上,据自2012年以来的有关中国监狱、看守所、戒毒所和已经解体的劳教所的数据,进行粗略统计显示中共几乎90%以上的监狱都存在严重的奴役。奴工产品遍及人们生活的各领域,吃、穿、行、住,其中不乏名牌与时尚,远销五大洲,包括欧盟成员国、美国、日本、韩国、台湾等地;内销,则遍及大陆城市与乡村。
2012年国内数据显示,全国近681所监狱关押164万人;[149]2014年,美国之音报导,中国劳教所310个[150],这些地方都广泛存在不同程度的强制劳动和奴工生产。据澳大利亚慈善机构“行走自由基金会”2016年5月31日公布的一份报告《2016年全球奴役指数》(Global Slavery Index),中国受奴役人数将近380万人。[151]
由于中共的迫害政策,20年来,法轮功学员成为被奴役生产劳改产品的主要受害者。人权观察引述据一些曾遭劳改系统关押者的说法,在中国的劳改营(劳教所)及监狱设施里,法轮功学员是最大量的被关押群体,而且往往遭受最长的关押期、最糟糕的对待。[152][153]
美国国务院、美国国会美中委员会引述外国观察家的估计,中国的劳改营(劳动教养所)被关押者一半以上是法轮功学员。[154][155]
截至2019年3月10日,从明慧网上搜索“奴工”二字有5847个相关文章;搜索“奴役”二字有6176个相关文章,合计达12023个。明慧网成立至今20年,平均每年有601个与奴工有关的资讯。
据“追查国际对中共监狱、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生产奴工产品的调查报告”显示,“杭州中赛实业有限公司”(Hangzhou Z-shine industrial Co.,Ltd.),生产单位就有38所监狱,加工人员达4万余人长年从事各地服装企业来料加工外贸出口服装,外销产品占90%。[156]
浙江省第一、四、五、七监狱与衢州浩龙服饰有限公司长期合作,该公司简介称,“我工厂目前主要是70%法国市场,20%美国市场,10%国内市场,美国市场目前只是在通过COSCO框架下做几个品牌。”该公司订单主要放在自己工厂、监狱生产,监狱加工人员20000多人。而其中就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以浙江省第四监狱为例,自1999年中共迫害开始后,这里先后关押迫害过100多名法轮功学员。四监就像一部机器,盲目的执行着中共的意志,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全方位的摧残。[157]
2011年,黑龙江省佳木斯监狱强迫一监区、初监区、五监区、八监区(九监区黄了)的在押人员手工制作男女皮凉鞋、旅游鞋的半成品(不上鞋底,出口到俄罗斯以后再安装鞋底)。[158]
据明慧网报道的案例,2002年,法轮功学员狄会斌在佳木斯监狱被强迫做奴工,被刑事犯包夹,24小时不离左右。因不放弃信仰,2005年8月除白天做奴工外,晚上还被罚站,不让睡觉,达数日之久。[159]
3)奴工实质是长期酷刑
“联合国反对酷刑折磨公约”认为,酷刑折磨有三个要素:由政府机构执行、教唆、煽动或认可的;为了一个特定的目的,例如逼供、威胁、迫害等;导致严重的精神或肉体上的痛苦、伤害。
按照这三个要素,中共奴工这种手段,通常是在受害者失去人身自由的前提下,长时间、超负荷、长期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下让受害者遭受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所以它实际是一种长期的酷刑。奴工生产往往是在恶劣的工作环境下(包括有毒的工作环境)、无法保证正常的休息和饮食,在完不成定额的情况下,还要遭受额外的惩罚性折磨,包括延长工时、体罚和侮辱等折磨。
明慧网2013年发布的《中共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调查报告》显示,3653个致死案例中,共有6%的法轮功学员221个案例在最后一次致死迫害中受到超负荷劳役迫害。在221位被超负荷劳役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中,共有49位因此死亡,超负荷劳役致死率高达22%。其中统计到114例致死迫害中有记录中共所使用劳役手段,47%曾被强制每天劳役10个小时以上;32%法轮功学员曾在身体极度虚弱或严重病症情况下,仍被强迫劳役。[160]
(1)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对身体造成严重伤害
依据明慧网的相关文献,对36个样本,即36家奴工场所(包含监狱、看守所、戒毒所和已经解体的劳教所)奴工每天的“工作”时间统计显示,奴工们每天要被迫10~20小时不等的恶劣奴役,当“生产任务繁重”时,奴工们几天几夜不得合眼。其中,奴工每天被迫“工作”12~14小时的监狱最多,占统计比率的36.11%;其次是16~18小时,占25%;位列第三的是14~16小时,占19.44%,三个时间段累计占总样本数的80.56%。[161]
(2)有毒环境下工作
中共的监狱属于无人监督,无法监督的特殊地带,是进行地下交易的最保险的地方,而监狱为了利益很乐意承接社会企业无法完成的脏活毒活,然后强加分派在押人员劳作。
2013年6月底至2015年7月,法轮功学员陈旭中被转到甘肃省酒泉监狱二监区强迫劳动,主要是酒盒装裱和分拣干菜。装裱的酒盒品牌是甘肃酒泉汉武御酒厂的“柔和八年”、“青瓷千年”及嘉峪关雄关酒厂的“峪泉坊”系列酒。流水线作业,劳动强度大,手直接接触白乳胶、黄胶、动物胶各种胶水,毒性大,刺鼻,没有防护措施。分拣干菜,多为出口。劳动现场卫生、消毒、劳保措施极为简陋,每天劳动最少8小时,夏天加班延长到11-12小时。双休日经常被剥夺休息,一般两周能休息一天,活忙时甚至30-40天才能给一天休息,最大限度压榨劳动力。
65岁仍被迫从事有毒劳役:郁东辉(男,68岁),吉林省辽源市法轮功学员,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于2008年被判刑9年,关押在四平监狱做奴工。2009年圣诞节前,监区逼迫当时已65岁的郁东辉与其他在押人员一起粘珠串,因为胶水和珠子毒性都很大,几十人挤在狭小的监舍内干活,通风不好,也没有任何保护设备,满屋都是刺鼻的胶水味,很多人出现中毒症状,脸红肿、呕吐、流泪、流鼻涕,皮肤出现红疹。而郁东辉等法轮功学员多数被迫做上胶工序,伤害更大,最后导致郁东辉等众多法轮功学员出现胸膜炎、肺结核症状。2011年11月8日监狱让生命垂危的郁东辉保外就医,12月17日含冤离世。14
如黑龙江省佳木斯劳教所为获暴利,强制在押人员用有毒胶原料制作手机套、亚麻汽车坐垫,坑害消费者。车间里弥漫着有毒胶的呛人气味,测试结果是:原料的致癌有毒物严重超标。从此,狱警即使在12月的寒冬宁可待在户外也不愿进车间,却让被押人员每天加班加点地完成超高定额。好多人鼻出血、心悸、呼吸困难、眼睛红肿,身体严重受损。
据明慧网报导,黑龙江省佳木斯劳教所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在精神上制造恐怖气氛,又在肉体上残酷折磨。上厕所要定时定点;超负荷劳役,加工有毒气味的产品。[163]
(3)恶劣的饮食条件
劳教所奴工们的每日三餐非常恶劣,例如哈尔滨前进劳教所早餐是玉米面粥,每周唯一的一顿二米粥是用3斤米给近70人做的“粥”。中午晚上都是馒头,菜都是“汤”,白水煮菜汤,看不见一点油星。被关押的6、70人每月食堂只用一桶油(9斤),平均每人每月不到1两3钱的油,还包括分出一部份油去抹笼屉。
奴工们一天里除了吃饭、上厕所就是干活。不少监狱为了让奴工多“工作”而创造更多的财富,连吃饭时间都严格控制。几乎没有时间上厕所,有的人吃饭喝水上厕所都在奴工产品堆中,空气里散发着有毒气体和粉尘。[164]
据明慧网报导,四川嘉州监狱由原四川省五马坪劳改农场和乐山沙湾监狱合并名为嘉州监狱,位于乐山市全福镇,大门外挂牌:晨马集团有限公司。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和其他服刑人员每天长时间(每日10小时以上)从事劳役,做奴工,为“五粮液茅台酒、沪州老窖”等名酒贴商标,为服装等半成品加工为成品,为手机、电脑、电视机等加工配件,将电子元件半成品组装为成品(由成都和强集团责任有限公司提供半成品)。
这里存在一种被称为“秒饭”(几秒到10秒不等吃完一餐饭)的刑罚。随牢头心情而定吃多长时间,一般不会超过15秒,停止吃饭,随即强迫三点一线面壁而站,让人长时间吃不饱饭,长时间罚站而拖垮你的身体,并强迫法轮功学员看诬蔑法轮功的录像视频,强迫法轮功学员妥协转化写四书。67岁的法轮功学员古芝光被罚吃“秒饭”长达10个月以上,每天罚站10小时持续長达1年多,还经常被恶警邵凌用催泪瓦斯喷眼睛,被迫害得生命垂危。[166]
一般关押者吃“秒饭”的时间为3天、5天、10天、15天不等。但是法轮功学员程怀根从2017年1月下旬直到2017年5月中旬,吃了3个多月的“秒饭”。在2017年5月29日被迫害致死,年仅54岁。[167]
(4)抵制被奴役或无法完成定额遭受的体罚和酷刑
据明慧网报导,甘肃省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强制在押人员兰州正林农垦食品有限公司加工大板瓜子。2001年4月底,57岁的法轮功学员万贵福被非法关进这里。他被强制每天大强度用嘴嗑、用手剥瓜子,从早到晚,每天20个小时左右。万贵福最后双唇肿烂、两手指甲脱落,手指流血流脓。由于无法完成每天的劳动定额,万贵福被毒打,致腹部重伤。2001年12月20日,万贵福被送进兰州大沙坪劳改医院3天后死亡。[168]
2000年7月6日晚,法轮功学员张露蝉、杨蕊和吴桂玲一起张贴法轮功真相传单,被610、派出所、兰州电机厂保卫处人员绑架。被关到兰州市第一看守所期间,张露蝉被迫做奴工——剥大板瓜子,3天3夜不许合眼,最后他一头栽到水泥地上。[169]
在甘肃省兰州市的第二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每天被迫拣大板瓜子十几个小时,2002年9月17日,因法轮功学员李福斌抵制非法关押迫害,看守所队长陈小刚准备给他上串刑(一种酷刑,把脚镣和手铐从前面串在一起,使人只能蜷缩着,不能抬起身子)。[170]
4)廉价的开销和丰厚的利润
因为监狱奴工廉价的劳动力,也推动了一些企业为降低制造成本,获取更多的利润,寻找监狱、劳教所等分包某个或全部工序的加工,反过来为中共庞大的奴工市场推波助澜。
下面是正常产品和奴工产品的部份开销对比:
正常产品 | 奴工产品 |
每周5天8小时工作制,加班有报酬且每周最多工作时间须控制在60小时内 | 奴工每天工作10~20小时不等,超负荷创造价值,忙时几天几夜不得合眼,且没有加班工资 |
员工有匹配的薪酬和福利(五险一金、年终奖金等) | 奴工没有任何福利,无工资或5~100元/月 |
缴纳产品增值税收17% | 除注册公司的都是背地生产,不缴税 |
生产场地需要租金 | 监狱场所,无需租金 |
建立并保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其它有关的体系或满足相关法规的要求,每年需要花费数10万甚至上百万元 | 违规生产,只需要花点钱打点有关部门 |
5)部份奴工产品列举
(1)河北省迁安市看守所:为秦皇岛市昌黎县帽子厂编帽子
(2)黑龙江省佳木斯监狱生产皮凉鞋和旅游鞋
2011年,佳木斯监狱奴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手工制作男女皮凉鞋、旅游鞋的半成品(不上鞋底),出口到俄罗斯以后再安装鞋底。进出货时只写鞋的批号和货号,不标名称。被迫参与做鞋的有一监区、初监区、五监区、八监区(九监区黄了)。
制作鞋的原材料来自大连。用来制作鞋的胶有两种:一种呈白色叫103粉浆,有刺鼻气味,对人眼睛有害;另一种胶呈黄色,和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黑龙江地区木匠做家具所用的胶颜色、气味和性能相同,也有刺鼻的气味,手接触这种胶以后会掉皮。鞋上标注的厂家是浙江兄弟鞋业,英文商标是coollook.[173]
该学员证实制作的孔雀。当时装箱的时候,看有一只$3.99,是运往美国的,包装箱表面还有英文说明。[174]
(4)看守所里制作的天堂伞
黄知娇说:“天堂牌的雨伞是防紫外线的,有一层银胶,这个东西是有毒的,手掌要和伞面、就是和那个银胶部份去摩擦。因为要赶那个量,手掌真的是血迹斑斑的。那个银胶、那个毒液就渗到血液里面去,很痒很痛,一碰,人都要跳起来。一天要做50-60把,最少做15个小时,做得慢的话就会挨打,牢头拿那个针或剪刀来戳,脖子以下的部份她就随便戳了。”
黄知娇说:“一般情况下我每天要做50多把伞,按一天工作15小时算,不吃不喝,每18分钟就要做好一把伞。”
黄知娇表示,天堂牌雨伞在市场上的占有率很高。为了利益,天堂牌雨伞签订了大量的订购合同,这些繁重的生产量就被看守所警察分派到各个监室,监狱的牢头为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量从而得到减刑机会,就卖力地欺压在押人员完成任务。[175]
(5)马三家男劳教所“毛房”生产的波司登羽绒服
辽宁省马三家男劳教所奴工劳动之一是用缝纫机做童装羽绒服、裤子。羽绒服有好多品牌,有一种叫“韦氏”,还有一个品牌叫“波司登”羽绒服。羽绒服里面都是带毛的,污染严重,劳教所专门设了一个屋子,称呼为“毛房”,车间很高,外面大墙更高,只有早晚阳光偶尔进来,会看到空气中永远都有悬浮灰尘。
(6)上海名牌产品背后的罪恶
蜂花(bee &; flower)、美加净,是两个家喻户晓的上海知名品牌,部份产品还外销东南亚等一些国家,然而鲜为人知的是:它们的香皂等洗涤产品大量的被加工于上海提篮桥等监狱中,这些著名品牌正背负着违反国际公约,奴役狱中服刑人员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
半成品的蜂花(bee &; flower)香皂要在监狱被关押人员的手中完成它最繁琐的一道工序:粘贴两根腰带式产品说明书和品名标识,再粘贴两个圆形商标贴。
每个被关押的人员每天不得不完成的劳役任务大致如下:对蜂花产品,包大香皂70多箱(每箱72块);或者包小香皂30多箱(每箱144块)。每天从早干到晚,要包的总块数大约为5500块左右。在开始粘贴包装前,他们还得自己准备辅料:把一页纸张的说明书折叠成带状,每块香皂一张说明书;折叠用于装成品的纸盒子,有两种纸盒,分别可装12块和4块香皂。为完成劳役任务,很多服刑人员不得不利用已经不多的休息时间来做辅料。也有时候是给全英文的包装的香皂贴产品序列号标签。
对于美加净产品,主要是包香皂,还加工过洗手液的包装,工作量也都很大(下图)。[177]
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劳教和判刑,以及把他们劫持到洗脑班和精神病院,是对中国最善良的一群百姓的迫害。在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洗脑班等场所,中共以各种野蛮的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强迫他们违心表态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也就是所谓的“转化”。这种迫害不仅是肉体的摧残,也是精神的虐杀,更是对道德的戕害。在中共暴政下,每个人都可能被殃及。中共沦丧社会道德,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1]赤峰善良女士被判八年-迫害者面临可怕结局
[2]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
[3]深圳两位善良老太被庭审-亲友旁听遭绑架
[4]青岛法轮功学员田勇文被构陷到黄岛区法院
[5]一句真心话-合肥市善良妇女杭霞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6]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
[7]魏起山夫妇被开庭-辩护人证明警察违法、公诉人滥诉
[8]秦皇岛市左洪涛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十多年
[9]云南昆明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抄家
[10]苏州吴江松陵派出所又绑架抢劫一位老太太
[11]北京市怀柔区法轮功学员梁淑凤遭骚扰
[12]上海市法轮功学员黄巧琴等三人被绑架
[13]网上刊文揭露迫害-郑景贤被非法判刑
[14]广州市番禺区法院庭审好人-编造假材料
[15]四次被抄家绑架-武汉市退休工人控告江泽民
[16]给吉林省农安县开安镇派出所所长邹振坤及全体警察的公开信
[17]河北省井陉县农妇许海丽受迫害有家难回
[18]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一)
[19]15岁少女的见证:母被害死父被押,更多亲人受迫害
[20]大法弟子曲辉被大连教养院狱警和狱医毒打致瘫痪的经过
[21]潍坊大法弟子王素芬一家被恶警骚扰、恐吓
[22]邯郸市恶警非法抄家绑架大法弟子王新征、王虚问
[23]揭露新疆伊犁地区查布查尔县和农四师垦区恶警的恶行
[24]上海市法轮功学员黄巧琴等三人被绑架
[25]山东安丘公安局和派出所恶警骚扰大法弟子
[26]四川南充市铁路工人刘华祥六次被绑架的经历
[27]牡丹江国保马群绑架法轮功学员孙发
[28]辽宁锦州市凌海法轮功学员董丽被非法拘留
[29]成都市女画家被绑架迫害
[30]辽宁大连“11.12”大绑架中八人遭非法批捕
[31]天津12.28绑架案一年回顾
[32]近期12个中共检察院、法院头目遭恶报
[33]“辽宁抚顺警察违法骚扰法轮功学员”
[34]“岫岩县公安局开展对邪教人员入户调查专项工作方案”,https://www.adhrrf.org/wp-content/grand-media/application/_AQ_1_1_.pdf
[35]“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https://www.adhrrf.org/wp-content/grand-media/application/_2017__1.pdf
[36]2018年河北廊坊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综述
[37]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
[38]2018年10月30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
[39]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是怎样败坏道德的
[40]我在“河北省会法制教育培训中心”遭受的残害
[41]劳教所女警成为法轮功学员的故事
[42]中共利用学术界迫害法轮功
[43]中共酷刑-利用动物进行摧残
[44]北京团河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
[45]对湖北省板桥洗脑班罪恶的调查报告(一)
[46]揭开“河北省会法制教育培训中心”残害心灵的黑幕
[47]湖北省孝感市610迫害法轮功的手段
[48]四川省二娥湖洗脑班的迫害手段
[49]嗜血的暴行成中共打手的“研究课题”
[50]一名“陪教”揭露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内幕
[51]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近期违法犯罪事实
[52]江西省豫章监狱剥夺法轮功学员吴腾鹏家人探视权
[53]大连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纪实
[54]揭露黑监狱:甘肃兰州龚家湾洗脑班
[55]被滨海监狱和洗脑班折磨致疯 天津市任东生含冤离世
[56]强制“转化”好人 中共洗脑班知多少
[57]资阳市“法制教育中心”的主管单位是资阳市“610办公室”,http://www.bidchance.com/calggnew/2010/08/05/2731924.html, 备份:http://archive.is/QtfpH
[58]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的主管单位就是成都市“610办公室”,http://www.cdepb.gov.cn/upload/2012723113456755.xls, 截图:http://archive.is/hDhyd
[59]长沙“法制教育培训中心”的主管部门就是市委“610”办公室,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425043159/http://www.changsha.gov.cn/xxgk/szfxxgkml/tzgg/201304/t20130402_443600.html
[60]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听命于“省委610办”,截图:http://archive.is/UsByb
[61]中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废止劳教决定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3-12-30.,亚太日报,2013年12月30日
[62]光明日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废止劳教制度决定。 新浪新闻中心。 [2013-12-28]
[63]中共政法系统践踏法律迫害法轮功简述(三)
[64]中共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调查报告
[65]我被马三家秘密投入男牢的遭遇
[66]全家遭迫害八人离世 河北饭庄经营者控告江泽民
[67]大法弟子王斌遭残酷迫害致死
[68]大庆弟子王斌被殴打致死的真相
[69]强烈要求严惩指使和打死王斌的凶手
[70]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暴行:熬鹰洗脑、水牢24小时电击
[71]大连港理货员曲辉被劳教所折磨致高位截瘫已四年
[72]十八年来长春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
[73]王兰英在黑嘴子女子劳教所遭五十小时“抻刑”
[74]吉林省法轮功修炼者被迫害概况(二)
[75]长春朝阳沟劳教所的墙上、地上沾满了大法弟子的鲜血
[76]朝阳沟劳教所暴行:雪天浇凉水、伤口撒盐、电生殖器
[77]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劫持400多名大法弟子并以各种酷刑折磨
[78]长春不法官员对朝阳沟劳教所发出血腥指令:只在乎结果,不在乎过程
[79]北京团河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
[80]所谓的“转化”是对无辜公民的精神和肉体的邪恶摧残
[81]发生在辽宁沈阳的罪恶
[82]劳教所-一个企图把好人变成坏人的地方
[83]成都程怀根被乐山嘉州监狱迫害致死
[84]大庆徐斌被非法判四年 法院不通知家属律师
[85]重庆市王爱华等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86]广东河源市吴红卫遭非法庭审 张赞宁律师作无罪辩护
[87]是谁制造了二零零八沈北特大冤案?
[88]山东胶南市法官自供:按照“六一零”意思办事
[89]法官:不要讲法律!律师:难道讲笑话?
[90]公检法受政法委操纵 叫嚣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
[91]广东广州增城法庭恶人、栽赃陷害大法弟子莫笑梅
[92]苏州中级法院庭长:你跟我讲法律干什么
[93]西昌市政法委副书记告诉律师:我们不讲法律
[94]河北迁安法院称法轮功案子不按法律办
[95]长春中级法院执法犯法
[96]湖南张春秋遭八年种种酷刑迫害
[97]“不讲法律”的法院遍中国
[98]“不讲法律”的法院遍中国
[99]有感于“我说的就是法律”
[100]有感于“我说的就是法律”
[101]辽宁抚顺警察在法庭上围攻律师
[102]上海闸北区法院非法开庭-逐出辩护律师
[103]惧怕无罪辩护-中共法院使尽下三滥手段
[104]石家庄中院暗箱操作-邱立英冤案二审遭驳回
[105]二零一三年三四月间中共迫害法轮功案例综述
[106]2013年七八月间中共迫害法轮功综述
[107]抚顺市清原县法院11名法官遭恶报被审查
[108]遭枉判三年加三年-广州韩跃娟控告首恶江泽民
[109]录像片:放光明每日新闻联播(2002年6月11、18日)
[110]江苏省法轮功学员遭冤狱迫害案例综述
[111]“穿林海”、“过血原”酷刑屈打成招,中央电视台捏造“抚顺颠覆列车”伪案
[112]倒打一耙的诬判和造谣
[113]威海真相电视插播者吕桂玲几度惨遭迫害 终于闯出牢狱
[114]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
[115]李锋在石家庄第四监狱遭苦役、身心受摧残
[116]十三年来重庆善良民众遭迫害纪实(一)
[117]电视插播真相 杨永英被非法判刑十七年
[118]曾遭11年冤狱-辽宁姜伟再被诬判12年
[119]云南建水县邓辉被非法判刑六年、勒索六万
[120]依法控告江泽民-安徽马俊萍被非法判刑五年
[121]曾遭八年冤狱 天津刘海宾诉江又被冤判四年
[122]控告江泽民 研究员被非法判刑
[123]2018年江苏省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
[124]矿业技术精英和妻子被判十年 中院维持冤判
[125]善良夫妇被冤判 重庆“610”幕后作恶事实
[126]邮寄控告信-大连孙俊、张霞夫妇被非法判刑七年多
[127]2013年非法判刑迫害综述
[128]2013年非法判刑迫害综述
[129]吉林省德惠市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130]2018年精英人士被非法判刑案例
[131]遭绑架速判-张文龙在呼兰监狱被迫害奄奄一息
[132]哄骗家属辞退律师-“法官”诬判善良人
[133]长沙中院枉法裁定-二审开庭摆样子
[134]“北京未成年犯管教所”劫持迫害大法学员的事实
[135]冤狱三年 连云港仲崇斌遭迫害离世
[136]北京地区军人大法弟子遭受迫害部份案例
[137]原边防军官李洪山遭非法判刑-被劫持入狱
[138]中校军官身陷冤狱-家人控告元凶江泽民
[139]四川军警系统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
[140]四川军警系统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
[141]四川军警系统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
[142]中共政法委、“六一零”在四川制造的滔天罪恶
[143]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王大源被哈尔滨第一监狱虐杀
[144]曾陷冤狱近五年-石家庄市李惠云博士再被开庭
[145]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
[146]中国信仰真善忍的大学教授们的遭遇
[147]“中国造”饰品藏求救信-美政府调查
[148]北京女子劳教所凶残洗脑纪实(四)
[149]全国共有监狱681所 押犯164万人,http://www.npc.gov.cn/huiyi/cwh/1126/2012-04/25/content_1719250.htm
[150]中国有310个劳教所,https://www.voachinese.com/a/china-labor-camp-reform-20131115/1791322.html
[151]The Global Slavery Index,https://www.globalslaveryindex.org/country/china/
[152]HUMAN RIGHTS WATCH, “We Could Disappear at Any Time”,https://www.hrw.org/sites/default/files/reports/china1205wcover.pdf
[153]Re-education through LaborAbuses Continue Unabated:Overhaul Long Overdue,http://docs.law.gwu.edu/facweb/dclarke/public/CHRD_RTL_Report.pdf
[154] US Department of State,http://www.state.gov/j/drl/rls/irf/2008/108404.htm
[155]Congressional 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http://www.cecc.gov/pages/annualRpt/annualRpt08/CECCannRpt2008.pdf
[156]追查国际对中共监狱、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生产奴工产品的调查报告(三),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92507
[157]浙江省第四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
[158]黑龙江省监狱、劳教所部份奴工产品
[159]黑龙江鹤岗市建设银行科长狄会斌的遭遇
[160]中共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调查报告(4)
[161]36个监狱奴工每天劳动时间分布图
[162]“金龙鱼”背后的奴工迫害
[163]劳教所女警成为法轮功学员的故事
[164]中共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的奴工迫害
[165]中共监狱奴工劳动调查报告
[166]亲历四川嘉州监狱的残忍迫害
[167]鲜为人知的中共“饿刑”
[168]甘肃省兰州市十四年迫害综述(上)
[169]兰州工程师九次遭绑架-陷囹圄逾八年
[170]八年冤狱苦难 兰州李福斌告元凶
[171]部份奴工产品分布
[172]河北省迁安市看守所的奴工产品
[173]黑龙江省监狱、劳教所部份奴工产品(图)
[174]吉林省女子劳教所的奴工产品(图)
[175]劳教所奴工呼救 我们就是证人
[176]马三家男劳教所的奴工产品–羽绒服
[177]上海名牌产品背后的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