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省咸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原所长金世勇,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在咸宁市咸安区法院接受一审宣判,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处罚金二十万元。
金世勇,男,六十二岁,退伍转业军人,咸宁市强制戒毒所所长,副县级。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咸安区法院判刑。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宣判金世勇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开除公职。
据查,金世勇曾任咸宁市官埠桥向阳湖劳教所大队长、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政委、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所长、咸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
在劳教所任职期间,他直接参迫害法轮功,亲自“转化”法轮功学员。当时,该劳教所非法关押了十二名法轮功学员,他们是徐长虹(温泉)、陈建平(温泉)、吴卫华(温泉)、汪礼迪(温泉)、高志(温泉)、李勇(咸安)、杨小勇(温泉)、李世文(崇阳)、周国强(赤壁)、王国平(嘉鱼)、章琪(温泉)、罗岳峰(通城)。
作为大队长,金世勇亲自制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计划,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这里不仅监管法轮功学员,而且强制性洗脑,从肉体、精神、经济上迫害法轮功学员。采用的迫害手段有:
1、准军事化训练:军人出身的金世勇,喜欢搞所谓的“军训”,包括齐步、跑步、正步及其三种步伐的转换;站军姿、俯卧撑、仰卧起坐、长时间跑步、长时间蹲步等等,尤其是正步的分解动作和下蹲。这种手段,表面看不怎么整人,但是长时间摆一种姿势,搞这种动作,非常折磨人。
2、克扣饭菜:每天早晨给你二两稀饭,中午和晚上又是二两干饭,外加自制的一勺烂腌菜。让人整天处于饥饿状态中,故意折磨人。
3、侮辱人格:有时狱警心血来潮,在开晚饭前要刚刚收工回来的在押人员集合跑步,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狱警还不开心,又要走“鸭子步”,一排排象鸭子样从操场这头走到那头,又从那头走到这头。有时点起电灯玩这些“游戏”,累得法轮功学员筋疲力尽,而那些狱警却欣赏得津津有味。这是故意折磨人。
4、奴工生产:搞起了“锆石”加工厂,到野外的“砖厂”制作砖,修筑公路,搞房屋基建,做房子,挖地基,种菜,挑烫泥,挑大粪,等等。利用法轮功学员这些不要一分工钱的劳力,没日没夜替私人老板加工一种手表的装饰品。因为每天定的任务太多,只有极少数手脚麻利的小伙子能完成,完不成的晚上加班直到第二天早上,还是磨不完,吃了早饭,第二天的任务又摊下了,接着干,连着几宿不允许睡觉,三餐饭后只给上厕所的时间,而后排队进车间。法轮功学员熬得形销骨立,走路打飘,吃饭都在瞌睡,视力严重下降。劳教所却从不叫法轮功学员休息一下。法轮功学员整天处于紧张之中。通城的罗岳峰,本来是壮实的小伙子,被逼迫干了几个月后,视力严重下降,肺部感染了肺结核,还不让休息,也不放人。
5、强制洗脑:狱警组织法轮功学员强制看诬陷法轮功的录像,灌输歪理邪说,看后写思想回报,进行精神迫害。
6、采用“包夹”制度:劳教所用吸毒、打架斗殴的劳教人员监控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并把包夹的奖惩与之挂钩,加大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力度。
6、殴打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入劳教所后,不准炼功。法轮功学员陈建平在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从床上坐起来打坐炼功,被包夹发现后,拖出去一顿猛打;徐长虹到洗澡间,包夹看他不顺眼,就一阵毒打。打完后,还故意问:有人打你吗?要是说打了,就更挨打,硬是逼着法轮功学员说谎话“没打”才罢休。
他还与610(指挥迫害法轮功的专职非法机构,类似文革时的“文革领导小组”)勾结,把法轮功学员的表现报告给610,加重迫害法轮功学员。
更为甚者,在邪恶的劳教制度被废时,他还积极配合610在劳教戒毒所内组建所谓的“咸宁市法制教育转化基地”(洗脑班),卖力的迫害法轮功学员。
金世勇对法轮功的所作所为,上天都一笔一笔的记载着。因为他迫害法轮功有了所谓的政绩,官职就逐渐高升,由小小的队长升为副县级干部。他没想到,他的那些所谓的政绩,恰恰成为了上天惩罚他的罪证,他被判刑成为阶下囚,是他迫害法轮功遭到的报应。
奉劝那些为一己之私利仍然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们,要擦亮眼睛,认清形势,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远离中共才是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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