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我在2011年讲真相时被当地派出所、国保警察迫害,由于我坚持修炼大法,被诬判八年,被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在狱中我亲身经历了中共邪党对法轮功学员的各种迫害与毫无人性的身心摧残,邪恶之徒对于我们这些拒绝所谓“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采取了各种阴险恶毒的手段与常人难以忍受的酷刑,逼迫我们放弃信仰、放弃修炼。在狱中的每一天,我们都在被摧残中。
现在仍在吉林省女子监狱遭到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长春市的李桂珍;吉林市的雷秀香、车平平、郑春玲;舒兰市的牛玉辉;桦甸市的于文燕;松原市的周月玲;通化市的闫淑芳;延吉市的朱喜玉;辽源市的刘香卓、张桂霞、相立杰。
由于酷刑折磨,思维记忆受到很大影响,仅凭我目前的记忆,以下略举吉林省女子监狱几种迫害形式:
一、剥夺基本生存权
(1)对不配合邪恶“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每日每顿只给不到二两的玉米面糊糊或玉米面发糕和几根萝卜条。没有任何的餐具,用手抓着吃或用塑料方便袋代替餐具。
(2)不让上厕所进行正常的大小便,因此在这种迫害下,有的法轮功学员得了很严重的生理疾病。
(3)在寒冷的冬季里不给取暖,有时不让穿棉衣坐在冰冷的水泥地面上,甚至就让在这冰冷的水泥地上睡觉。
二、精神摧残
每天滚动式播放诬陷法轮大法的光碟、服刑人员监规监纪(三十八条)以及其它的一些东西,不许与家里通电话,不允许家属会见,不允许购物等等,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三、肉体折磨
(1)强制早晨2:55—23:30或早5:30—21:00始终坐着,不休息,甚至是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连续酷刑摧残:上大吊、死人床、夹板、开飞机、用热水烫手等等,把法轮功学员的头往水桶里面按住,致使有些人呼吸系统造成了严重损伤。
(2)坐蛤蟆凳:这种圆凳子刑具约四寸高,直径约二十厘米,上面有特制的三道如刀的立棱和圆鬏,中间有眼儿可以插立体物以迫害之用,坐在这种凳子上不允许动,稍微动一动就会遭到极其严重的摧残。
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五花八门,极其残忍,举不胜举。
做好人无罪、讲真话无罪。请这些法轮功学员的亲属能够经常去狱中探视或送一些日用品,如果长期无人探望及关心,邪恶之徒将会更加猖狂,迫害更加残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