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八日】(明慧记者王英编译报道)调查中共强摘器官的“独立人民法庭”(Independent people’s tribunal)于六月十七日在伦敦宣判结果,判定中共活摘良心犯器官的行径已存在多年,并仍然存在,法轮功学员是器官供应的最主要来源。当天,《路透社》、英国《卫报》、美国《新闻周刊》、《福布斯》、《澳洲广播电台》、加拿大《环球新闻》等国际主流媒体纷纷报道并转载了这一新闻。
在独立法庭的最终判决中,专家小组说他们听到了明确的证据,中共活摘器官已经至少二十年了。
文章说,虽然中共当局不承认这些指控,但专家小组表示,活摘器官行径仍在继续,而且被监禁的法轮功学员“可能是活摘器官的主要来源”。
“结论显示,很多人无缘无故地被剥夺生命,死得骇人听闻,无法形容。”法庭主席杰弗里·尼斯爵士在判决中说。
该独立法庭由“终止中国(中共)移植滥用国际联盟(ETAC)”发起。
由七人组成的陪审团在去年十二月举行的听证会上,“无可置疑地认定,在中国,从良心犯身上强行摘取器官的做法已经进行了相当广泛的规模,而且涉及大量受害者。而且是由(中共)国家支持或批准的机构和个人干的。”
陪审团认定,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和维吾尔人犯下了反人类罪和酷刑罪。
法轮功学员曾铮告诉法庭,她被关押在劳教所期间,接受了验血和体检,她说她希望法庭的调查结果能够促成实际行动。
她说,“我希望更多的国家通过法律,禁止自己的公民去中国做器官移植手术”。
“我希望国际社会能够找到一种方法来阻止目前在中国进行的杀戮。”
美国《新闻周刊》(Newsweek)六月十七日报道,一个独立法庭星期一裁决,被关押在中国监狱中的人被摘取器官死亡。
《新闻周刊》引述《卫报》的报道说,主持独立法庭的杰弗里·尼斯爵士星期一在伦敦对记者说,法轮功学员“可能是被强摘器官的主要来源”。
“根据多种信息来源,良心犯被杀是为了摘取他们的器官,进行有利可图的移植手术,”法庭说。
法轮功学员曾铮表示,她在劳教所经历了几次大规模的“身体检查”,包括拍X光片和血液检查。
她告诉法庭,她现在怀疑这项测试可能是筛选过程的一部份。 她说:“当有人从劳教所消失时,我当时会认为她被释放并回家了。”
她接着说:“但实际上无法确认,因为我在获释后无法追踪其他人,我现在担心他们可能被送往医院,并且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被摘取器官,并因此在此过程中被杀死。”
英国《卫报》(The Guardian)同一天的报道说,位于伦敦的独立法庭得出结论,中共仍在杀人取器官,受害者包括被监禁的法轮功学员。
担任独立法庭的主席杰弗里·尼斯爵士曾主导国际刑事法庭对前南斯拉夫总统米洛舍维奇的起诉。他说:“法轮功是强摘器官的来源,可能是主要来源”。
“结论表明,很多人无缘无故地死去,死得难以形容,骇人听闻,更多的人可能会以类似的方式遭受痛苦。”尼斯爵士说,“我们所有的人都生活在一个星球上,在这个星球上,中国曾是人类最古老的文明之一,其现政权的当权者,在从事极端邪恶的勾当。”
他补充说:“没有证据表明强摘器官这种行径已经停止,法庭认为强摘器官行径仍在继续。”
法庭一直在从医学专家、人权调查员和其他人那里获取证据。
在被杀害的人中,有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于一九九九年开始受到迫害。
法庭指出,中国医院提供的移植等待时间非常短,通常只有几周。
调查人员打电话到中国的医院,为病人询问移植器官的事,被告知某些器官来自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曾铮表示,她在被关押在劳教所期间,多次被要求做验血和体检。
现在民众呼吁英国议会立法禁止去中国进行器官移植。目前有四十多位国会议员支持这一提案。以色列、意大利、西班牙和台湾已经禁止器官旅游。
《福布斯》(The Forbes)报道,六月十七日,独立法庭发布了长达六十页的最终判决摘要,希望能够为幸存者和受害者的亲属提供某种形式的解决方案,记录可能用于敦促国际组织采取行动的材料。
在分析种族灭绝罪时,法庭承认法轮功和维吾尔族是特定目标群体,犯下的暴行属于“联合国防止及惩治种族灭绝罪公约”(“种族灭绝罪公约”)第二条的范围。
法庭认定,中共已经实施了“罗马规约”第七条所界定的反人类罪。其中包括“谋杀;灭绝;违反国际法基本规则的监禁或其它严重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
仅在几周前,英国国会议员菲奥娜·布鲁斯(Fiona Bruce)在英国下议院讨论了采取行动的提议。在辩论中,布鲁斯议员呼吁英国政府带头提出并在联合国支持这一议题。这可以通过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决议来实现,首先是“设立联合国特别报告员调查中国人权状况”,其次是成立调查中共系统的、广泛和严重侵犯人权事件的调查委员会。
独立法庭审议的问题显然需要作出适当的回应。法庭收集和分析的证据是我们不能视而不见的,需要进一步调查。布鲁斯议员提出的提案是向前迈出的合理一步。剩下的问题是,是否有人会勇敢地采取下一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