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刘恩喜非法开庭。刘恩喜坦然讲述了自己做好人而被暴力绑架的过程,他的律师声音洪亮的向全场人员证明刘恩喜无罪。审判长、公诉人无言以对。
暴力绑架和构陷
刘恩喜,男,六十六岁。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上午,大庆市龙岗分局十多个警察闯进龙新小区刘恩喜家非法抄家,掠走法轮大法书籍和刘恩喜的背包及数个光盘。
十点半左右,刘恩喜的老伴走到自家楼下,因她家楼上卖房,有几个便衣声称买房,要上她家看楼房格局。当刘恩喜老伴拿钥匙打开自家房门时,便衣马上拿出警察证一晃,说是警察,并把她拥进屋。
刘恩喜老伴进屋一看,满屋是警察,家已经被非法翻完了,刘恩喜被警察看管着。
刘恩喜老伴问警察为什么抓人,警察说家里东西多。这些警察不容分说,就把刘恩喜绑架到龙岗分局,后非法刑拘。刘恩喜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中旬,刘恩喜被让胡路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让胡路区检察院把构陷刘恩喜的案卷送到大庆让胡路区法院。
刘恩喜和律师坦然陈述修炼法轮功合法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十点五十分庭审开始,旁听席上大部份坐满了钻探集团下属二级单位610头目和保卫科长及其他人员,还有便衣警察占位,也有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和朋友参加。审判长菊盛楠,两个公诉人封光和一个女人。刘恩喜的律师到庭为他做无罪辩护。
刘恩喜走进法庭,坦然面对。公诉人把拼凑的材料念完后,审判长问刘恩喜有没有疑问,他说:“有,警察绑架我时,一面一个,把我双臂架起,死死的夹住,连动也动不了。我家的东西没经过我亲自看到,我不承认……”
当辩护律师开始发言时,他声音洪亮,震动全场所有人,首先他肯定刘恩喜没有罪,然后逐一说明公诉人的所谓“材料”没有查出任何东西说明他犯罪,而且审问记录和物品清单都不是电子版的,卷宗都不是封闭的,这都是违法的。而且没有实际证据拿到法庭来。这时公诉人插嘴说,已封存了。律师说:法庭上就是注重证据。
辩护律师接着说:至于说刘恩喜“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他破坏哪条法律了?律师说出了各个法律都有多少条,都是实际数字。这时场上鸦雀无声。
律师又说:两高院没有规定法轮功是×教(注: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定性也得是县、市级以上,而刘恩喜的卷宗只是国保大队提供,他们没有这个权力。并且第三次审问时,不在审案范围之内地点,这是违法的,而且害了他多承受二十三天的罪。
律师又说,若给刘恩喜量刑3~5年的罪,如果是偷、砸、抢而造成任何伤害的可以,而刘恩喜没有给他人造成任何伤害和影响,他已是七十高龄的老人了,已是孩子们的爷爷了,给他判处3~5年的罪刑,公平何在?即使你们判他“有罪”,历史也不会判他有罪!
在场的审判长、公诉人无言以对。
最后,刘恩喜做了陈述说,自己没有罪,炼功只是祛病健身。
审判长宣布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