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六月九日】据大连市纪委监委消息称,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元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日前自首投案,目前正在接受调查。
吴元明,男,一九七一年一月出生,河北任丘人。自二零一六年四月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任大连市旅顺口区司法局中共党组书记、局长。吴元明在任职期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如强行洗脑、非法判刑等。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大连地区各县区警察同时行动,绑架了数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当地公安局称为“1614”大案。
其中九位旅顺口区法轮功学员后被旅顺口区司法局、公检法非法判刑,最高刑期高达十年:刘仁秋十年,罚款五万元;盛杰七年半,罚款三万元;谷树春二年,罚金款三千元;金淑月一年半;于永富一年三个月;王红玉三年半;王金荣一年四个月;刘代学判三缓三;王会轩判三缓三。
吴元明不得不自首投案接受调查,不仅仅是违纪违法,也是他参与迫害法轮功,遭到天理的报应。
大连地区是中共迫害法轮功最严重地区之一。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原大连市委书记、市长薄熙来在大连、辽宁省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遭恶报被判无期徒刑,妻子谷开来判死刑缓期执行。大连市副市长曹爱华被判刑;副市长张军、袁克力、大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威落马被司法调查。江泽民在大连迫害法轮功的爪牙频频遭恶报,彰显“善恶有报”的天理真实不虚。只有停止迫害,退出中共恶党组织,才能有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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