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评论 »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分局国保大队长周志勇恶行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分局国保大队长周志勇恶行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六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周志勇,自二零一四年上任以来,积极执行中共的迫害政策,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监听、监控、跟踪,诱惑民众恶告法轮功学员,筹划并指挥下属派出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抄家、绑架、勒索,并与检察院、法院勾结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罗织罪名,非法拘留、判刑。

从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八年,周志勇担任海州区分局国保大队长五年,期间就有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最高刑期为七年。至今仍有七名法轮功学员身陷冤狱。

以下是周志勇等人参与迫害的部分案例。

一、七旬法轮功学员胡占亭遭诬判七年

法轮功学员胡占亭,男,一九四九年生,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九日深夜因粘贴大法真相资料,被跟踪盯梢的海州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周志勇、国保成员张志强、和平派出所所长司宝坤、警察高号四人绑架,并连夜被挟持到住处遭非法抄家。

此前在二零一五年四月份,和平派出所警察高超、李东泽夜间巡逻时发现某处墙体上有“法轮大法好”的喷涂字体,就怀疑并跟踪至胡占亭住处。二零一五年五月二日,和平派出所已绑架过胡占亭,胡占亭正念讲真相后释放。直至八月十九日和平派出所一直在采取蹲坑、盯梢、跟踪等违法手段蓄意构陷迫害胡占亭。

二零一六年五月,海州区法院、检察院非法开庭审判胡占亭。主审法官巴险峰、海州检察院公诉人王晶、刘军,无视律师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非法对胡占亭判处七年重刑。

胡占亭上诉至阜新市中级法院,但中级法院仍被“上级”政法委操纵,在律师委托书未到之前,案卷从海州区法院刚刚送达几日,就故意绕开律师,草草非法暗中宣判――维持原判七年。中法主管案件的法官李渊曾对胡占亭家属说,他们说了不算,政法委说了算,还说“将来我们都得进去(指进监狱)!”

胡占亭在阜新市新地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年之后,于二零一六年八月被送至锦州南山监狱。一个多月后,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之前又被转至沈阳第一监狱。直至目前,年已古稀的胡占亭老人仍在沈阳第一监狱十九监区(高戒备监区)遭受迫害。

二、七旬法轮功学员王杰遭诬判四年

法轮功学员王杰,女,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被西阜新派出所(又名西铁派出所)曹旭等人入室绑架。后曹旭等人又返回王杰家,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撬门压锁大肆抄家,掠走现金四万余元及其它物品。

家人去分局要人,说抓人的理由是王杰“控告国家领导人”;家人又去西阜新派出所要求归还四万多元钱和私人物品,曹旭等人承认拿走了四万多元钱,但钱已上交,并说“爱哪儿告哪儿告去!”

西阜新派出所和海州区分局国保将构陷案件上报至海州检察院后,二零一五年八月因证据不足退回到海州公安分局。据家属了解,公安局人员声称两个月后,即十月要再次上报海州区检察院。

西阜新派出所、海州公安分局(国保队长周志勇、预审科薛宗熙)、海州区检察院(王家雷)经过五个月的捏造、构陷,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在海州区法院对六十九岁的王杰老人进行了非法庭审,上演一场闹剧。公诉人王家雷声称王杰老人有五百个条幅(这是纯粹的无中生有),律师要求当庭出示实物证据,法官崔毅无法出示。公诉人始终不敢提及诉江一事,西阜新派出所提供的所谓理由前后矛盾,漏洞百出,一会儿是滥诉、诬告,一会儿又是有人“举报”,而当律师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时,法官崔毅又找各种借口不准予。

此外,从王杰老人家抢劫的四万余元现金,检察院的最初案卷上写的是一千张有字,庭审中却变成了一万张。而且声称钱已上交财政,无以为证。事后追问,法院称并无上交财政的凭证。四万余元现金的去向成谜。

最终,海州区法院崔毅等法官故意错用刑法三百条非法定罪,蓄意判王杰老人七年重刑,王杰上诉,后改为四年。

如今,七十多岁的王杰仍被关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三、法轮功学员耿素凤前后遭诬判七年

法轮功学员耿素凤,女,原政协委员、私营协会副会长,二零一五年十月初被海州区和平派出所所长司宝坤等人跟踪绑架。当日早晨,耿素凤路过电线杆旁,见有一张大法粘贴掉在地上,于是捡起来重新贴上,此时司宝坤突然窜出,打电话叫来两个警察将耿素凤绑架。

海州公安分局国保、海州区检察院、法院经过数月的构陷,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下午,耿素凤在海州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庭审当日法院内外如临大敌,法院外面布控了大量警察。当庭没有律师辩护,家属只被允许两人参加,旁听席坐满警察和便衣,耿素凤本人为自己做了辩护。

原本聘请的山东律师在开庭前一天被家属辞退,原因是海州区法院姓胡的法官威胁、诱骗家属:辞退律师就少判,不辞律师就重判。家属因惧怕其卑劣手段,担心亲人的安危,无奈之下临开庭辞退了律师。

家属曾与海州区分局相关领导多方交涉无果。最终,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耿素凤被非法判刑四年。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老年监区。

耿素凤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曾被迫害过多次,二零一一年四月曾被绑架构陷、非法判刑三年。

四、法轮功学员吴秀芳遭诬判三年被迫害致瘫

法轮功学员吴秀芳,女,六十几岁,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在商贸城附近向民众贴真相资料时被绑架到海州公安分局。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九日被送到阜新市拘留所,十二天后转到新地看守所。二零一六年春季遭非法判刑三年,被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在女子监狱吴秀芳被迫害致脑出血,症状严重,成了骨瘦如柴的植物人。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刑满出狱,至今仍处于瘫痪状态。

五、法轮功学员齐玉甫、齐晓友父子双双遭诬判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三日,七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齐玉甫因讲真相被海州公安分局五龙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日,法轮功学员齐晓友被五龙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两年。

六、法轮功学员董秀媛、董福媛、张晓春遭诬判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海州区分局国保大队指导员冯树朝带队、海州刑警、特警及站前派出所一群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董秀媛家,将董秀媛、董德媛、董福媛、董天媛四姐妹和董秀媛的女儿及张晓春六名法轮功学员绑架。董家四姐妹与张晓春被逐一抄家、掠夺一些私人物品。

董秀媛、董福媛、张晓春三人在阜新市新地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半年后,于二零一七年九月回家。三人均被非法判刑一年缓一年。

七、法轮功学员单丽娜遭诬判两年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海州区分局冯树朝和西阜新派出所指导员曹旭带警察、特警等十多人闯入法轮功学员单丽娜(又名单素芬)家非法抄家,同时绑架单丽娜。后因单丽娜身体出现病症才放她回家。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海州区分局国保大队指导员冯树朝等人闯到单丽娜家,将她劫持至新地看守所。海州区公检法人员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在新地看守所非法庭审单丽娜,后对她非法判刑两年,罚款三千元。单丽娜于二零一九年三月被劫持到沈阳监狱迫害。

八、法轮功学员张艳辉遭诬判三年

法轮功学员张艳辉,女,四十三岁,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遭到海州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七年。上诉后,二审被非法判刑三年。至今张艳辉仍被关在阜新市新地看守所。

据说警察已对张艳辉的私家车和手机监控、监听已达二年之久。在非法抓捕张艳辉同一天晚上,海州区分局伙同多个派出所警察集体出动,上门骚扰、绑架多人,包括王敏、刘淑清夫妇。

九、王敏遭诬判三年 妻子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晚十点多,阜新市王营子北山法轮功学员王敏、刘淑清(音)夫妇在家中被海州公安分局十多个警察绑架。

刘淑清在新地看守所绝食反迫害,身体出现症状,被看守所强行送往新邱医院,刘淑清在那里被注射不明药物。二零一七年八月初,当刘淑清从新邱医院回家时,已经被迫害的失去记忆、神志不清,至今仍未好转。

王敏被非法判刑三年,目前正在锦州监狱遭受迫害。

十、秦艳飞遭诬判之时 丈夫在恐惧中去世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上午,法轮功学员秦艳飞在家中被海州区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及河北派出所副所长李建鑫等人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八个月。秦艳飞的丈夫在恐惧与焦虑中去世。秦艳飞回家后才得知丈夫去世的噩耗。

十一、甄世杰喊法轮大法好而遭诬判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海州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杰,法轮功学员甄世杰在法院外喊“法轮大法好”,被和平派出所警察绑架。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海州区法院非法庭审甄世杰。主审法官崔毅不许甄世杰和律师提及法轮功,并对甄世杰非法判刑八个月。

十二、法轮功学员闫凤英遭诬判三年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下午一时,海州公安分局国保、特警及和平派出所警察近二十人突然闯入新邱区法轮功学员闫凤英家,绑架了闫凤英、李慧民夫妇及在他们家的程玉梅、王思芹和周姓女学员共五人。其他四人后被陆续释放,闫凤英被非法判刑三年,至今仍关押在监狱。

十三、遭周志勇亲口构陷 常秀华险遭重判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阜新西铁常秀华在讲法轮功真相时被站前派出所警察绑架。刚上任的海州区分局任国保大队长周志勇说:“阜新还没有恐怖份子呢,拿她当恐怖份子吧。”

常秀华后被非法判四年,上诉后,阜新市中级法院最终二审裁定判三缓五,常秀华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半年后回家。

十四、法轮功学员王晓秋因读书遭诬判

二零一六年中秋节前,法轮功学员徐秀华夫妇和王晓秋在学法时,被破门而入的海州区公安分局警察和西山派出所警察约有二十余人绑架。王晓秋被关押看守所十几天后取保候审。二零一七年经三次开庭,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判处缓刑一年。

结语

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人,修心向善,是能够彻底改变人心的高德大法,于民族、国家、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中共迫害法轮功,天理不容。

奉劝周志勇等海州公检法人员,参与迫害,必遭恶报,这不是虚言,实实在在的例子已有很多了。立即停止迫害,不要等到恶报临头,悔之晚矣。

本文章或节目明慧网版权所有,非盈利转载请注明
来源明慧网,并包含明慧网原文标题及原文链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