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据四川省五月二十二日通报,巴中市副市长张尚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尚华,男,汉族,一九六四年生,重庆人。一九八六年七月毕业于西南石油大学(原西南石油学院),留校从事政工工作,从一九八六年七月—二零零八年七月先后担任过辅导员、团总支书记、学校团委副书记、党委办公室副主任等。二零零五年九月开始挂职任达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副主任,达县县委常委、副县长。二零零八年七月开始任广元市政府副秘书长、旺苍县委副书记、县长、书记、巴中市副市长等职。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张尚华为了捞取向上爬的政治资本,积极参与从事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迫害,是早期参与南充洗脑班的首恶之一,在洗脑班上强迫学员辱骂、攻击大法和师父,作为思想是否转化的表现,还指示学校保卫科派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监视、跟踪、绑架、勒索财物等等,并对绑架的学员怂恿司法系统对其判刑、劳教,是南充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先进工作者”,并因此获奖励提薪一级。
张尚华到地方任职以后不仅恶性不改,对所在地区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现在因为贪腐落马,终于落得个恶有恶报的下场。
善恶有报是万古不变的天理,任何人干这伤天害理的勾当,终将逃脱不了恶报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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