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青海报道)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六时,原青海省多巴劳教所(强戒)所中队长、主任科员孙青松在上班时,突感胸闷、呼吸困难,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年龄四十八岁。
孙青松,男,一九七一年生,一九九八年八月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在青海省劳教所一大队任科员。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九年七月,任青海省多巴劳教所五大队、中队中队长。二零零九年七月至二零一零年二月,任青海省多巴劳教所强戒一大队二中队中队长。二零一零年二月至二零一八年四月,任青海省多巴劳教所(强戒)所强戒一大队、三大队主任科员。(青海省湟中县多巴镇的青海省劳教所俗称多巴劳教所,后改为青海省第一劳教所,专门非法关押法轮功男学员。)
孙青松自一九九七年毕业后就在青海省劳教所(俗称多巴劳教所)、戒毒所二十二年之久,全程参与了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政治迫害,看看中共邪党给予孙青松所谓的荣誉称号就能看到孙当年是如何效忠中共全力迫害法轮功的。
二零零四年,孙青松被青海省司法厅评为所谓“个别教育能手”,二零零五年度、二零零六年度被青海省多巴劳教所评为“个别教育能手”。当年的这个“个别教育能手”称号,是对暴力转化法轮功,强制让法轮功学员放弃“真善忍”信仰的一种卑鄙的美化称号。
青海省多巴劳教所狱警为了达到让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干出了无数罪恶勾当。他们对法轮功学员实行软硬兼施的办法,也就是先分散、再集中、再分散的办法,把新入所的法轮功学员先分到各队和吸毒等犯罪人员关在一起,不让和其他的法轮功学员见面,进行强制洗脑,然后集中起来洗脑,如果再不屈服就再次分到严管队进行严管。
青海省多巴劳教所,尤其是孙青松任职中队长的五中队是当时的严管队,从一九九九年七月到二零一一年。为给被非法关押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立威、转化,五中队采取了种种卑鄙的手段:
一、入所搜身:法轮功学员进了这个鬼门关,首先让你把被褥摊在灰天铺土的院子里,脱掉鞋袜,解开衣服纽扣,任其搜身,被搜身者稍不如其意,轻者污言秽语,重者拳脚相加,无一幸免。
二、背监规:在规定的时间段,让法轮功学员必须背会监规,否则,谩骂殴打、各种各样的体罚(暴晒、冷冻、“开飞机”罚站、罚坐、饥饿、长时间跑步、长时间高抬腿原地踏步走、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关小号、重奴役……)
三、上厕所:每天只准法轮功学员在规定的时间段上厕所,如厕前还要站队、要报数、要耐心等待,蹲坑的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否则,大便没解成,还要遭到辱骂暴打。
四、跑步:满头白发、将近七十岁、走路都有困难的刚入所的张姓法轮功学员被强制跑步,而且让他在操场的外围跟在操场内圈跑步的其他犯人一样按同等圈数跑步。外围跑一圈至少是内圈的两倍距离,只多不少――这是一个最残酷的折磨方法,在青藏高原缺氧的环境中,别说是一个年逾古稀的老人,就是一个训练有素的人,长时间快速超负荷跑步,都可以使其当场毙命。
五、体训:一将近五十岁的法轮功学员被强制训练正步走的分解动作,一脚踏地、一腿抬起、一臂弯曲于胸前、一臂伸直于身后,抬头挺胸收腹,两眼平视前方,在数九寒冬一站就是半天,稍不正规,拳脚相加。
六、灌食:一非常年轻的李姓法轮功学员绝食反迫害,被戴上手铐,强行关进小号,七日后对他强行灌食。
七、罚站:这是一个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滴水成冰的冬日,让被罚站的法轮功学员站在南墙根下;炎炎烈日的夏天,或让被罚站的人站在空旷的操场。或把人用手铐半悬空吊挂在篮球架或什么东西上让其暴晒。
多巴劳教所的所长、大队长、中队长沆瀣一气,联手迫害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孙青松还经常传授年轻狱警转化法轮功的方法,自称管理劳教所人员“有一套”。
法轮功学员唐发帮因去北京为大法上访说句公道话被非法劳教一年。本该在二零零一年二月解教,但因不写“三书” ,又被劳教所非法延期。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六日释放后,因不放弃信仰真善忍,又于十二月二十八日被非法拘捕。元月又被送进多巴劳教所五大队严管。进所后,恶警辱骂他,恶警对他拳脚相加,用几个10万伏的电警棍轮流拷打、电击长达2小时之久,然后又将唐铐上背铐投入禁闭室,禁闭七天。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七日下午,家住德令哈路84号的法轮功学员李兴福被青海省多巴劳教所恶警绑架。
李兴福,约六十岁,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被恶警绑架,并被非法劳教。劳教期间李兴福出现严重的糖尿病症状,视力急剧下降,视物模糊不清,严重腹泻,瘦的皮包骨头,病情严重,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六日被保外就医。
二零零七年八月,李兴福身体臀部出现褥疮并且化脓不能坐、躺,只能俯卧在床上;衣服被脓血浸透,地面上也到处都是脓血,约有十天左右水米不进,奄奄一息。最近身体状况才稍有好转,又被青海省多巴劳教所警察绑架,家人也不让接见。恶警称要关一个月,理由是要召开邪党十七大。
青海省互助县边滩乡水洞小学校长张有祯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兢兢业业,严于律己,遭到“文革”式侮辱迫害,在万人大会上被铐、胸前挂牌批斗,并游街侮辱;随后非法劳教,在青海省劳教所遭折磨奄奄一息,于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九日含冤去世。
法轮功学员平春峰,男,青海师范大学教工(原青海省师范大学后勤处科长,第一次非法劳教后被降职),家住师大家属院。因坚持修炼真、善、忍,力做好人,曾两次被师大的恶人诬告而被关押在青海省劳教所遭受迫害。第一次劳教释放后,在二零零二年和二零零三年间曾两次诉说,在劳教所被打毒针,被下毒,由于当时他精神恍惚,精神表现得不正常,描述不清楚、不确切,就要求他落实、表述要清晰。但文章他还没重写,就第二次被非法抓捕,出来后就被邪恶严密看管,于二零零五年去世。
当年的劳教所,后来的戒毒所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前沿阵地,劳教所的所长、大队长、中队长对在押人员具有生杀予夺大权,是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的得力干将,他们主要的罪恶就是完成中共邪党对法轮功学员的暴力转化,强制让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不遗余力的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的 “打死算白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
就在孙青松暴毙的二零一九年,还被中共青海省戒毒局表彰,常言道;“多行不义必自毙,天理昭彰、报应不爽”,孙青松的暴毙是他迫害法轮功遭了报应,前有车、后有辙,奉劝那些还在迫害法轮功的人员,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保留迫害证据,退出中共,是你们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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