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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洗脑班非法拘禁谢宇近四个月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州市越秀区青年法轮功学员谢宇,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冤狱期满之时,被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从海珠区看守所直接劫持到广州市洗脑班,至今已经将近四个月。


谢宇

近日,家人和维权律师一块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立即释放谢宇,越秀区政法委答复:要再关三个月。

五月十三日,家人和律师来到越秀区珠光街综治办,珠光街负责综治办的副主任刘子丰告诉家人,听说谢宇“学习”期满了,不知为什么又不放人了,让家人去找越秀区政法委。家属说要给谢宇送衣服,希望把衣服放在综治办,刘主任说,综治办也要把衣服送到政法委,政法委才能去送衣服,不如家属直接把衣服送到政法委。

家属又来到珠光街派出所,派出所人员说,这事与派出所无关,让家属去找越秀区公安分局。

随后,家属和律师来到广州市信访局反映情况,工作人员让家属填写了信访表和信访诉求,说会把情况反映上去。

奔波了一天,遇到的基本上是推诿,没有实质上的进展。

五月十四日,家属和律师来到越秀区监察委和政法委反映情况。监察委廖主任一再强调此事不归监察委管,并质问是谁让家属去找的。律师说此事已经涉及严重的滥用职权和非法拘禁,面临法律追责的问题,如果你本人处理不了,就必须向上级反映。后来廖主任分别致电律师和家人,说已经转交给政法委处理。

后来家属见到了越秀区政法委一个个头较高、自称姓王、为转业军人的一位工作人员(不知是否就是广州市洗脑班声称的那个区里的强哥)。该工作人员直言,谢宇在里面见一个讲一个,不看材料、不写东西,要再关三个月;并说要再关三个月这个决定就是他做的。此人还威胁说:谢宇的父亲已经被记录在册了,家属再到处找人的话,把家属也抓进去。还说要找个五百元/小时的“专家”再去做谢宇的“工作”(强制洗脑)。

家属又来到海珠区看守所,希望拿到谢宇一月二十五日出看守所时的刑满释放证明,看守所推脱:这个释放单找不到了,谁在上面签的名系统里查不到记录。

至此,事情才弄明白了,将谢宇非法关押到广州市洗脑班是广州市政法委和越秀区政法委操控、越秀区公安分局具体执行、珠光街道参与、海珠区看守所配合的联合作恶事件。律师告诫作恶人员:应当说,过去制造法轮功冤狱的主要责任不在基层,而今天则不同了。自今日始,只有勇于直面错误纠正错误,弃恶从善才有未来!

广州市政法委、公安系统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报的例子已经很多。原广州市政法委书记吴沙遭报应获刑十年;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政法委副秘书长祁晓林,其分管的国保大队是迫害法轮功的主要部门,祁晓林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在自己办公室的洗手间自缢身亡;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也遭恶报,被判处无期徒刑;广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王广平,二零一零年六月十日,突然在办公室倒地猝死,年仅五十四岁。

希望越秀区公安分局和越秀区政法委相关人员,能从以上事件中获取正面教训,守住自己的良知,行使“将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利,立即释放谢宇回家。

越秀区政法委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83号5楼 邮编:510040
书记:李世通
专职副书记、防范办(610办)主任:卢锦豪、郭静之
越秀区公安分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95号 邮编:510030
张文扬,局长
雷世聪,政委
副局长:杜启雄、杨伟文、陈建伟、沈斌
于文龙,纪委书记
公安分局内设国保大队(科级)、防范与处理邪教犯罪工作科(简称反邪教科),国保大队与反邪教科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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