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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王桂云炼法轮功获新生 讲真相遭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长春市妇女王桂云,在重病医治无效、生命垂危之际,于二零零二年七月上旬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获得身心健康;可她却因为讲真相遭劳教迫害。

下面是王桂云自述她的经历:

修大法获新生

在修炼前,我是一个重病患者,因腰椎间盘突出,胸椎增生,发展到颈椎间盘突出,而导致大脑小脑萎缩、心梗、类风湿等,整个人瘫痪在床。长春市的大医院我都去看过,听说哪有好大夫我就去看。当时一万多元的磁疗床我都用过,最好的按摩师我也请过,治病花了不知多少万元了。基督教我捐过钱,家人为我去庙里求过佛,跳大神的来我家给我看过,结果都无能为力。

最后不得已去了中日联谊医院,请骨科权威专家为我做手术。但手术失败了,教授告诉我,象我这种颈椎突出类型的病人,一万个人中都没有一个,无药可治。术后我的病反而变得越来越严重,每天只好用大烟来维持夜间的睡眠,心脏病犯的时候随时都可能昏死过去。小便失禁,自己不能进食。

面对为我端饭、喂药还没成年的儿子,看着长年因我有病而操劳的妹妹和离异后单身的弟弟,我的心都碎了。天啊!我才五十出头呀!我还年轻,我不想死啊!你为什么这样对我?这时我想到了老人说的地狱、天堂,我想了很多,很多。最后,我还是得面对现实,为自己准备了寿衣,写好了我死后的家产分配遗书。

就在生命的尾声,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得到了《转法轮》一书。书中的法理让我震撼,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

以前我的脾气很坏,对丈夫是张嘴就骂,发起火来举手就打。我家姊妹五人开的汽车配件商店,我也总是占妹妹们的便宜,对进货的商家总是贪人家的好处,什么钱我都敢挣,那时真是为钱而活着,亲朋好友谁也别想占我的便宜。大法的法理改变了我的人生观,我开始一点一点要求自己做个好人,更好的人,在利益面前我都能做到不贪不占。亲戚都说我学大法变好了。

我的病也在不知不觉中不翼而飞了,十三年来我没吃过一粒药。为国家不知节省了多少医药费。法轮功以真、善、忍为根本指导,教人向善,使人健康。

讲真相遭劳教迫害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五日两点多,我在桂林路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桂林路派出所把我和另一个同修劫持到派出所询问,问家庭地址、姓名、电话等。我不配合,他们随后上来几个警察按着我的手在一张纸上签字,我拒签并把纸给撕了,到晚上八点多把我送到长春市苇子沟拘留所。

在拘留所里,住的是水泥炕,吃的是发霉的玉米窝窝头和米汤,白天坐板,七天后案警告诉我监外执行一年,结果在第十二天的时候就把我送到长春女子劳教所里迫害。

劳教所里把我分到四大队二小队,队长金立华、副队长李小华,狱警王晶、王竹峰,在恶警的指示下,让所谓转化的学员看着我,把我关到一个小屋里,天天给我念他们转化的东西。大约过了一个多月,他们又让我到车间里干活。

在干活期间,我觉得不对劲,我应该全盘否定他们,在十月一日那天,我决定不配合他们,不干活,不穿号服,不铺他们发的被单,晚上点数不报数等。他们怕我影响到别人,把我关到一个单独的房间,不让我下楼吃饭,不让我接见,不让我洗澡,每天都坐在凳子上,叫犯人看着我。在当时还有两个同修和我一样不配合他们,把我们关到一起。

到了冬天,屋里很冷,有暖气也不给,家里存的棉衣也不给,每天还让我们对着窗户坐着。阳光足的时候晒着脸上都出现黑斑,看上去很吓人。我当时身体也出现了病业状态。

二零一零年三月,我开始在劳教所中炼功,他们为了不让我炼,狱警王晶用拳头打我脸,晚上用手铐把我铐在床上,晚上不能上厕所。就这样铐了我半个月,才把我放开。就是因为我不听他们的话,天天炼功,他们不断地给我加期,加了将二十多天,释放我的时候,队长金立华,把我全身扒光检查,并对我破口大骂,什么难听骂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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