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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州大学副教授王家芳被劫持入狱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四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州市白云区法轮功学员、原广州大学副教授王家芳,被诬判三年半,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日上午,代理申诉的律师见到了王家芳,王家芳告诉律师说自己写申诉书,写好后邮寄给律师。由于一直没有收到,四月三日,律师再次来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要求见王家芳,被监狱拒绝,说要监狱通知律师后,律师才能去见。

王家芳档案照
王家芳女士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在广州市流花湖公园游玩时,遭越秀区六榕派出所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被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诬判三年半。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

王家芳女士,今年五十五岁,原广州大学数学系副教授,撰写过“模糊集类上的Fuzzy测度”、“Fuzzy集的基数问题”等学术论文,是一位学生喜欢的好老师。王家芳的儿子小时候患有先天性心肌类疾病,多方求医无法医治,听说修炼法轮功可以治好,从此开始修炼法轮功,她儿子得到康复。

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王家芳老师因坚定信仰真善忍,被非法关押于广州市洗脑班、广东省洗脑班、槎头劳教所(一年半)、广东省女子监狱(九年)等,多次被迫害得生命垂危,累计冤狱逾十二载。

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午后,王家芳女士到住处附近的流花湖公园走走,期间和一名游客随意聊起了法轮功,这本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但却遭到四、五名保安的驱赶,被强行带离公园。王家芳认为这是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侵犯,起因是公园管理处及保安人员被中共江泽民集团谎言欺骗。二零一七年九月,王家芳给流花湖公园管理处及安保部邮寄了江泽民因迫害法轮功被控告的小册子。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上午,王家芳本着善心找流花湖公园管理人员反映情况,告诉他们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以及自己在公园遭到的不公正对待。流花湖公园主任刘德信告诉她:公园没有规定不让她进公园,欢迎她每天都来,并说以后保安不会再骚扰她。

在发现接访簿上的登记笔迹和真相信封上的笔迹一致后,公园主任刘德信将王家芳恶意举报到六榕派出所。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中午,王家芳在流花湖公园东北门被绑架、非法抄家。当时王家芳坚持有《立案决定书》方可搜查,但警察强行抄家。王家芳多次向越秀区公安分局、越秀区检察院和荔湾区法院投诉,但没有得到答复。

王家芳被荔湾区检察院非法起诉。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王家芳在荔湾区法院被非法庭审。法院没有依法提前通知王家芳,开庭前她毫不知情。四月九日,王家芳正在看守所仓里搞卫生,被警察叫出来后立即带到法庭。庭审刚开始,法官便诱导她说:你认罪吗?认罪判三年以下,不认罪就判三年以上。王家芳说:我没有罪,认什么罪!法官立即改口说,要庭审后才能知道是否有罪。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王家芳被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诬判三年半。王家芳抗议非法判刑迫害,不穿罪犯标记的识别服,不参加非法宣判,被强制按进轮椅推进法庭。非法宣判过程中,王家芳只说了两个字:上诉。其余时间全部沉默抗议。

王家芳女士认为荔湾区检察院对自己“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指控不成立,法轮功教人向善,自己也没有破坏哪条法律的实施。一审过程中公检法人员严重违法,自己没有罪,要求无罪释放。

关于王家芳老师遭受的迫害,详见《冤狱累计逾12载 原广州大学副教授王家芳再陷囹圄》、《原广州大学副教授王家芳被非法庭审》、《遭诬判三年半 原广州大学副教授王家芳上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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