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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谢茂田遭恶报落马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四月五日】据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吉林省消息,吉林省检察院原副院长谢茂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谢茂田,男,一九五八年生。一九九三年,任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法院院长。一九九七年九月,任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检察院检察长。二零零一年五月,任吉林省辽源市纪委副书记。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任吉林省辽源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吉林省松原市检察院检察长。二零一一年一月,任吉林省吉林市检察院检察长。二零一五年七月,任吉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零一八年二月任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据明慧网统计显示;谢茂田任职吉林市检察长期间,吉林市有二十八位法轮功学员被吉林市检察院恶意起诉并被法院非法判刑,最高刑期达十二年。

谢茂田在任职辽源市副检察长期间,法轮功学员项丽杰、刘全兴、刘端胜、栾爱军、吕春云、张顺龙、赵岩等九人,被辽源市检察院非法起诉,法院非法秘密开庭诬判。

谢茂田任职辽源市副检察长期间,据明慧网统计显示;辽源市有十四位法轮功学员被辽源市检察院恶意起诉并被法院非法判刑,最高刑期达十一年。

谢茂田在任职松原市检察长期间,据明慧网统计显示;松原市有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被松原市检察院恶意起诉并被法院非法判刑,最高刑期达十一年。

谢茂田任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吉林省发生多起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冤判案例。据《二零一八年上半年吉林省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和《二零一七年吉林省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显示,吉林省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八上半年被非法判刑十九人次,二零一七年被非法判刑一百人次,即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一八年上半年合计一百一十九人次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近年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事情频频发生,明慧网上已公布了二万余实名案例,其中包括中共中央官员、省委官员、市委官员、公安科长、学校校长、办公室主任、“六一零”头目、派出所所长、居委会主任等。

多行不义必自毙,谢茂田今天被中共以严重违纪违法的形式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是他当年迫害法轮功的报应,苍天有眼,在此奉劝那些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官员们,赶快悬崖勒马,将功补过,退出中共,远离中共,以免恶报加身,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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