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自二零一三年劳教所解体后,中共更多的是打着法律的幌子对法轮功学员绑架抄家、构陷起诉、枉法判刑,投入冤狱。检察院、法院越来越多地违法执行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命令,随之,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也频频遭到报应。
一、舒兰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玉成遭报
据吉林省舒兰市网站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报道:舒兰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李玉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玉成,男,汉族,一九六七年五月出生。历任舒兰市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舒兰市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舒兰市法院执行局一科科长;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任舒兰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舒兰市检察院检察长、原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侯长富遭报
据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辽源市消息:舒兰市检察院检察长、原舒兰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侯长富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被监委监察调查。
侯长富,男,汉族,一九七零年生人,历任吉林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吉林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支队长;二零一零年八月任永吉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任舒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任舒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三、原舒兰市法院院长陈刚遭报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吉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发布通报称,吉林市丰满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刚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经吉林省监委指定,目前正被通化市监委监察调查。
陈刚在吉林市丰满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岗位上,只呆了72天就被监察调查。他的前任王君先也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于二零一八年七月份接受“监委监察调查”。
陈刚,男,汉族,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出生。历任吉林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处处长、吉林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吉林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任舒兰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零一九年一月,任吉林市丰满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四、舒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郑凤臣遭报
据通化市二道江区监委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消息:舒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郑凤臣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正被二道江区监委监察调查。
郑凤臣,男,汉族,一九六二年八月出生。二零零八年三月,任舒兰市法院副院长兼纪检组长;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任舒兰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二零一八年九月,任舒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人选;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任舒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五、舒兰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世勇遭报
据通化市二道江区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消息:舒兰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世勇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被二道江区监委监察调查。
李世勇,男,汉族,一九六八年二月出生。历任舒兰市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监察室主任;舒兰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二零一五年三月,任舒兰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以上五人任职期间都积极追随江泽民流氓犯罪集团对法轮功学员实施了“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政策,对舒兰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以下是侯长富任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的五年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案例:
二零一二年五月份前后,在舒兰市政法委的指挥下,公安局出动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董文芹(音)、刘春杰、郭秀清、邵保庆,还有5名乡下的男性法轮功学员也同时被绑架到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七月一日晚,舒兰市发生数起绑架法轮功学员事件,梁万林、李继峰、任少杰、张玉芬、吕庆英、邵保庆等被绑架到洗脑班,有1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当时公安局出动了38人。同年八月七日,法轮功学员李生成、王文田、郭秀清(女)、姜乙红、倪精荣(女)、李生成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绑架由舒兰市政法委“610”恶人统一指挥,各街道和乡政府参与谋划,派出所警察负责具体绑架共同实施犯罪。洗脑班设在舒兰市上营镇丹枫山庄,他们无耻地说:我们就在农村(法轮功学员)活计正忙的时候办洗脑班,他们(法轮功学员)着急就签“五书”。
所谓的“610办公室”是中共江泽民一伙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各地610不法人员打着“法制教育”的幌子非法私设洗脑班,劫持当地法轮功学员和在劳教所、监狱被非法关押期满的法轮功学员,企图强迫他们违心表态放弃信仰,也就是所谓的“转化”。各地610头目通常是政法委副书记。
二零一四年四月,舒兰市“610”在舒兰市粮食招待所办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二零一四年八、九月份、舒兰市“610”在小城镇下营村原收费站设立洗脑班,劫持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五月份前后,舒兰市政法委、“610办公室”绑架了潘景贤、关芹、周静华、国庆芬、徐文亮、曲秀敏、王德龙、王淑新、宋彦群、宋双星、杨国枢、杨骏琦、吴秀珍、刘桂娟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据明慧网统计,二零一六年下半年,舒兰市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就有31名,其中被非法批捕1名,刑拘8名,拘留11名。
陈刚从2013到2019在舒兰市法院任院长期间,舒兰市至少有2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累计非法刑期共90年,勒索资金达16.5万元。(李玉成、李世勇、郑凤臣在舒兰市法院工作时间比陈刚更长,李玉成29年、李世勇17年、郑凤臣10年,参与制造的冤假错案更多,以后再详细叙述。)
2014年,莲花乡法轮功学员李继峰被冤判6年。莲花乡法轮功学员李生成被冤判9年。2014年7月4日遭绑架的上营镇法轮功学员赵永才,被冤判5年。2014年7月21日遭绑架的开原乡法轮功学员王洪方,被冤判3年8个月。2014年8月28日遭绑架的莲花乡法轮功学员曲洪祥,被冤判5年。2014年9月9日遭绑架的亮甲山乡法轮功学员韩福,被冤判3年。
2015年4月30日遭绑架的开原乡法轮功学员任文学,被冤判4 年。2015年5月25日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杨国枢被冤判5年,杨骏琦被冤判6年,朱继发被冤判4年6个月。2015年8月26日法轮功学员佟振杰被绑架,被冤判7年。
2016年10月12日陈玉霞、奚亚红、王朋颖、王玉琴、王玉珍、邰丽娟、牛玉辉、田玲全等约30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其中:王玉珍被冤判4年,罚金4万。现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女子监狱;田玲全被冤判4年,现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女子监狱。牛玉辉被冤判5年、罚金5万,现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长春市女子监狱。
2017年10月7日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续文国,被冤判2年,现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公主岭监狱。
这些被绑架、关押,非法批捕、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没触犯任何法律,他们都是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做个好人。
陈刚等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涉嫌构成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就把合法公民送上法庭诬判有罪,这是整个法律界的耻辱!
陈刚等人的下场,表面看是职务违法,实质上是因为参与迫害法轮佛法遭的天惩,彰显的是善恶有报的天理。他们的下场是可悲可怜的,然而从另一个角度讲,对他们来说也是好事,遭到报应,能够终止犯罪,不再助恶为虐。真心希望他们能够借此悔过,醒悟过来,找机会弥补,争取有个未来。
同时也希望那些还在为升官发财而迫害法轮功的官员们,赶快梦醒吧!不要再做邪恶的帮凶,不要等到阴曹地府才知道后悔,那可就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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