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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古蔺县俩妇女遭习水县法院秘密判刑三年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四川古蔺县古蔺镇法轮功学员周糢珍和骆雪梅,被绑架到遵义市第二看守所,家人一直不得探望和送衣物。现得知,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周糢珍和骆雪梅就已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古蔺县古蔺镇法轮功学员周糢珍和骆雪梅在习水县醒民镇钢铁村,告诉百姓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恶意举报。醒民镇派出所武光明很快赶到,在一名法轮功学员家找到周糢珍和骆雪梅俩人。

几分钟后,醒民镇派出所警车开到,周糢珍和骆雪梅两人给他们讲修炼法轮功合法,迫害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才是真正破坏宪法、刑法、公务员法、警察法等多个法律实施,才是真正犯罪。派出所警察不听真相,强行把周糢珍和骆雪梅抓上车带走,非法关押在遵义市第二看守所。

之后,看守所不准家人探望,不准送衣物等生活物品,只能送钱,也无凭据收否?家人一直不知道周糢珍和骆雪梅的任何情况。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家人间接听到周糢珍和骆雪梅二人已被诬判三年。

此前,周糢珍和骆雪梅都遭受过中共的迫害。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周模珍、周模分和孔祥分,三人一同去古蔺镇小水片区庄元村四组讲真相救人时,被组干部李仲伦队长和村长何兵及村支书杨旋顶一伙恶人举报。

古蔺镇派出所和古蔺公安局国保大队骆帮德和古蔺镇派出所警察,开车前往庄元村,将三人抓送古蔺镇派出所非法审问。

因周模珍不配合,不报姓名、地址,他们就找社区干部认人。到下午六点左右,将周模珍和孔祥分交社区人员带回家。周模珍被强行送纳溪泸州看守所非法关押。

由于周模珍体检不合格,看守所不收,古蔺国保大队编造八页材料要求看守所收押。看守所值班人员说:身体不符合条件,出问题我们负不起责任,坚持不收。这样才连夜送回,到十三日早上一点多钟,他们才放周模珍回家。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六日,周模珍、骆雪梅等四名古蔺镇法轮功学员,在原彰德对门猫猫寨讲真相,被村长林忠德恶意举报。古蔺镇派出所两个警察去抢走真相资料和四、五个碟。法轮功学员给他们讲真相后,就走了。

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骆雪梅在古蔺镇护家乡向世人讲真相时,被护家乡派出所警察魏星、张燕(女)带到派出所后,被送到泸州市看守所所谓行政拘留了十五天。

参与迫害的恶人及相关单位人员:
醒民派出所,邮编;5646021电话:0851一22710002
廖富强, 醒民派出所所长。
陈伟醒民派出所副所长。
武光明警察
习水县公安局习水县东皇镇红四路5号 邮编564600
习水县政府; 习水县东皇镇习水东路9号,邮编564600
向承强,习水县县委书记,
陈钊(音)习水县县长,
安家兴,习水县政法委书记, ,
曹方源, 习水县政法委副书记,
陈旭,县法院院长; 习水县东皇镇 习水东路19号, 民众向法院 举报电话; 0851一22732730
习水县检察院 习水县东皇镇;红四路1号, 民众向检察院举报电话; 0851一22732000
习水县国安局习水县东皇镇红一路32号,
习水县司法局习水县东皇镇民众向局举报电话;0851一22520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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