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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依兰县法院张安克、检察院张广志等人遭恶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哈尔滨市依兰县法院刑庭庭长张安克、检察院张广志(副院长)、翟应凯(批捕科科长)、宁言(原公诉科科长)、陈玉杰(公诉科科长),执法犯法,被立案调查,二零一八年十一月被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委网上通报,罪名为“给黑势力充当保护伞”。他们现在正惶惶不可终日的等待调查处理结果。

表面上看,这些人都是因为在一起“涉黑”案件中充当保护伞被查处,其实这些人还有一个共同之处,他们都曾经迫害法轮功学员。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疯狂迫害法轮功以来,依兰所有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都与他们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参与迫害有关。

二零零九年,依兰县道台桥镇的七十岁的陈继忠、陈继环兄妹被非法判刑六年和四年。参与非法判刑责任人就是张安克、检察院原公诉科长宁言。

二零一零年依兰法院将依兰护林乡苇子沟法轮功学员桑凤荣和李淑琴非法判四年。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依兰县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法院,依兰法院将十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三至十三年。非法庭审时法院张安克和检察院公诉人宁言相互勾结对代理律师耍流氓,九名律师联名向哈尔滨市检察院、市人大和依兰县检察院、人大、法院、政府等各部门,控告要求罢免依兰县法院法官张安克。此次参与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还有:批捕科科长翟英凯。请详见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二日《依兰县法院陷害十四位法轮功学员》。

以下案例都是依兰法院刑庭庭长张安克,依兰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广志,批捕科科长翟英凯,公诉人是公诉科科长陈玉杰,他们相互勾结实施迫害。

二零一七年,依兰达连河法轮功学员李友被张安克非法判一年。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上午八点半,依兰县法院借用哈尔滨市松北区法院对十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在二零一九年,依兰法院张安克将十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三至十年。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九日《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哈尔滨市依兰县法院非法判重刑》。

二零一八年冬季开始,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案子从哈尔滨市区往东所辖的县都由依兰县、检察院起诉,依兰法院审理。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依兰法院对巴彦县法轮功学员范淑芬(七十三岁),张洪珠(七十多岁),武桂芝和高志福非法庭审。请详见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一日报道:《黑龙江巴彦县七十三岁武桂芝被冤判八年》。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依兰县法院对通河县妇幼保健院主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本科毕业张桂芝非法庭审,整个开庭过程,只让张桂芝回答“是”或“不是”,不让为自己辩护,也不允许家人当辩护人。强行非法判刑四年。请详见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八月和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报道的依兰县法院庭审张桂芝 只让回答“是”或“不是”和《哈尔滨市主治医师张桂芝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依兰县法院非法庭审方正法轮功学员侯丽凤,后非法判刑两年,罚金一万。请详见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二日《哈尔滨市方正县侯丽凤被迫害致子宫癌》。

这些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入狱,同时也给他们的家庭带来极大的痛苦。二零零九年,依兰县道台桥镇的陈继忠、陈继环兄妹被非法判刑六年和四年,陈继忠的患有癫痫病的老伴因无人照顾冻死在稻田地,弟弟也因挂念哥哥和姐姐含恨离世。请详见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黑龙江依兰县陈继忠二次入冤狱 妻子冻死稻田》。

莫志奎八十九岁高龄的老母亲思儿心切、悲愤离世,莫志奎还有一个先天残疾的儿子和患有先天性皮肤病孙女。他是家中的顶梁柱。莫志奎在呼兰监狱被迫害两肺已烂,一边肺已呈空洞。呼兰监狱仍拒回家调养。请详见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四日《莫志奎陷冤狱遭迫害 老母盼儿归》。

依兰道台桥镇当年七十岁的姜连英被非法绑架后致使家中一百零三岁的老母凄惨离世,老人最终也不知道女儿已经被非法绑架判刑。请详见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八日《一位淳朴农家老太太不应有的遭遇》。

张金库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被依兰国保张英铎等人绑架,遭非法判刑五年,在呼兰监狱遭到残酷迫害,被注射药物,迫害中枢神经、吐字不清、几度生命垂危,九死一生,被迫害致残至今不会说话,出狱前妻子离世。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七日《张金库在呼兰监狱惨遭折磨》;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艰辛救夫愿未了 张金库妻子不幸离世》。

依兰法轮功学员庞秀贤被绑架时被迫害生命垂危“取保”释放,家属直接将其送进重症监护室,医院给家属下病危通知书,仍被检察院非法起诉。开庭前哈尔滨市法医和依兰法院,依兰国保去庞秀贤家,看见庞秀贤仍然病得很严重、胡言乱语没办法出庭。就是这样依兰检察院仍未停止迫害没有放弃起诉做了另案处理。而且国保警察在庞家中各处安上监控器。

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本应该是维护正义和公道的,而在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他们无视法律,在610的背后唆使下昧着良心,践踏法律,执法犯法,扮演着可悲、可耻的角色,如还不悬崖勒马,当正义回归、报应来时,等待他们的也将是可悲、可耻的下场。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恶报的实例:远有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徐才厚、郭伯雄是以贪腐等罪名纷纷被判入狱,近有依兰县四任县领导被以贪腐等罪名抓捕入狱。

依兰县委原书记封殿辉二零一七年十一月涉嫌严重违纪被审查。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八日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原依兰县副县长、依兰县委副书记赵欣,贪污上千万元,于二零一五年被宣布开除公职,后被判刑十余年。

原依兰县委书记、人大主任王春生(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一年)因奸污幼女和贪腐问题被抓,羁押在外地等待法律的严惩。王春生在依兰县任职期间,收受开发商贿赂上亿元,还卖官挣钱,玩弄女干部。

赵长满,二零零五年至二零一六年任依兰县副县长、县委书记,二零一八年十月被佳木斯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刑十七年,没收个人财产四百万元。


赵长满


封殿辉

以法律方式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打压、迫害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这一页不光彩的历史即将掀过,它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在这一过程中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每个人都在这场大是大非面前检验着自己的良知底线,也将见证将来的结局。

古今中外,迫害正信的强权暴政从来没有一个成功过的,所有残害良善的元凶、爪牙没有一个善终的。善劝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人员,抓住机会弃恶从善,善待法轮功学员,将功赎罪,给自己与家人积点福德。何去何从,是你们对自己命运的抉择。这也是法轮功学员劝善救人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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