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沈阳市康平县七十岁的残疾退伍军人闫守礼,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功受益的经历,被枉判一年半、勒索罚款五千元。闫守礼老人已经上诉。
闫守礼老人是一名退伍军人,为人纯朴、善良。退伍后在一次事故中一条腿骨折,留下残疾,走路很不方便。当时拄拐走路都很困难,很长一段时间靠家属打工维持生活,一度对生活都失去了信心。当他有幸修炼法轮功后,腿伤痊愈,扔掉了拐杖。法轮大法真、善、忍的做人原则,使他变得心胸宽广、乐于助人。善良诚实的老人总想把自己因修炼受益的实情,分享给别人。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闫守礼在德克士快餐店门前,向一位同样腿有残疾的路人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功腿伤痊愈的情况时,被过路人李庆勇听到,李庆勇谎称自己是警察,将闫守礼劫持到镇北派出所。
镇北派出所所长常向民、于洪旭、杨帆等警察在康平县公安局副局长戴国庆的指使下,扭曲事实,谎称闫守礼向李庆勇宣传法轮功真相被李庆勇扭送到派出所,以此为所谓“证据”非法拘留闫守礼。
更为荒唐的是,康平县法院盛红娟等人,不顾事实,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莫须有罪名制造冤案,枉法判决闫守礼一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
二十年来,中国各地法轮功学员遭到了中共残酷的迫害,在上告无门、申冤无地的情况下,向广大民众讲清事实真相,同时践行真善忍原则,他们没有破坏哪部国家法律的实施,而且在提升社会道德。就如本案当事人闫守礼,一位70岁老人,修炼法轮功得到了身体的健康,他把实情告诉了与他同样的病患,愿其早日康复,这是应该受到表彰的善良举动。康平法院的判决是荒唐可耻的!突显了中共公检法人员对法律的肆意践踏、扭曲!
法庭本该是代表正义和公正的地方。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古今中外,迫害正信的强权暴政从来没有一个成功过的,所有残害良善的元凶、爪牙没有一个善终的。现在那些落马的“老虎”和被拍死的“苍蝇”,大都是对法轮佛法和对善良犯罪的人。
盛红娟、戴国庆及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法轮功学员声声的劝告是不想让你们最终堕入迫害佛法的因果报应。现实中虽然你们决定不了这场政治运动的开始,也改变不了这场运动行将终结的事实,但是至少你们能够决定自己对结束这场运动的立场和态度,至少应该守住自己的良知!
主要责任人:
盛红娟:康平县法院刑事庭庭长、专职委员,此案审判长,办电024-27349833、手机18604020108
高 霞:康平县检察院检察官(承办此案),手机15940204111、办电024-87299502
刘晓放:康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主管此案),办电024-87343415,手机15802464111
李春雷:康平县法院副院长(主管刑事庭),办电024-27349803、手机13998208787
戴国庆:康平县公安局副局长(主管迫害法轮功),手机13940169777
(戴国庆的妻子:彭志红,手机15524301555)
常向民:康平县公安局镇北派出所所长,手机 13555804558
恶告人李庆勇:手机13604060390
董 萧:办电27349835 法院工作人员【负责闫守礼案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