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雄县杜贺先女士因为修炼法轮功做好人,被保定市中院冤判刑七年,于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八日,被从保定看守所劫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下午,雄县公安局国保十几个警察在队长郭军学带领和指挥下,闯入杜贺先租住处,不由分说强行把杜贺先和她妹妹杜爱仙用手铐铐上,架上一辆警车带走。
之后杜贺先被非法关押在保定看守所,期间杜贺先以绝食的方式,抗议对她的不公正待遇。
在杜贺先被非法关押期间,雄县公检法上下勾结,相互串通,很快把构陷杜贺先的案子移送到雄县法院。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八日,雄县法院在保定市借用保定武警基地法庭开庭,家属为杜贺先聘请了北京和天津两位律师进行辩护。雄县法院罔顾事实真相和律师的依法辩护,非法做出重判七年的判决。
杜贺先不服判决,向保定市中院提起上诉。然而上诉状却被雄县法院工作人员丢失,后保定中级法院法官到保定看守所见到杜贺先询问才知上诉材料被雄县法院丢失。从中可以看出在中共体制内的各级法院,都是官官相护,沆瀣一气,最终市中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非法判决。
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修心向善,福益社会家庭,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该被抓被关押。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治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无法估量的伤害。
希望各级司法官员为了自己和家人的未来,尽快摆脱江泽民犯罪集团的阴霾的裹挟,不要成为江泽民迫害善良好人的帮凶,立即释放好人杜贺先和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避免在未来法治昌明、回归正义的时候,作为迫害人民的真正罪犯而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