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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法轮功 郴州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遭恶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一日】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日,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郴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志伟,男,一九六五年四月出生,一九八三年工作,一九八九年加入中共党,函授本科文化。

二零零零年一月至二零零一年八月,刘志伟任郴州资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二零零一年八月至二零一五年八月,历任郴州市城管办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郴州出口加工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二零一五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任郴州市政府副市长。二零一六年九月至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日落马前,任郴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刘志伟长期在湖南郴州任职,且任职政法委书记多年。不折不扣地执行江泽民流氓集团对法轮功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在刘志伟任职政法委书记期间,仅在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湖南省郴州地区有二十二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被绑架,五人被非法批捕,四人被送洗脑班,二人被非法庭审,八人次非法抄家,二人被迫流离失所,二人被非法判刑。其中法官以非法判罚金的方式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13000元。

一、时任郴州市政法委书记的刘志伟对廖松林的被迫害负有主要责任

郴州市七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廖松林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被劫持到湖南省网岭监狱继续非法关押。廖松林的儿子廖志军同年四月被枉判四年,非法关押在网岭监狱。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廖松林被郴州市北湖区法院冤判三年,面对枉法判决,十月二十八日廖松林依法向郴州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十二月七日,中级法院告知廖松林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只进行会议审理,可是,第二天中级法院就告知廖松林已经下了枉法判决书,维持原判。

廖松林生于一九四一年十月,郴州市军人接待站退休职工,一九九四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法轮功之后,以前患的神经官能症、肺结核、鼻窦炎、前列腺炎及三十多年的胃病、工伤引起的脑震荡后遗症,都好了。他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曾多次为单位维修水电设施,不要一分钱报酬;为邻居维修水电器具,不收礼,也不让他们请吃喝。单位领导委托廖松林做生活区物业管理,他不收一分钱管理费,义务为大家服务。

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廖松林曾多次被迫害,二零零一年被绑架到洗脑班非法关押;二零零二年八月被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在郴州市看守所一年;二零零三年九月六日被郴州市北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关押在湖南常德津市监狱。二零零八年又被冤判四年,共计七年冤狱。

二、郴州市政法委污蔑法轮功、欺骗民众,刘志伟负有不可推卸责任

二零一八年五月份,郴州市政法委纵容苏仙区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胁迫苏仙区教育局在教育系统开展污蔑法轮功毒害师生的活动。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份,郴州市政法委在临武县掀起了一波创建文明城市的浪潮,一时之间,无论政府机关公务员,还是街头巷尾的普通民众,几乎人人都有一本派发的《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手册》。翻开这本《宣传手册》,里面竟然有诱导人们恶告法轮功学员传递真相福音的内容。

从古至今,诽谤佛法、迫害修炼人罪恶极大,必遭天谴。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法轮佛法,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返本归真,福益社会,修炼者上亿。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诽谤法轮功,并对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多行不义必自毙。

近年来,湖南省多个政法委书记被查,或被海外明慧网点名。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湖南省祁阳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唐恒杰被审查和监察调查。

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中共湖南原怀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易贵长被当局以涉嫌“受贿罪”逮捕。

二零一五年二月,湖南省岳阳市中共政法委书记韩建国,因涉嫌违纪被开除党籍、公职。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六日,湖南省湘乡市中共政法委副书记文广平,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被立案调查。

古人云,积善余庆,积恶余殃。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也遭到恶报,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功,向世人讲清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这都是公民的合法行为,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任何以法律手段打压法轮功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都是在蓄意陷害法轮功学员,都是在犯罪,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刘志伟被中共卸磨杀驴只是阳间恶报的开始,地狱中更大的恶报在等着呢。

最后,奉送那些还在为高官厚禄而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们一句话;阳间三日伤天害理皆由你,阴曹地府古往今来放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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