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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秋被冤判五年 元宵节被劫入辽宁女子监狱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在锦州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李艳秋秘密开庭,并非法判刑五年。目前李艳秋已经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李艳秋,女,现年五十二岁。她修炼法轮功十多年来,身心受益,所以她非常感激大法师父。在法轮大法遭到中共的迫害后,她因讲真相,多次被非法拘留、劳教,但始终没有改变信仰。

李艳秋个性单纯,不仅长相姣好,而且心眼特别好,总是想着帮助别人,不计私怨,在邻里亲朋中,口碑甚好。更为可贵的是,她有个善良的心愿,就是想把大法的美好告诉给更多的世人,让人们都受益。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李艳秋在向世人发送真相台历时,遭锦州太和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李艳秋家中的电脑、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被警察强行拿走。后她被非法关押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李艳秋为抵制警察的这种违法行为,在看守所一直绝食抗议。后遭到灌食,下鼻饲,导致李艳秋的身体受到很大的伤害。

期间,太和区国保大队长李蕾积极构陷迫害材料,把李艳秋在不到一年时间内曾经被非法拘留、户外炼功也当作“犯罪证据”。李艳秋就被太和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法院。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上午,锦州市太和区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在锦州看守所对李艳秋秘密开庭,法院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为她作有罪辩护。而李艳秋一直没有认过罪。法官在李艳秋身体极度虚弱、不能独立行走、不能完整表达意愿的情况下,匆匆走了过场。

二零一九年小年(腊月二十三)刚过,家属找到法院,才知道李艳秋已经被非法重判五年。

更为令人痛心的是,就在家家团圆的正月十五元宵节那天,李艳秋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在这过程中,家属曾经找到看守所、太和区国保大队、太和区检察院、太和区法院,但遭到推诿。家属聘请的律师也不让会见。

李艳秋已经退休,与八十多岁的老父亲相依为命。对于这个最小的女儿,老人疼爱有加。如今中共的这个迫害,令他老人家非常难过,本来非常乐观的性格,一下子变的少言寡语,他彻夜难眠,身体几天就消瘦下来,而且他鼻子经常出血、血压很高、头晕、心脏疼痛。儿女们有事都瞒着他,怕他着急上火,承受不住。但是这个瞒不住的事实,几乎还是把老人击垮了,谁看了心都痛。

 

相关责任人信息:(邮编:121000 区号:0416)
锦州市太和区法院:
地址:锦州市市府西路55号
刑庭庭长:张德存18941601911,2872811办
副庭长:李立辉18940673111
锦州市太和区检察院: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07号
公诉科科长 王晓仿13941618138,5081518办
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05号
国保大队长:李蕾 13940696877,5165688办
锦州市女子看守所:3708085
地址:锦州市锦娘路211号,邮编:121013
所长:陈睿蕊 3708086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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