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综合报道)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湖南省郴州地区有22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被绑架,骚扰3人次,非法批捕5人,送洗脑班4人,非法庭审2人,非法抄家8人次,被迫流离失所2人,非法判刑2人。其中法官以非法判罚金的方式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13000元。
遭迫害人次 | 骚扰 3人次 |
绑架 22人(回家18人) | 非法判刑2人 | 流离失所 2人 |
名单 | 谢丽萍、代林秀 | 邓梦连、邓梓群、孙美秀、刘丙瑞、廖松林、李建福、李木朵、李湘黔、周慧珍、周金莲、邓爱由、邓月琼、朱秋华、申金友、廖四梅、吴健明、曾琴玲、彭小荣、曹庆英、谭雪英、扶月琼、雷沅俊 | 廖松林:三年 ;廖志军:四年并勒索一万元 | 邓爱由、朱红艳 |
一、三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表2:2018年郴州市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情况汇总表
序号 | 所在地区 | 姓名 | 性别 | 非法刑期 | 检察院、法院 | 非法罚金 |
1 | 郴州市 | 廖志军 | 男 | 四年 | 苏仙区 | 一万元 |
2 | 郴州市 | 廖松林 | 男 | 三年 | 北湖区 | |
3 | 桂东县 | 扶月琼 | 女 | 不详 | 桂东县 | 三千元 |
主要迫害案例:
1、曾遭冤狱九年半 廖志军又被枉判四年
湖南郴州市法轮功学员廖志军,曾遭冤狱九年半,出狱回家与久别的亲人团聚仅半年,又遭绑架、构陷,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被苏仙区法院枉判四年并非法判处罚金一万元,依法上诉后,郴州市中级法院罔顾法律维持冤判。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多,廖志军为了还民众知情权,在苏仙立交桥下河边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不久四个便衣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将廖志军绑架到苏仙派出所,进行了所谓的审讯。下午廖志军被劫持到郴州市拘留所。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半,郴州市苏仙派出所所长高磊指使三个警察将廖志军从拘留所劫持到郴州市看守所。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廖志军的家属得知,廖志军已被苏仙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日,苏仙区法院审判长李中权对廖志军进行非法审判。苏仙区检察院公诉人刘力做了构陷指控。廖志军当庭驳斥了公诉人的指控,并讲述了修炼法轮大法的美好。
北京来的张律师从廖志军只是想炼功祛病健身、做一个好人的普通公民,没有犯罪动机,再从宪法、刑法及办案四要素,均证明廖志军信仰真善忍是无罪的。律师在辩护中指出: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中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而且思想不构成犯罪,法律只惩处行为,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一个公民不管他有什么样的思想,只要他没有危害他人的实际行为,就不能认为他违法或是犯罪。
张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发布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五十号(一九九九年发布的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解除)及公通字【2000】39号(中央办公厅确定有七种邪教组织,公安部确定有七种邪教组织,共十四种邪教组织中,没有法轮功)。
而苏仙区法院不顾上述事实,以一句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无罪辩护不能成立,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以“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判处廖志军有期徒刑四年,勒索罚金一万元。判决书除送给被告外,至今未送给廖志军的家属与张律师。看守所通知家属可以探视廖志军了,家属才知道廖志军已经被判刑了。
廖志军不服判决,向郴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郴州市中级法院在没有开庭的情况下草率的于二零一八年四月八日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继续迫害廖志军。
2、曾遭冤狱七年 七十七岁高龄的廖松林再被冤判入狱
郴州市七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廖松林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被劫持到湖南省网岭监狱继续非法关押。廖松林的儿子廖志军同年四月被枉判四年,非法关押在网岭监狱,现正遭受酷刑迫害。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廖松林被郴州市北湖区法院冤判三年,面对枉法判决,十月二十八日廖松林依法向郴州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十二月七日,中级法院告知廖松林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只进行会议审理,可是,第二天中级法院就告知廖松林已经下了枉法判决书,维持原判。审理只是一句空话。中级法院视刑事案件的冤情如儿戏,又酿冤假错案。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早晨八点多,郴州市北湖区国保大队刘劲松带领十多个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合法手续、证件的情况下,绑架了七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廖松林。之后,五个警察强行进入廖松林家,非法抄家,将法轮功书籍、九千多元人民币等私人物品全部抄走。随后,廖松林被非法关押在郴州市看守所。期间,七十七岁高龄的廖松林被医生检查出身患高血压、冠心病、轻微脑梗、肺结核等病症。因此缘故,廖松林被劫持到一九八医院继续非法关押。
九月六日,廖松林被非法批捕。九月十三日,廖松林的案件已移交到法院。此前,廖松林本人和家属都未接到任何形式的通知。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郴州市北湖区法院在一九八医院的一间会议室非法庭审七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廖松林,廖松林的当庭自我辩护被法官罗文打断,只说了几句辩护词。
廖松林生于一九四一年十月,郴州市军人接待站退休职工,一九九四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法轮功之后,以前患的神经官能症、肺结核、鼻窦炎、前列腺炎及三十多年的胃病、工伤引起的脑震荡后遗症,都好了。他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曾多次为单位维修水电设施,不要一分钱报酬;为邻居维修水电器具,不收礼,也不让他们请吃喝。单位领导委托廖松林做生活区物业管理,他不收一分钱管理费,义务为大家服务。
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廖松林曾多次被迫害,二零零一年被绑架到洗脑班非法关押;二零零二年八月被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在郴州市看守所一年;二零零三年九月六日被郴州市北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关押在湖南常德津市监狱。二零零八年又被冤判四年,共计七年冤狱。
3、桂东县农村老太扶月琼被桂东县法院非法判处罚金三千元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一日,桂东县寨前镇新桥村老年法轮功学员扶月琼,因讲真相,被桂东县国保和寨前派出所绑架。桂东县公安国保、检察院、法院用刑法第三百条构陷扶月琼,并于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一日至十二月二十一日将扶月琼非法关押在郴州市看守所。之后桂东县检察院对扶月琼做出非法起诉。桂东县法院对身处郴州市看守所的扶月琼下达了“判决文书”,并以判处罚金的形式勒索了其三千元现金。
二、22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遭绑架
日期 | 地区 | 姓名 | 绑架部门 | 关押地点 | 私人物品 | 备注 |
3月28日 | 嘉禾县 | 雷沅俊 | 嘉禾县公安局 | 拘留所 | 已回家 | |
3月9日 | 市区 | 孙美秀 | 苏仙派出所 | 抢走挂历、撕毁新年对联 | 已回家 | |
6月19日 | 桂东县 | 邓梦连、邓梓群 | 桂东县国保、寨前派出所、寨前镇干部 | 书籍 | 已回家 | |
5月9日 | 市区 | 刘丙瑞 | 桂阳县610、郴州市610彭冠华 | 原下楣桥(新泉)派出所 | 已回家 | |
5月13日、7月19日 | 市区 | 廖松林 | 北湖区国保 | 198医院 | 书籍 | |
5月24日 | 嘉禾县 | 李建福 | 嘉禾县610主任李建明 | 原下楣桥(新泉)派出所 | 已回家 | |
5月28日 | 市区 | 李木朵 | 苏仙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南塔派出所 | 198医院 | 书籍 | 已回家 |
6月4日 | 市区 | 李湘黔 | 郴州市610彭冠华 | 原下楣桥(新泉)派出所 | 已回家 | |
6月8日 | 市区 | 周慧珍 | 原下楣桥(新泉)派出所 | 已回家 | ||
8月19日、10月8日 | 永兴县 | 周金莲 | 城关派出所、鲤鱼塘派出所 | 郴州市看守所 | ||
9月18日 | 市区 | 朱秋华 | 州门司派出所 | 郴州市拘留所 | 已回家 | |
9月18日 | 市区 | 申金友 | 州门司派出所 | 已回家 | ||
10月21日 | 桂东县 | 扶月琼 | 桂东县国保、寨前派出所 | 郴州市看守所 | 已回家 | |
10月26日 | 永兴县 | 廖四梅 | 铁路派出所 | 衡阳铁路看守所 | 已回家 | |
11月7日 | 市区 | 吴健明 | 越秀区光塔派出所 | 越秀区看守所 | ||
11月26日 | 市区 | 曾琴玲、彭小荣、曹庆英、谭雪英 | 白鹿洞派出所 | 郴州市拘留所 | 已回家 |
由于中共迫害封锁消息,导致信息不畅,有些迫害事实没能及时报道出来,所以以上统计为不完全统计。
主要迫害案例:
1、曾陷冤狱六年 吴健明又被非法批捕
在广州工作的法轮功学员吴健明,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下午在上班期间,突然被广州市越秀区光塔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现在已被非法批捕。
吴健明,男,一九五九年生,家住湖南省郴州市。吴健明出生时全身皮肤非常粗糙,就象鱼鳞一样,从小就寻找医院治疗,中医西医都看遍了,束手无策。吴健明还一直患有胃病,并导致胃出血,住院治疗无果。
一九九六年五月经人介绍,吴健明开始阅读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觉得非常好。吴健明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三天就感觉身体非常舒服,以前胃病的症状奇迹般消失了。学法轮功个把月后,吴健明全身的皮肤明显变的细腻。吴健明身边的朋友和同事亲眼目睹了他身上神奇般的变化。大伙都追问他是咋回事,吴健明欣喜地告诉他们是因为炼法轮功炼好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团悍然发动了对法轮功修炼群体惨无人道的迫害。吴健明和当时千千万万普通的法轮功学员一样,坚持修炼法轮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实法轮大法的美好。可是,吴健明的善举竟然招来了牢狱之灾。
二零零零年一月,吴健明去朋友家做客,被绑架,随后非法拘留四个月。在看守所遭受拳打脚踢是家常便饭,还有牢头狱霸私设的酷刑“一百零八道菜”更是惨不忍睹。牢头以整人为快乐,没有丝毫人性,点着哪一道“菜”就用哪一种刑,而且号里每个人都要参与整人。吴健明遭受了“抽牛筋”的酷刑,用制灯泡的线(又名单边)里的铜丝绞在一起作鞭子抽,抽上去火辣辣的痛,往往是旧痂未脱,新疤又起。一天被抽四顿,抽了多少鞭记不清了,三个月后身上的皮肤像松树皮一样,背也直不起来了,人被抽得神志不清。吴健明从郴州第二看守所出来时,被迫害的意识不清,反应迟钝,脚趾盖被踩掉,全身上下都是用刑后的痕迹,家人和朋友看了触目惊心。
吴健明先后在当地劳教所非法关押两年,在监狱被非法关押四年,期间受到种种酷刑,二零零五年出狱回家。因担心八十多岁的老母亲承受不住,吴健明一直没向家人说出被迫害的过程。
2、永兴县法轮功学员周金莲被劫持非法关押逾四个月
二零一八年十月八日,周金莲在永兴县鲤鱼塘镇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被鲤鱼塘派出所的警察绑架,现今仍非法关押在郴州市看守所逾四个月了。同年的八月十九日,周金莲传递法轮功真相福音的时候,被永兴县城关派出所警察绑架,之后被非法关押在郴州市梯子岭拘留所。
据明慧网消息,周金莲因讲述法轮功真相,多次遭绑架。其中,有一次周金莲的儿子配合当地“六一零”公安将其劫持到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中岭村丰岭组的 “长沙法制教育培训中心”(人称“捞刀河洗脑班”)。
3、多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原下楣桥(新泉)派出所洗脑班
法轮功学员被关进洗脑班,没有人身自由,没有与家人通信、会见的权利;被关押的时间没有限制;不能聘请律师……没有获得法律帮助和救济的渠道,没有基本人权的保障。
二零一八年五月九日十一点左右,郴州桂阳县610人员、郴州市610彭姓人员打电话给法轮功学员刘丙瑞,骗他说找他办业务,随后刘丙瑞被从公司绑架到下楣桥的洗脑班,非法关押在二楼。610雇了一个桂阳人做“陪护”,二十四小时监视刘丙瑞,还有洗脑帮凶灌输歪理邪说迫害他。刘丙瑞只能以绝食抵制非法拘禁。
刘丙瑞被绑架之后,陆续的有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此。其中:二零一八年六月四日下午四点半左右,李湘黔被郴州市“610”人员彭冠华等人带领人民西路居委会等共五人闯到李湘黔店子里,以所谓的“学习”为由强行将他绑架到下楣桥洗脑班;二零一八年六月四日,嘉禾县610主任李建明将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非法拘留迫害的李建福劫持到郴州下楣桥洗脑班继续迫害;二零一八年六月八日下午,周慧珍被郴州市苏仙区四个国保警察绑架到下楣桥洗脑班迫害。
三、在监狱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案例
1、法轮功学员廖志军被罚站、打骂、洗脑
廖志军,湖南省郴州市衡阳车辆段郴州列检所职工,以前几次冤狱合计达九年半,因此被开除工作。尤其在津市监狱、网岭监狱,受尽酷刑、体罚、苦役和打骂。
二零一八年六月,廖志军再次被劫入网岭监狱教转监区,恶警李刚、刘轶刚故意把他安排在正当西晒的102监舍。谭平平曾向主管教转的副监狱长李朝鹏反映:“101、102两个监舍朝西晒,温度太高,住不得人,要想点办法才行。”李刚说:“把最顽固不听话的法轮功分子关进去,那里面室内气温高出5度。”他们筛选后,把75岁的谭恢栋、40多岁的廖志军分别关进了这两个监舍。
2、法轮功学员许运炎被“熬鹰”折磨极度衰竭
许运炎,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人,50多岁,以前被非法判刑关押在网岭监狱多年。这是第二次冤刑,二零一六年初被劫入网岭监狱六监区,被逼天天入车间十几个小时。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被调入“教转监区”。
头几个月,许运炎被逼天天看邪恶录像,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起,被惨无人道的“攻坚”半年多,被逼违心“转化”,“转化”后仍然对他继续洗脑好几个月。有一次,谭平平刁难他,他清醒过来说他不“转化”了。谭平平说:“这是你的选择,我们一点也不强迫你转化”,随即又对三个夹控犯人交代:“从今天晚上起,许运炎每天晚上十二点睡觉,看他今后的表现。” 已经被“熬鹰”折磨的极度衰竭的许运炎熬了几天,再也熬不住了,知道下一步又会要熬到半夜三、四点睡觉,只好再次被逼违心“转化”。
3、丈夫被迫害致死 李菊梅在湖南女子监狱遭酷刑折磨
二零一五年六月,李菊梅控告元凶江泽民。同年十月,李菊梅被绑架。之后,李菊梅被非法判刑七年,目前在湖南女子监狱遭受酷刑折磨。
二零一七年二月,李菊梅的女儿李露彬从北京到湖南女子监狱探望母亲,遭监狱拒绝见面;另一亲属刘国志去探监也未能如愿。前段时间,从湖南女子监狱传出可靠消息,李菊梅在监狱确实遭受酷刑折磨。湖南女子监狱为了完成转化名额,对不肯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折磨。李菊梅遭受了严重迫害,监狱方面昼夜不分,逼迫她转化。
据知情人的消息,李菊梅,刚入狱时,怎么看都是三十来岁的人,经历一段时间折磨后,现在衰老的像个六十多岁的人了。
据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金福晚在长沙女子监狱遭约束衣、挂吊折磨》一文揭露,嘉禾县法轮功学员李菊梅,一次被夹控打得全身发青。
4、法轮功学员文戍林被洗脑、罚蹲、穿约束衣
郴州法轮功学员文戍林,二零一四年八月一日被十多个人(有警察、街道居委会、办事处等)非法闯入家中抄家,抢劫走电脑、打印机等多台机器设备和多本大法资料、经文等。二零一五年七月六日,文戍林在郴州市公安局出入境证件办理大厅等待办理证件,被市北湖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被冤判三年零六个月,罚金五千元(判决书上以家中有大法资料和用电脑打印机制作法轮功资料为由,其实法律中,公民享有出版自由,言论信仰自由)。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文戍林被绑架到湖南女子监狱,同年九月二十九日,转到高度戒备监区进行所谓的“学习”。恶警唐影强迫法轮功学员去所谓的“学习班”强迫写所谓的“保证书”、“认罪悔罪书”、“决裂书”、“揭批书”、“现身说法”。文戍林不肯接受她们的所谓“学习”和“转化”,恶警唐影、杨晔等警察指使犯人彭光敏、宋凤翔等长期残酷迫害她,不准文戍林上厕所,文戍林强忍了好些天,后来警察派了一个高高大大的犯人,要文戍林长期蹲下,两脚并拢,双手抱在头上,高大的犯人全身压在文戍林身上,已经好几天都没上厕所的文戍林,最后尿在了身上。彭光敏、宋凤祥等夹控(犯人)就来侮辱文戍林,说:“你看炼法轮功的还不知羞耻,把屎尿都拉在身上。”除此之外,他们几天几夜不让文戍林睡觉。
四、郴州市邪党人员污蔑法轮功、欺骗民众的实例
二零一八年五月份,郴州市苏仙区政法委、610、公安局胁迫苏仙区教育局在教育系统开展污蔑法轮功毒害师生的活动。此举致使法轮功学员李木朵被绑架。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份,郴州市临武县官方掀起了一波创建文明城市的浪潮,一时之间,无论政府机关公务员,还是街头巷尾的普通民众,几乎人人都有一本派发的《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手册》。翻开这本《宣传手册》,里面竟然有诱导人们恶告法轮功学员传递真相福音的内容。
五、曝光郴州市政法委、“610”、公检法人员的恶行实例
1、刘劲松,男,郴州市北湖区公安局国保队长。廖松林、文玲、黄小芬等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都由其直接布控实施。
2、彭冠华,男,郴州市610综合科科长。刘丙瑞、李湘黔等法轮功学员被其直接骗入原下楣桥(新泉)派出所洗脑班。
3、罗文,男,郴州市北湖区法院的法官。廖松林、黄小芬均是被其枉法判刑,且非法庭审存在严重的程序性违法之处。
4、李林,男,郴州市苏仙区新任610头目。二零一八年五月份,郴州市四完小开展诬蔑法轮功毒害师生的活动。李林亲自到达现场。
5、邝良聪,男,郴州市北湖区公诉科的副科长。八月二十日,北湖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廖松林,但家属没有收到任何通知,相隔数日才知晓。九月三日,廖松林的妻子孟庆莲向北湖区检察院公诉科邝良聪反映廖松林信仰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违反法律,应当释放。邝良聪说:“我们同事已经做出批捕的决定,我又驳回他们,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
6、李中权,男,郴州市苏仙区法院审判长。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李中权冤判廖志军四年刑期并以判罚金的形式勒索一万元。
7、刘力,郴州市苏仙区检察院公诉局的局长。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刘力做了构陷廖志军的指控。
8、彭雄,郴州市苏仙区政法委书记。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郴州市柿竹园四名法轮功学员发放法轮功真相遭绑架。当天下午,彭雄带人到白露塘镇开会,指名柿竹园居委会主任管理不得力,便布置要监视到位,网格长要巡逻等等。
9、谭鹏华,男,郴州市苏仙派出所警察。谭鹏华没穿警服、没出示警官证和搜查证的情况下,强行闯入孙美秀家中非法抄家,并劫持孙美秀至派出所。
10、蒋满英,苏仙区飞虹路社区工作人员。蒋满英将孙美秀的情况上告警察并亲自带警察上门非法抄家。
11、李建明,男,嘉禾县610主任。二零一八年六月四日,李建福被李建明劫持到郴州下楣桥洗脑班迫害。
结语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这句托尔斯泰的名言在全世界广为流传。然而托尔斯泰名言的后句话“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在今天的中国被推翻了:中国成千上万的家庭有着相同的不幸──都是因为中共各级610胁迫公检法人员炮制冤假错案,造成父陷冤狱、儿遭酷刑等一幕幕人间惨剧。
古语云:“三尺头上有神灵”,神公正无私的将每一个人的是非功过给予记载评判。据明慧网发表的《迫害法轮功 19年间逾两万人遭恶报》一文揭露,据不完全统计将近二十年的时间共有20784例恶报案例,其中有遭恶报死亡的7405人,也有310人在遭恶报后,经过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开始醒悟。有的睁一眼闭一眼,不再参与实质迫害了;有的调离原单位,不参与迫害了;有的明白真相后病很快好了;有的还炼起了法轮功。
在此,我们善劝郴州市各级610以及公检法人员能够静心了解一下法轮功真相。也许您心中的良知与善念会冲破偏见为您开创一个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