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通辽市大法弟子张凤琴因坚持信仰法轮大法,被冤判两年,劫持到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包夹”拿着一张狱警给的纸问张凤琴:“你转化吗?”张凤琴说:“不转化。”这样,时年六十七岁的张凤琴被关押到一间狭小的监舍,与世隔绝两年。
告诉人们大法真相 被绑架
二零一六年六月四日晚上六点多,通辽市大法弟子张凤琴在街上告诉人们法轮大法真相,被恶意举报,霍林河派出所警察带着一条狗,把张凤琴绑架到霍林河派出所。
十点多钟,国保大队和霍林河派出所的警察去张凤琴家非法抄家,抢走私人物品电脑、手机。抄完家,通辽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国保警察接着非法审讯张凤琴,第二天凌晨三点多,就把张凤琴劫持到了通辽市看守所。
在号里,犯人看张凤琴睡不好觉,就报告警察,非要上医院检查,说不去不行,非得去。她们打开房门,女警乌云和犯人把张凤琴拽走,强行戴手铐、脚镣,戴上大口罩,把张凤琴的眼睛都蒙上了。张凤琴抗议戴手铐、口罩,警察无视她的抗议,硬是拽着她的手铐,送往医院去检查身体。结果,什么也没查出来,没打针,没吃药,只做了一个心电图,就在张凤琴的账上扣了三百多元钱。
在通辽看守所期间,每天早上五点半到七点半都要“坐板”,下午五点到七点坐板,穿号服。一年四季,每天吃、喝、洗澡都是用凉水。每天两顿饭,早上玉米面打糕,咸菜,下午还是玉米面打糕,菜汤。周一、三、五下午给米饭。要想买商店的东西,两根大葱十元钱。两根黄瓜十元钱,啥都是贵的。
被非法判刑两年 封闭关押两年
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九个半月后,二零一七年三月,张凤琴被检察院以“真相手机”为名对张凤琴非法起诉和庭审。张凤琴的律师,律师在法庭上说手机人人都有,打的电话也是正常的,不违法。
中国法律没有哪条哪款规定电话里说什么就有罪,就犯法。但是法官仍执法犯法,说电话里有退党的,就给张凤琴非法定罪,非法判刑她两年。
这个荒唐的审判在中国大陆频繁上演着,致使许多无辜的善良人被送往监狱迫害。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张凤琴被送往呼市女子监狱。在二院检查出肝有问题,当天下午,张凤琴被带到四监区(老弱病残监区)出工,张凤琴拒绝出工。
四天之后,包组队长就不让张凤琴出工了。包组队长拿一张纸问张凤琴:“你转化吗?”张凤琴说:“不转化。”包组警察就在纸上写“不转化”。
张凤琴和另一名大法弟子单独关押在一个房间,封闭式的,每天电门都锁上,犯人出工回来,才打开门。“不转化”的大法弟子不让打电话。
在那个狭小的监舍里六十七岁的张凤琴度过了两年的时间,与世外完全隔绝,度日如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