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二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综合报道)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二零一九年一月份,中共又将至少50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左洪涛被非法判刑十三年。年关将至,中共的公检法司人员为了邀功请赏,对法轮功学员加速审判。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份中共法庭对125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目前中共搞的轰轰烈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其实,对于真正的黑恶势力,他们怕报复而不敢动。他们把迫害目标锁定在打压法轮功学员上,用骚扰、抓捕、判刑法轮功学员充人数,捞取政治资本。
一月十四日,吉林榆树76岁的法轮功学员、退休女教师宋兆恒被非法提审,当天被迫害致死。提审期间,法官软硬兼施,利用她女儿逼迫她转化。法官扬言不转化就判你九年。宋兆恒回到监室后,含冤离世。
一月二十三日,85岁的吉林榆树法轮功学员徐景超被冤判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一月份,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庭审分布于十五个省、自治区、直辖的32个城市。
判刑最严重城市是:长春7人,秦皇岛5人;日照、毕节、海拉尔各4人;太仓3人;阜阳、沈阳、淄博各2人。
庭审最严重地区是:山东17人,河北3人;辽宁、吉林、广东、四川各2人;湖北、宁夏各1人。
庭审最严重城市是:长春7人,秦皇岛 5人;日照、毕节、海拉尔各4人;太仓3人;阜阳、沈阳、淄博各2人。
二零一八年度非法判刑人数更新情况:
二零一八年度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人数由原来的933人,更新为1010人。其中十二月份判刑的人数更新为125人。详见附录1。
(信息采集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月5日)
一、二零一九年一月份50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二零一九年一月份,中共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50人,俩人免于刑罚,非法判罚金。五名65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高4年。85岁的榆树市法轮功学员徐景超,被判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判罚金10000元。
区域 | 非法判刑人数 | 邪恶排名 |
山东 | 10 | 1 |
吉林 | 7 | 2 |
河北 | 5 | 3 |
辽宁 | 5 | 3 |
贵州 | 4 | 4 |
江苏 | 4 | 4 |
内蒙古 | 4 | 4 |
黑龙江 | 3 | 5 |
安徽 | 2 | 6 |
广东 | 2 | 6 |
天津 | 2 | 6 |
湖北 | 1 | 7 |
陕西 | 1 | 7 |
2019年1月份非法判刑50人 |
城 | 判刑人数 | 城 | 判刑人数 |
长春 | 7 | 鹤岗 | 1 |
秦皇岛 | 5 | 佳木斯 | 1 |
日照 | 4 | 武汉 | 1 |
毕节 | 4 | 南京 | 1 |
海拉尔 | 4 | 本溪 | 1 |
太仓 | 3 | 大连 | 1 |
阜阳 | 2 | 盘锦 | 1 |
沈阳 | 2 | 潍坊 | 1 |
淄博 | 2 | 烟台 | 1 |
梅州 | 1 | 临沂 | 1 |
珠海 | 1 | 青岛 | 1 |
哈尔滨 | 1 | 咸阳 | 1 |
迫害案例:
(一)秦皇岛市左洪涛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十多年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九日报道,秦皇岛市政法委、公安局国保、山海关、昌黎公检法司相互勾结、暗箱操作,对抗真善忍普世价值,非法判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左洪涛十三年,吴文章十一年,李国爱十年,刘长富八年,左洪涛妻子崔秋荣(没炼功)一年零几个月。家属提出上诉。
(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师曾浩被诬判三年半
广州市海珠区法轮功学员、大学教师曾浩,仅因为在QQ空间中转载了几个与神韵、三退(退出中共党团队)相关的图片,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在自家楼下买早餐时被广州市海珠区国保大队、江南中街派出所、青葵居委会强行带走并抄家,非法关押到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对曾浩进行非法庭审。律师指出:这完全是有预谋的绑架。曾浩QQ空间的两个视频、三张图片与警察的指控毫无关系。从法律上讲,修炼法轮功、传播法轮功真相、持有法轮功出版物是完全合法的,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香港、台湾及海外到处都有法轮功修炼者在讲述法轮功真相,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曾浩无罪,要求法庭当庭无罪释放曾浩。
律师还郑重告诫: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是台面上的傀儡和幕后操纵的盖世太保,而不是这些信仰群体。
遗憾的是,律师合情合理的无罪辩护及劝告,并未被法院采纳。海珠区法院是非不分,反而认为公诉机关“酌情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合理,在没有通知律师和家人到庭的情况下,将曾浩诬判三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一万元。
曾浩今年45岁,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现任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教师。一九九五年上大学时开始修炼法轮功,他以前患过急性肝炎,肝功能很差,修炼后身心健康,乐观开朗。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两次被非法拘留,二零零一年被迫流离失所近两年。
曾浩已经聘请律师上诉。对于海珠区公检法人员的违法行为,曾浩的家人已经依法向各级法院、检察院、监察委、人大进行了投诉和控告。
(三)救援晕倒路人 广州董丽娟被诬判两年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上午,广州市海珠区法轮功学员董丽娟看到一名男子晕倒在海珠区昌岗路江南坊金康药房门口,已陷入昏迷状态,便过去帮助他。
董丽娟对晕过去的男子念“法轮大法好”,使他清醒了过来。随后董丽娟问该男子是否需要保平安的护身符,在征得对方同意后,董丽娟将护身符放到这名男子的衣服口袋中。
这时现场的两名保安用力拉住董丽娟,强行搜查她的包,并将她恶告到昌岗派出所。董丽娟被非法抓捕,随后被非法关押到海珠区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上午,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对董丽娟非法开庭。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六日上午,海珠区法院非法宣判,董丽娟被诬判两年,罚款五千元。因为刑期已满,董丽娟在宣判后回家。
董丽娟女士,今年56岁,修炼法轮功后走出了原本比较严重的抑郁症,人也变的开朗起来。二零零八年她丈夫不幸患上出血性脑中风时,她女儿才八岁多。董丽娟勇敢的担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培养好女儿的同时,耐心细致的照顾着生活不能自理的丈夫,坚定而顽强的支撑着这个家。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董丽娟被绑架时,她丈夫过世仅二十八天;十七岁的女儿在丧父的悲痛中,又被迫与母亲分离。
姓名 | 省份 | 市 | 区县 | 非法刑期 | 法庭非法罚金 | 65岁以上 | 职位 |
徐景超 | 吉林 | 长春 | 榆树 | 2年6个月缓刑3年 | 10000 | 85 | |
林金兰 | 广东 | 梅州 | 梅县 | 3年3个月 | 76 | ||
李庆霞 | 吉林 | 长春 | 榆树 | 3年缓刑4年 | 罚金不详 | 75 | 公务员 |
李合珍 | 湖北 | 武汉 | 4年 | 72 | |||
张玉洁 | 吉林 | 长春 | 榆树 | 3年2个月 | 5000 | 69 |
迫害案例:
吉林榆树法院诬判五名法轮功学员 包括85岁老人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一点半,吉林榆树法院对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69岁的张玉洁被冤判三年零两个月(没有法院判决书)勒索罚金五千元;50多岁的李秀娟被冤判一年,勒索罚金五千元;75岁的李庆霞,被冤判三年缓刑四年,勒索罚金不详;刘淑岩被冤判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勒索罚金不详;85岁的徐景超被冤判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宋兆恒非法庭审当天被迫害致死
此前一月十四日,榆树76岁的法轮功学员、退休女教师宋兆恒被非法提审,当天被迫害致死。提审期间,法官软硬兼施,利用她女儿逼迫她转化。法官扬言不转化就判你九年。宋兆恒回到监室后,含冤离世。
张玉洁女士,69岁,只因坚守对真、善、忍的信仰,慈悲的向民众讲清法轮功弟子遭迫害的真相,曾多次被绑架、骚扰、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劳教、勒索,遭受多种酷刑残酷迫害。
李庆霞(李庆侠),女,现年75岁,原国家公务员。一九九九年六月修炼法轮大法。仅一个多月,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发动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在高压之下,李庆侠被迫放弃修炼,二零零二年罹患癌症晚期,经多方化疗医治无效,已奄奄一息。二零零三年从新走入法轮大法修炼,掉光的头发长出来黑发,法轮大法给了她第二次生命。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日下午三点左右,李庆霞在大街上讲真相时,被华昌派出所警察跟踪绑架并非法抄家,在看守所被迫害的血压非常高,发高烧,腿疼走路非常困难。看守所见老人年事已高且处于危险状态,不愿接收。女儿持李庆霞曾患有“子宫癌症”的诊断书,并说:我妈出现生命危险一切后果由你们负责,要求警方放人。
黑林镇85岁的法轮功学员徐景超二零一八年十月八日在给民众真相资料时,被当地派出所警察跟踪、录像并绑架,被非法刑拘,关押在看守所构陷迫害。
据悉,榆树副长兼公安局长俞申从二零一八年一月到任以来,在“610”操控下,公安局国保大队、各派出所警察疯狂抓人,检察院迅速批捕,法院不管青红皂白紧跟庭审、枉判,把整个榆树搞得鸡犬不宁,百姓怨声载道。以前榆树法轮功学员超过七十岁在街上讲真相被绑架的都不拘留,俞申上任后85岁的法轮功学员也非法关押非法判刑。
二、二零一九年一月份中共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30场
区域 | 非法判刑人数 |
山东 | 17 |
河北 | 3 |
辽宁 | 2 |
吉林 | 2 |
广东 | 2 |
四川 | 2 |
湖北 | 1 |
宁夏 | 1 |
二零一九年一月份非法庭审30场 |
城市 | 非法庭审人数 | 城市 | 非法庭审人数 |
日照 | 6 | 锦州 | 1 |
潍坊 | 4 | 襄阳 | 1 |
临沂 | 4 | 衡水 | 1 |
淄博 | 2 | 秦皇岛 | 1 |
长春 | 2 | 石家庄 | 1 |
峨眉山 | 2 | 梅州 | 1 |
烟台 | 1 | 广州 | 1 |
丹东 | 1 | 吴忠 | 1 |
表6:65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统计表
姓名 | 省份 | 市 | 县(市、区) | 年龄 | 职位 |
宋兆恒 | 吉林 | 长春 | 榆树 | 76 | 女教师 |
陈志莲 | 四川 | 峨眉山 | 73 | ||
康洪颖 | 河北 | 秦皇岛 | 昌黎 | 70 | |
刘银凤 | 辽宁 | 丹东 | 凤城 | 66 | |
邢光明 | 湖北 | 襄阳 | 66 |
迫害案例:
(一)辽宁刘银凤被庭审 律师辩护五小时 法官静听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日上午八点,辽宁省凤城市红旗镇66岁的法轮功学员刘银凤去黄旗赶集买鸡蛋,回家途中被红旗派出所李国峰、范喜军、回某某等五、六个警察绑架,警察称“有人举报”。
随后警察在刘家无人的情况下从窗户跳进去,找到门钥匙打开大门抄家,劫走电脑、打印机、法轮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真相资料、真相币等许多私人物品。
刘银凤被劫持到丹东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两次绝食抵制迫害,身体出现迷糊、咳嗽、吐血等状况。
凤城公检法合谋构陷刘银凤,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九日对刘银凤非法庭审,家属聘请北京董、李两位律师为自己的亲人做无罪辩护。
上午十点开庭,刘银凤是被搀扶着走进法庭的。公诉人唐金凤以在刘银凤家里抄走的一千份法轮功资料为证据指控刘银凤,律师要求现场核实证据,审判长季龙斌同意。
律师一一拿起资料给审判长和在场的人员看。律师手举一本刘银凤自己用的笔记本,当场翻开给审判长、大家看,大声说:“大家看看,这里面连一个字都没有。”还有几本刘银凤自己的手抄本,还有一捆多年前的《明慧周刊》。
律师问刘银凤:“这是你自己用的吗?”刘银凤回答:“是我自己学用的,还有那些大法书。因为我有信仰自由,就得有书学。大法教我做好人,修炼后以前一身病都好了,是大法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律师又拿出一些刘银凤家里贴的画和福字,问审判长:“你们看,这都是在自己家贴的,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刘银凤说:“此前两次派出所警察开车到我家非法强行拍照,我没让进屋。”审判长没有说话。
律师问:“这次抄家,你家里有人吗?”旁听席上刘银凤的丈夫回答:“没有人。”被一个警察大声恐吓不许说。刘银凤说:“谁都没在家。”律师说:“警察在没有任何搜查证,家里无人的情况下开锁进屋抄家,上午抄完家之后,下午才给的搜查证,这是程序违法。”审判长和在场的人员谁也没说话。
公诉人说:“举报那个人说给了他一本资料,他没看回家就烧了。”律师问:“举报得有证据,他为什么给烧了,无证据就是陷害。”审判长无话可答。
律师又拿出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的《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 》,关于对“新闻出版总署废除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给大家念,审判长问:“这是什么时候说的?”让律师把文件给他,他要看。还有几份法律新规定,审判长也要去了。
最后律师要求无罪释放刘银凤。审判长问刘银凤有什么要说的,刘银凤讲了法轮功真相,是江泽民一意孤行发起这场迫害,希望在场的所有法官不要跟江泽民干坏事,陷害好人,愿你们都有好未来。
从上午十点开庭到下午近三点休庭,整个过程都是律师在辩护,审判长没说几句话,都在静静的听。
(二)河北省深州市法轮功学员田杏宝遭非法庭审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河北省安平县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田杏宝。
深州市魏桥镇派出所警察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绑架牛家庄村法轮功学员田杏宝,三个月后将他构陷到安平县检察院。检察院曾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以证据不足为由撤诉,将案件退回深州市公安局和魏桥镇派出所。
二零一九年一月九日至十一日,深州市公安局及所属派出所频繁出警,在牛家庄村村干部带领下,直接闯入法轮功学员家中,不出示任何证件就开始非法抄家。仅三天时间,警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非法抄家15次;骚扰19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抓捕5人。其中包括魏桥派出所警察再次到田杏宝的家中骚扰,同时到田杏宝的哥哥家进行骚扰。
在这次非法庭审过程中,当庭的补充证据只是再次把抄田杏宝的家时,所抄的物品和田杏宝在魏桥镇张贴资料的地点再次核实而已。
据田杏宝的律师说:在这次非法开庭之前,休过一次庭,是因为两个律师都没时间,安平县法院说:你们没有时间,过来一个律师也行,但必须在中国新年之前开庭。所以田杏宝的两个律师只有一个律师到庭,为田杏宝做了无罪辩护,并递交一份辩护意见。
在这次非法庭审中,田杏宝也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他说:“修炼法轮功是无罪的,如果人人都修大法,都做好人,社会就不会是这个样子。”
尽管律师和田杏宝都对修炼法轮功作了无罪辩护和陈述,但法院所有参与的庭审的人员坚持非法判田杏宝7至15年。
三、中共法庭非法罚金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二零一八年一月份,中共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156000元。其中,法庭非法罚金155000元,警察抢劫1000元。
姓名 | 省份 | 市 | 区市县 | 非法刑期 | 法庭非法罚金 | 警察抢劫 | 65岁以上 | 职位 |
董丽娟 | 广东 | 珠海 | 2年 | 5000 | ||||
朱家彩 | 贵州 | 毕节 | 威宁 | 10年 | 20000 | |||
罗翠琴 | 贵州 | 毕节 | 威宁 | 5年 | 10000 | |||
徐燕飞 | 贵州 | 毕节 | 2年 | 5000 | ||||
蔡伟华 | 黑龙江 | 哈尔滨 | 7年 | 30000 | ||||
张玉洁 | 吉林 | 长春 | 榆树 | 3年2个月 | 5000 | 69 | ||
李秀娟 | 吉林 | 长春 | 榆树 | 1年 | 5000 | |||
李庆霞 | 吉林 | 长春 | 榆树 | 3年缓刑4年 | 勒索罚金不详 | 75 | 公务员 | |
刘淑岩 | 吉林 | 长春 | 榆树 | 2年6个月缓刑3年 | 勒索罚金不详 | |||
徐景超 | 吉林 | 长春 | 榆树 | 2年6个月缓刑3年 | 10000 | 85 | ||
陈静 | 江苏 | 南京 | 9个月 | 1000 | ||||
于贵香 | 辽宁 | 本溪 | 2年 | 20000 | ||||
张万波 | 内蒙古 | 海拉尔 | 判3缓4 | 5000 | ||||
姚永伦 | 山东 | 日照 | 免于刑罚 | 3000 | ||||
屈正华 | 山东 | 日照 | 免于刑罚 | 2000 | ||||
刘杰 | 山东 | 淄博 | 薛城 | 3年半 | 30000 | |||
魏延景 | 山东 | 淄博 | 薛城 | 9个月 | 5000 |
迫害案例:
山东枣庄市刘杰被诬判三年六个月并勒索罚金三万元
山东枣庄市薛城区法轮功学员刘杰、魏延景,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被薛城区法院非法判刑,刘杰被诬判三年六个月并勒索罚金三万元,魏延景被非法判九个月,并罚金五千元。刘杰当庭宣布上诉。
四、法院人员的悔悟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七日,深圳法轮功学员一次在住宅小区路边看到一名男子,横着走路。原来“寸步难行”不只是形容词,是真见到了。那人两脚打横,真是一寸寸地挪动。
法轮功学员走过去,问他身体不舒服吗?他说得了脑梗。法轮功学员说:你就念“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跟他讲了几句法轮功真相,他回了句话,四川口音很重,法轮功学员没听懂。他再说一遍:“我整过法轮功。”
学员一惊,问他在哪里工作?他说在成都法院。哦,这是该学员第一次面对面见到迫害法轮功遭报的人。法轮功学员说:“你一定是听信了诬陷法轮功的谎言,迫害好人连累了自己。”
他自己总结道:“我遭报了!”他摘下帽子又说:“我脑袋开了三次刀。”
法轮功学员听了心里很难受。这人看上去年纪并不大,听上去了解过一些法轮功真相,但报应没到自己身上,不收手,结果五十多岁就被迫下岗了。于是法轮功学员跟他系统地讲了法轮功真相,最后帮他起了化名“新康”劝他退出邪党的党、团、队,他痛快地答应了。
愿那些还在参与迫害者引以为戒吧!
五、法官应遵从天命 勿为邪党卖命
千古以来,对于执掌国法的人,人们寄予了很高的期望,权力可能会“暗无天日”,而执法者却可能拨云见日,让公堂的冤情重见光明,所以人们对于铁面无私,公正判案的法官都以“青天”来称谓,比如北宋的包拯,被称为“包青天”。
而今司法完全沦落为中共权力的统治工具,法官听法院的,法院听党的,没有什么公平正义,党说的话就是最大的法,本应代表公平正义的法官,置自身应当恪守的“天命”不顾,而完全任由“党命”摆布,跟随中共兴风作浪,为非作歹!
对于真善忍修炼者心生善念,就是对普世价值的尊重,就是在邪恶势力面前选择了正义,就是在践行法官这个角色所担负的“天命”,也是去除中共红魔强加给人的“党命”,选择在一念间,但这一念却是天壤之别!
是继续出卖良知,甘心做中共傀儡,为中共“陪葬”,还是远离中共,停止迫害,选择美好未来。善恶就在一念间。
附录1:二零一八年遭中共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名单更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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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二零一九年一月份中共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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