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二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法院非法宣判本区田横镇法轮功学员黄根吉三年。负责此案的法官是高飞。现黄根吉已提出上诉。
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即墨公安局、国保和王村派出所,以将要召开青岛峰会“维稳”为借口,没出示任何证件,非法闯入本区田横镇上古庄屯村法轮功学员黄根吉家,非法抄家。后将黄根吉绑架到即墨普东看守所非法关押。
十一月二十六日,即墨法院在该看守所对黄根吉进行非法开庭,两个多月后,于近日公布宣判结果。
他们的这一行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完全是知法犯法,完全是屈从于上级头目的非法指令和召开青岛峰会的所谓“维稳”压力。只因为黄根吉是法轮功修炼者,就对其非法监控、抄家、关押和判刑,这是按身份定罪、按思想定罪,是执法犯法。
也就是说,黄根吉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也没有扰乱青岛峰会的任何动机;一个基本常识是:法律针对的是人的行为,而不是人的什么身份和思想信仰;国家没有任何法律条文针对和惩罚人的思想或信仰。所以,即墨法院、即墨610、即墨公安局、国保等违犯了《宪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条以及刑法,是违法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以召开青岛峰会为借口,调动大批武警,随便翻包、设路障、查车、抓人等,骚扰民众,制造恐怖,不讲法律,民众正常生活秩序被打乱。挨家骚扰、迫害善良守法的法轮功学员;强迫工厂关门、商店停业、市场收铺,通讯受阻,快递停止,交通截断、甚至正常交往禁止,给民众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伤害;乱拆乱建,挥霍巨额公款。方圆几百里内,一片肃杀萧条景象,这是为民造福还是造灾?
据说在即墨(普东)看守所里,警察将非法关押在这里的法轮功学员作为重点迫害对象,大夏天头戴头盔,戴手铐脚镣,有的被施以酷刑,不准说话等。
每次要开什么会、举行什么重大活动、“上面”要来检查等,就以维稳为借口造声势、兴师动众、折腾民众,是谁在制造动乱和不稳定?许多人发现了:中共才是最大的恐怖组织和不稳定因素,一直在贼喊捉贼,它是中国一切社会问题和不正因素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