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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蕉城公安局副局长杨春暴毙 曾迫害法轮功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福建来稿〗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消息;据福建省宁德市公安局微博消息,二十三日凌晨,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邪党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春在单位值班时突发心梗死亡,年龄49岁。

据公开资料显示;

杨春,男,一九六九年五月生人,汉族,一级警长,自一九九一年七月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历任所长、大队长、公安局副局长等职务。

中共媒体报道称;蕉城公安分局副局长杨春,为维护邪党统治的稳定做出突出贡献,冲锋在前,连续加班。

杨春,自一九九一年七月参加公安工作直至死亡,已在公安工作了28年,在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的二十年里,杨春全程参与了迫害法轮功,手里沾满了法轮功学员的鲜血,背负着迫害法轮功的“政绩”,从一个小小的派出所所长蹿升至公安分局副局长。

据明慧网《2017年上半年福建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报道显示;

二零一七年上半年,福建省各级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人员操控、胁迫公检法、国保、派出所、社区人员参与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导致福建省法轮功学员受迫害:至少有20人被非法判刑,并被勒索罚金共计17万元,最高刑期12年并被勒索罚金5万元;其中宁德市9人被非法判刑。

而这宁德市的九名法轮功学员,就是在二零一六年六月底,由蕉城区公安分局、国保科配合宁德市公安局、国保科非法抓捕的。九名法轮功学员包括:肖传雄(男,62岁)、金丽燕(女,74岁)、陈星光(女,69岁)、杨贵媚(女,54岁)、杨雄(男,42岁,霞浦县)、庄友布(男,42岁,福鼎县)、陈开奇(男,41岁,莆田市),林丽芳(女,52岁,柘荣县),这八名法轮功学员在二零一六年八月份被非法批捕。同年九月下旬,与其有联系的法轮功学员王田(男,39岁,陕西省宝鸡市人,在深圳工作),也被宁德蕉城区公安、国保非法抓捕。

由于宁德市蕉城区公安、国保助纣为虐,使这九名没有触犯任何国家法律的法轮功学员被诬判、冤判。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福建省宁德市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人员伙同宁德市蕉城区法院,对九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决,其中:肖传雄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并勒索罚金五万元;杨雄被非法判刑十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庄友布被非法判刑十年,并处罚金三万元;金丽燕被非法判刑八年,并处罚金两万元;陈开奇被非法判刑七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王田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林丽芳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陈星光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杨贵媚被非法判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对这九名法轮功学员的绑架、冤判,杨春脱不了干系。

自古善恶有报。恶报正在中共江泽民集团的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周本顺、张越等这些不遗余力地迫害法轮功的昔日当权者身上,一个个地兑现着、验证着,因果报应,历来真实不虚!

国家公安本是惩恶扬善、维持民众稳定的体系,可中共的公安却选择了祸乱人间、迫害善良,必将被人类所唾弃与清除。

杨春是被中共利用到死的一个可怜的棋子,在他宣誓入党、把生命献给党的那天起,就注定了他今天的结局。

因此,退出中共、解体中共、是中华民族的唯一选择,天灭中共代表着天意民心,不久的将来一个没有邪党的新中国将会出现在人类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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