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二日,山东省莱西市法轮功学员、优秀教师孙玉珍,被莱西法院在即墨普东看守所非法庭审,审判长方希春,审判员刘越峰。十二月二十四,她被非法判刑三年,并罚款五千。现她家人已上诉。
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下午,孙玉珍在路上给莱西市滨河路派出所所长蔺海峻一张破网小光盘希望他能了解真相,蔺海峻却打电话叫来滨河路派出所警察绑架了孙玉珍。孙玉珍在莱西拘留所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后又被关在即墨普东看守所。
同年八月初,孙玉珍被构陷到莱西市检察院,期间检察院退卷三次,最后还是遭到莱西法院非法庭审。
孙玉珍是莱西市第三中学教师,曾获过多项荣誉,多次被评为校级、镇级优秀教师,多次在山东省初中数学竞赛及全国初中数学联赛中获山东省优秀辅导教师荣誉证书。一九八七年开始连续十五年当选莱西市人大代表。
只因孙玉珍坚持信仰,修炼法轮大法,屡遭中共迫害,几经生死。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九日,孙玉珍被中共警察绑架劳教,遭受吊铐、野蛮灌食等多种酷刑折磨致生命垂危。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中午,在学校大门口遭绑架,被冤判四年。
二零零八年,莱西教体局非法开除了孙玉珍公职,断绝了她基本的生活来源。而莱西教体局正、副局长张伟才、潘晓忠皆因积极参与迫害本系统的法轮功学员先后遭恶报惨死。
参与迫害相关责任人:
610头目:徐东辉 88405589、81879877、18766263567、66567
邪教科长:李为魁13969606750、66750
公安局纪委:
乔守福13863906208
郑楠13864295887
滨河路派出所:
所长蔺海峻
楚军昌13964206933办88431001
马少华1369532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