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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化市高锦淑、赵婷婷被非法起诉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一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省报道)绥化市法轮功学员高锦淑、赵婷婷被非法起诉,家属已于一月二日去安达法院取回起诉书,据悉一月六、七日法院开庭。

二零一八年十月三日早晨,绥化市法轮功学员杨传厚、白霞、王芳、王福华、赵婷婷去兰西县北安村发送真相资料,被兰西县公安国保和北安镇派出所警察拦截、绑架,非法关在兰西县拘留所。十月十日早晨九点左右,绥化市法轮功学员高锦淑、宋红伟、吴景华到兰西县国保大队了解情况,并向国保警察讲法轮功真相,被非法扣留、关押到兰西拘留所,次日被非法抄家。

十月十五日,兰西县国保警察将高锦淑、王芳、王福华、赵婷婷、宋红伟转入安达看守所。高锦淑、王福华都六十多岁了、血压太高,看守所拒收,取保候审回家。法轮功学员王芳、赵婷婷、宋红伟被非法关押在安达市看守所。

十一月十二日,兰西县国保大队张涛给法轮功学员高锦淑、王福华、白霞三人的保人打电话,让第二天早上在家等着。十一月十六日,张涛、容力(女)将白霞、王福华、高锦淑带到兰西国保。他们威胁说要曝光此事就直接抓人。下午,安达市检察院批捕科一个女子(四十多岁)和一个男子(五十左右)开始对白霞、王福华、高锦淑分别进行非法提审。张涛说以后要随叫随到。高锦淑问张涛,被绑架时扣下的包及里边的物品,还有二千六百元钱为什么不交还本人呢?还有王福华的一千五百元钱?张涛说等以后吧。

十一月二十日,兰西县国保张涛、容力(女)拿着十一月十九日非法签发的逮捕证,到绥化找到白霞、王福华,把她俩直接带到安达看守所非法关押。警察找高锦淑没找到,找她的弟妹,又到学校找到高锦淑外孙女,问她姥姥,孩子说不知道。下午孩子受了惊吓,不敢上学了。

十一月二十二日,张涛又到绥化,给高锦淑弟妹打电话,给她看高锦淑的逮捕证,说四十八小时高锦淑不到就把她(保人)抓走。

十一月二十三日,高锦淑和律师去了兰西;下午去安达,兰西国保不让律师去,把高锦淑直接拉到安达医院检查身体,结果是高压二百六十。张涛等不相信,又拉到安达市看守所检查,还是高压二百六十,看守所拒收。这样他们不得不又把高锦淑拉回兰西,给其办理了取保候审,说保人失信,这次不用保人了,让高锦淑交二万元的保证金,说再传唤不去就扣下不给了,打电话让家人把高锦淑接回家。

十二月十一日,安达市检察院公诉科叫高锦淑去案管科报到,因公诉科周二把卷宗转到案管科,接下来案管科要把高锦淑及卷宗从检察院移送到安达市法院。高锦淑去了之后,下午三点多检察院案管科四十左右的男警和一个开车的女警,把她拉到法院合议庭。法院合议庭法官闫明,又把高锦淑的卷宗及十月份就转安达看守所的绥化杨传厚、王芳、王福华、白霞、宋红伟、赵婷婷的卷宗送到法院院长办公室。

检察院案管科男警听说拒收,马上给他们科长打电话,让检察院院长给法院打电话沟通,想让法院把构陷高锦淑等人的卷宗收下来。等了二十多分钟,卷宗又送去又被退回,法院还是拒收,法官就让高锦淑回家了。

十二月十九日,高锦淑和律师去安达检察院案管科取卷宗,之前,高锦淑已经给检察院院长多次寄真相信。案管科跟律师说,元旦以后还要把卷宗移送法院。

十二月二十七日,安达检察院让兰西国保大队张涛打电话给高锦淑,让二十八日九点到安达检察院。二十八日高锦淑到安达检察院案管科,他们还要把构陷她的所谓案子移送到法院。高锦淑对他们说:你们还要继续下去吗?我为你们好,不要这样继续下去了。他们说没他们的事了。

九点之前,案管科把高锦淑带到法院合议庭,法官闫明按兰西县国保绑架时提供的所谓“材料”作为依据,说高锦淑是组织成员之一。高锦淑说法轮功没有组织,我们都是普通的修炼者。闫明走过场的核对一下经过,没说什么就下了逮捕证,把高锦淑逮捕了。

闫明叫一个男警一女警给高锦淑戴上手铐,高锦淑说我没犯罪我不戴。然后他们把高锦淑送到安达市人民医院做体检,结果量出高压二百八十,低压一百四十。他们又把高锦淑拉到安达看守所又量血压,高压是二百六十,低压是一百六十,因血压太高看守所拒收,又回到法院给高锦淑办理了取保候审,先是十二个月后来又改六个月。

闫明还让高锦淑的弟妹(担保人)把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给绥化市北林区公安局法制办送去,让高锦淑一月二日再去安达法院取起诉书,说一月六、七日法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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