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吉林省农安县哈拉海镇法轮功学员王明辉女士现已被非法判七年,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被劫持往吉林省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所有庭审和冤判过程法院均未通知家属,也不给判决书,监狱至今未让家属接见。
王明辉女士,家住农安县哈拉海镇二道沟村后三道沟屯,二零零八年才开始修炼法轮功,整个人都精神了,再也不心跳没劲了,干农活有的时候比她丈夫还能干,急性子也改了好多,整个人变得特别温和。
王明辉女儿说:“修炼法轮功之前,我母亲身体极其不好,从我记事起,母亲整天没力气,没事的时候,天天需要躺在炕上,特别虚弱,起来做饭都要我父亲扶起来才能下地干活。我母亲以前常说,农忙的时候,都是在挣命地干活,要是家里没有老人在,自己受病痛折磨得都不想活了。本来就身体虚弱的她在生下我之后,由于家里条件不好,那个年代吃不饱穿不暖,身体更是每况愈下,心跳、贫血,再加上年纪轻轻生下孩子后身体亏空还要干一些繁重的农活,我母亲带着羸弱的身体一直硬撑着过日子。”
二零零八年经熟人讲真相,王明辉女士开始接触法轮大法,她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身心都健康了,全家人都受益,日子越过越好。
可是家庭的和美却被中共警察破碎了。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晚上六时,农安县国保大队伙同哈拉海派出所,不分青红皂白闯入王明辉家,强行将她带走,劫走手机一部。当天晚上哈拉海派出所所长孙凤坤、警察金玉奔非法对王明辉审讯,十月十一日凌晨三点,将她劫持往长春市苇子沟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十月二十五日下午,哈拉海派出所金警官等三人又将王明辉带到农安县公安局进行非法审问,随后送到长春市第四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不让家人探视。农安县国保大队和哈拉海派出所合谋构陷王明辉,把他们编造的冤案移交到农安县检察院。
王明辉女士被非法判七年,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庭审和冤判过程均未通知家属,也没有给家属判决书。
北京余文生律师二零一六年为一位法轮功学员辩护时说:“每一位为法轮功做过辩护的律师都深深知道,他们是无辜的,本应该以他们的言行得到赞许尊敬的,可是唯一在我们的国度里,十七年来他们却因为真善忍的信仰被定了罪名送上这样的法庭,这是荒唐的。这场不顾事实法律的政治迫害运动,源于前党魁欲加之罪的非法意志,一人之令,将惩恶扬善的法律用成了犯罪工具;把公检法监狱,变成了程序化的犯罪链条;导致整个法制体系,沦为犯罪体系。许多公职人员麻木着自己,被卷入共同犯罪,甚至积极做恶、邀功请赏,残害着数以千万计的我们善良的同胞、兄弟姐妹,制造着我中华民族之千古奇冤!为法轮功的无罪辩护已经十年,今天站在这里,我们感到巨大的耻辱与悲哀!古今中外,有哪个国家、哪个朝代,能够对自己颁布、实施的法律错误理解、错误应用到这种程度!其错误之明显、严重,为祸之烈、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牵涉善良无辜之多,恐怕空绝千古!”
吉林省女子监狱位于长春市宽城区长江路经济开发区。
农安县检察院:
地址:长春市农安县宝安路2号
电话:0431-83265454、0431-83264042
农安县法院:
地址:长春市农安县宝安路11号
电话:0431-83267199 0431-83267684
法官刘春燕 17743166009
哈拉海派出所
地址:长春市农安县哈拉海镇中心卫生院附近
所长孙凤坤 18043598688 0431-83132616
金玉奔 18043599560
长春市第四看守所: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5277号(在第二看守所院内)
办公室:0431-84162707、84162712、84162705
所长刘连众 0431-84162701、15904403366
政委李宝林 0431-84162702、15904403344
副所长刘英久 15904403329
长春市政法委书记李祥
长春市610主任高晓东、610副主任李刚
长春市公安局610办公室主任 0431-88926066
副主任 0431-88908186 88908212
吉林省公安厅国保局局长吴国庆 0431-8209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