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日,徐秀娟家属突然接到通知,定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下午一点半在秦皇岛市公安医院非法庭审徐秀娟。可是在开庭的当天中午十二点半左右,家属突然又被告知开庭地址改在秦皇岛海港区法院。
秦皇岛海港区法院在九月二十六日第一次非法对徐秀娟开庭,只有半个小时左右,因徐秀娟身体被秦皇岛看守所警察与犯人迫害得已弱不禁风,审判长怕担责任,只好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十一月十一日,构陷徐秀娟的所谓“案子”,突然改在海港区法院第五厅非法开庭,说一点半开庭,家属亲友一直等到两点多才开庭。法官是赵琳琳,公诉人白宝忠,法警二女一男,陪审员二人,家属等旁听的六~七人。
徐秀娟进法庭后,自己就要求脱去监号服,摘掉手铐等刑具。由于徐秀娟在看守所受到虐待关押身体出现问题(血压高、贫血、心衰等等),法官比较善意地叫徐秀娟坐着回答问题,公诉人比较上次也多平和。
但公诉人白宝忠还是受邪党政法委610及江泽民犯罪集团的残余势力的操控:列举警察非法从徐秀娟家里抢走的私人物品是犯罪证据,并以两高的司法解释刑法三百条污蔑徐秀娟,以此为依据量刑几年等等。
辩护律师一一驳斥了公诉人的指控,指出:公诉人所谓的“证据”,都是派出所在当事人徐秀娟被带走,家中无人的时候搜查抢走的,这是违法行为,没有现场证人和立案文书,公安警察在执法犯法。而且那些物品的型号规格一个家庭妇女怎么会识别认识?为什么不拿这些证据到现场?这样怎么以理服人。
律师驳斥公诉人谎说徐秀娟利用什么组织会道门破坏法律实施?徐秀娟信仰没有组织,就是自由修炼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根本没有任何组织的意向。律师质问公诉人,说徐秀娟破坏法律实施,你们试拿出证据来,徐秀娟怎么破坏的?伤害了谁?对公诉人的构陷,律师一一给予驳斥。
过程中,徐秀娟的儿子举手发言:当时我们回家,我妈已经被带走了。我和我爸也被带到派出所,强迫我在我妈的所谓物品证据签字作假,不签字就不让回家。这时候家里就几岁的小孩子自己在家,着急回家照看孩子,警察就利用这样手段强迫我们签这样的字。
徐秀娟身体还很虚弱,脸色苍白,开庭大约三十分钟左右身感不适。法官叫120又给量了血压不高。而后又继续进行庭辩。
徐秀娟也为自己做了辩护,法轮功不是会道门,是教人向善,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最后徐秀娟女士说:“我信仰无罪,要求无条件释放”!
事件原委
法轮功学员徐秀娟,女,五十来岁,家在秦皇岛海港区北港镇木柞峪村。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秦皇岛市北港镇派出所所长杨勇和片警刘哲等二十来人,非法闯入徐秀娟家,将她绑架到秦皇岛市第一看守所,并叫来搬家公司非法抢劫了徐秀娟家中的大量私人财物,还给徐秀娟戴上了手铐脚镣进行人身侮辱。家里到处被所谓的人民警察洗劫的象经历了土匪抢劫了一样惨不忍睹。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徐秀娟在看守所被强迫吃药,狱警叫徐秀娟签字扣药费。徐秀娟不同意。在警察胡炜(女)等的指使下,罪犯寿琳和马家佳动手打徐秀娟,抠她,致使她手部流血。最后,在罪犯寿琳和马家佳的强制迫害下,徐秀娟在扣钱的单子上按了手印。女警察胡玮、王蕊等对徐秀娟进行强制性身心迫害、虐待。
由于徐秀娟不配合狱警犯人的强制吃药,警察与罪犯们就把徐秀娟戴上重三十多斤的脚镣,双手也被交叉绑在大板床上,上大刑四天,吃喝拉撒都在上面,极其残忍的蹂躏折磨她,使她的身心已经承受到了极限。有一天晚上,徐秀娟站岗值班,她心脏难受,与管号的说站不住了,这样,才同意徐秀娟休息。可是罪犯马家佳她们说徐秀娟是装的,拽着徐秀娟的头往墙上撞,过后还向警察谎说,徐秀娟要“自杀,撞墙”。
徐秀娟被非法关押在秦皇岛市看守所至今已将近一年半,在看守所遭狱警犯人高压酷刑折磨、人身侮辱使徐秀娟精神、身体都遭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一段时间出现危险状态,高血压、贫血、心衰,血压最高达到二百四十,看守所不得不几次送医院抢救。亲朋好友一直在找看守所和法院交涉,但是他们互相推诿,拿法轮功学员的生命当儿戏。
呼吁国际社会,人权组织及早制止中共及江泽民犯罪集团的残余势力对法轮功学员二十来年灭绝人性的政治迫害。
相关责任人员部份信息
徐秀娟是海港区北港镇派出所绑架的。杨勇、刘哲参与第一时间绑架。
1、北港镇派出所
电话:0335-3661160;3075106 所长座机电话3026333-808
杨勇 男 电话:18633538111 北港派出所
岳福山 男 电话:13730351561 北港派出所
王良 男 电话:18830377173 北港派出所
杨金业 男 电话:13303276665 北港派出所
边树春 男 电话:13933567088 北港派出所
高宁 男 电话:18833822577 北港派出所
孙彦武 男 电话:13315352829 北港派出所
2、秦皇岛看守所负责人:0335-8527593:0335-7827593
所长 孙俭 男 13933609877
田宏伟 女 13930377666(副所长
翟树宝 男 13784069919(副所长
赵树江 男 13933559938(副所长
3、海港分局国保大队(海港区国保)
地址:秦皇岛海港区港城大街325号
电话:0335-3651200 邮编:066000
杨姓警察负责徐秀娟冤案
陈金荣 女 13833521792
周晓东 男 13503355566
赵跃军 男 13613356536
赵美卉 女 15933500335
程宝谦 男 13833510808
付晓兵 男 15603385998
陈玉波 男 13383358341
于晓军 男 13803351177
韩峰 男 133232861080
秦皇岛市海港公安分局刘晓光电话:13383351199
4、秦皇岛海港区检察院 地址:邮编:066000 0335-3552532
检察院检察长、电话:0335-3028179#
检察院控申科、电话:0335-3552325
检察院公诉科、电话:0335-3552373、13333283456
检察长 陈巍 、副检察长:栾安庆
海港区检察院负责徐秀娟冤案的叫白宝忠
5、秦皇岛海港区法院
负责徐秀娟事情的责任人秦皇岛海港区法院赵琳琳,副手书记员刘磊。办公室电话都是 0335-3552269。
代院长 曹敬东 0335-3552158
副所长 魏永生 0335-3352161 3400497(宅电)13703230660
副所长 郭艳东 0335-3352163(立案庭)13933960788
副院长 郑梦清 0335-7512133
执行局局长 李长富 0335-3552156 3047676(宅电) 13503239885
政治处主任 王峰 0335-3552288
纪检组长 侯焐晶 0335-3552266
民庭长 董春来 0335-3552080 8863455(宅电) 13933526500
6、公安医院领导电话:
王健泽 187127400008498
刘敏 13933603268